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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者道德水平的滑坡与传媒社会责任的缺失

时间:2022-05-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传媒从业者工作态度与工作能力直接关系到传媒产品的质量水平。具体到传媒伦理道德,即是要“通过信息传播来自觉地对他人和社会负责任”。造成这些行为的原由有国家传媒体制、传媒组织运作机制的原因,也有社会层面问责不力的原因,但传媒从业者的动机、态度、能力、意识在很大程度上与其直接相关。

传媒从业者工作态度与工作能力直接关系到传媒产品的质量水平。面对传媒问题产品的诸多表现,一个最直接的归因就是新闻从业者的职业道德出了问题。2005年,人民网传媒频道进行了一项名为“你眼中的媒体”的调查,结果显示,有36%的被调查者对中国新闻从业者道德现状“不太满意”或“非常不满意”;高达70%的人认为记者最应该提高的是“职业道德水平”。[59]这组数据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国传媒从业者的道德水准令人担忧。

道德是什么?这是一个古老的话题。自从有了人类,就有了道德。在现代法制社会,法律法规多如牛毛,但人们还是不得不求助于道德。撇开五花八门的道德定义,简单地说,道德就是“自觉地对他人负责任”。具体到传媒伦理道德,即是要“通过信息传播来自觉地对他人和社会负责任”。

传媒不负责任直观表现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不端行为,如有偿新闻、新闻造假、不良广告;可以为之但超过限度的行为,如传媒炒作、低俗娱乐、传媒侵权;应大力为之却动力不足的行为,如舆论监督、传媒公正、人文关怀。造成这些行为的原由有国家传媒体制、传媒组织运作机制的原因,也有社会层面问责不力的原因,但传媒从业者的动机、态度、能力、意识在很大程度上与其直接相关。或者说,传媒从业者职业道德弱化难辞其咎。

当前,中国传媒从业者职业道德弱化主要有四大表现:

其一是职业道德价值观模糊。确实,不存在一套专门为传媒从业者设计的道德法则。媒介道德脱胎于社会道德,“新闻伦理,其实就是将生活中的伦理应用到新闻报道的实践中去”。[60]但传播工作的特殊性确实存在着一些与众不同之处,如法律与传媒都讲真实,但传媒不真实会被传播无限放大;每个人都应服务于社会,但传媒是通过传媒公正、客观、完整的信息服务的。今天的传媒工业者尽管有着一流的技能,却不是所有从事这项神圣事件的人都理解自己在社会中的角色和作用。在部分从业者那里,以新闻为业意味着靠写作为生,没有理想,也就对工作有了倦怠,忘记对服务对象的责任,丧失了职业价值观。没有了正确与明确的认识,在违犯职业道德时,总能为此找到“充足”的理由。

其二是职业道德判断的搁置。道德判断是关于是非对错、善恶美丑的判断。这种判断可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直观的判断,这一判断是基于道德主体的道德修养自然而然流露出来的;二是理性判断,即依据社会中的一般道德准则,结合当前的道德情境所作出的一种综合判断。不论是基于哪一种判断,它最终都会影响到道德主体的道德情感并进而影响道德行为的选择。但当前在传媒人中出现一种倾向,当面临责任、利益的冲突时,有些从业者很少去权衡二者的利弊,而是根据传媒业长期形成的“潜规则”行事。

其三是职业道德心理制约弱化。作为一种行业的准则与规范,职业道德是人们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内在的、非强制性的约束机制,它的贯彻执行主要在于职业者本人内心制约机制。具体来说,道德心理通过三个阶段来制约道德。一是畏惧感阶段。是指由于当心受到处罚而被迫遵守道德,属于被动模式。二是义务感阶段。道德主体开始把“畏惧”内化为“自觉”,属于主动模式。三是羞耻感阶段。道德主体已经形成了高尚的道德人格,具有崇高的道德品质,能自觉自愿地遵从道德规范行事,属于积极模式。道德心理制约机制的形成有赖于整个社会层面的道德水准。当前,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原有的社会伦理道德体系崩溃,新型完善的社会伦理道德体系尚未建立,社会个体的社会责任意识普遍不强,而新闻工作者由于工作的特殊性,要同社会上各个领域、各行各业的人物发生联系,这让他们的职业道德常常面临严峻的挑战。比如,当给采访中的记者送红包成为了整个行业的“潜规则”时,要拒绝红包是不是有点另类?

