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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要用事实说话

时间:2022-05-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用事实说话”的争议很多年以来,我国的新闻工作以及新闻理论都强调要“用事实说话”。③“用事实说话的同义语”,即通过对事实的客观报道表达传播者的立场和观点。因此,“用事实说话”其实也是新闻传播规律的核心点。简言之新闻传播“用事实说话”就是要在每一个传播环节上都绝对地维护事实的真实性。

一、“用事实说话”的争议

很多年以来,我国的新闻工作以及新闻理论都强调要“用事实说话”。但是,进入21世纪以后,关于新闻是否“用事实说话”的问题,以及“用事实说话”是不是新闻写作规律的问题,在学术上引起了一场不大不小的争议。这最早是由尹连根博士发起的。2001年,他在《新闻传播》上发表文章,提出“用事实说话”不是新闻写作规律的观点;接着,《新闻界》刊载了季为民的文章,呼应尹连根的观点;此后,陈力丹又在《采·写·编》上发表了题为《用事实说话是宣传方法而不是新闻写作的规律》的文章,从更高的层次对问题进行了论述。到2003年,《新闻记者》《新闻爱好者》等还连续发表争鸣文章(前者如何光珽的《论“用事实说话”》,后者如李时新的《从受众角度反思“用事实说话”》等),《新闻记者》还发表“编者按”称:“以期使‘用事实说话’这个新闻学基本论题的讨论走向深入。”[1]那么,已经延用多年的“用事实说话”的说法到底是违背新闻规律,还是在文字表达上存在问题呢? 在这里,笔者提出把“用事实说话”改换成“让事实说话”,在语言表达的准确性以及内涵的科学性、合理性方面,也许会完善许多,对于消除争论双方的误解和歧义,进一步统一认识,有着较强的可行性。

关于“用事实说话”,就其本义而言,实际上是为了强调新闻一定要真实,一定要尊重事实,强调新闻一定要以新闻手段传播事实,也就是要让事实自己来尽量原本地表现自己,即“说”自己的真实地作为“事实”的“话”。就这个短语的使用意义而言,在我们的新闻理论中最初将其视为新闻之重要规律的时候,其中真正的核心词语本应该说是“事实”,而这里的所谓“说话”,不过是“表现”或者“传达”的通俗说法和习惯用语而已。这里不妨引述一段一般《新闻学概论》通常对这一短语之真正内涵的基本解释:

“用事实说话”之规律。

新闻的本源就是事实,并且新闻传播全过程的最初的“缘起”也是事实。所以,新闻传播活动也就自始至终都离不开事实。这再次证明了真实是新闻的生命的基本命题。1957年6月14日,毛泽东在一篇文章中提出了“新闻手段”这一概念。什么是新闻手段呢? 我国新闻理论界对其做了这样的解释:①消息、通讯、评论、新闻图片以及其他编播形式的总称。②泛指所有的新闻媒介,即报刊、广播、电视等。③“用事实说话的同义语”,即通过对事实的客观报道表达传播者的立场和观点。理论意义上的新闻手段概念专指第三种说法。(甘惜分:《新闻学大辞典》,河南人民出版1993年版,第4页)这里的最后一句解释特别强调了“用事实说话”就是毛泽东所提出的“新闻手段”的理论意义上的含义。因此,“用事实说话”其实也是新闻传播规律的核心点。然而,社会意识形态的其他领域和部门也需要“用事实说话”,如文学、历史哲学等,而新闻的“用事实说话”还应该做进一步的限定,就是“用新近发生的事实说话”。在新闻传播的全过程中,“事实”,准确地说是“新近发生的事实”,从其“缘起”开始,到最后的受众的接受,一直是新闻传播各个环节中的主角和被传输的中心对象,是新闻传播得以实施和实现的根本所在。因而,“事实”在每一个环节上都不能“失真”。否则,整个传播过程就会全面失败、毫无意义甚至终于毁掉新闻的生命。新闻传播“用事实说话”的规律主要体现在:首先,对事实的采访一定要深入全面,让事实亲自站出来对自己“说话”,以确保其进入传播渠道以后的保真度;其次,对事件的提炼加工与写作一定要尊重事实,要让事实重新呈现在脑子里,在写作过程“说话”,以保证文本和稿件反映出来的事实不失原貌。这一环节是最容易造成事实的信息丢失或被歪曲的一个环节,传播主体稍有疏忽或者职业道德欠缺,都有可能导致报道失实;第三,编辑制作也要尽量对事实有所了解,避免偏听记者一面之词,同时,又要尊重一线记者的劳动,在这一环节中要让事实来统一对编辑和记者“说话”,以共同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只有这样,到达受众这一环节的时候,才能使整个报道真正是在“用事实说话”。这就是贯穿始终的“用事实说话”的报道,也是新闻报道的一条最根本的规律。简言之新闻传播“用事实说话”就是要在每一个传播环节上都绝对地维护事实的真实性。从而使事实传输到受众这一落脚点的时候能够依然与事实的原貌不相上下,或者相差无几。这样的“用事实说话”的传播规律是永远都不可改变的。[2]

