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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生命本质常见的认识误区

时间:2022-03-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正因为此,人们对生命本质的探讨才一方面取得了诸多成果,形成了各有见地的众家学说,而另一方面则使人们对生命本质的理解陷入了一个又一个的认识误区。其主要认识误区如下。包括生命在内的世界无一不是物质的运动过程,任何生命现象都是物质运动的表现形式。通常,人们主观方面对事物本质的认识属于文化的意域,而人们主观方面对于生命本质的认识便属于生命文化的意域。
探索生命本质常见的认识误区_生命文化要义

以上事实说明,自古以来确实有不少人对探索生命的本质发生过浓厚的兴趣,并由此产生过许多观点和见解;以上事实还说明,人们对生命本质的探索必然受社会发展阶段及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影响和制约,比如神创论的生命观就肯定不会产生于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21世纪,而“RNA世界”生命观则绝对不会产生于原始蒙昧的石器时代。不仅如此,人类对生命本质的探讨还必然要受到研究者知识水平、文化背景以及哲学修养、宗教信仰乃至于世界观的影响。正因为此,人们对生命本质的探讨才一方面取得了诸多成果,形成了各有见地的众家学说,而另一方面则使人们对生命本质的理解陷入了一个又一个的认识误区。其主要认识误区如下。

(一)新陈代谢

单从词义而言,新陈代谢至少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作为生物学术语,新陈代谢是指生物体与外界环境之间的物质交换、能量交换以及生物体内物质的代谢和能量的转换过程,它是生物体内全部有序化学变化的总称;二是作为语词概念,新陈代谢指事物在发展运动过程中,新事物不断产生、旧事物不断消亡,新事物不断取代旧事物的运动过程。此处讨论的新陈代谢,主要取其生物学意义,但为了增强对新陈代谢含义的理解,新陈代谢语词概念的基本含义也是讨论生命文化需借鉴引申的范围。

1.新陈代谢概述 毋庸置疑,生物的新陈代谢问题是生命科学研究与生命文化探索怎么也绕不过去的基本问题。当然,如此界说并非有意割裂生命科学研究与生命文化探索两者之间的必然联系,事实上生命科学研究与生命文化探索在其作为人类实践的对象化过程时是完全同一的,只不过在体现人们社会实践的主观意图方面略可区分而已。生命科学研究主要运用实验、实证等方法,其主观意图旨在于精确求证生命现象的表现形式、运动过程与运动规律;生命文化探索主要运用抽象、概括等方法,其主观意图旨在于通过已经认识的生命现象去挖掘见仁见智的主观信息。虽然认识所运用的工具以及所追求的目的各不相同,但认识作用的对象则都是生命本身的运动。

在生命科学研究的视域下,新陈代谢既包括物质代谢,又包括能量代谢。物质代谢是指生物体与外界环境之间的物质交换过程,以及生物体内部的物质转化过程;能量代谢是指生物体与外界环境之间的能量交换过程,以及生物体内部的能量转换过程。如果从另一个角度认识,可将生物体的新陈代谢区分为同化作用与异化作用两个方面,同化作用是指将外界摄取的营养物质转变为自身的物质,或者生物体内能量代谢趋于储存的过程;异化作用是指将生物体自身物质通过分解代谢而排出体外,或者生物体内能量代谢趋于释放的过程。通常,人们将生物代谢中的同化作用叫做合成代谢;而将生物代谢中的异化作用叫做分解代谢。

包括生命在内的世界无一不是物质的运动过程,任何生命现象都是物质运动的表现形式。不论是生命形态方面的动物、植物、微生物,还是生命功能方面的繁殖、生长与衰亡,莫一例外都是物质运动在不同条件下的不同表现,而作为生命物质的运动,新陈代谢无疑是最富有特征的表现形式,只要是在绝非虚拟臆构的自然界中,任何生命都必然表现为物质运动的新陈代谢过程,这是任何虚拟现象或臆构现象都无法最终否认的事实。即使是如孙悟空受困于五行山下五百年,只要承认他有生命活动存在,就必然存在着支持生命运动的新陈代谢。而现实自然世界中的生命,都是自然界物质存在方式和运动规律的客观实在,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脱离得开新陈代谢的运动形式。

