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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科技人才服务情况与启示

时间:2022-03-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硅谷不仅是高科技人才集聚的地方,也是美国科技人才服务机构最集中的地方。巴登 符腾堡高新区目前是德国高技术公司和科技人才最集中的地区,科技服务活跃,技术交易、技术交流频繁。目前该基金会在巴登符腾堡地区建立了300多家技术转让中心,占德国的60%。
国外科技人才服务情况与启示_上海科技人才发展研究报告.2017

(一)国外科技人才服务情况

发达国家的人才服务基本形成了功能丰富、运行规范的体系,主要职能有社会保障、促进劳动力流动和就业,以及相关政策制定和问题研究,在协助本国政府落实人才公共服务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从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市场化程度较高,科技人才服务针对服务需求,以适当方式嵌入创新主体的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过程中,确保人才服务流程与产业链结构紧密配合,通过强化产业的上、中、下游各个环节的服务性融合,在整个产业链形成一体化的科技人才服务。但我们仍可以从科技人才服务的过程去体会其人才政策服务的启示。

1.美国

美国的科技服务业组织机构一般由技术咨询或经纪机构、大学和科研机构的技术转移办公室、孵化器、技术评估组织、技术测试与示范机构等组成。它们大部分依托大学、研究机构、协会、政府部门、咨询公司、风险投资公司和律师事务所。科技服务机构在科技创新中发挥着桥梁和润滑剂的重要作用,大体可以分为营利和非营利两类。非营利科技服务机构占据相当重要的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根据设立者的不同,非营利科技机构又分为国家设立的机构和民间设立的机构。国家设立的机构数量很少但大多数规模和作用比较大。根据美国法律,凡国家设立的任何机构,包括非营利机构,均需由国会通过相应的法案形成法律,方可设立。机构的职能、业务范围、经费来源均由该项法律规定。

国家设立的非营利科技服务机构的典型例子包括国家技术转让中心(NTTC)、联邦实验室技术转让联合体(FLC)等。更多的非营利机构是民间设立的,其中大部分属于综合性较强的服务机构,即同时承担相当于我国行业协会、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创业服务中心、技术市场、人才市场等多种职能。营利性科技服务机构绝大多数为专业性机构,如孵化器,技术咨询和技术成果评估公司,它们往往不是独立存在,而是作为大的咨询公司、风投公司和律师事务所内部的技术咨询部门,这是民间营利性科技服务最常见的一种存在方式。

美国的人才服务机构除了向服务对象提供常规的服务外,还提供如心理素质测试、职业技能培训等附加服务。美国政府充分发挥调控职能,不仅对地方政府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提供支持,对民营机构也同样提供财政资金支持。人才服务机构通常由社会机构运作和协调,这种形式有利于人才服务机构提供更加有效和灵活的服务。

硅谷不仅是高科技人才集聚的地方,也是美国科技人才服务机构最集中的地方。硅谷能够诞生成千上万的高科技公司并且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上取得瞩目的成绩,与完善的专业化服务体系分不开。硅谷的公司非常重视信息的沟通,企业科技人才注重信息的时间利用价值,因此愿意付费来得到对于自己有利用价值的信息。在这种文化的推动下,硅谷有很多专业化的信息服务机构,在不断的信息交流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套完善的信息沟通系统。在硅谷,技术发明者有了好的创意或技术,从资金筹集、申请营业执照到财务管理、公司上市等都可以通过各种专业性公司来运作。这一系列相互依赖的服务机构被称为“生态系统”。这个系统主要由大学、研究机构、律师事务所、风险资本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猎头公司、管理咨询公司、破产清算公司等组成。这些组织除了大学、研究机构外,盈利的主要方式是以服务、投资换取新公司的股权。在创业过程中,大家各司其职,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自然而然形成了一个风险均占、利益共享的联动组织。

2.日本

日本具有独特的科技服务体系,机构管理主要采取经济和法律并行的手段,通过政府一系列的规范和准则,使科技服务机构走向规范化、标准化。科技服务机构主要可以分为政府认定的事业法人机构、民间机构、外资系统和银行系统的大型咨询机构、科学城和技术城等高新技术园区、技术交易市场等。其中,政府认定的事业法人机构承担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委托的事业,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事业支援,并承担政府专项拨款的实施和组织有关的资格认证考试,这实际上也是在行使部分政府职能。民间机构主要针对行业内或相关领域提供多层次的科技服务。

