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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盗版与反盗版的现状与若干治理建议

时间:2022-04-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当前盗版与反盗版的现状与若干治理建议张志强1991年我国实施《著作权法》、1992年加入《世界版权公约》等国际组织之后,盗版在我国开始成为一种违法行为。虽然政府不断加大打击盗版制品的力度,但盗版至今未能绝迹。盗版行为严重扰乱了出版产业的正常秩序,损害了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形象。由于盗版具有极大的利润,以及中国政府在打击盗版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致

当前盗版与反盗版的现状与若干治理建议

张志强(1)

1991年我国实施《著作权法》、1992年加入《世界版权公约》等国际组织之后,盗版在我国开始成为一种违法行为。虽然政府不断加大打击盗版制品的力度,但盗版至今未能绝迹。盗版行为严重扰乱了出版产业的正常秩序,损害了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形象。如何更好地打击盗版是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关心的话题。

一、目前盗版问题的现状

近年来,盗版问题依然较为严重,其具体表现为:

(一)屡禁不绝,数量逐年增多

根据国家版权局每年发布的该年度全国各地收缴盗版制品的统计报告(2),我们可以看出,虽然政府每年都在组织对盗版制品的打击,但很遗憾,盗版制品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呈现逐年上升的状况(图1)。1995年,全国收缴的盗版制品是183.5万件;1996年上升到279.5万件;1997年略有减少,是257.5万件;1998年上升到654.7万件;1999年开始突破千万件大关,达2052万件;2000年达3260万余件;2001年更上升为6216万余件;2002年是6790万件;2003年是6797万件;2004年再上升为8505万余件。除1997年略有减少外,整体上呈现上升趋势。

全国盗版制品收缴总量的逐年上升,一方面说明政府打击盗版制品的力度加大,使每年的收缴数量逐年增加;另一方面也说明盗版制品的制作量也呈上升趋势。1995年,全国收缴的盗版制品是183.5万件,而到2004年则达到8505万余件。如果盗版行为不猖獗的话,政府不可能在10年之间使收缴的盗版制品数量增加40多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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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1995—2004年全国版权行政机关收缴盗版制品数量比较

(二)盗版音像、电子出版物成为主流

随着技术的进步,盗版也呈现了新的发展趋势。一个最明显的表现就是,盗版的音像、电子出版物逐渐成为主流。这从国家版权局收缴的盗版制品年度统计数据中可以清晰地看出来。

1998年,全国收缴的盗版软件、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总量为106.6万件,占被收缴盗版总数的16.28%。

1999年,全国收缴的盗版软件、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总量为480万件,占被收缴盗版总数的23.39%。

2000年,盗版软件、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的盗版数量比1999年有大幅度的增长,已占到被盗版总数的一半以上。全国收缴的盗版软件、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总数为1948.9万余件,占被收缴盗版总数的59.78%。

2001年,盗版软件、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所占比重继续增大,在查获的盗版制品中,盗版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软件总数为4677万余件,占被查缴盗版总数的75.24%。

2002年,收缴的盗版音像制品、盗版计算机软件、DVD光盘总数为4036万件,占该年被查获盗版总数的59.44%(3)

2003年,收缴的盗版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件总数为4029万件,占该年收缴盗版制品总数的59.28%。

2004年,收缴的盗版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件总数为6410万件,占该年收缴盗版制品总数的75.34%。

可见,2000年以后,全国盗版的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总数增长较快,成为主要的盗版品种(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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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1995—2004年全国版权行政机关收缴的音像电子出版物盗版品与盗版书刊数量比较

被盗版的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件的数量以及所占比重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而且所占比重越来越大。这说明,随着社会信息化进程的加快,社会公众对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需求逐年加大。同时,由于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具有图像、动画等特征,适合传播,也是社会需求量大的原因之一。强大的社会需求,催生了盗版这个畸形的产业。