2.新陈代谢的类本质特征 也许正是由于任何生命都脱离不了新陈代谢的运动形式,因此很容易使人们将新陈代谢理解为生命的本质。从认识论的角度分析,所谓本质不过是同类现象中那些深藏的、稳定的、一般的、共同的东西,新陈代谢对于生命就非常具有这方面的特征。比如,与吃喝拉撒睡等一般生命现象相比,新陈代谢主要表现为生命体内部的生物化学运动,人们凭感性认识是无法察其象、观其形的,亦即是说它的表现是深藏的;进一步说,新陈代谢需要一定的生物化学运动环境,只要在适宜的环境范围,新陈代谢就会稳定地进行,如果超出了适宜的环境范围,不仅新陈代谢不能进行,甚至连生命过程都会受到影响;再者,虽然世界上的生物种类可以成千累万、数以亿计,但只要是活的生物体,它都要进行新陈代谢,因此可以肯定,新陈代谢确实是所有生命最一般、最普遍、最共同的现象。也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人们以新陈代谢所具有的“深藏的”“稳定的”“共同的”等典型特征作“对号入座”般的机械类比,因此便难免掉入将新陈代谢当做生命本质的认识误区。

我们知道,事物的本质本身属于客观范畴,不管人们是否已经认识到事物的本质,它都是客观存在的;与之相对应,人们对事物本质的认识则属于主观范畴,不同的认识条件、不同的认识主体都有可能对同一事物的本质得出相同、不同甚至完全相反的认识。通常,人们主观方面对事物本质的认识属于文化的意域,而人们主观方面对于生命本质的认识便属于生命文化的意域。在认识学上,如果说本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最根本性质,那么事物的根本性质对于该事物来说就是它的特殊本质,而对于其他事物来说便是它们之间的本质区别。自然界的物质存在形式逾千越万,如果仅以是否具有生命力作为划分标准,可将这些无穷无尽的物质存在形式划分为生命物质或非生命物质两大类。然而,如何从根本上实现对生命物质或非生命物质的明确区分呢?这就不能不依赖于对生命本质的认识,因为生命所特有的那样一些深藏的、稳定的、一般的、共同的根本性质肯定是非生命所不具备的,只要抓住了生命的本质,就能泾渭分明地将生命物质与非生命物质区别开来,而新陈代谢是不能承担这一功能的。

3.以新陈代谢概括生命本质的逻辑缺陷 世界是物质的,生命是物质的。在自然界中,从非生命物质到生命物质的过渡是循序而进的线性过程,两者之间并没有明显的分界。碳、氢、氧、氮、磷等无机物在活的生物体中可表现为生命物质,也可表现为非生命物质,但在活性生物体以外的其他场所则一般表现为非生命物质。如果以新陈代谢为生命的本质去区分生命物质与非生命物质,就会遇到有如两江汇合处抽刀断水那样的麻烦,因为作为物质运动的形式,尽管新陈代谢非常普遍地表现在生命运动的过程之中,然而在某些非常特殊的情况下,活的生物体却可以不表现新陈代谢,比如病毒、类病毒,它们是不进行新陈代谢的;再比如,处于休眠状态的种子,据说马王堆汉墓辛追夫人胃中的甜瓜籽,经考古出土后居然还能出芽,而在墓中的两千一百多年间,它一直保持着活的生物性,但却并不能进行物质与能量的代谢。据美国《独立报》2009年6月15日报道,美国科学家成功地复活了一种长期休眠的微生物,而这种微生物已在格陵兰岛3000多米深的冰层下埋藏了12万年……。

以上列举的病毒、类病毒、休眠的种子与冰层中深埋12万年的微生物是不表现新陈代谢却存在生物活性的现象,而“缓步动物”能够在恶劣环境下停止所有的新陈代谢却是得到科学家们肯定了的事实(曾经有缓步动物隐生超过120年的记录),由此说明以新陈代谢为标志并不能明确区分生命物质与非生命物质,因此新陈代谢并非生命的本质。如果从另一个角度说,新陈代谢并非仅仅表现在活的生物体内,在某种情况下,有些非生命系统也会表现出物质的新陈代谢特征。假若我们以“物质的转换与能量的转换”来判定新陈代谢,那么由此推绎之,并不具有生物活性的内燃机械系统也是存在新陈代谢的。在汽车、轮船、飞机等内燃机械系统的工作过程中,汽油、柴油等多碳的低分子烷烃通过燃烧生成二氧化碳和水,物质的存在状态发生了转变;燃烧前蕴藏在烷烃中的化学能随着物质存在状态的转变而转换为机械能,能量的存在状态也发生了转变。这一过程说明,内燃机械系统的工作过程确实伴随着物质与能量的新陈代谢,然而谁也不会怀疑,汽车、飞机、轮船、拖拉机等都不具有生物学之生命的特征,即使是自主运动程度极高的无人驾驶飞机,它也不能具有哪怕是最低级的生物活性。