以上是清晰透彻的表述:“新闻传播‘用事实说话’就是要在每一个传播环节上都绝对地维护事实的真实性。”但是,就因为这个“用事实说话”表达上使用了一个“用”字,因而从语法结构上来看,这个短语就成了一个“带有介词的动宾结构短语”[3],于是便造成了意义理解上的重大分歧。正如在争论中有文章所说:“很明显,所谓‘用事实说话’,说话者并不是‘事实’,而是人(记者),是人在借助‘事实’说自己想说的话。”[4]还有学者更是直截了当地指出:“‘用事实说话’天然就决定了传者要以‘说话’为中心,以传达思想、观点和意见为己任。”[5]正由于这个句子本身存在着的歧义性,也就导致人们在追究其语法意义上的准确解释之时,而完全否定了其被确定为新闻规律时的原初内涵,因而也才提出“用事实说话是宣传方法而不是新闻写作规律”[6]的论点。其理由就是:“‘用事实说话’是个带有介词的动宾结构短语,核心是‘说话’,‘用事实’是方法。”进而所得出的结论很自然地就是:“既然‘用事实说话’的核心词是‘说话’,那么这是一种典型的宣传行为。新闻的目的是向公众报告事实,这是新闻这个行业得以存在的唯一基础,一旦失去这个基础,一切新闻都是为了说话,谁会花钱听人宣传,还会有多少人看报纸或看电视新闻呢?”

而从当时讨论的反方观点来看,其对于“用事实说话”的意义理解和正方是完全一样的,所不同的只是对其评价。何光珽的《论“用事实说话”》中就这样表达自己的观点:“读罢上述几篇大作,我不由得回想了一下自己这一辈子干新闻工作的情况。消息、通讯之类的东西写了不少,但却找不到一篇像陈力丹等所说的只报道事实而没有任何目的的新闻作品。当然,按陈力丹等的标准,我写的那些消息、通讯都不配称做新闻作品,全是些宣传品。不过,对陈力丹所谓‘新闻的目的是向公众报告事实’的说法,我则深表怀疑。不错,新闻是要向公众报告事实的,但报告事实是记者的‘目的’吗? 大千世界,每日每时都在发生各种各类事实,多得像印度恒河里的沙,数也数不清。要把它们都向公众‘报告’,无论多少版,我们的报纸都装它不下。而且,据我所知,还没有一个记者是把他所见所闻的事实统统写成新闻作品送到编辑部去的,任何记者都是对他所见所闻的事实有所选择的;这个选择绝不是从版面容量上考虑的,而是记者价值观使然。他为什么报道这个事实,而不报道那个事实? 总是这位记者先生认为这个事实有新闻价值,而那个事实不具有新闻价值。这样,记者把他认为有新闻价值的事实写出来向公众报告,就不能说没有目的,且不论他的目的是正确还是错误,是高尚还是低下;总之,记者不是见啥写啥,他是有目的的。这是一个无法否认、也否认不了的事实。显然,‘报告事实’只是手段,是实现‘目的’的手段。”

那么,由此看来,双方争论的焦点就在于新闻报道者(即记者、编辑等)要不要在新闻中“说话”。至于在新闻要完全尊重事实这一点上,双方是没有分歧的。所以,归根结底,争论的起点还是由于对“用事实说话”语义的误解所产生的。

二、“用事实说话”的修正

的确,“用事实说话”由于首先突出了一个“用”字,把“用”字摆在了全句的第一位,成为主导全句语义的一个关键词,也就真的是“天然就决定了传者要以‘说话’为中心”。因为,所谓“‘用’事实说话”,言外之意就是在事实之外,有人“说话”。或者干脆就是有人要“利用”事实来“说话”,而且是“说”事实以外的“话”。如果把“说话”进一步理解为“传达思想、观点和意见”,也就是“宣传”工作所要做的事情,那就理所当然了。因此,提出“用事实说话是宣传方法而不是新闻写作规律”,就应该说是顺理成章的。然而,我们传统的新闻理论把“用事实说话”看作是新闻写作规律,原意并非如此(如前文所述)。假如按照反对者们的意见,因为“用事实说话是宣传方法而不是新闻写作规律”便真的放弃在理论上倡导的“用事实说话”这一条新闻规律,就实际上等于放弃了新闻坚持尊重事实的根本原则,或者起码会淡化这一根本原则的理性力度。然而,如果不改变“用事实说话”这样的说法,又的确在语言表达上有违原义。所以,在笔者看来,尽可能地完善其语言表达,避免语句结构造成的歧义,就是最为紧要的。

按照这样的意思和精神,笔者认为,如果把“用事实说话”修改成“让事实说话”,情况就会有根本的改变。因为,从句义看,“用事实说话”,是在“事实”之外有人“用”其说话,“事实”似乎只是被“用”者,而“说话”者则另有其人;而“让事实说话”,虽然只一字之差,却完全改变了整个语义内涵,其中“说话”者的身份由原来的事实以外的人而还原(即“让”)给了事实本身。“让事实说话”意味着是新闻人主动退出“说话”者的身份,不再利用事实说自己主观观点的“话”,而是在新闻传播中“让”事实自己出来“说话”。在“用事实说话”中“事实”是被“用”的关系;而在“让事实说话”中,“事实”就得到了自己“说话”的权利。在这样的新的语义表达中,新闻人就只是成了事实的客观传达者,他只“说”事实,而尽量不去说“话”,或者起码不去画蛇添足与自作聪明地说那些多余的“话”甚至废“话”。这才是做好新闻的一条最基本的规律和准则

