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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有效推进机制

时间:2022-05-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3.4.1 建立有效推进机制城市形象的建设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体制和机制予以保障,这样才能保证城市形象目标的实现。

3.4.1 建立有效推进机制

城市形象的建设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体制和机制予以保障,这样才能保证城市形象目标的实现。具体应建立:

1.受众导向的政府管理机制

城市是人们生活和交流的环境和空间,归根结底是为人服务的。因此,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观念应该由重点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取向转变为“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受众导向的政府管理所关注的焦点是顾客的需要,政府职能、行为、改革等都应紧紧围绕受众展开,一切以受众为导向、为中心,并以受众的满意度作为政府运行的使命。建立受众导向的管理机制首先要逐渐弱化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强化其社会管理、生态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其次,要努力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把保障人的安全,满足人的需求,提高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的建设项目,如住宅、道路、交通、学校、堤防、医院、环卫、检疫、绿化、文体场所等摆在优先地位。

2.城市形象建设指导协调机制

城市形象建设在实践中涉及政府、规划、城建、市容、环保、绿化、司法、交通、工业、商业、科技、教育、新闻、文化、卫生、体育、外事、旅游等城市生活的各层次、各环节,因而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使这一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必须建立系统的观念,进行强有力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在这方面,有些城市在形象建设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值得其他城市学习和借鉴。例如,在进行城市形象建设时可成立形象建设推进委员会,具体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专设主管领导负责,吸收有关方面负责同志为成员。这样,就可以及时研究城市形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决策方案。为了保证推委会决策意见的贯彻实施,推委会应下设办事机构,主要指导城市形象建设规划设计的编制、制度性文件的拟定、有关各部门工作的协调、重大形象工程项目的谋划协调和督查、形象建设宣传的组织指导等重要工作。

3.城市形象建设公众参与机制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权的治理方式,压抑了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使得城市形象建设实际上是政府行为。因此城市形象建设往往反映的是政府意图。由于政府本身在思想观念、管理能力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使得城市形象建设存在优势发挥不够、定位不清等问题,阻碍了城市的发展。城市是大家的,不是政府的,因此城市建设也理应全民参与,不应只是政府和某机构的事情。政府应通过授权和分权的方式,把原先由自己承担的一部分事务交给市民社会,或各种私人部门和社会中介组织以及社区、家庭、学校、志愿者组织等,让他们通过与政府在特定领域的合作来分担管理责任,建立起多元化公共管理的模式。

首先,在进行城市形象设计时,让市民了解城市形象建设的目标和蓝图、文化底蕴和深远意义,树立形象意识和城市意识,增加责任心、自豪感和自觉性,然后集思广益,提出方案交与公众讨论,并广泛征求意见。如果城市形象建设能够做到市民人人关心了解,个个出力献策,广泛参与和支持,那么这样的城市自然会形成和谐的城市氛围,良好城市形象的形成是水到渠成的事,根本无需刻意追求做表面文章。其次,通过定期举办城市形象建设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城市形象建设的制度法规、阶段性的目标任务、阶段性的成就、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以及国内外城市形象建设的成就、经验和教训,形成人人都是城市形象的策划者、代言人、监督者的良好氛围。再次,开展市民参与评议城市风貌景观的活动。让市民评议建筑、雕塑、广场、园林、街景等作品,选出市民喜欢的景观。试想,如果一个城市的规划建设连自己的市民都不喜欢,那么这个城市就不可能有人景合一的和谐氛围,更不可能赢得外界公众的认可。

4.城市形象建设推进的保障制度

城市形象建设作为一项相对独立的运作系统,要建立起一整套相应的制度安排,以保障有效运转。这些制度主要有:“三同步”制度,即所有决定和影响城市形象的重大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其形象系统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完成;形象建设目标责任制,即规定政府的主要官员应对辖域的形象品质负责,部门和企业领导应对本部门和本企业的形象效果负责,并列为政绩和业绩进行考核;形象建设的调控制度,包括重大建设项目和形象工程项目设计方案的评审、目标定位的控制与验收等;形象受损的限期改善制度;形象设计与建设的评价考核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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