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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瑶光・(清嘉庆)运输木材工价碑_石碑上的历史

时间:2022-07-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锦屏县瑶光·(清嘉庆)运输木材工价碑_石碑上的历史该碑现立于锦屏县河口乡瑶光下寨。本府当堂查讯,瑶光以下一带河道,并无桥梁、车坝,无从借端勒索。向来木植运至该处,在该处雇夫转运。其在瑶光雇夫运排,向由木贩投宿之店家代雇,并不经该处头人之手,无从多索。如木贩有不雇该地人夫放排者,许该民赴辕禀报。

锦屏县瑶光·(清嘉庆)运输木材工价碑_石碑上的历史

该碑现立于锦屏县河口乡瑶光下寨。青石质,方形斜角。高124厘米,宽53厘米。额题“永远碑”三字。

2013年12月4日拓。

【释文】

特授贵州黎平府正堂加五级纪录十次又军功加三级纪录五次程为晓谕事(www.guayunfan.com)照得黎平各处出产木植,民、苗赖以资生。乃有沿河地棍[195]借木植经过,雇夫运放,昂取[196]工价;或以冲坏桥梁、车坝为词,勒索银两;或乘溪河水发,木簰冲散,任意捞取,重价勒赎,甚至将木客斧记削去私行售卖,以致讦讼[197]无休。叠经本府严切[198]禁革在案。

今据木贩龙万才、杨廷光、黄顺利、杨万金具控瑶光寨姜在奇、□□□等多索放簰工价,擅设江规。本府当堂查讯,瑶光以下一带河道,并无桥梁、车坝,无从借端勒索。向来木植运至该处,在该处雇夫转运。自乾隆四十二年[199],排夫工价定有章程:瑶光运至掛治,每排取工价银四钱八分;运至王寨,每排取工银五钱六分;运至毛(茅)坪,每排六钱四分。较之四十一年以前,每排加增银一钱。

今又二十余年,相安已久。现在并无加价之事。其在瑶光雇夫运排,向由木贩投宿之店家代雇,并不经该处头人之手,无从多索。诚恐章移不定,或有地棍借故把持勒诈,或有流棍借端煽惑,客商敛银滋讼,合行出示晓谕。

为此示,仰瑶光及沿河民、苗等知悉:

嗣后,木植到境,任客投店雇夫运放,排夫工价照[乾隆]四十二年所定,不许分厘多索。如木贩有不雇该地人夫放排者,许该民赴辕禀报。倘水涨漂散之木捞获,听从客贩认对斧记取回,量□捞费缴资,不许勒赎多价及敢削去斧记变卖。

自示之后,倘敢仍照前辙,一经访闻或被告发,定即严拿究办,决不姑宽。

各宜凛遵毋违。特示。

嘉庆七年[200]六月初一日示

谷旦[201]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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