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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遵循国际规则的主要机制

时间:2022-05-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确保遵循国际规则的主要机制在申办世博会的全过程中,BIE的重要使命在于确保申办国的举办方案符合《公约》和BIE规章的要求,确保主办国的法律制度遵循世博会的国际规则的要求。

二、确保遵循国际规则的主要机制

在申办世博会的全过程中,BIE的重要使命在于确保申办国的举办方案符合《公约》和BIE规章的要求,确保主办国的法律制度遵循世博会的国际规则的要求。

在申办世博会阶段,BIE确保遵循国际规则的机制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一)执行委员会的考察机制

如前所述,BIE执行委员会对世博会申办国的考察,目的就在于判断申办国是否具备世博会举办的条件。为此,申办考察时BIE考察团最重要的职责就是听取主办国中央和地方政府有关举办方案的陈述。

根据《BIE注册或认可国际展览会之前的考察》第B部分的规定,BIE的考察集中在如下12个议题:(1)世博会的全称及简称,开幕及闭幕日期;(2)促成申办世博会的地方、国家或国际性原因,以及可预见的显著成效;(3)举办地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以及广大民众和特殊利益群体对举办世博会的态度;(4)世博会的主题和目标;(5)展品的分类,对可用于展现主题的活动和展示方式进行详细分类;(6)为确保世博会良好运行并符合BIE的要求,已经或计划采取的法律、组织、运营、财政措施以及防止过度商业化的措施;(7)推介世博会的各种宣传策略;(8)世博会选址及其优势,世博会的场地、场地的开发和后续利用计划,场地与当地和国际交通的关系,观众流动及健康问题;(9)预期参展者的性质,以及对参展者、活动和论坛等的场地、展馆及室内外空间的分配方案;(10)分配给外国参展者的最大和最小面积,外国参展者使用场地应遵循的建筑规划管理措施;(11)预计的参观者的人次与参观者的类别;(12)协助参展者估算参展费用的信息。在上述12个方面的考察议题中,第(6)项议题专门提及了主办国为符合BIE的要求,已经或计划采取的法律、组织、运营和财政措施。

《BIE注册或认可国际展览会之前的考察》第C部分进一步从七个方面的问题细化了前述第(6)项考察议题所涉及的内容。在七个问题中,专门提出需要主办国明确其“是否作出安排,保证在签证、就业许可、展馆工作人员生活、海关规章、税收以及食品与产品特许经营等方面给予外国参展者公平待遇,并在必要时给予优惠待遇”。

BIE考察开展过程中,考察团所听取的申办国陈述往往包括两个部分,一是申办国中央政府相关部门的陈述;二是举办城市的陈述。在中央政府相关部门的陈述中,主办国政府在上述国内法律制度和相关政策上的安排往往是考察团最为关心的内容。考察中,考察团成员可以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并要求陈述人和主办国相关部门予以澄清。

世博会的竞办形势往往会促使申办国作出相关优惠政策承诺,而BIE规章的明确要求、以往世博会的惯常做法以及其他竞办国的优惠措施方案往往会成为申办国制定优惠政策的主要参考依据。而正是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使得世博会申办国从一开始就意识到确保其国内法律制度与世博会国际规则相协调的重要性。当然,在申办启动阶段,申办国所提出的优惠措施是非常原则性的,仅仅是日后申办成功进一步调整国内法律制度、细化执行措施的基点。

(二)世博会的注册/认可机制

在获得举办日期的划归后,世博会的申办国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注册/认可报告,并向BIE申请注册/认可。

注册/认可程序是申办世博会过程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客观而言,许多世博会申办国在举办日期划归前所提出的举办方案存在不切实际的成分,或者有些方案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出现诸多变化。因此,通过编制注册报告或认可报告并提交审议,主办国将在BIE的指导下逐步明晰举办世博会的整体思路和战略,从而更加理性地确认和深化其举办世博会的总体方案,并以此确保申办国没有因为举办日期的成功划归而减退其举办世博会的热情、松懈其组织世博会的干劲。这对于确保世博会如期顺利举行,保证将来参展者的利益不至于受损具有重要的意义。正如BIE现任秘书长洛塞泰斯先生2005年在出席上海世博会注册报告编制工作会议时曾指出的,“注册并不仅仅是递交形式上正确的整套文件的过程。注册是对世博会远景和轮廓的展望,将勾勒出世博会将来的形态和运作方式。(The registration is not only formal process of submitting some formally correct documents,the registration is a vision,a shape of the Expo,is the way in which the Expo will look and work)”。

《BIE注册展览会的程序和期限的有关规章》第二章第1条列出了注册报告应列明的九个方面内容:(1)相关的法律和财政措施及组织者的法律地位;(2)世博会的主题及其宣传方案;(3)展期;(4)世博会活动的分类;(5)场地区域及周边场地的规划;(6)财务计划;(7)世博会在国内外沟通推介的初步计划;(8)场地后续利用的初步计划;(9)初步的商业化计划。与此同时,注册报告还应包含如下六个方面的内容,作为附件:(1)该次世博会的一般规章;(2)该次世博会的参展合同;(3)确定和保证对取消世博会进行赔偿的文件;(4)关于参展条件的特殊规章[6];(5)有关参展者参展的基本条件;(6)发展中国家参展事宜及组织者给予的援助方式。实践中,BIE并不要求申请国严格按照上述结构一一对应。换言之,只要在注册/认可报告内容上涵盖了上述各个方面,申请国亦可自行对注册/认可报告的结构进行必要的调整。

从注册/认可申请文件的内容要求上看,主办国相关的法律和财政措施系注册/认可时BIE关注的首要内容。据此,BIE要求主办国确认其在申请方案和考察阶段提出的政策承诺特别是优惠措施没有变化,并能作进一步澄清、明确和补充。有些在注册/认可阶段已为世博会举办制定特别立法的世博会主办国,也会将其专门立法的内容在注册/认可报告相关章节中专门提及,或作为相关章节的附件。

对申办国的注册/认可申请进行批准是BIE在世博会举办权划归后对世博会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又一重要手段。据此,BIE得以反复考察申办国的举办方案,以确保申办国的举办方案,特别是其法律制度和财政措施等完全符合举办世博会的要求。

申办国的注册/认可申请应先经过BIE执行委员会审议,并在执行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执行委员会推荐给BIE全体大会通过。对于世博会申办国而言,顺利完成注册/认可程序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公约》和BIE专项规章中从两个方面规定了完成注册/认可程序的法律效果:一方面,对申请国而言,如果申请国未能按照BIE的规定对世博会进行注册,则其将丧失在已获准的日期举办世博会的权利[7]。也就是说,该国申请举办世博会以来的一切努力将付诸东流。另一方面,就《公约》的其他缔约国而言,他们对于未经BIE注册/认可的世博会负有“拒绝参加”、“不予赞助”、“不予补贴”的义务[8]。《公约》从收到邀请的国家的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规范。这一规定意味着,申请国在依照BIE规章对世博会进行注册/认可之前,无法正式启动招展工作,无法邀请其他公约成员国参展。正因如此,审批注册/认可成为BIE监督和确保主办国法律符合世博会国际规则的重要而有力的手段。

从近期的实践中看,BIE对申请国的注册/认可审查呈日趋严格的趋势。2000年汉诺威世博会注册时,由于一般规章不符合BIE要求,注册时间被推迟;2005年爱知世博会注册时,由于举办场地发生变化,注册时间也被推迟。在上海世博会组织和举办过程中,相关注册报告于2005年12月1日于BIE第138次全体大会上一举顺利地获得批准,为上海世博会组织工作的如期顺利推进创造了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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