据调查,日本筑波科学城聚集了全日本30%的国家研究机构及40%的研究人员,国家研究机构全部预算的一半左右投资在这里。与筑波科学城政府主导相对应的是,科学城内科技服务机构也大多是以政府为主导性质的,并且由于筑波科学城研究机构众多,科技服务的主要任务是对科学城研发的科技成果进行转化。科学城内建有孵化器、技术中心和信息中心。在中心进行的项目往往要能体现政府调控科技发展的意图。另外、科学城内还有一些民间机构,主要针对行业内或相关领域提供多层次的科技服务。

日本政府不但会为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制定宏观战略规划,鼓励其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以推进本国科技服务业发展,而且政府在必要时也会跨越组织协调职能,直接参与企业的科技创新过程,建构起“政府—企业”的技术创新体系。政府还对中小企业和创业人才提供大量服务。一方面,通过政府及地方设立的公立实验研究机构,免费为中小企业和创业人才提供技术指导;另一方面,政府成立中小企业信息中心和公立实验研究机构的技术信息室,提供良好的信息服务。日本的人才服务是劳工部工作的组成部分,或是与之相平行的组织。人才服务机构对政府的行动和政策的制定有参与权,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缺乏灵活性。

3.德国

在德国,行业协会和技术转移中心是最重要的科技服务机构,也是服务体系的两大系统。巴登 符腾堡高新区目前是德国高技术公司和科技人才最集中的地区,科技服务活跃,技术交易、技术交流频繁。该地区拥有一批世界著名的科技服务机构,如史太白基金会(Steinbeis Foundation for Economic Promotion,STW)、弗劳恩霍夫应用研究促进协会(FHG)、德国工业研究联合会(AIF)和德国工程师协会(VDI)等,其中史太白基金会历史最悠久。目前该基金会在巴登符腾堡地区建立了300多家技术转让中心,占德国的60%。这些服务机构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科技服务激活了区域科技资源的活力,促进了地区技术创新活动的良性循环。在巴登符腾堡地区,发明专利技术、科技成果多通过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弗劳恩霍夫应用研究所等服务机构转移到中小企业。同时,作为科研成果研发者的高校和科研机构从中获得了相应的回报,科技人员从事技术创新的热情进一步高涨,科研人员研发课题的选题也更加贴近市场需求。通过服务机构,中小型科技企业不仅获得了自身发展所需的技术信息、技术要领,而且还使企业更加靠近技术市场,企业所处的技术区位条件进一步改善。科技服务机构网络是以几个大型的机构为主导,注重网络建设,主要为中小企业和科技人才提供技术及科研成果的综合性服务体系,使技术研发机构与企业联系日趋紧密。

德国的行业协会门类多,涉及行业广,组织体系完善,有许多协会具有几百年的发展历史。但德国政府对专业人才服务机构的开放较为谨慎,自从1922年开办了首家人才服务机构后,1994年才允许民营机构介入人才服务。德国法律规定所有服务组织的从业人员,都要有培训要求,从业人员必须经过职业技术培训才能上岗,政府、企业和各类商会、协会联合会有责任和义务开展技术培训。例如,为了更好地为客户培训人才,科技服务行业协会史太白基金会专门创办了史太白大学,培养具有新理念并能应用于实际、会获得成功的新一代的工商和管理人才。同时,史太白柏林大学与全球史太白基金转移网络的各方面专家合作,并且与德国及其他国家著名大学保持密切联系。史太白基金会的这种做法也可归入所谓“人力型”技术转移,只不过在形式上不是人才从技术供体流动至技术受体,而是以人为载体,由技术转移中心的教育服务来实施。德国政府主动推进科技服务,搭建工作平台通过向符合科技创新条件的企业提供专项奖励基金,使企业拥有充足的科研经费,从而促进企业科技人才的引进,促进企业与科研机构、科技服务机构的互利合作。

(二)国外科技人才服务做法对上海的启示

各国的科技人才服务没有统一的发展方向,但从构建服务型政府的角度看,各国的人才服务存在着许多相同的特征和相似的发展趋势。共同做法是政府通过立法、政策导向,推动、引导科技服务业关注科研机构和企业的技术创新,使科技服务在技术成果与市场之间架起桥梁,建立政府与创新主体的联系。具体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1.坚持公益性