(三)合法单位介入盗版活动,并出现内部人员作案的情况

早期的盗版基本上是合法单位外的人出于追逐经济利益的目的而采取的非法出版行为。但近年来出现的一系列盗版案件表明,盗版已经由单位外渗透到单位内。不但社会上的一些不法分子会自己复制、发行盗版出版物,一些出版、印刷、发行等出版单位内部,也出现盗版行为。内部分子作案,使盗版制品与正版的区别缩小,加大了打击难度。例如被全国“扫黄办”列为“打盗版——中国2000大行动”中重点督办案件之一的“盗版《辞海》案”,到目前为止,全国共查获有四个印刷厂参与了盗版《辞海》,其中有两个是国有的印刷厂。一家是山东省东营市新华印刷厂,盗印《辞海》缩印本5000册;一家是陕西汉中印刷厂,盗印《辞海》普及本5000套(4)。虽然这两家印刷厂最后都遭到了处罚,但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近年来,全国各地兴建了许多音像连锁店,所销售的都是正版制品,但一些分店或加盟店,利用消费者对连锁店的信任,销售盗版制品。例如2002年4月,北京永盛世纪音像中心84分店的雇员与该店负责人林某、朱某因待遇等问题发生争执后,揭发了该店销售盗版音像制品。经查证,在该店内查缴盗版光盘10050盘、盗版录音磁带2800盘(5)。此外,一些教学、经营等合法单位也利用自己的渠道等,从事盗版行为。例如2001年,江苏省淮安共创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在生产销售自然科学制作材料的教具中,配套搭售盗版的江苏教育出版社《小学科技活动》一书87264册,码洋高达11万余元(6)。山西省河津市樊村镇魏家院村小学强制每个学生购买盗版的商务印书馆的《新华字典(7)。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编辑钟自仁利用自己参与《丁丁历险记》一书的编辑、出版等工作的便利条件,与他人预谋盗印该书牟利(8)。这些事例都说明,盗版不再是体制外不法分子的非法行为。盗版呈现体制内与体制外不法分子共同作案的特点,加大了打击的难度。

(四)呈现集团化、国际化的趋势

盗版制品从制作到销售,需要经历一系列的环节。如果这一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盗版行为就不能完成。例如在盗版图书方面,首先需要判断哪些图书会有销路,然后将选择的图书送印刷厂进行印制,再将印制好的图书送有关渠道发行。在盗版光盘方面,需要制作母盘,在生产线上进行压制,最后将盗版光盘送有关渠道发行。由于盗版具有极大的利润,以及中国政府在打击盗版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致使盗版行为屡禁不绝。但同时,随着政府对盗版打击力度的加大,盗版的风险也越来越大。为了逃避风险,盗版越来越采用集团化的作案方式。盗版集团内部具有严格的分工,各环节之间互不联系。从已经破获的一些非法光盘案件来看,犯罪分子往往将光盘生产线安置在深山中、地下室等,雇用一些外来民工工作。这些民工一般不准外出,以免泄密。生产出的非法光盘,由专人运出,通过特定的渠道销往各地。生产者、运输者、批发者、销售者互不联系。这样,即使某个环节出现问题,能保证其他环节的人不被涉及。这种集团化的盗版方式,加大了政府的打击难度。笔者在调查中发现,一些盗版不法分子,拥有多部移动电话,与不同人联系采用不同的号码,加大了查处的难度。

随着我国的对外开放,中国与外界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出国旅游、求学、工作、定居的人越来越多,出国的手续也越来越简便。中国在加大与世界交往的同时,盗版也呈现了国际化的趋势。例如有的通过提供境外母盘,在国内的非法光盘生产线上生产后销售;有的则是由境外不法分子与境内不法分子联合作案。随着我国政府对非法光盘生产线的打击,深挖非法光盘生产线之后,盗版光盘的源头就从国内转移到了国外。不法分子通过走私等方式,向国内输入盗版光盘。而要走私成功,则离不开内外的勾结。正是国内不法分子与国外不法分子的互相勾结,导致光盘走私屡禁不止。

2002年,美国电影协会曾向文化部文化市场司举报:北京、上海、广州等一些大城市的游商贩卖该协会成员单位电影的盗版DVD现象又有所抬头,近期在美国刚上映就被盗版的电影有:《8英里》、《永不放弃》、《芝加哥》、《择日再死》(又名《谁与争锋》)、《蛇蝎女人》、《纽约黑帮》、《哈利·波特:消失的密室》、《我是间谍》、《匹诺曹的故事》、《红龙》、《午夜凶铃》、《圣诞老人2》(又名《圣诞快乐再疯狂》、《非常人贩》等,以致文化部文化市场司下文,希望各地要严厉打击盗版DVD的非法兜售(9)。显然,这些刚在美国放映的电影就在国内出现了盗版的DVD,也是境内外不法分子共同“合作”的结果。

二、目前反盗版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早期的盗版制品往往采用冒充正版的方式蒙骗消费者。但随着盗版制品的泛滥,消费者往往在明知是盗版制品的情况下,购买或使用这些制品,加大了政府打击盗版的难度。目前,在打击盗版活动中存在着下列问题:

