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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法律监管

时间:2022-05-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基金的法律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是指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活动。(第2条)◣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担任。

一、基金的法律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基金是指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活动。(第2条)

◣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担任。(第25条)

◣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不得为同一人,不得相互出资或者持有股份。(第28条)

◣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向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买卖与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第5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第43条)

●《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基金管理公司,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商业银行直接出资作为主要股东、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从事基金管理业务的企业法人。(第2条)

◣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第3条)

◣商业银行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的业务范围募集和管理基金。试点初期,既可以募集和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投资固定收益类证券,也可以募集和管理其他类型的基金。(第4条)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监会和中国证监会,负责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综合协调工作。(第5条)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第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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