其四是道德实践上的不作为。道德上的不作为是指道德主体负有某种道义上的义务,能为之却不为之的现象。比如道德冷漠就是一种典型的道德不作为。有时,传播者对于思想认为上的是非对错、价值判断上的善恶美丑有着正确的认识:他们知道什么可以传播,什么不可以传播,为谁传播、对谁传播,如何传播,能判断传播行为的是非善恶美丑。但在关键时刻,他们却选择了错误的“效忠对象”。这种认识行为的悖反说明,道德问题表面上是一个认识论上的问题,本质上是一个实践领域的问题。这一点,早几十年前的传媒社会责任论者就已看得清楚明白:“人不是一个完全没有理性的人,他能运用理性,但他不愿意这么做。因此,他很容易成为野心家、推销员,成为那些利用他满足私利人的猎物。”[61]

道德弱化的后果是不负责任。它具有传染性,一旦个体的或局部的道德弱化出现后,整个行业的道德水平就会随之降低,结果是普遍地不负责任。当然,今天传媒工作者职业道德的问题有着深层的社会原因,转型期普遍的社会道德沦丧,市场经济对传媒行业的侵蚀,体制不完备带来的负面影响等。但作为信息的直接生产者与传播者,传媒从业者的道德水准也直接决定了传媒的责任水准。

【注释】

[1](美)赫伯特·阿特休尔《权力的媒介》,前引书,第336页。

[2](英)利萨·泰勒,安德鲁·威利斯《媒介研究:文本、机构与受众》,吴靖、黄佩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37页。

[3]喻国民《中国传媒业发展的关键与“问题单”》,载《新闻记者》2003年第3期。

[4]郭庆光《传播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30页。

[5]葛玮《中国特色传媒体制:历史沿革与发展完善》http://theory.people.com.cn/GB/82288/83852/83863/15042967.html.

[6]钱广贵《中国传媒体制改革研究:从两分开到三分开》,武汉大学博士论文,2010年。

[7]夏倩芳《党管媒体与改善新闻管理体制—一种政策和官方话语分析》,载《新闻与传播评论》2004年00期。

[8]夏倩芳《党管媒体与改善新闻管理体制—一种政策和官方话语分析》,前引文。

[9]夏倩芳《党管媒体与改善新闻管理体制—一种政策和官方话语分析》,前引文。

[10]徐卫华、简婷《基于多元属性的结构重建—我国传媒体制改革刍议》,载《新闻大学》2008年第2期。

[11]陈堂发《为何?何为?—论当代中国媒介权限》,群言出版社,2007年,第114页。

[12]《毛泽东新闻工作文选》,新华出版社,1983年,第213页。

[13]宋惠昌《论现代社会中的经济权力》,载《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02年第2期。

[14]吴世文《亚文化理论视域下的宋代小报研究》,载《东南传播》2008年第6期。

[15]成美、童兵编著《新闻理论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72页。

[16]马驰《格雷厄姆·默多克和他的传媒政治经济学》,载《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

[17](美)达拉斯·斯迈斯《受众商品及其劳动》,载《媒介研究的进路经典文献读本》,新华出版社,2004年,第273页。

[18]潘之常、林玮主编《传媒批判理论》,新华出版社,2002年,第151页。

[19]本部分数据参见袁志红、周为筠《资本的逐利本性与传媒价值理性的博弈》,载《今传媒》2006年第2期。

[20]袁志红、周为筠《资本的逐利本性与传媒价值理性的博弈》,载《今传媒》2006年第2期。

[21](美)赫伯特·阿特休尔《权力的媒介》,前引书,第287页。

[22](法)皮埃尔·布尔迪厄、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理论》,李猛、李康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第164—171页。

