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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导方式的民主化

时间:2022-03-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这是一种最不文明的政府表现,其结果导致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发生危机,因此,消解公共组织与个人权威是必须的。在一个民主社会中,公民是政府的主人。通过公民纳税,公民是公共服务和公共财产的投资人。通过公民投票,公民成为股东,他们选出业绩负责的董事会。
政府主导方式的民主化_ 中国城市化公共政策研究

5.2.3 政府主导方式的民主化

长期以来,官僚机构总是竭力塑造公共组织与个人的权威,并把这种权威强压在公众头上,希望借此解决公共问题。公共组织与个人的权威有极大的随意性,组织内部的分化与环境的变化都会导致新的权威出现,即使是正确的组织权威与个人权威最终也会异化。因此,这种权威是靠不住的,没有依赖性。这是一种最不文明的政府表现,其结果导致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发生危机,因此,消解公共组织与个人权威是必须的(任晓林,2004)。在一个民主社会中,公民是政府的主人。通过公民纳税,公民是公共服务和公共财产的投资人。通过公民投票,公民成为股东,他们选出业绩负责的董事会。被选出的官员是人民大众的服务员,作为股东的公民希望知道政府是否完成工作,是怎样完成工作(凯瑟琳·纽科默等,2003)。在这样一个时代里,如果没有公众的民主参与,政府很难使其行动合法化。为了探求社会中的真知灼见,各种观点都应该表达出来。显然,在这种模式之下,决策很不容易也不可能很快做出,但参与的这种民主优势以及解决政策问题所产生的创新理念,使得额外花费的时间和资源具有正当性[6]。以会议制度为例,孙中山先生曾说过:“凡研究事理,而为之解決,一人谓之独思,二人谓之对话,三人以上而循有一定规则者,则谓之会议。”开会是研究问题、交流意见、部署工作、发布信息的一种有效方式和途径,但长期以来,会议是政府决策的制定和实施的主要手段,政府开会的主要目的,就是让与会者同意执行领导个人或集体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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