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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视剧审查的性质

时间:2022-05-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我国电视剧审查的性质在我国,电视剧的审查是运用公权力的行政审查,即审查主体是国家影视行政主管部门。《电视剧审查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电视剧实行国家审查制度”。比如在2004年8月央视一套黄金时段播放的电视连续剧《女子监狱》,从类型来说,也是涉案剧。

二、我国电视剧审查的性质

在我国,电视剧的审查是运用公权力的行政审查,即审查主体是国家影视行政主管部门。《电视剧审查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电视剧实行国家审查制度”。在我国,影视剧的审查工作是一种行政行为,除了审查及复审机构是行政机关的组成部分之外,审查人员的构成,也多以官员为主。国家广电总局2004年公布总局电视剧审查委员会和复审委员会的名单,清晰地反映了这种特点[1]

在我国,截至目前,还未实行影视节目的分级制。因此,一部电视剧的完成片通过审查,获得发行许可,就意味着是可以面向全体大众在任何时段和任何频道播放。但实际上有些节目也可能会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内容。因此,广电总局对于引进剧,有暴力、凶杀内容的涉案剧播放的时间也有一些具体规定,但是,这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稳定、具体的播放标准。因此,执行时难以做到公平对待、一视同仁。比如在2004年8月央视一套黄金时段播放的电视连续剧《女子监狱》,从类型来说,也是涉案剧。于是就有人质疑为何在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涉案剧审查和播出管理的通知》之后的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就可以播放此剧?制作者在央视论坛回答网友问题时做了说明,并特别强调这是领导的决定并推荐。虽然《女子监狱》确实是一部内容健康、画面干净的作品,但是制作者这样的说法,和一部涉案剧、法律题材的电视剧所要阐释的法律精神来说,无疑是不协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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