各国对科技服务有着较完善的法律和法规体系,根据服务机构性质的不同,享受的政策也大不一样。虽然美国是一个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市场化的民办人才服务机构和政府所属部门的人才服务机构同时存在,但仍对营利性的人才服务机构进行限制,坚持服务机构的公益性发展,鼓励和促进综合性非营利机构的发展,融科技、信息、人才、金融等服务于一体,给用人单位和企业提供最有效的服务。

2.强调政府在服务中的核心地位

国外注重形成多元化的科技服务主体,同时加强大学、研究机构和企业间的联系。国外科技服务体系的执行主体包括政府扶持设立的机构、财团法人机构、协会机构、私人公司等,主体越来越向多元化发展。发达国家科技服务的范围广泛、内容丰富,机构类型呈现多元化,这些多元化的机构在从研发到商业化的复杂技术创新过程中,紧密地分工合作,构成了不断完善的服务体系。通过培育市场需求、培养人才和制定法律规范等手段,促进专业型服务公司在市场竞争中涌现和成长,减少对有关机构的干预,通过强化行业管理,建立适应市场规律的规章制度,促使用人单位、企业产生对机构服务的需求。

3.注重科技服务行业自律性管理和网络化发展

日、美、欧等发达国家很少由政府出面对科技服务机构进行管理,而是通过制定针对服务机构的法律法规,使其能够在市场中尽量自由且有序地发展,强化对服务机构的立法监管和政策引导。例如,美国的科技行业协会在代表会员利益与政府及议会沟通协调的同时,也对行业内的成员加以制约。如果发现有违反行业规范,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同行和消费者利益的会员,协会将采取惩罚措施,如取消会员资格,禁止在本行业从业,甚至向法庭起诉。日本科技服务在政府法规和政策指导下,由各种工业会履行对所属企业的行业管理职能。工业会属民间组织,由本行业企业自愿参加, 90%以上的企业都是会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工业会与政府相关部门研究有关技术政策、环境保护和税务财政问题,向会员传达政府法令、政策,提出本行业的要求、意见和建议,使企业的发展目标与社会发展总目标保持一致。同时,政府把一部分原属于政府的职能,如行业管理、项目评估、市场监管等委托给有关的评估机构去做,充分发挥评估机构作用,更加客观合理地对一个科技服务机构作出评价。

4.科技服务机构有较特定的服务对象

发达国家科技服务机构市场定位主要是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人才。美国有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小企业发展中心,作为非营利性机构,运行经费来自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其他收入,目前已形成庞大的全国性网络,共有57个州中心和950个分中心,成为促进美国科技成果产业化和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社会力量。德国、日本等大都利用各国政府对小企业和创业人才的扶持政策,主动与政府合作,为其提供各种服务,如帮助高技术小企业和创业人才获取市场机会和投资,提供专业化、优质价廉的服务,经常性的培训、讲座,免费讲授纳税、计算机网络、软件使用、企业管理、市场开发等知识。

5.注重对科技服务人才队伍的培养

综观各国科技服务机构,都注重行业专门人才的培养,要求具有较强的专业背景。科技服务是一种软服务,服务效果有赖专业人才的素质。科技服务业在发达国家中是作为一个非常成熟的行业存在的,而在我国由于投资、诚信、信息、政策等方面的原因,科技服务业的从业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高水平高素质复合型的能力要求相距较大,从而导致该行业市场的发育比较迟缓,政府在这方面的重视度也不够,相应的引导扶持机制也较为缺乏,尚未形成一个服务机构众多、赢利模式多样、市场机遇充沛的良好环境。

6.科技服务机构一般具有综合性的服务功能

发达国家科技服务覆盖的领域和范围广,服务水平和质量较高。相应区域内的不同类型科技资源能够有效地整合,发挥比较优势,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科技服务系统。而这个系统也融合到了从创意到技术研发,再到企业发展的整个链条中。在这个过程中,资金支持、市场需求、科研团队等都是不可或缺的因素,所以只有服务机构具备了较综合的服务功能,才能够提供最有效的科技服务。

[1]作者简介:李敏,上海市科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吴贵明,管理学博士,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教授,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特聘教授,研究方向为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顾承卫,法学博士,政治学博士后,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上海科技政策研究所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科技人才政策、科技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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