以上分析说明,以是否具有新陈代谢为标志不能实现生命物质与非生命物质的明确区分,因而新陈代谢不可能承载生命的本质。不过,由于新陈代谢现象在生命活动中非同寻常的普遍性,以致人们在并非严苛措辞的情况下误将其作为生命的本质来理解,其理虽然不通,其情倒也可原。

(二)生长繁殖

在自然界中,大凡是活的生物体,人们皆可将其称之为生命,如细菌、真菌、水母、蓝藻藤萝花卉、松柏柚椒、猪狗马牛、狐兔猴猫……,只要能表现生物活性的,将其归之于生命便也不会有什么异议。不过这样的说法毕竟有那么几分模糊陈述的痕迹,它既缺乏科学术语的严谨规范,又缺乏基于本质认识生命现象的深刻理性,为此,须以生命文化的逻辑工具对之进行具体分析。

1.探讨生命本质的认识论基础 生命文化是人类探索生命奥秘的工具和产物,它是人们对生命哲学、生命道义及其相关因素进行思悟所形成的主观信息。生命的本质是生命哲学必须进行研究的基本问题,故而也是生命文化研究必须高度正视的重要问题。一般而言,人们在探索生命本质的过程中形成的所有认识都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信息,不论其正确与非正确,也不论其完善与非完善,它们都是实践的产物,自然也都属于生命文化的范畴。受社会历史发展阶段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制约和影响,人们对任何事物的认识都会经历一个逐渐接近真理的过程,对生命本质的认识也不例外,生命文化的作用之一就是要帮助人们不断摒弃那些在探索生命本质过程中形成的非正确信息,进而引导人们逐渐接近对生命本质的真理性认识。

在认识论中,本质是与必然性、规律性同等程度的范畴,它是通过现象所表现的使一事物“是且只能是”该事物的必然属性,如果失去这一属性,该事物即不再必然仍是该事物。比如我们说,“思维的本质是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如果失去了“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反映”,那么思维也就不再是思维了。进一步说,本质对事物必然属性的反映还表现为使一事物“恰恰地就是”该事物的质的规定性,如果失去了这一规定性,该事物即不再恰恰地就是该事物。比如人们常说,“货币的本质即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这里的“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规定性“恰恰地就是”“货币”,如果失去了“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规定性,“货币”即不可能“恰恰地就是”“货币”。

2.生长繁殖的类本质特征 生命的本质是深藏在生命现象中的那些深刻的、稳定的、使生命“是且只能是”并且“恰恰地就是”生命的必然规定性,如果抽去了生命的本质,生命即不再“是且只能是”生命,自然也就不可能再“恰恰地就是”生命了。那么,在包罗万象、异彩纷呈的生命表现形式中,哪些现象所反映的必然属性“是且只能是”并且“恰恰地就是”生命呢?人们想到了生长繁殖,认为所有的生命都具有生长繁殖的必然属性,因而便将生长繁殖理解为生命的本质。

诚然,生长繁殖是生命领域的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一棵小草,只要有适宜的土壤与水分,它自己就会长高、分蘖或结籽,慢慢地尽可能向四周蔓延,在生命活动过程中表现出生长繁殖的强烈特征;一只小猫,初生时大约100克,慢慢地它会长到好几公斤,到了性成熟期它也可能产下小猫;即使是如细菌这样最低等的生物,在其生命周期内也会表现为生长过程,并且会以分裂的方式繁殖自己的种群。