(一)涉及的使用者面广

据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1999年、2001年、2003—2004年开展的三次“全国国民阅读与购买倾向”的抽样调查中,1999年,43.10%的被调查者购买过盗版出版物;2001年,这一比例上升为45.80%;2003—2004年,这一比例基本与2001年持平,为46.84%。可见,盗版的使用者不降反升,显示出盗版具有广大的群众基础。2003—2004年,笔者在南京市六城区所做的入户问卷调查中,有50%的城镇居民在知道是盗版制品的前提下购买过盗版制品。盗版制品使用者不但数量多,而且这部分人对自己使用盗版制品的行为并不隐晦。中国历来有“法不责众”的传统,巨大的盗版使用群体,使政府在打击盗版行为上很难取得与公众一致的意见,降低了政府的行政命令效率。

(二)社会对打击盗版行为的认同度差

从一些调查中可以看出,消费者对盗版制品持欣赏和支持的态度。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1999年、2001年、2003—2004年开展的三次“全国国民阅读与购买倾向”的抽样调查中,1999年,52.7%的被调查者认为“盗版对读者和出版者都不利”;42.7%的被调查者认为“盗版对读者有利,对出版者不利”;14.7%的被调查者认为“盗版对读者不利,对出版者有利”;10.7%的被调查者认为“盗版对读者和出版者都有利”。2001年的同样调查中,61.9%的被调查者认为“盗版对读者和出版者都不利”;44.1%的被调查者认为“盗版对读者有利,对出版者不利”;13.7%的被调查者认为“盗版对读者不利,对出版者有利”;8.1%的被调查者认为“盗版对读者和出版者都有利”。从中可以看出,虽然持“盗版对读者和出版者都不利”的人2001年比1999年多了9.2个百分点,但持“盗版对读者有利,对出版者不利”观点的人两年内也上升了1.4个百分点。2003—2004年的同样调查中,53.2%的被调查者认为“盗版对读者和出版者都不利”;31.4%的被调查者认为“盗版对读者有利,对出版者不利”;13.4%的被调查者认为“盗版对读者不利,对出版者有利”;12.1%的被调查者认为“盗版对读者和出版者都有利”。持“盗版对读者和出版者都不利”的人下降了8.7个百分点,持“盗版对读者和出版者都有利”观点的人上升了3.0个百分点。“河北省新闻出版网”(http://www.he-beichuban.com)曾在其主页上设置了一个问卷,询问浏览者对盗版图书、音像制品的看法。该网站2001年3月18日开通,至2002年8月8日共有404人访问,参与调查者共163人。被调查者认为“便宜实惠,方便大家”的有37人,占22.70%;认为“影响长远发展,要严肃对待”的有91人,占55.83%;认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有35人,占21.47%。从此调查中也可看出,认为“便宜实惠,方便大家”的盗版有理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放任自流回答者有72人,占44.17%。可见,我国公众对盗版问题的认识存在着极大的误区。

(三)新技术层出不穷,加大了打击的难度

随着印刷复制技术的发展,盗版图书的质量与正版图书越来越接近,普通读者很难加以分辨。在电子音像出版领域,虽然国家加大了对非法光盘生产线和走私光盘的打击力度,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盗版光盘的泛滥,但由于光盘复制技术的发展,裸盘和光盘刻录机的价格越来越低,致使盗版光盘的复制越来越容易。而且由于光盘刻录机的普及,盗版主体呈现分散的局面,打击更加不易。在网络出版领域,由于P2P技术等的出现,使网络著作权保护难度加大。一些网站,尤其是一些电子图书馆与电子书出版网站,虽然采取了保护措施,但一些黑客以破译防火墙或密码为乐事,一旦得手,在网络上大肆散发,吸引网民下载,如国内的超星数字图书馆就曾遇到此类情况。由于此类行为具有偶然性,加上网络的匿名性等,打击非常不易。

