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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的总品牌标识

时间:2022-04-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四、央广的总品牌标识、品牌体系和总音乐标识[5]2010年4月28日,央广的总品牌标识、品牌体系和总音乐标识正式推出。(一)总品牌标识央广继续使用2010年推出的总品牌标识。图1.1 央广总品牌标识(二)品牌体系央广的品牌体系,包括以下子品牌:一类品牌 包括央广本部的品牌标识和央广传媒及其下属机构的品牌标识。

四、央广的总品牌标识、品牌体系和总音乐标识[5]

2010年4月28日,央广的总品牌标识、品牌体系和总音乐标识正式推出。但笔者觉得在这一方面央广还有改进的空间。因此,央广应进一步完善总品牌标识、品牌体系,同时进一步优化总音乐标识。

(一)总品牌标识

央广继续使用2010年推出的总品牌标识(如图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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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央广总品牌标识

(二)品牌体系

央广的品牌体系,包括以下子品牌:

一类品牌 包括央广本部的品牌标识(同央广总品牌标识)和央广传媒及其下属机构的品牌标识。

二类品牌 包括央广三套现全国性无线广播和对少数民族地区广播的区域性无线广播的标识,组成方式是央广总品牌标识+区隔弧线+代表该套无线广播特色的标识(如中国之声原标识中的“C”字形龙)+该套无线广播的呼号。中国之声的标识中,可考虑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题写呼号名(即“中国之声”四字)。

三类品牌 包括央广现覆盖北京、港澳和珠江三角洲(下称珠三角)地区、台湾的区域性无线广播的标识,组成方式同二类品牌。

四类品牌 包括下文笔者拟定的央广其他全国性广播频道的标识,组成方式同二类品牌。

五类品牌 包括央广其他类品牌。

这些品牌的外语标识、少数民族文字标识基本上同以上品牌的中文标识风格一致,但汉语文字部分应一律改为相应的外语、少数民族文字。

(三)总音乐标识

央广在继续使用2010年推出的总音乐标识的基础上,应根据不同的频率/频道有针对性地推出更多版本,并由国内外著名作曲家与央广领导、编播人员等共同编配。以三套现全国性无线广播为代表的各无线广播的音乐标识应重新编配,加入总音乐标识的元素。

【注释】

[1]本书第一部分“构想篇”中,为避免与中央电视台冲突,央广不再使用“中央台”、“中央电台”等中文简称。

[2]意为“聆听央广,感受中国”。

[3]央广所参与的以中国广播联盟和全球华语广播网为主的各广播联盟的秘书处原则上也设在广播机构合作中心。

[4]央广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由机关党委联系。机关党委也下设纪委。

[5]央广的总音乐标识也可称为央广的“有声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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