作为生命运动过程的必然现象,生长繁殖表示的是“生长”与“繁殖”两个方面的内容,前者表示同一个生命体由小到大、由幼到老的演变过程,而后者表示的是不同的生命个体由亲代到子代的孳生增殖过程。在自然状态下,几乎所有的生命体都会表现出由小到大并繁衍后代的生理趋势,即使如美国芝加哥地区前几年报道的那数十亿只在地下蛰伏17年之久的蝉,蛰伏期间不生不长无痕无迹,然而一旦复苏再见天日,它们便立即恢复既生长又繁殖的本性。可以说,任何活的生命个体都会表现出由小到大、由幼到老的生长趋势,而几乎所有的生命种群都会表现出孳生繁殖的倾向。正因为生长繁殖是各种生命体所表现的普遍现象,故而很容易使人将其作为生命的本质来认识,如果以“生长繁殖”或“生命本质”作为关键词在网上搜索即可发现,不少关于生命本质的讨论都以生长繁殖、生殖、自我复制等类似表述作为生命的本质。

其实,以生长繁殖作为生命的本质是生命观上的一个认识误区。

前面曾经论及,本质是人们对事物内部客观存在的必然性所形成的认识和反映,这种必然性寄寓于事物的现象之中。本质并不等于现象,现象也并不直接等于本质,但本质一定会通过现象予以表现,而且现象也一定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事物的本质。在生命文化中,生命的本质隐藏于生命现象之最深刻处,包括生命个体生长与种群繁殖在内的生命现象一定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生命的本质,或者也可以说各种生命现象都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生命内部客观存在的必然性。在这里,我们一再强调生命的本质是通过生命现象所反映的生命内部客观存在的必然性,让人觉得更像是在讨论生命的规律,因为“规律”也是非常强调“必然性”的,人们对“规律”的认识便是“事物之间本质的、必然的和稳定的内部联系”。其实,正如众所周知的那样,本质、必然性、规律性等原本就是同等程度的范畴,只不过本质的含义更宽泛一些而已。在认识域上,本质是事物内部所包含的一系列必然性与规律性的综合,因此,对生命本质的探讨不可能回避得开必然性。

3.生长繁殖非生命本质的逻辑根据 如果仅从表面来看,“生命的本质是通过生命现象所反映的生命内部客观存在的必然性”,这种说法也是颇有道理的。难道不是吗?只要是活的生命体,都会表现出由小到大、由幼到老这样一种强劲的趋势,因此“生长”对于生命来说是必然的;所有的生物种群以及绝大多数生命个体都有繁衍后代的功能,因此从总体上看,“繁殖”对于生命来说也是必然的。既然“生长”与“繁殖”对于生命来说都是必然的,那么“生长繁殖”是“通过生命现象所反映的生命内部客观存在的必然性”这样的命题也便肯定无懈可击了,进而将“生长繁殖”作为“生命的本质”来认识也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遵循这样一连串严密的认识逻辑推绎出来的关于生命本质的认识,何以还会是生命观方面的一个认识误区呢?其原因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在认识论范畴,本质所反映的是事物内部具有“根本”意义的必然性,它是对一事物“是且只能是”并且“恰恰地就是”该事物的强制规定性,如果以此作为对生命本质的判断标准即可发现,并非所有的生命都会表现出生长与繁殖的。假如我们粗略地以生物具有的活性作为对生命的基本理解,那么即可看出,有些活的生物体确实并不表现生长的征象,仍以前面曾经用过的事例为据,辛追夫人胃中的甜瓜籽被深埋古墓中的2100多年,可曾表现过由小到大、由幼到壮再到老的趋势和过程?前几年在美国疯狂席卷多个州的“布鲁德13蝉”在地下蛰伏17年期间,可曾表现过由幼到老、由小到大的过程和趋势?答案是没有,肯定没有。对于类似的这样一些并不表现生长过程的生物学现象,人们要么只好承认它们不是生命,要么就只好承认生长繁殖不是生命的本质。因为它们事实上具有生命的活力,故而剩下的唯一答案便是生长繁殖并非生命的本质。再从繁殖的角度分析,工蜂基本上不繁殖后代,骡与阉骟动物根本无繁殖能力,包括人在内的生命个体中有许多并不具备生育能力,一般生命体幼年阶段与老年阶段都不具备生殖功能……,对于类似这些大量并不表示繁殖趋势的生物学现象,到底应该承认它们不是生命呢?还是应该承认生长繁殖并非生命的本质呢?答案显然是不言而喻的。