(四)社会对盗版制品具有极大的需求

盗版制品泛滥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盗版制品的社会需求量大。由于盗版制品的价格具有绝对的优势,内容丰富,使公众对盗版制品趋之若鹜。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1999年开展的“全国国民阅读与购买倾向”中涉及被调查者购买盗版制品的原因时,79.0%的被调查者表示是“价格便宜”,21.5%的被调查者认为是“品种丰富”,38.7%的被调查者认为是“购买方便”,9.5%的被调查者认为“没有正版可买”,4.1%的人选择“其他原因”。在2001年的同样调查中,84.2%的被调查者表示是“价格便宜”,12.5%的被调查者认为是“品种丰富”,34.2%的被调查者认为是“购买方便”,13.8%的被调查者认为“没有正版可买”,4.2%的人选择“其他原因”。2003—2004年的同样调查中,85.7%的被调查者表示是“价格便宜”,18.7%的被调查者认为是“品种丰富”,44.1%的被调查者认为是“购买方便”,6.8%的被调查者认为“没有正版可买”,0.9%的人选择“其他原因”。从中可以看出,“价格便宜”、“品种丰富”一直是消费者选择盗版制品的最重要的原因,也显示了社会之所以对盗版制品具有极大需求的真实动因。笔者在南京市的调查也证实了这一结果。认为购买盗版的原因是“价格便宜”的,占91.3%,位居第一;认为“盗版制品上市速度快,可以最先欣赏或使用”的,占43.1%,位居第二。但两者相差48.2个百分点。可见,导致城市居民购买盗版制品的主要原因还是价格(10)

三、对今后反盗版工作的几点建议

盗版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我国的国情,治理盗版难度更大。笔者认为,盗版的治理应该是一个综合工程,它需要政府管理部门、出版单位、消费者共同的参与。根据以往的反盗版情况,需要做好下列几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出版管理机构,继续加大政府部门打击盗版的力度

政府在打击盗版中起着主导性的作用。近年来,我国政府在打击盗版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树立了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目前,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版权局负责全国的打击盗版工作,各省(市、自治区)的新闻出版局和版权局负责地方的打击盗版工作。但在市、县一级,一些地方尚没有建立新闻出版管理机构。有些虽然与文化局等单位合署办公,但不能保证新闻出版的正常管理需要。近年来,随着打击盗版工作的持续开展,以及广大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盗版正逐渐向农村地区转移。我国县以下的广大地区,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打击盗版工作十分繁琐。因此,逐步健全市、县地区的新闻出版管理机构,将成为打击盗版工作中的首要工作。据统计,我国16万多家登记在册的印刷企业77%在地(市、州)以下,1万多家国有发行网点92%在地(市、州)以下,6万多家集、个体书店95%在地(市、州)以下;有关部门查处的非法出版、印制、发行活动的案件,近70%发生在地(市、州)以下(11)。2002年8月,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发出了“关于地方新闻出版管理机构和基层执法队伍设置”的有关文件后,一些地区在市、县一级设立了新闻出版管理机构,或保留了新闻出版管理机构。据现任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石宗源披露的数据,2002年底,全国共有138个地、市、县挂有新闻出版(版权)局的牌子(12)。2004年底,全国地市级单设新闻出版局75个,比两年前增加42个;在有关部门加挂新闻出版局牌子216个,比两年前增加171个;县区级单设新闻出版局93个,比两年前增加70个;在有关部门加挂新闻出版局牌子700个,比两年前增加634个(13)。但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4版)的资料,到2003年底,我国有地级区333个(其中地级市282个)、县级区2861个(其中县级市474个)(14)。离在全国县以上地区全部设立新闻出版机构还有很大的差距。希望其他地区能够按照该文件的要求,加强地方新闻出版管理机构的建设,为打击盗版提供组织保证。

在健全出版管理机构的同时,要加强出版管理队伍的建设,提高出版管理人员的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近年来的案例表明,盗版呈现集团化、掩蔽化的特点。只有挖掘出盗版团伙,才能起到真正的打击作用。但由于社会腐败的存在,打击盗版过程中,会遇到种种人情的困扰。如何克服社会腐败现象对打击盗版的干扰,成为打击盗版的一个重要难题。同时,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盗版的电子音像制品逐年增加,并将逐步蔓延到网络出版中,因此,提高执法人员的信息技术水平成为当务之急。加强出版管理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直接关系到今后打击盗版工作的成效,成为目前需要开展的另一项重要工作。

(二)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联系,建立政府、民众共同参与的反盗版机制

打击盗版涉及各个不同的政府部门,为了更好地开展打击盗版工作,需要各级政府部门之间配合与参与,如出版管理部门与纪检部门之间的配合、出版管理部门与文化管理部门之间的配合、出版管理部门与教育管理部门之间的配合、出版管理部门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之间的配合等等。只有这些部门与出版管理部门一道,共同参与打击盗版活动,才能最大程度地遏制盗版制品的蔓延。目前,盗版行为呈现国际化的特点。境内外不法分子互相勾结,共同作案。因此,加强与港澳台地区以及其他国家政府部门之间的联系,共同打击盗版,也是政府部门要开展的工作。

