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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开荒种地

时间:2022-03-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民和米拉沟冶土司辖区的回族在开发米拉沟的农业活动中,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回族以自身特有的勤俭耐劳的精神,继承了先辈的事业,开荒种地,使这些地区逐步得以开发。事实上,诸马集团对甘宁青地区的农田垦殖,最终目的是为了替自己或本家族及本集团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所垦荒的绝大部分收获,均为诸马集团所占有。
回族开荒种地_甘宁青地区的回族经济开发活动与近代化研究

在甘宁青地区,同治年间回民起义被镇压后,金积堡、灵州、宁夏府(今银川)、河州、西宁等地的回民被强行迁徙,大部分迁至今宁夏南部的山区和今甘肃的平凉、会宁、静宁、定西一带,生活于山边、滩边、湖边、沟梢、渠梢的“三边两梢”之处。这些地方多为耕种条件恶劣的地区,或为严寒高山,或为干旱丘陵,或为贫瘠荒芜山区,或为滨湖低洼的湖泽地区。回族农民在恶劣的环境里,努力开发可利用的土地从事农业生产,使原来十分荒芜之处出现了农田和村落。如固原州,“有十余家为一村者,三五家为村者,彼此相隔数里、十里不等者”。在海城(今海原),“本城及西安、龙地湾、二府营四区,水甘土衍可种膏腴”[1]。青海的麻莲沟原来仅有少数汉民居住,因为人很少,只在南山上开了一些地,“回民迁入后,把山脚下及河滩的地也开发出来。从而很快扩大了耕地面积,种植的作物主要是青稞、油菜、大麦燕麦、洋芋等……农具一般是二牛抬杠、铁锨等”[2]。民和米拉沟冶土司辖区的回族在开发米拉沟的农业活动中,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们在沟壑纵横的山区开挖出层层梯田,在山沟河谷采用“淤泥澄地”的办法,把荒凉的山岔河谷开发成良田沃土,使米拉沟一带成为民和境内的农业区。回族以自身特有的勤俭耐劳的精神,继承了先辈的事业,开荒种地,使这些地区逐步得以开发。

民国时期,为扩大税源,增加税收,回族诸马政权都积极鼓励垦荒。马鸿逵统治宁夏后,曾于1933年和1936年先后两次清丈土地,鼓励农民垦殖荒地。1940年宁夏省政府设垦荒办事处,指定云亭渠为垦渠。并在此基础上,于1941年又出台了《垦荒规程》,计划垦荒50万亩。其中规定:自该年起免收承领荒地手续费;所开荒地免税5年,5年之后按收获5%征税[3]。所垦荒地主要集中于黄河两岸和河中滩田,且土质较好,故一般于当年即可耕种,使部分无地农民获益。40年代初,“在沿黄河两岸八县地区,西起中卫,北起磴口,中卫至平罗七县,约1100方里,约居全省面积的十六分之一,合四百余万市亩,内有可耕地约三百余万市亩,可耕地中已耕地约有一百九十五万四千余亩。其中已经垦殖之熟荒地约十七万三千六百万亩。待垦的生荒约一百万市亩”[4]

青海马氏家族对当地的农田垦殖始于马麒时代。1923年,时任甘边宁海镇守使的马麒兼任甘边宁海垦务总局督办。1931年,马麒病故,由马麟接任青海省政府主席。马麟在政治方面才智平平,经济上亦无建树。1938年马麟被马步芳威逼下台,马步芳成为青海名正言顺的最高统治者。马步芳不但沿袭马麟时代通过清丈土地获取大笔清丈费和地价银的做法,而且在他主政下的青海省政府还强迫贫苦农民和士兵在海西、海北各地,为其无偿开垦荒地。1938~1939年,马步芳又强迫互助、大通、门源等县的农民,自带口粮、牲畜、农具,在互助北山一带开垦荒地数万亩。1941年12月,青海垦务总局编印《青海省中部荒区调查报告》,对东至西宁、西至都兰湖、南至乌库图山、北至青海湖北沿的广大地区的土地、水利资源作了初步勘察,并提出了一些开发意见。1945年,省政府设柴达木垦务局,在察汗乌苏、香日德、赛什克、德令哈等地设垦务组,并派部队千人进入屯垦,开发出若干农业区。此外,在海北门源一带,垦荒面积也达28万余亩。不过柴达木西区已有的垦殖反映了这里的土壤不合适农业。这里雨雪稀少,土壤沙质,含碱性极重,一般垦地种植一次后,须休闲七八年再种一次以待土壤肥力自然恢复,若继续垦种就会影响到草原生态。所以在这期间的垦殖也是时垦时荒,仅在水源充足、灌溉方便、土壤肥沃的区域有粗放的垦种。事实上,诸马集团对甘宁青地区的农田垦殖,最终目的是为了替自己或本家族及本集团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所垦荒的绝大部分收获,均为诸马集团所占有。为了从土地上获得更多的收益,诸马集团甚至通过当地的富绅、地主转卖已开荒地,赚取大笔收入。而为其垦种的广大农民却贫苦依旧,或者因承担日益加重的农业税和各种差役而更加陷入赤贫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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