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客体指的是政策所发生作用的对象,包括政策所要处理的社会问题(事)和所要发生作用的社会成员(人)两个方面。政策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充当人们处理社会问题,进行社会控制以及调整人们之间关系特别是利益关系的工具或手段。这里有必要指出的是,由于公共政策系统及公共政策过程的复杂性,公共政策主体和公共政策客体的划分只是相对意义上的。对于许多处于中间层次的人、团体和组织而言,他们(它们)往往充当了政策主体和政策客体的双重角色。
(一)社会问题
从事的角度看,公共政策所要处理的是社会问题、公共问题或政策问题。社会问题多种多样,表现的具体形式也不同,划分依据不同类型也就不同。对社会问题类型的把握有助于公共政策分析中的问题界定和构建。
1.过失性社会问题和结构性社会问题
过失性社会问题产生于偏离社会正常生活和规范的一些过失行为,如青少年失足和社会犯罪等。一般来说,因为这些问题与大多数人的正常生活格格不入,所以这类问题很容易被人们所认识。当然,在这里要注意过失和偏差的具体差别,过失和偏差往往是相对而言的,并没有绝对标准,要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去理解。一些社会规范允许一定程度的行为偏差,这并不认为就是超越了规范极限的过失行为,也就并不形成公共问题。
结构性社会问题是指社会自身结构不合理所导致的一些社会现象。这类问题涉及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各种各样的不平等现象和问题。如经济发展不平衡带来的贫富两极分化,并由此基础上产生的贫困问题。除了贫困问题,还有由民族歧视和种族偏见所引发的民族矛盾;由政治不平等所产生的政府权力滥用;由教育不平等所导致的社会不满等都属于结构性问题。
2.实质性社会问题和程序性社会问题
实质性社会问题涉及人类活动所产生的实际后果。人类的行为总会在社会上产生一定的结果,那些不当行为会引发一些偏离社会正常发展要求的结果,从而产生社会问题。实质性社会问题强调的是产生了实质性的结果,通常是不好的结果,如只注重经济发展,忽视环境生态保护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近年来频繁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等。
程序性社会问题则与政府如何组织和如何采取行动有关。程序性社会问题涉及程序正当问题,指由于缺乏正当合法的程序,或不遵循既定程序而引发的社会问题。如我国的暴力拆迁问题和公众对听证会的不信任问题,我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的房屋的征收与补偿程序与条件,但在具体的政策执行中相关主体并不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往往采取暴力拆迁的方式;公众对听证会的不信任问题主要由于许多听证会往往流于形式,公众的意见难以通过听证会真实地表达出来。
3.分配型政策问题、规制型政策问题和再分配型政策问题
公共政策学者罗威(Lowi)依据利益分配和利益分配中人们的相互关系,将政策问题分为分配型政策问题、规制型政策问题和再分配型政策问题三种类型。
(1)分配型政策问题
所谓分配,是指将资源分配给社会的个人或组织。国家向某个领域或区域提供经济资助或资源投入,个人或组织通过自身的劳动获得的收入,都属于分配的范畴。在分配过程中,相关的个人或组织都或多或少获得资源,其一方的资源获得并不是建立在另一方所失的基础上,因此资源分配中的人们的关系是非零和博弈关系。但是,在资源分配过程中,也会引发有关问题,这些问题就是分配型政策问题。例如,公费医疗问题、食品代用券问题、退伍军人管理问题等都是分配型政策问题。由于在资源分配中人们关系是非零和博弈关系,因此分配型政策问题并非激烈对抗的问题。
(2)规制型政策问题
肯尼斯·J.梅尔认为,规制是指政府控制公民、公司或下级政府行为的尝试。在某种意义上,规制指政府对社会范围内公民的选择的限制。政府之所以要对公民行为进行限制,主要是为了实现某种目标。例如,为了控制污染,政府会对排污企业进行限制。规制型政策问题是指政府根据一定的规制标准和规则对个人或组织的行为进行限制时引发的问题。规制型问题是多种多样的,涉及各个领域。例如,对排污企业进行管制产生的问题就是污染规制问题;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对人们的行为进行限制的问题也是规制型问题;对交通实施临时的限制是交通管制问题。规制对部分人的行为进行限制,实际就是对他们某些利益的剥夺,因此在规制过程中,相关参与者的关系是零和博弈关系,即一方所得的利益是建立在另一方所失的基础上。所以规制型政策问题往往暗含着较为激烈的冲突或对抗,解决起来会较为困难。
(3)再分配型政策问题
