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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的法律思想

时间:2022-05-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九章■ 卢梭的法律思想卢梭,是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最卓越的思想家和西方古典自然法学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同时也是法国著名文学家和激进的民主主义者。1756年,卢梭移居巴黎郊区蒙莫朗西,在该处,他创作了《新爱洛绮丝》、《爱弥儿》等著名的思想文学作品,同时又发表其政治法律思想代表作《社会契约论》,该书后来为卢梭赢得了世界级的影响。

■第九章■ 卢梭的法律思想

卢梭(Jean Jacques Rousseau,1712~1778),是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最卓越的思想家和西方古典自然法学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同时也是法国著名文学家和激进的民主主义者。1712年,卢梭出生在加尔文新教的发源地、并以手工业著称于世的瑞士日内瓦城,幼年丧母,其父为一钟表匠。出生寒微的卢梭自小生长在富有民主气息的日内瓦城,亲眼目睹了普通市民和社会上层势力的权力较量和斗争,因此,在其一生中,始终倾向于下层普通民众,终生提倡民主和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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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1712~1778),法国启蒙思想家

1728年,卢梭被迫离开了故乡日内瓦,在瑞士、意大利和法国城市与农村中四处游荡,颠沛流离,先后作过听差、仆役、学徒、家庭教师等下层职业,目睹了当时农民和城市贫民穷困潦倒的生活,并通过不断自学获得了丰富的学识,初步具有了反专制的理念。

1732年,卢梭来到法国南部小镇尚贝里,开始十余年的乡村生活,此时的卢梭性格逐渐定型,他理想的生活方式,在于平静安闲的、小国寡民的生活情态。1743年,卢梭三十一岁时,来到首都巴黎。他以自己的戏剧作品出名,但始终以自食其力的方式谋生,担任过秘书、家庭教师等,后来又为别人抄写乐谱为生,直至晚年,因思想倾向于反封建专制,他一度与伏尔泰、狄德罗等百科全书派启蒙思想家有过深厚交往,期间发表过著名作品《论科学与艺术》、《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政治经济学》等等。因为其鲜明的下层人物的意识和主张,使他逐渐和代表中产阶级人物地位的百科全书派疏远。1756年,卢梭移居巴黎郊区蒙莫朗西,在该处,他创作了《新爱洛绮丝》、《爱弥儿》等著名的思想文学作品,同时又发表其政治法律思想代表作《社会契约论》,该书后来为卢梭赢得了世界级的影响。在该书中,卢梭用公意这个概念和其他启蒙学者的理性论划开界限,全面阐述了社会契约、人民主权、自然法理论,表明他激进的民主主义理论体系成型。

1762年之后,激进的卢梭受到巴黎当局与教会的迫害,被迫开始四处流亡。途中,伯尔尼政府和日内瓦小议会也驱逐卢梭和他的家人。但他从未向现实屈服,依然不停撰文宣传民主、法治和人权思想。1778年,在贫病交加中,在留下了大量文学和思想作品之后,卢梭与世长辞,享年66岁。

卢梭的政治法律思想主要体现在其《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与基础》和《社会契约论》中,前者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为后者的导言,《社会契约论》就是资产阶级革命理论的集中概括,它是世界政治法律思想史上最重要的经典之一,对法国大革命的政治理论产生了强烈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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