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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证明对方存在外遇

时间:2022-05-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005年4月20日,王女士坐在自家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时,丈夫的手机短信铃声响起。王女士认为,短信的内容足以说明,丈夫和一个陌生女人存在暧昧关系,丈夫有外遇是事实,因此,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并由过错方丈夫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王女士不仅可以以刘某有外遇为由要求离婚,还可以根据婚姻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要求刘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基本案情】

2005年4月20日,王女士坐在自家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时,丈夫的手机短信铃声响起。看到丈夫还在卫生间里,王女士就顺手拿起手机翻看短信,结果被短信的内容吓了一跳。原来,是一个女人给丈夫发送了一条情爱短信。从短信的内容上看,发送短信的人应该与丈夫的关系非同一般。她急忙翻阅该手机以往储存的短信,发现手机内一共有5条类似的情爱短信,而且都是同一个手机号码发出来的。王女士断定丈夫有外遇,当晚就与丈夫大吵了一场。第二天,王女士拿着丈夫的手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一起共同生活奋斗了12年的丈夫离婚。

在庭审过程中,王女士提供了丈夫刘某手机上的5条短信作为证据,这5条短信的内容十分暧昧,能够表明收发双方情爱男女之间的关系,且5条短信均来自同一号码,落款是“爱你的花”。其中一条短信的内容写的是发信人与其丈夫如何恩爱,希望丈夫能够赶紧想办法与王女士离婚。王女士认为,短信的内容足以说明,丈夫和一个陌生女人存在暧昧关系,丈夫有外遇是事实,因此,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并由过错方丈夫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丈夫刘某认为,其与王女士在大学恋爱,毕业后一起留在当地共同奋斗,白手起家,现在已经拥有了一家中型连锁店,生活富裕,夫妻关系很好。手机上的短信是大学同学在玩笑时发的,自己也没有刻意删除,不能证明自己有外遇,完全是误会。

为此,王女士带着丈夫的手机来到区公证处,要求公证人员对5条短信的内容进行公证,以证明丈夫有外遇。公证员经审查后受理了王女士的短信公证申请,对5条手机短信的内容逐一抄写,对短信中出现的字也完全照抄。然后,又与王女士一起到电信部门打出话费清单,话费清单的记录证明了5条短信确实由同一部手机发出,短信发出的时间也完全吻合。于是,公证处正式为王女士出具公证书,公证内容包括了收、发短信的手机号码、时间以及短信内容。法院通过手机号码查实,发送短信的手机属于一个23岁的女子,是一家服装经营店的售货员,并不是刘某的同学。据此,法院采信了经过公证的5条短信,认定短信所证明的内容真实。王女士不仅可以以刘某有外遇为由要求离婚,还可以根据婚姻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要求刘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理分析】

中国手机用户数量全球第一,短信发送量也是第一。在法院审理的案件中,把手机短信作为证据的情况日益增多。但把手机短信作为证据亦是比较困难的。因为手机短信很容易删除,而短信服务商又不对短信内容进行保存,手机短信的内容是否真实在很多时候难以确定、核实。

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能就只把手机提交给法庭,或者只把手机短信的内容抄录下来提交给法庭,如果只把抄录下来的内容提交给法庭,被告只要对手机短信的内容进行删改,则法庭就无法进行核实查证,不能采信手机短信的内容。如果连同手机一起提交法庭,只能说明该手机中确实有5条内容暧昧的手机短信,至于内容是否真实,是否为同一人所发,还需要通过其他证据进行证明。而且,对手机短信究竟属于何种证据形式还有争议,直接提交手机短信被采信和认定的难度很大。但把手机短信进行公证,对其形式进行巧妙地转换之后,需要的实质内容并没有任何变化,而法院可以将其作为公文文书直接作为证据使用,除非有明显的反证。

在对手机短信进行公证时需要注意的是,对手机短信的内容要尽可能排除被删改的可能性,最好是在发现问题后要求对方当事人一起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得不到配合时一定要控制对方的手机。对时间的要求,是尽快地进行公证,防止手机短信内容被删改或灭失。办公证时,还要注意保存和公证手机型号、品牌,这样可以证明手机内容是无法修改的。另外,在日常生活中,有可能出现手机的实际使用人和短信的编写人不一致的情况。而手机短信要作为证据,不仅要保证内容真实,还要能够证明短信内容是由特定人发出的。如果本案只能认定5条短信真实,而不能认定是由与刘某关系暧昧的女人发出的,王女士的诉讼请求就并不能成立。本案中,被告在法庭上承认自己没有对短信的内容进行删改,对手机短信的内容并不否认,只是认为发送短信的人是老同学,是为开玩笑而发,并不能证明自己有外遇的事实。法院通过手机号码查实,发送短信的手机属于一个23岁的女子,是一家服装经营店的售货员,并不是刘某的同学。据此,法院采信了经过公证的5条短信,认定短信所证明的内容真实。王女士不仅可以以刘某有外遇为由要求离婚,还可以根据婚姻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要求刘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使用手机短信作证据时,在以公证形式固定短信内容后,还应设法查明发短信号码的使用者的真实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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