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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身份解释之理据

时间:2022-05-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节 法的身份解释之理据法的身份解释的思想基石是社会身份理论,该理论包括两个过程,一是自我定位,二是社会比较。强调分离主义指身份政治要求在具有特定群体身份的人与不具有该种身份的人群之间确立严格的界限。

第二节 法的身份解释之理据

法的身份解释的思想基石是社会身份理论,该理论包括两个过程,一是自我定位,二是社会比较。社会身份理论将自身作为参照物,与其他社会类别和级别相联系进行分类、分级或定义。这个过程被称为自我定位。通过自我定位的过程,身份才被确立。[3]一个社会身份指某人对于自身属于某个社会类别或群体的认知。一个社会群体指一群拥有共同社会认知或是视其自身为相同社会类别中的成员的集合。通过社会比较的过程,与本群体相似的人士被认同并被归入群体,与本群体不同的人士被划分在群体外。自我定位和社会比较这两个社会身份理论中的重要因素会产生不同的结果。自我定位是通过对自我与群体内的其他成员之间的比较来不断加强群体内成员的相似度,以及自我与群体外人士的相异度。这种加强发生在态度、信念、价值观、行为模式、话语风格及其他被认为是与群体内定位相关的方面。社会比较的过程是这种加强效果的选择性适用,主要在于那些被认为可以加强群体认同度的方面,特别是个体的自尊度在群体内部及群体外部的评价中得到进一步的加强,肯定群体内,否定群体外。

社会身份理论在实际的身份解释中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涉及群体内部向心力的行动主义、强调分离主义、强烈的群体身份意识以及关注个体心理及自尊。所谓群体内部向心力的行动主义指通过自我与群体内其他成员之间的比较来不断加强群体内成员的相似度,强调群体内成员相似的经历及共同一致的权利主张。强调分离主义指身份政治要求在具有特定群体身份的人与不具有该种身份的人群之间确立严格的界限。所谓强烈的群体身份意识指该理论的支持者们认为:身份政治是一种文化政治,某种群体的身份取决于某种文化的发展,该文化可以创制出全新确定的自我观念,强调集体身份,塑造群体忠诚感。[4]关注个体心理及自尊指身份政治群体一般通过展示其群体的某种身份劣势来达到社会关注,从而实现群体内个体权利的目标。

尽管如此,对社会身份理论的批评和质疑是普遍存在的,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1.社会经历与身份解释的关系。社会身份理论与早期的一些类似理论相区别的是其要求在特定身份基础上的承认,而在此之前该等承认处于被主流社会拒绝的状态,如妇女、黑人、同性恋等要求得到承认的群体。“身份政治”的身份的重要之处在于主观的经历,尤其是个体受压迫的经历及与他人共享经历的可能性。社会群体通过对自身群体身份的界定,将政治性经历对不同个体含义进行统一主张。有时该项属于特定经历的含义与群体内个体的主观方面会有些偏差。比方说,希望自己更有吸引力的女性也许只是试图成为更优秀的个体,而不是去帮助特定文化背景中的其他女性群体。很多社会身份理论的捍卫者与支持者都认为,关于某个群体自身利益的个体感受被系统性地扭曲了,必须以某种方式从群体性基础的错误转换中解脱出来。社会身份理论的关注主要针对被压迫群体经历的透明度,以及解释的统一性方面。他们认为经历从来都不会简单地先于解释,[5]经历要求理论框架以暗示或明示的方式来赋予其含义。有学者担心,如果经历是政治的起源,那么通过将特定经历经过主观表达获得合法性,也就在政治中拒绝了那些并不享有该特定经历人士,也就必然会导致政治对话的失败。[6]

