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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士李道恭与庆阿邵通奸案(道士通奸

时间:2022-05-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五○)道士李道恭与庆阿邵通奸案(道士通奸)大德七年九月,江西行省准中书省咨,御史治呈备,淮东道廉访司照刷安东州文卷内:捉获道士李道恭与庆阿邵通奸。先例是海宁州道士邵道明与宋招儿通奸,被判杖八十七下,没有还俗,后改判适用了先例李道恭案,判决还俗。此处是在处理李道恭案时同时处理邵道明案。先例主要是作为处理同类案件中某一法律问题的依据。

(五○)道士李道恭与庆阿邵通奸案(道士通奸)

大德七年九月,江西行省准中书省咨,御史治呈备,淮东道廉访司照刷安东州文卷内:捉获道士李道恭与庆阿邵通奸。取讫招伏,依和奸无夫妇人例杖断七十七下,发付合属收系为民。又,刷海宁州文卷内准尉司牒节给王兴呈:东北隅人户宋祥婿段胖儿口告,捉获妻宋招儿与道士邵提控通奸,取讫招伏。本州因宋招儿怀四个月身孕,有妨科决,下昫山县收禁,候产限满日解州,外将奸夫邵道明断讫八十七下,牒发安东州道正司收管,不曾断遣还俗,与安东州道士李道恭体例不一。看详僧道既处净门,理宜洁身奉教,与内却有犯奸作盗,靡顽廉耻,甚伤风化,僧人有犯,已有刺断为民通例,所据出家道士,即系一体,拟合将邵道明依例断遣还俗,一体施行。送刑部议得:僧尼、道士、女冠,理宜修洁。既犯奸盗,俱合一体断罪,依例还俗相应。都省:准拟施行。(《元典章》卷四十五·刑部七·诸奸·僧道奸·僧道犯奸还俗,第1685页)

评析:

大德七年(1303年)江西行省安东州道士李道恭与庆阿邵通奸,被判依和奸无夫妇人法判决处杖七十七下,并判还俗。

引用了和奸无夫妇人法律。

先例是海宁州道士邵道明与宋招儿通奸,被判杖八十七下,没有还俗,后改判适用了先例李道恭案,判决还俗。此处是在处理李道恭案时同时处理邵道明案。先例主要是作为处理同类案件中某一法律问题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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