政府部门打击盗版的工作,离不开民众的支持。因此,打击盗版工作,同样需要建立起政府部门与民众共同参与的机制。政府部门应鼓励民众积极投身打击盗版的工作中,通过悬赏举报、鼓励民众投诉盗版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盗版的打击力度。

(三)加强舆论宣传,提高社会打击盗版的认同感

中国是一个著作权保护相对落后的国家。近年来,民众的著作权意识虽有提高,但依然较为落后。大量的调查说明,民众对盗版制品持肯定的态度,导致社会缺少打击盗版的认同感。据笔者前年在南京市的调查,虽然在听说过“盗版”这一词汇的城市居民中,有89.6%人认为盗版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在被问到是否同意文化部在打击盗版宣传周上提出的口号“购买盗版就是帮助别人销赃”时,“非常同意”和“同意”这一观点的人只占35.6%,而“不同意”和“非常不同意”的人占38.7%。在买过盗版的人中,“非常同意”和“同意”这一观点的人占27.9%,“不同意”和“非常不同意”这一观点的人占47.1%。不同意这一观点的人超过同意这一观点的人。尤其是买过盗版的人与没有买过盗版的人相比,更不同意这一说法。TNS公司就“购买盗版制品是偷窃行为”在印度、印度尼西亚等国家所做的调查显示,印度90.7%的人同意这一观点,9.3%的人不同意这一观点;印度尼西亚36.0%的人同意这一观点,62.0%的人不同意这一观点,2.0%的人不清楚;日本58.0%的人同意这一观点,36.4%的人不同意这一观点,5.6%的人不清楚;菲律宾60.4%的人同意这一观点,39.6%的人不同意这一观点;越南54.0%的人同意这一观点,45.1%的人不同意这一观点,0.9%的人不清楚(15)。“购买盗版制品是偷窃行为”要比“购买盗版就是帮助别人销赃”严厉。但即使以“购买盗版就是帮助别人销赃”这一观点进行对照,在上述亚洲国家中,中国同意的人最少,不清楚的人最多。可见,我国民众对抵制盗版的认识,远远差于亚洲的邻国(图3)。

在笔者的调查中,还询问了被调查者对“使用盗版是一件不光彩的事”的认识,在听说过盗版的人中,“非常同意”和“同意”的人占37.1%,而“不同意”和“非常不同意”的人占40.8%。不同意这一观点的人超过同意这一观点的人。在买过盗版的人中,“非常同意”和“同意”这一观点的人占27.9%。“不同意”和“非常不同意”这一观点的人占47.1%。也是不同意这一观点的人超过同意这一观点的人。可见,无论是买过盗版还是没有买过盗版的人,都不认为“使用盗版是一件不光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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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亚洲各国对盗版是否属于盗窃行为的认识

因此,加大反盗版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族的版权意识在目前具有重要的作用。只有全民族的版权意识提高了,才能最终遏制盗版。

因此,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公众进行著作权法的宣传教育力度。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开展了许多大规模的反盗版宣传活动,如请文艺界人士义演打击盗版,社会公众签名打击盗版,集中公开销毁盗版制品等。这些活动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较好的宣传作用。但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宣传工作还很不够,社会对打击盗版的重要性还认识不足。因此,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打击盗版的宣传力度。一方面继续宣传盗版的危害,让公众认识到,盗版不利于文化科学事业的发展,不利于一个国家文化实力的提高。尤其是现在的电子与网络出版领域的盗版,非常不利于民族软件产业的发展和电子、网络出版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要让使用者树立“购买盗版就是帮助别人销赃”这么一个观念,从而自觉抵制盗版产品。同时,还要教会公众掌握识别盗版与正版的方法,自觉抵制盗版。政府部门要与大众传媒、教育部门紧密配合,共同开展打击盗版的宣传工作,如在报刊上开设“反盗版”专栏、在电视上播放公益性反盗版宣传片,在社区张贴公益性宣传广告,在中小学校开设反盗版讲座等活动。宣传教育的开展,能在一定程度上普及公众的著作权意识,能为治理盗版提供良好的环境。

