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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塘华侨农场场部

时间:2022-03-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971年6月26日,中国共产党东湖塘华侨农场第一届委员会成立,恢复党的一元化领导,党委书记兼任农场革委会主任。1980年11月,东湖塘华侨农场革委会撤销,复设东湖塘华侨农场场部,实行场长负责制。1997年,东湖塘华侨农场行政领导体制实行改革,再度下放宁德地区管辖。
东湖塘华侨农场场部_宁德市东湖塘华侨农场志

第二节 东湖塘华侨农场场部

1958年,中共宁德县(今蕉城区)委、宁德县(今蕉城区)人民委员会决定围垦东湖塘,同时,决定成立宁德东湖塘围垦工程指挥部,具体负责工程的勘测、施工。1964~1965年,围垦工程续建期间,经福建省侨委批准,东湖塘围垦指挥部下设五科(行政科、工程科、政治科、财会科、材料科)一室(办公室),各科室负责人由福建省侨委直接任命。

1965年6月11日,东湖塘华侨农场正式成立后,仍受围垦指挥部的领导,内部科室调整为一室(办公室)一部(人民武装部)六科(财务科、农业生产科、基建科、人事劳工科、宣教科、保卫科)架构。“文化大革命”期间的1966~1968年,农场行政领导机构一度瘫痪。1968年12月,华侨农场革命委员会(以下简称“革委会”)成立,实行“一元化”领导。1971年6月26日,中国共产党东湖塘华侨农场第一届委员会成立,恢复党的一元化领导,党委书记兼任农场革委会主任。

1980年11月,东湖塘华侨农场革委会撤销,复设东湖塘华侨农场场部,实行场长负责制。此后,场部陆续增加了计划生育办公室、公安派出所、招商科等内设机构,场部中层干部的任用,亦改由场长提名,组织考核,党委讨论通过,上报省侨办备案。

1997年,东湖塘华侨农场行政领导体制实行改革,再度下放宁德地区管辖。中共宁德地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立即予以定编定级,明确确定农场为行署下辖副处级事业单位。中共宁德地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宁德地区东湖塘华侨农场内设机构及领导职数问题的批复》中明文确定,农场原内设机构精简合并为6个:办公室、财务科、计生办、保卫科、生产科、政治处(内含人民武装部、司法办、人事科、宣教科)。配党委书记、场长各1名(副处级)、副书记、副场长各2名(正科级)。机构内设领导职数7名(副科级)。群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在选任期间享受副科级待遇。

此后,根据宁地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福建省东侨经济开发区与东湖塘华侨农场实行区场分离,华侨农场直接隶属福建省东侨经济开发区管辖,为其下辖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并逐步由管理型企业向开发型企业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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