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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研究

时间:2022-03-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全国的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数量分布失衡可见一斑。北京也颁布了一系列有利于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的政策法规,如《北京市加强社会建设实施纲要》等,加大对民办非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促进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有序发展。
中国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研究_中国文化社会组织发展报告

一、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趋势

《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2015》数据分析发现,2012年、2013年、2014年同比上年的增长数目都在1000家以上。其中2014年新增数目达到了2454家,表明了近年来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飞速增长。综合评析2007年—2014年文化社会团体的发展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呈现显著增长趋势,进入2000年后每年新增数量逐渐与过去拉开差距,尤其在2007年后,新增数量大幅度上涨。在13年间共有15项针对文化产业和文化社会组织的各项政策,政策的丰富性和完善性逐步刺激了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的数量显著增加。

第二,随着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文化诉求逐渐丰富,西方世界民办非企业单位文化的传播,社会上兴办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民间力量也日益增多,文化社会组织的社会作用也越来越得到重视。

第三,大型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的带动作用。国家相关部门或民间中坚社会力量开办的有影响力的大型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起到了良好的榜样作用,如民生现代美术馆。它是由中国民生银行发起和出资建立,开展和举办文化艺术类项目和活动的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自2012年2月20日建立后,先后举办了为数众多的美术展览,广泛传播,取得较好社会反响。

图4-1 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增长数量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2015)[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5.

二、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空间集聚状况

(一)总量集聚特征

中国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分布东多西少,主要的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分布于东部沿海地区。如图4-2所示,全国共有31个省市和地区拥有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东部沿海省市地区(江苏、山东、浙江、福建、河南、安徽、江西、上海)的占比超过一半,达到53%;西部地区(陕西、四川、云南、贵州、广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重庆)的占比仅为15.9%。

图4-2 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区域分布概况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2015)[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5.

下面,我们按照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数量进行地区分类。可以发现,不同区域的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数量差距是比较大的,如图4-3。

图4-3 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分布情况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2015)[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5.

第一阶梯地区包含江苏、山东。两个地区的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都超过了2000家:江苏为2246家,位居全国第一,占比全国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为15.9%,山东为2018家,位居第二,占全国总比为14.3%。第一梯队的两个地区加起来总占比已经达到了30.2%,几乎相当于一个中部地区的整个数量占比,两个西部地区的整个数量占比。全国的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数量分布失衡可见一斑。

第二阶梯地区包含广东、湖北、浙江。三个地区的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数量在1000~2000家之间:广东为1213家,湖北为1149家、浙江为1132家。第二阶梯地区的广东、浙江都属于东部地区,可见东部地区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数量上独占鳌头。东部地区相对而言经济发达、文化气息浓郁,也较早接触到了民办非企业等理念。浙江颁布有《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等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或是扶持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政策,这些文化政策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

第三阶梯地区包含河南、四川、湖南、陕西、上海、福建、安徽、甘肃、山西、辽宁、河北、北京、江西、云南、内蒙古、广西、河南、黑龙江、新疆、天津、吉林等21个省市地区。其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数量在100~1000家之间:河南为725家、四川为509家、湖南为494家、陕西为464家、上海为450家、福建为394家、安徽为337家、甘肃为302家、山西为283家、辽宁为273家、河北为253家、北京为233家、江西为194家、云南为178家、内蒙古为166家、广西为153家、海南为140家、黑龙江为138家、新疆为123家、天津为105家、吉林为102家。第三阶梯区域个数占比最多,大部分的省市地区都在这一阶梯中,可以说第三阶梯地区反映了当前中国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普遍现状。这一区域中,东部地区占有绝对优势,且数量排名都相对靠前。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虽有占比,但都排名较后。其中上海、北京及天津三个直辖市都处于这一阶梯中,相对地域面积而言,占比相对较高。对于北京、上海等特大型城市而言,能为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各项良好资源:便捷方便的交通,普及的文化慈善理念,发展较好的文化产业基础和庞大的受众群体,通常可以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北京也颁布了一系列有利于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的政策法规,如《北京市加强社会建设实施纲要》等,加大对民办非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促进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有序发展。

第四阶梯地区包含青海、重庆、宁夏、贵州、西藏。五个地区的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数量在100家以下:青海为99家、重庆为97家、宁夏为82家、贵州为77家、西藏仅有2家。第四阶梯地区毫无疑问全部位于内陆,属于西部地区。数量太少,分布太广,并不能形成集聚效应。

(二)人均集聚特征

2014年中国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总数为14131家,按照全国人口总数136782万进行人均计算,全国每百万人拥有10.3家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可见人均数量短缺严重,分配不足。

从各个省市自治区来看,如图4- 4,低于全国人均值的有18个城市和地区,总体而言,全国和各地区的人均集聚状况表明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后续建设仍需加强。按照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人均值进行地区分类,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梯:

图4-4 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人均分布(单位:个/百万人)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2015)[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5.

第一阶梯地区包括江苏、山东、浙江、湖北、上海、青海、海南,这七个地区的人均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数量最多。其中江苏为每百万人拥有28个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山东和浙江紧随其后,人均值为20.6个和20.5个。江苏、浙江、山东都是文化产业发展较为成熟的省市,在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总量集聚和人均集聚上都有较好成绩。此外,江苏、浙江和上海的长江三角洲集聚效应能进一步推动三个地区的文化产业联动发展。青海和海南由于人口基数较少,故人均拥有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数目较多。

第二阶梯地区包括宁夏、陕西、甘肃、广东、北京、福建、山西、河南、湖南、天津、内蒙古、四川、辽宁、安徽、新疆。这十五个地区每百万人均值在5.4个至12.4个范围内。这一梯队中的省市地区最多,反映了全国大部分省市的情况。广东省是中国人口第一大省,数目高达10724万人,其拥有1213家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故人均数值达到11.3个/百万人。相较之下,宁夏、陕西、甘肃等省市多是因为人口较少而均值贴近全国人均线。

第三阶梯地区包括江西、云南、吉林、黑龙江、河北、重庆、广西、贵州、西藏。这九个地区的地区均值低于全国均值。这一梯队的地区多在内陆偏远地区,西藏是全国人均拥有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最少的地区,仅为每百万人0.63家。上述地区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需要特别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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