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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土地用好土地加大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工作的大局

时间:2022-03-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管好土地 用好土地 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资源保障中共红寺堡开发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陈自军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在招商引资土地征收费用方面,红寺堡应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提供土地优惠政策。立足红寺堡开际,发展适度的土地流转经营,加快农业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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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土地 用好土地 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中共红寺堡开发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陈自军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红寺堡开发区自1999年开发建设以来,行政区划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三次调整,于2004年7月确定为1999.12平方公里。太阳山开发区成立后,将原盐池县划归红寺堡管辖的小泉等4个自然村76.5平方公里土地交由太阳山开发区管辖。2006年3月1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又将中宁县行政区划范围内红十四村、夜猫子断头、新圈二支干以西区域约63.6平方公里土地交由红寺堡管辖。辖区内土地以原兰州军区靶场为中心,由中宁、同心、青铜峡、利通区、灵武市等周边五县、市(区)部分接壤土地调整组成,因征收征用、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整建制搬迁、行政区划调整,将土地所有权全部转为国有土地。目前,红寺堡实际土地面积1986.22平方公里(297.93万亩),其中:城镇土地11.5平方公里,约1.73万亩,农村土地1974.72平方公里,约296.2万亩。

近年来,随着红寺堡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各类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用地需求与日俱增,同时,因移民搬迁、土地分配及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也随之显现,规范土地管理的形势越来越严峻。为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对国土资源工作的需要,必须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总要求,处理好经济发展与土地开发的关系,依法管好用好土地,做到守土有责、护土有方、动土有据、用土有益,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一、严控“红线”,坚决执行耕地保护责任制。红寺堡开发区是限制性农业红寺堡,耕地总量39.44万亩。2009年吴忠市下达耕地保有量指标为37.6万亩、基本农田保护指标30.42万亩。从表面上看,红寺堡现有耕地与市上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指标基本持平,但红寺堡土地仍存在土地资源总量多、人均占有量少、优质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少“一多三少”的问题,如果不正视现实,不解决好这些问题,我们将面临最尖锐、最突出的人地矛盾。为此,管好有限的土地资源,就要以“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兼顾生态”为原则,坚决执行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规定,根据区市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指标,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红寺堡、乡镇、村三级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基础工作,完成和更新基本农田保护规划数据库建设,规范基本农田保护标志、标注设置,杜绝一切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确保耕地保有量严格控制在39万亩以上,划定、保护基本农田30万亩以上,确保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的相对稳定。同时,红寺堡境内土地均属沙壤土,立地条件较差,土壤贫瘠,土壤改良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土地沙化、盐渍化比较严重,沙化盐渍地近3万亩,并且每年以近2000亩的速度漫延;部分灌溉渠系不配套,供水矛盾突出,农业生态环境脆弱,土地综合产出率低。要保持耕地占补平衡、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就要立足红寺堡农业优势,围绕国家和自治区加大农业投入、保证粮食安全工作的大局,精心设计项目,包装项目,争取项目,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增加耕地的数量,提高土地的耕作质量,使土地的耕作条件得以进一步改善和提高。从2008年红寺堡实施的南川乡土地整理项目情况看,效果非常好,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紧紧抓住国务院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政策措施的历史机遇,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作为建设重点,争项目要资金,结合红寺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面抓好土地整理、开发项目。通过将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德援项目、土地开发整理等土地综合开发项目整合捆绑实施,集中力量改造一片、提高一片、巩固一片、见效一片,打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样板。

二、主动服务,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管好用好土地资源,最根本的就是要保障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目前,红寺堡正处在一个承前启后、经济转型的关键阶段,红寺堡在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推进“3211”产业和“一园两区”建设的发展思路,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需要充足的土地资源作保障。科学合理的配置土地资源保障经济发展,重点要做到“早、足、优”。一是规划、报批要早。根据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集镇规划和村庄规划,早谋划,早调研,主动上门服务,深入到大企业、各部门沟通衔接工作,了解和规划各类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争取及早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指标管理政策支持,根据城乡存量用地底数,盘活土地,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集约经营。二是重点项目供地要足。随着国务院《关于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意见》和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政策措施的深入实施,实施的项目更多、用地需求更大、更集中,红寺堡用地供需继续面临严峻挑战。保证重点项目用地,要严格按照年度计划充分用足政策,围绕红寺堡“3211”产业和水、土、光等资源优势,积极引进重点农副产品加工项目,确保项目用地得到保障。三是供地服务要优。“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今年,市委、市政府把招商引资和争取项目工作确定为“两大任务”。如何在新一轮的竞争中赢得先机,关键要看我们的土地优惠政策优不优、服务优不优。红寺堡的土地属国有,具有灵活的自主权,在土地政策方面,与其他县市区比较优势明显。在招商引资土地征收费用方面,红寺堡应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提供土地优惠政策。在土地审批方面,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简化程序,借助政务大厅的建设,全面推进“窗口办文”、“一站式服务”和首问负责制,手续完备的审批事项立即办,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间按规定时限缩短一半,全方位提高土地审批服务质量。

