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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对传媒规制的建构取向

时间:2022-05-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参考世界各国的经验,政府对传媒产业规制是普遍现象。国家对经济领域的治理范围十分广泛,直到市场经济稳定发展,国家经济状况大大改观,许多产业领域逐渐放开,中国的政府规制实践才逐渐向协调市场环境转化。中国传媒的市场化程度有限,并且政府在主导传媒市场化、产业化的进程中也始终扮演着双重角色,即“一种公共服务的角色,一种国有资产所有权管理者的角色”。

参考世界各国的经验,政府对传媒产业规制是普遍现象。传媒产业与铁路、水务等产业一样,是社会系统中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实体。传媒产业既有网络型产业的性质,也有垄断性产业的特点,传媒与传媒产品的独特性、传媒市场宏观结构的不平衡、传媒市场的外部不经济等因素都决定了政府完善传媒市场的必要性。[2]从世界范围来看,政府对传媒产业的规制始终存在,并在不同时期以不同的形式呈现。西方各国规制传媒产业的基础是将传媒视作市场的主体,规制的目的包括提高效率、弥补市场缺陷、维护公共利益,尤其是保护儿童的权益。总体上看,各国的产业规制都经历了一个复杂的演进过程,就相似性而言,都历经了从结构性调控向行为性调控、从管制到放松管制的路径。

就整个中国现行的各行业政府规制的范围与格局而言,早期脱胎于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对经济的全面干预,并非出于对市场失灵的纠正,而是基于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和实现共产主义理想的意识形态目标。国家对经济领域的治理范围十分广泛,直到市场经济稳定发展,国家经济状况大大改观,许多产业领域逐渐放开,中国的政府规制实践才逐渐向协调市场环境转化。因此,中国各产业的政府规制的演进与产业的市场化进程步伐是基本一致的。

中国传媒的市场化程度有限,并且政府在主导传媒市场化、产业化的进程中也始终扮演着双重角色,即“一种公共服务的角色,一种国有资产所有权管理者的角色”。[3]这两种角色决定了政府对传媒产业发展与传媒规制有着双重的目标,且目标的不一致还可能引发矛盾,导致双重失灵。

与政府角色具有双重性一样,中国传媒也有着双重的角色:一方面,传媒要完成舆论导向与既定的宣传任务,是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另一方面,又要依赖广告等市场经营来维持经济上的自立自养,是市场上的“逐利者”。这种传媒体制被学者们称为“一元制度、二元运作”。[4]

传媒产业作为文化产业中的核心产业之一,其市场化、产业化的进程与我国公共事业市场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类似,所面临的各种发展障碍和瓶颈也极为类似。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传媒业便被赋予了“耳目喉舌”的功能,承担着“舆论与宣传导向”的重大任务,由国家财政拨款、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运作。市场化的动因也是由于国家财政压力难以负荷,才批准传媒业重开广告运营市场,并承认“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运作方式。自此以后,我国传媒才沿着一条以增加资本积累和提高经济效益与运行效率为目标的产业化道路改革前行。

然而,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又与传媒产业市场化进程不同,传媒产业的产品是文化性的,会产生极大的社会影响力,意识形态、文化传统、民族意识等问题在传媒产业改革的历程中如影随形。我国传媒在产业化发展道路上原本就缺乏积累,产业化目标和过程又有着难以估量的复杂性,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文化效益在传媒产业的发展中也时刻纠缠在一起。同时,传媒产品的生产创制成本较高,复制成本却相对很低,边际效益不大。传媒市场不仅远未成熟,市场失灵也时时存在。

政府对传媒产业的规制目标既要顾及意识形态安全与确保舆论导向正确,又要顾及传媒市场的发展;既要确保传媒市场环境的公平,又要兼顾传媒产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文化效益。两种目标时而纠缠、时而相悖,传媒产业的改革时时处于一种小心翼翼的边缘扩张和不断试错之中,传媒产业的发展也始终难以处于一种稳定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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