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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对故意侵犯著作权的处罚

时间:2022-05-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针对著作权领域的侵权问题,相关法律、法规中都作出了具体规定。侵犯著作权,根据其具体情况,应分别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二)侵犯电视剧著作权的行政责任侵犯电视剧著作权应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是指有《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

一、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

针对著作权领域的侵权问题,相关法律、法规中都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些法律、法规包括: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90年颁布、200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0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2003年颁布的《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1979年颁布、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此外还有相关司法解释:2000年通过、2003年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侵犯著作权,根据其具体情况,应分别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其中,民事责任重在补偿著作权人因遭侵权而受到的损失,行政责任则反映了国家对文化经济市场的主动管理,而刑事责任的目的主要在于惩罚严重的侵权行为。

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种类进行了区分,其中,一类仅需承担民事责任,另一类则需根据具体情况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前者规定在《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之中,后者规定在《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之中。

(一)侵犯电视剧著作权的民事责任

根据《著作权法》,侵犯电视剧著作权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有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侵犯电视剧版权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还有《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等侵权行为。

上述行为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二)侵犯电视剧著作权的行政责任

侵犯电视剧著作权应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是指有《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侵权行为。

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有: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罚款;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三)侵害电视剧著作权的刑事责任

侵害电视剧著作权应承担刑事责任行为,是指《著作权法》规定的“未经著作人的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并且构成犯罪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侵犯著作权,构成犯罪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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