三、探索实践,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步伐。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这一重大决定将为农村发展带来新的历史机遇。立足红寺堡开际,发展适度的土地流转经营,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提高农业整体效益,推进新农村建设,要做到以下四点。首先,要按照“产权明晰”的要求,搞好农村土地发包、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一步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其次,要启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在严格实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根据土地的不同用途,建立分类运行的土地流转机制。严格掌控土地一级市场,规范放活土地二级市场,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集镇、村庄规划,扩大有偿用地范围,按有利于公平竞争的程序出让新增建设用地。逐步打破农用地流转市场只囿于行政村内部成员间流转的限制,并赋予二次流转对象长期使用、自由转让、转租、合法继承等权利。第三,要完善机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离不开必要的交易场所,管委会、乡、村三级都将建立诸如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土地银行、土地合作社等形式的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制度,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第四,要突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进行农村土地流转的目的是发展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适度发展农村土地流转经营,必须立足区情实际和“3211”产业发展格局,抓规划、抓示范、抓龙头、抓中介,坚持走产业化发展的路子。

四、勇于创新,逐步建立保障科学发展的新机制。由于红寺堡管委会不是县级政府建制,致使管委会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无法准确的履行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为发挥土地资源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规范土地管理,尽可能增加土地收益,就要在创新机制体制方面下工夫,建立一套适合红寺堡实际的国有土地管理政策制度体系,确保“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出水”。一是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采用“一套人马,多块牌子”的办法,建立完善土地管理机构,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土地管理汇报、会审、联席机制,土地重大、突发事件临机处置机制,信访事项处理意见落实机制,联合办案机制。二是从严从紧控制土地供应,重点做到“三个一律不批”,即: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律不批;没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的,一律不批;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禁止性项目、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项目,一律不得报批用地。三是建立土地储备制度。凡经营性用地、城市规划区内的闲置土地等,全部纳入管委会统一收购储备范围,进入红寺堡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实现城市土地供应由土地储备库提供。四是全面推行土地挂牌出让制度,进一步完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暂行办法,做好挂牌出让的前期包装,精心编制挂牌出让文件,依法公开、合理评估和研究确定出让底价,发挥地价对土地市场调节的杠杆作用。

五、强化监管,严厉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红寺堡开发区10年的异地移民开发过程中,实行边开发、边搬迁、边分配的方式,土地开发分配一直由各移民迁出县负责,随后将移民和土地移交红寺堡管委会管理,同时一部分移民乘机私自开荒垦地,这种“建管分离”的体制造成红寺堡土地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存在大量的土地矛盾和纠纷,土地管理的形势比较严峻。非法占地、撂荒闲置土地、未批先建、改变用途、违反规划、非法批地、非法转让买卖土地等行为大量存在,致使大量土地资源和国有资产流失,减少了地方财政收入,制约了地方的可持续发展;移民合法的土地权益得不到保障,土地投入偏低、低效利用、土地市场秩序混乱,制约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要确保红寺堡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就要从根本上解决各类土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是在村一级。针对村一级土地违法行为较多的实际,要实行送法上门,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形成宣传攻势,多打些“预防针”和“强心针”,尽量把问题解决在一线,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特别是大河“1236”移民指挥部、绿科新村和多哈慈善村三个土地遗留问题情况复杂,要整体联动,重点突破,逐步化解,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处置土地违法工作,建立土地执法管理的长效机制,完善国土资源三级监管网络,健全点面结合、形式多样、渠道畅通的土地信访立体工作网络,重点加强对问题村、重点区域的巡查监管,落实各项行政处罚措施和责任追究,严厉打击各种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达到减压、降温、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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