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有关“国体”的争论

有关“国体”的争论

时间:2022-05-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有关“国体”的争论考虑到明治宪法所适用的君主主权原则,国民主权原则的建立可以说是日本国宪法的另一大特色。故而,在制定《日本国宪法》的过程中,围绕着所谓“国体”的问题展开了当时最激烈的争论。同时,佐佐木还认为作为“精神观念”的国体由于与宪法学意义上的国体具有密切联系,因此也将逐渐发生变更。所以,根本没有必要就“国体的变革”产生如此激烈的争论。

一、有关“国体”的争论

考虑到明治宪法所适用的君主主权原则,国民主权原则的建立可以说是日本国宪法的另一大特色。这一原则的建立同样与盟国的《波茨坦公告》及“麦克阿瑟三原则”的提出具有直接的关系,同时,当时日本国内民主氛围的高涨也是一个重要原因。然而,另一方面,“天皇制”也是当时的日本政府所极力保障的底线[37]。故而,在制定《日本国宪法》的过程中,围绕着所谓“国体”的问题展开了当时最激烈的争论。

国体在我国宪法学中是一个宪法概念,它所解决的是一国统治权的归属问题。战前日本的宪法学界的通说也是采用这种理解,认为依据主权是归属于君主还是归属于国民可以分为君主国体和民主国体两种国体。然而,与此同时,在日本还存在对“国体”的另一种理解。日本战前及战后初期宪法学界的泰斗之一美浓部达吉从“国家法人说”出发,认为国家主权仅得归属于国家,因此从宪法上来说不存在“国体”这个概念,所谓国体只是一种伦理的理解,不是法律概念[38]。日本政府就是从美浓部达吉所说的“伦理的”角度来理解“国体”的。根据金森德次郎代表政府所做的答辩,所谓国体就是“建国之体”,是“吾国根本性的特征之谓”,就是“国民以天皇为憧憬的中心,由心的联系所结合起来生活的国家”。国体与主权之所归属相比更为根本,它是与国家共命运的,是维系国家的同一性、持续性之所倚[39]

上述国体之争,也就是“日本的国体是否随着《日本国宪法》的制定而发生了改变”的问题。从日本政府方面来看,上述金森德次郎在答辩中认为,变更的是“政体”而不是“国体”[40]。即使是在今天,日本政府也是认为日本的国体并未发生变更[41]。在学术界方面,在国体问题上则发生了“佐佐木—和辻”之争和“尾高—宫泽”之争[42]

“佐佐木—和辻”之争发生在与美浓部达吉同为立宪主义学派代表的佐佐木惣一和哲学学者和辻哲郎之间。佐佐木惣一赞同战前宪法学界对国体通说的理解,认为明治宪法确认的是君主主权,日本国宪法确定的是国民主权,宪法学意义上的“国体”只能说是发生了变更。同时,佐佐木还认为作为“精神观念”的国体由于与宪法学意义上的国体具有密切联系,因此也将逐渐发生变更。而和辻哲郎则对此提出了疑问,他认为:①统治权的归属一般而言是“政体”的问题;②天皇作为统治权的总揽者也并非是历史上一以贯之的,而只是明治维新之后的事情;③日本历史上一以贯之的事实是“天皇是日本国民统一的象征”,而日本国宪法确认主权归属于全体国民,这也就意味着作为主权象征的只能是作为“全体日本人表现”的天皇,因此国民主权与天皇主权之间并不存在什么“根本性的变更”。

“尾高—宫泽”之争则发生在同为东京大学教授的法哲学学者尾高朝雄和美浓部达吉的学术继承人宫泽俊义之间。尾高朝雄认为,君主主权也好,国民主权也好,实际上解决的都只是主权的具体运用的问题而已。不论这种权力掌握在谁的手中,都必须将“权力”转换为“法律”;而在将“权力”转换为“法律”的时候都必须遵循“法的理念”。因此,归根结底,君主主权和国民主权都只是“法的理念主权”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根本没有必要就“国体的变革”产生如此激烈的争论。针对尾高朝雄的“法的理念主权说”,宫泽俊义一针见血地指出它存在着和“国家主权说”相似的问题,即在国家主权的归属问题上并未作出回答,而只是回避或拖延。针对“法的理念主权”调和国民主权与天皇主权的企图,宫泽俊义认为,国民主权与天皇主权是非此即彼的,二者之间不存在任何调和的可能性。从天皇主权到国民主权的改变应该从政治的根本原理的变革层面上来理解,由此不能不说日本的国体的确发生了变更。

尽管在国体问题上存在着激烈的争论,尽管至今日本政府仍然认为国体并未发生变更,但从宪法学界来看,宫泽俊义所代表的“国体变更说”已占据了通说的地位[43]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