(四)增强出版单位的主动防范意识

出版社提高主动防范意识,有助于减少盗版的危害。近年来,一些出版单位积极介入反盗版活动,开通反盗版热线电话、悬赏举报等,都较好地发挥了主动防范的作用。出版单位积极介入反盗版活动,树立了出版社打击盗版的良好形象,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震慑不法分子的作用。因为,出版社的积极介入,使不法分子感到盗版会遭到出版社的查处,会增加盗版的成本,乃至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这样,在盗版时,就会考虑自己行为的后果。如果一个出版社被盗版后不闻不问,则会助长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目前,一些出版单位消极对待打击盗版的工作,如对被盗版不闻不问,或对打击盗版敷衍了事等,都不利于对盗版的打击。一些被盗版的出版社通常通过印刷媒介发布被盗版信息,没有充分使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尤其是目前出版单位虽然大都上了网,但信息更新慢,有些出版单位网站根本不提供反盗版信息。像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的《辞海》,一直是被盗版的对象,但该出版社并没有将如何鉴别真假《辞海》等内容放到网上,供读者参考。为了测试该网站的反盗版功能,笔者以读者的身份,通过电子邮件向他们询问如何鉴别真假《辞海》,但并没有得到他们的回复。

近年来,盗版制品泛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盗版制品的品种丰富,价格便宜,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开展的“全国国民阅读与购买倾向”中的调查证明了这一点。因此,出版单位要考虑我国民众的消费水准,开发群众喜闻乐见的产品,同时树立市场意识,通过扩大发行量,降低出版物的成本,进而降低出版物的价格,提高出版物的正版占有率。

(五)加强日常管理,深入持久地开展反盗版工作

盗版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的社会问题。不但在我国有,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也存在。因此,打击盗版将是一项持续时间非常长的工作。各级政府部门要树立打持久战的观念,通过加强日常管理工作,遏制盗版行为的泛滥。出版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除进行出版物市场的检查、反盗版的宣传外,更要积极做好民众对盗版制品的投诉、帮助民众鉴别盗版制品等工作。有条件的单位,最好能开通反盗版热线电话、反盗版网站等,帮助民众鉴别盗版制品,提高社会的正版意识和正版率。

目前,政府部门日常管理中亟须开展的工作,是要向社会提供反盗版信息。国家以及各省市的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扫黄打非”办公室,要将最新的反盗版信息及时上网,供社会各界人士查考。但目前,这一工作非常滞后,国家、省市一级的出版局(版权局)网站上很少见到此类动态信息。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所办的“中国音像电影网”相对来讲较好,能经常提供最新的音像制品盗版信息,便于社会各界的反盗版工作。各级政府部门要将提供反盗版信息作为日常管理中的重要工作来开展,推动反盗版工作的开展。

反盗版工作任重而道远。积极研究反盗版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探索反盗版工作的新途径,加强各地区、各部门反盗版工作的交流,也是目前打击盗版中需要开展的工作。

【注释】

(1)张志强,博士,南京大学出版科学研究所所长,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出版科学研究,著有《非法出版活动研究》等专著10余种,曾获得过中国图书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10多项奖励。

(2)国家版权局网站(www.ncac.gov.cn)

(3)如果根据新华社记者曲志红的报道,2002年,收缴的盗版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DVD光盘总数为7762万件,占该年被查获盗版总数的73.8%。

(4)涤非.2002年“扫黄”“打非”部分重大典型案件回眸.出版发行研究,2003(1)

(5)汪建根.追踪“永盛盗版案”.中国文化报,2002-12-23:第4版

(6)“江苏省版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苏权发〔2001〕32号)

(7)张宇灿.河津咄咄怪事学校强卖盗版新华字典[BB/OL].(2001-10-17).http://sxwb.sxrb.com/mag4/20011017/colart57426.htm

(8)邓婷,曹英.“丁丁”编辑被判刑.京华时报,2002-11-27:A08版

(9)http://www.ccnt.com.cn.av.avmkt.show.htm?lm=05&id=1451

(10)张志强.城镇居民与盗版制品的接触程度分析——以南京市为个案的研究.中国版权,2005(3):52

(11)柯维.“扫黄”“打非”要抓基层建设.中国新闻出版报,2003-03-25:第5版

(12)石宗源.加强地方新闻出版管理机构和基层执法队伍的建设.中国出版,2003(2):8-11

(13)新闻出版总署.2004年新闻出版(版权)工作总结(讨论稿).2005年全国新闻出版局长会议讨论文件之一(内部材料)。

(14)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2004年).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4

(15)Chaim Estulin.Asia’s changing view on piracy.Time,2005-4-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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