理论表述应该严谨,学术问题更应该一丝不苟。一个字的修改却能够表明整个理论的科学性和严肃性,而绝非仅仅是简单地玩弄什么文字游戏。但愿笔者的这一小小的修正(一字之改)能够引起理论界的关注,或者也许能够引出真正的“玉”来。

当然,再进一步说,既然新闻都是“人”作的新闻,那么,做新闻的“人”就不可能一点都不“说话”。正如何光珽先生在其文章中转引的老一辈新闻工作者李普的一段话所说:“你只报道事实,这很好。但是你报道的事实本身就在说话,就在发表意见……每个事实本身都在说话,你让它不说是不可能的。你报道这个事实,它说这个话;你报道那个事实,它说那个话。”[7]而我们的新闻理论之所以特别强调新闻“让事实说话”,并将其作为新闻工作的重要规律,最根本的意义还在于坚持在新闻传播中把事实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新闻当然不能一味地做宣传,但也不能一点自己的声音都没有。我们提倡新闻“让事实说话”,一方面要“让事实”自己说自己事实的“话”,另一方面也应该包含事实之中所蕴涵着的倾向与精神之类的“话”。只不过不要由新闻人过于主观地去“用”(即“利用”)“事实”来“说话”了。事实是新闻的生命,新闻一定要“让事实说话”。

三、新闻的事象化规律

新闻的事象化是运用新闻手段再现新闻的客观影像,力争用形象生动的事实传达和表现事物的真相。新闻的事象化规律无论是文字所描述,还是图像所记录,都必须是“事实+形象”。

新闻“让事实说话”,归根结底,就是要使新闻尽量实现事象化的传播。只有使新闻具有较强的事象性,才能提升新闻的真实性和感知度。新闻是一种“叙事”,即向受众介绍新近发生的事实。记者依据其形象化思维对新闻事实进行排列组合并展开,构成对一则“事件”的陈述。所谓事象,就是新闻反映的立体化内容。记者在对新闻事件进行采访后,头脑里便形成了对事实的大体框架及影像,然后按照新闻事实的真实面貌描写客观事象,叙述其内容并完成写作。新闻借助陈述事象的手段,提供事实的原型而不表现媒体的观点,成为受众认识事实原本状态的前提。陈述事象也是实现新闻真实性的要求,它有助于防止随心所欲地扭曲事实,从而保证新闻的可信性;同时,陈述事象又是表现新闻客观性的方法。

新闻事象化是一种叙述方式,或者也可说是一种原则的叙述,是指产生话语的行为或者过程。新闻报道以事象化为宗旨,首先在于创造新闻报道的“文本价值”,从而使叙述自身更加完美和艺术,以便使新闻文本更具有可读性、真实性、吸引力和感染力。但是,在新闻报道中,事物的特征不是人们事先规定的,而是事物自身具有的。因此,新闻的意义只有在全面而准确地叙事中体现它的事象化,才能突出表现某类事物的特征,同时也就显示出新闻的独特价值。新闻的意义既不是先验的预设,也并非永恒不变。同一个事实的意义可以前后变化,但它们在叙事当时指称的是同一个本质。由于在被事象化了的新闻作品中,正确表述了事实本来的影像,这条新闻就具有了非常的价值。

事实的获得并转化为新闻的事象化过程有着三个环节:一是对真实可靠的事实进行认真、细致的观察;二是在一定知觉的引导下,把观察到的事实进行整理;三是借助语言进行有条理的陈述。新闻是事实表象链的复写,新闻的事象不允许进行任何艺术描述及概括,只是真实事例的影象再现。

基本概念与问题思考

1.新闻价值

2.新闻选择

3.新闻框架

4.新闻真实性

5.新闻客观性

6.简述新闻价值构成要素。

7.新闻价值与新闻政策关系。

8.如何理解新闻选择对新闻工作的意义?

9.新闻价值的不同内涵及国内外权威论述。

10.简述新闻整体真实的三种类型。

11.如何坚持新闻客观性和倾向性统一?

[1] 编者按.新闻记者,2003(7).

[2] 郝雨,王艳玲.新闻学概论[M].上海大学出版社,2003:119.

[3] 陈力丹.用事实说话是宣传方法而不是新闻写作的规律[EB/OL].中国新闻传播评论网.

[4] 张梦亭.记者不应说话[J].新闻记者,2003(7).

[5] 李时新.我为什么要接受你“搭配”的意见?——从受众角度反思“用事实说话”[J].新闻爱好者,2004 (1).

[6] 陈力丹.《用事实说话是宣传方法而不是新闻写作的规律》[EB/OL].中国新闻传播评论网.

[7] 转引自何光珽.论“用事实说话”[J].新闻记者,200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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