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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档案的特点及利用分析

时间:2022-03-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以2015年为例,遂昌县档案馆全年为林农提供办理林权纠纷调处、林权抵押和林权登记变更等业务档案查询217人次,查阅卷宗486卷,复印资料892份,占全馆业务量15%以上,查询量仅次于婚姻档案。遂昌县档案馆在提供林权档案,开展林权变更登记的同时,及时对林权档案数据库进行更新,以确保林权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林权档案的特点及利用分析_档案管理理论与实践:浙江省基层档案工作者论文集.2016

张春苗

(遂昌县档案局)

摘 要:本文介绍了林权档案的概况、主要构成和特点,分析了林权档案在山林纠纷调处、林权抵押贷款和林权变更登记中的利用现状,并提出了完善林权档案建设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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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档案是指在林权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表、声像、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原始记录。完整、准确、系统的林权改革档案,是林权改革工作的客观反映和重要的历史见证,是巩固改革成果、维护林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和完善农村林地承包关系、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因此,建立完整、规范、系统的林权档案直接关系到改革工作的质量和改革的顺利推进,对林业可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有着重大意义。

一、林权档案的主要构成与特点

(一)林权档案的主要构成

林权档案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具体包括:

1.林改综合档案。主要包括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法规性文件、省市县制发的有关林改方面的文件等。

2.确权和林权登记档案。确权和林权登记档案是林权档案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包括申请登记的权属证明材料,森林资源调查图表、林权界线图表、各种汇总清册、林权登记申请表、林木林地权属证明文件、公告材料,现场勘验认界材料,附图或者地块示意图、登记的核准文件、林权登记台账等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发证原始材料,林权管理信息系统的备份等材料。

3.林权纠纷调处档案。主要包括产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书,人民政府依法调解的意见、请示、批复、处理决定,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林权界线确认书等。

(二)林权档案的特点

1.林权档案具有时间跨度长的特点。从遂昌县档案馆保存的林权档案来看,既有土地制度改革以前的土地契约,农业合作化、“四固定”以及林业“三定”时期的有关材料,还有历年来由于山林流转、纠纷调处等因素而产生的林权登记、变更等资料,林权档案反映的时间跨度较大。

2.林权档案具有动态变化的特点。近年来,随着各种社会力量对林业投资的活跃和山林纠纷事件的增多,森林、林木的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的变更大量发生。据统计,2015年遂昌县新增林地流转面积833.75万平方米,调处山林纠纷24起。为确保林权档案的准确性、系统性和连续性,需及时补充和录入林权变更登记资料,从而使林权档案呈现不断变化的过程。

3.林权档案具有查询量大的特点。以2015年为例,遂昌县档案馆全年为林农提供办理林权纠纷调处、林权抵押和林权登记变更等业务档案查询217人次,查阅卷宗486卷,复印资料892份,占全馆业务量15%以上,查询量仅次于婚姻档案。

二、林权档案的利用现状分析

档案的根本价值在于利用。遂昌县档案馆自2014年完善林权档案,建立数据库以来,坚持以用为本,“建管用”相结合,积极服务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林农凭身份证就可以直接在档案馆、办证窗口免费查询。

(一)利用林权档案,服务中心工作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在城市拓展,工业园区、高速公路、铁路等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农民的山林权地的征迁工作越来越多,工作人员查阅档案的次数也在不断地增加。如在衢宁铁路(浙江衢州—福建宁德)的征迁工作中,涉及某村的山林征用,征迁人员查阅了20余份林权档案,利用档案资料切实维护政府和农民的双方利益,使征迁工作按时完成,保证了该项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

(二)利用林权档案,调处林权纠纷

新中国成立以来,山林权属经过了土地改革、林业“三定”、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和山林延包的多次演变,以及林地的买卖、交换、折抵、迁徙、嫁娶、赠送、分家等,山林权属不断变迁转移,形成了复杂的山林分布和权属关系,留下了许多纠纷隐患。为妥善处理林权争议,2015年遂昌县档案馆利用林权档案,成功调处林权纠纷23起,解决权属争议面积7.70万平方米,防止了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既为林权制度改革全面稳妥推进提供服务,也维护了林区及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利用林权档案,服务林权抵押

为盘活森林资源资产,有关部门探索创建了农民以林权相互担保的小额循环贷款、森林资源收储中心担保贷款和林权直接抵押贷款三种林权抵押贷款模式。2015年,遂昌县档案馆为林农办理林权抵押贷款,查阅复印林权档案23人次,办理林权抵押贷款228万元,使林权证变融资证,从而拓宽了林业融资渠道,解决了林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

(四)利用林权档案,做好林权变更登记

根据《浙江省林权流转和抵押管理办法》规定:“林木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改变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为积极引导林地经营权向专业合作组织和业主大户规范有序转移,遂昌县出台了《遂昌县林地经营权流转发证管理办法》,重点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发放制度,2015年完成林地经营权证办证248.99万平方米,办理林权794权宗。遂昌县档案馆在提供林权档案,开展林权变更登记的同时,及时对林权档案数据库进行更新,以确保林权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总之,为更好地发挥林权档案的作用,使之更好地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林权制度改革、林权流转服务,档案部门要针对林权档案的特点,不断完善、补充、核对林权档案,建立林权档案数据库,实现林权档案存储数字化、检索自动化、利用网络化,大大提高利用林权档案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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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华文礼.浙江省遂昌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探析[J].林业经济,2010(4):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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