[23](法)皮埃尔·布尔迪厄、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理论》,前引书,第131—140页。

[24](法)皮埃尔·布尔迪厄《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包亚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192页。

[25](法)让·波德里拉《消费社会》,刘成富等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页。

[26](英)迈克·费瑟斯通《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刘精明译,译林出版社,2000版,第77页。

[27](美)道格拉斯·凯尔纳《媒介文化》,丁宁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12页。

[28]赵毅衡《文学符号学》,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0年,第33页。

[29]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发展研究部编著《传媒主张》,学林出版社,2008年,第44页。

[30]孟繁华《众神狂欢:世纪之交的中国文化现象》,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年,第191页。

[31]尼尔·波兹曼《娱乐至死》,章艳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页。

[32]王宁《消费社会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145页。

[33](英)迈克·费瑟斯通《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刘精明译,译林出版社,2000年,第11页。

[34](英)丹尼斯·麦奎尔《麦奎尔大众传播理论(第五版)》,前引书,第167页。

[35](英)丹尼斯·麦奎尔《麦奎尔大众传播理论(第五版)》,前引书,第168页。

[36]新闻自由委员会《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前引书,第68—69页。

[37]王军《传媒法规与伦理》,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9页。

[38]陈堂发《媒介话语权解析》,新华出版社,2007年,第60页。

[39]鞠靖《湖南郴州“舆论监督奖”出台前后》,载《南方周末》2007年1月25日。

[40](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3页。

[41]陈堂发《媒介话语权解析》,前引书,第5页。

[42](英)丹尼斯·麦奎尔《麦奎尔大众传播理论(第五版)》,前引书,第168页。

[43](法)卢梭《社会契约论》(第二卷),前引书,第43页。

[44]周国文《公众、传媒与公民权利》,载《理论与现代化》2007年第2期。

[45]何华《公民社会与市民社会的区别》,载《法制与社会》2011年2月(中)。

[46]陈海娟《中国离公民社会仍有距离》,载《学习月刊》2010年7月上旬刊。

[47](英)丹尼斯·麦奎尔《麦奎尔大众传播理论(第五版)》,前引书,第172页。

[48]王君超《媒介批评》,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1年,第70—77页。

[49]托马斯·霍布斯《利维坦》,前引书,第100页。

[50]约翰·麦克马拉斯《市场新闻业:公民自行小心?》,前引书,第4页。

[51]管维《抵制“三俗”广告势在必行—中国广告协会召开第六次公开点评涉嫌低俗及违法违规公开点评发布会》,载《工商行政管理》2011年第1期。

[52]新闻自由委员会《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前引书,第62页。

[5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第523页。

[5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第159页。

[55]李兰青《对“喉舌论”的历史回顾与现实思考》,载《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报》2005年第3期。

[56]张春华《传媒体制、媒体社会责任与公共利益》,载《国际新闻界》2011年第3期。

[57]蔡文武《“牛们的苦涩”—媒体从业人员社会保障调查报告》,载《中国社会保障》2003年7月。

[58]张殿元《中国报业传媒体制创新》,南方日报出版社,2007年,第75页。

[59]陈力丹《对传媒的价值期待和基本评价—人民网“你眼中的媒体”调查结果分析》,前引文。

[60]李昕《新闻学的核心:采访!采访!核实!核实!—美国斯坦福大学吴惠连教授与清华学子对话录》,载《新闻记者》2001年第10期。

[61]弗雷德里克·S·西伯特、西奥多·彼得森,威尔伯·施拉姆《传媒的四种理论》,前引书,第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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