2.本质主义与身份解释的关系。社会身份理论的批评者们,甚至一些谨慎的支持者们,担心该理论会趋向于本质主义。本质主义意味着某个主体因一定的品质而成为其本身,正如洛克的著名论断,三角形的本质就是有三条边的图形。在当代人文领域,本质主义多用于对身份的非正统归纳。在社会身份理论方面,有两种主张可称为似是而非的“本质主义”:第一种是对于主体的理解围绕身份的单一轴心及自我感觉的优越性,如将自我身份界定为一名亚裔妇女,完全脱离了在女性这一大范围身份下的视角。社会身份理论围绕单一身份的轴心,向群体的新成员灌输将特定身份轴心作为群体及个体身份的定义模式,而事实上该群体成员很可能认为自身糅合了多种身份而不能简单地以某种有选择性的身份来定义。[7]第二种本质主义的形式与第一种很接近:对身份政治背景下的特定社会群体作出归纳可能会导致在群体内的约束,因为对于群体身份的定义不仅仅是描述群体的特征,同时也对该群体内成员的行为作出界定。新的身份也许会阻碍自治,如有的学者认为,将会是“一种专制代替另一种专制”。[8]正如文化中的主流群体会坚持将边缘化群体同化进主流文化一样,主流中的次群体也会将其群体的身份意志强加于所有成员身上。

3.自由政治理论与身份解释的关系。社会身份理论进一步发展的可能性的关键条件在于制度化的自由民主。在自由政治理论中,社会本体包含以个体方式出现的市民,其概念与本质意义上的个体有些相似。但是,在民主制度中,所谓提出民意、主张民意的市民代表是由很多特定身份或关联身份的个体所组成的,本意是为了便于在订立社会契约时可以做出理性的决定。但实际上,在自由政治中,群体利益被代表的程度通常取决于利益群体的形式。因此,那些具有特定利益的个体主动聚集在一起产生一个政治游说群体,市民们可以自由选择其个体偏好(比如说通过投票),或是加入该群体来增加系统游说的机会(比如说成立协会诸如社区联盟之类)。这些游说并不按照成员的身份来定位,而是根据特定的群体利益或目标。而社会身份理论的支持者认为,自由理论中的市民主要以白人、男性、中产阶级、异性恋这些身份的人士为代表。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民主群体长时间来除了变换的口号之外未能取得任何实质性进展,包括为边缘群体的成员在权力结构上所作的改进。因此,有必要根据人们的社会身份来对政治主观性进行更为丰富的解释。尤其是,由于受压迫群体的历史和经历所带来的特定视角和需要,不能通过既存的自由民主结构来将他们同化。个体由于是特定社会群体中的成员而受到压迫,也就是说,某个集体中的成员有相当少的流动性进出该集体,通常被动地接受其成员资格,通常被他人定义为该群体的成员。由于该等成员资格在自决权方面的限制,他们的机会也深深地受到其群体与相关群体关系的影响和压迫。相反,主流群体成员享有通过对劣势群体的支配而得到系统性、制度性的优势。比如说,作为白人这样一个主流身份,可以在中产阶级社区购置房产而不会引起邻居的不悦,而有色人种则会遭到邻居的排斥。

4.同化策略与身份政治的关系。社会身份理论的支持者们指出,同化也是自由主义的一项指导原则。平等的自由观念可能会导致被边缘群体与其压迫方的身份一致。比如,许多同性恋反对将“同性恋婚姻”纳入异性恋法律模式中,主张对婚姻的历史、实质和形式进行挑战。他们宣称,平等看上去更应像是消除社会次要(从属)身份,而不是将他们真正地融入原有的政体。这种观点解释了社会身份理论与分离主义的从属关系。分离主义的支持者们认为,将主流社会与边缘化群体结合的企图会危及到身份或导致权力减少的可能性,只有明显的社会和政治空间才能适当地保护他们。

自由主义抨击社会身份理论,认为身份解释把身份的同一性作为其政治动员合法化的依据。寻找那些和你相似的人群,而不是寻找那些与你持相同政治观点的人作为同盟,可能导致对复杂社会定位的政治分析界限化。只有某个社会群体成员,才有可能提出或理解其所主张的正义。由于社会身份理论早期的上述理论弊端,支持者们开始采纳批评家们的观点,慢慢将同盟作为更好的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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