资源的再分配是指政府将资源或财富从一部分人的手中转移到另一部分人的手中,目的是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再分配型政策问题就是指资源或财富从一部分人的手中转移到另一部分人手中的过程中所引发的问题。例如,为了解决穷人的生存和保障问题,就需要建立个人所得税制度,将财富从富人手中转移到穷人手中。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就是再分配型政策问题。再分配型政策问题是一种零和博弈问题,因为一方所得即另一方所失,因此这类问题解决起来也会比较困难。
4.按社会生活领域的不同将政策问题分为政治、经济、社会(狭义)和文化等领域的问题
政治领域问题涉及政治系统的问题,包括政治体制、国家机构、军事外交、人事、行政管理、民族、阶级等方面的问题。政治问题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可以被社会中具有政治意识的各种组织或人所感觉到,对整个上层建筑的构建完善具有重要意义。经济领域问题常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具有直接性和现实性,包括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问题,生产过程中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各个环节中的财政、金融和产业等方面的问题。社会(狭义)领域问题是关系社会本身发展、常态与变态冲突等问题。如环保、人口、治安、福利、保障、贫困等方面的问题。文化领域的问题包括科技、文教、体育、卫生等方面的问题。
(二)目标团体
从人的角度来看,政策所发生作用的对象是社会成员,这些受规范、制约的社会成员称为目标团体。
公共政策是对社会价值进行权威性的配置,而社会价值的配置并不是一个价值无限增大的过程,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它就像分蛋糕一样,总存在一些人多些,而另一些人少些的结果,甚至会出现将一些人的利益减损而用来补充另外一些人利益的结果。这种利益将会受到公共政策实施带来的价值影响,个体或者组织就是目标群体。
目标群体是公共政策实施的重要环节,也是公共政策实施是否产生成效的重要决定变量。目标群体的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公共政策实施的成败。影响政策实施的目标群体因素有:
1.目标群体的规模
目标群体规模越大对公共政策的影响力越大,公共政策实施者不得不认真考虑这些群体的态度、利益和政治倾向。如三峡工程需要移民数十万,这么庞大的目标群体自然给实施这一政策带来巨大的困难。相反,目标群体较小,则对实施者来说,是一件轻松的事情。但是有些较小的目标群体也会有强大的政治能力,也可以给实施者带来麻烦。
2.目标群体的结构
目标群体的结构是指目标群体是否组织化,组织化程度如何。一般来说,高度组织化的目标群体具有强大的政治表达力,能够利用它们的组织能力来实施影响。面对这种群体,公共政策主体必须有准备和按照法律规定来加强协调与合作。而相对分散、组织化程度低的目标群体在政治组织力方面较弱,要实施一些权威性政策比较容易,然而,如果要实施一种组织化与动员性的政策,则比较困难。例如在农村地区防范传染病就比较困难。
3.目标群体的要素特性
目标群体要素的性质主要指群体的文化素质、阶层属性、年龄构成、身份地位等。这些要素明显地会对不同的政策产生影响。如文化素质高的群体对公共政策的认知水平较高,较容易说服,但是也容易对不合理的地方提出反对意见。不同的阶层属性、年龄构成和身份地位的群体对有利于自己的政策会表现出支持的态度,而对不利于自己群体的政策则会表现出反对或者消极对待的态度。
4.目标群体的认知态度。目标群体的认知态度是指他们对公共政策的认识、理解、同情和支持的心理状态。这种心理状态成为目标群体支持和不支持公共政策的重要力量。这就是在公共政策开始阶段要大力进行政策宣传的原因,宣传可以让公众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的内容、目的和价值,从而提高认识度和支持度。但是目标群体对公共政策的认知态度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宣传的效果最终也要看它和原有的心理观念的结合情况。根据现有的研究成果,影响目标群体的心理态度的重要因素有:政治社会化的影响、传统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的制约、对政策形式合理与实质合理的看法、对成本收益的权衡、对大局或整体的考虑;避免受到惩罚、环境条件的变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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