其二,同样因为本质所反映的是事物内部具有“根本”意义的必然性,它是对一事物“是且只能是”并且“恰恰地就是”该事物的强制规定性,以此标准去考量非生命领域的生长繁殖现象,就会遇到不能自圆其说的逻辑矛盾。比如,我们的宇宙从诞生以来一直处于高速“长大”的过程之中,珠穆朗玛峰近千万年以来以每万年20~30米的速度在“长高”,极端寒冷状态下的冰川会“长胖”……;非生命的“繁殖”现象同样比比皆是,如分子状态的H2O会“繁衍”出无数的雨滴与雪花,溶液中的晶体会表现出复制现象,现代高科技中的计算机病毒自我复制能力十分惊人……。此外,美丽的珊瑚不仅会生长繁殖,而且在海水动力作用下还会像生物一样婆娑舞动……。面对这样一些与生物的生长繁殖非常雷同的自然现象,我们肯定不能仅凭此即认为它们“是且只能是”并且“恰恰地就是”生命,因为它们事实上确实不是生物学意义上的生命。既然肯定了在非生命领域存在的生长繁殖现象不是生命的本质甚至于不是生命现象,那么以生长繁殖作为生命本质之必然属性的认识便也随之瓦解了,顺此理而推之,生长繁殖是生命本质的命题殊难成立,以生长繁殖作为生命本质的观点确实是掉进了生命观的认识误区。

(三)遗传变异

虽说是龙生九子各有不同,但龙的儿子肯定是龙。民间多有“龙生龙,凤生凤”,“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基本认识,这种基本认识源自于人们长期的生活经验,而其深刻处蕴藏的科学道理便是遗传。

1.遗传变异概说 所谓遗传,一般是指生物的亲代将自己的生物性状和基因传递给子代的过程。自然界中的任何生物,都不是冷不丁突然之间凭空产生出来的,不论是动物的无性繁殖或有性繁殖,还是植物的种子繁殖或枝条扦插繁殖,甚至细菌的自我复制,所有子代的生物都不可能越溢于亲代生物性状的规定性。在纯属自然而非人为干预的情况下,猫的儿子只能是猫,虎的儿子也不可能不是虎,即使是“狮虎”也仍然脱离不了虎的生物学性状。为什么呢?因为所有的生物体都是上一代遗传基因的产物,如果没有遗传,自然界中便不可能有生命的延续。

然而,动物、植物或微生物在繁殖过程中除严格遵循遗传规律外,每一个子代对亲代遗传性状的表达都不是绝对丝丝入扣的原模拷贝,再严格的遗传规律也不可能制造出子代与亲代绝对同一的个体来。现实生活经验告诉我们,尽管龙不生非龙,虎不生非虎,梨不生非梨,谷不生非谷,但无论怎样纯种的子代也不可能与亲代一模一样,甚至有的相去甚远,类似于武大郎兄弟那般兄荏弟威差别悬殊者远不在少数。再者,同一个父母的不同后代,同一只母猪产下的同一窝猪崽,尽管它们都来自于同一个或同一组基因源,但其相互之间的生物性状也是不可能完全雷同的。为什么呢?因为生物基因在遗传过程中有可能发生变异,而变异作为生物学概念,主要是指同种生物世代之间或者同种同代生物的不同个体之间在形态特征或生理特征等方面所表现的差异。通常情况下,变异包括与进化有关的可遗传变异,以及主要取决于环境变化而与进化无关的不可遗传变异两类,前者如基因重组、基因突变和染色体变异,后者则主要是指遗传物质并不发生变化引起的变异。

根据人类目前的认识能力与多方面考察结果,生命存在于地球已经接近40亿年,所有的生命都肇始于同一个源头。正因为生命具有遗传特性,亲代在适应自然方面的优势性状可通过遗传物质传递给子代,如此方保证了生命自产生以后40亿年长盛而不衰。然而,如果仅有简单的遗传,子代生物完全忠实地拷贝亲代生物的性状,那么今天的地球上即使仍然有生命,那也仅仅只能是第一个生命原样的复制品,如果真的那样,我们的地球将永远似赤日焦土、了无生趣,完全不可能有今日之繁盛景象。可见,生命肯定不只是完全忠实于亲代基因的遗传拷贝,因为今天的地球承载着成千上万的生物种类,而据科学家推测,自有生命以来出现过的生物种类大约有40亿种,今天幸存着的生物种类还不足地球上曾经出现过的生物种类的十分之一。是什么原因使地球生命由同一个源头演化出40亿之巨数呢?是变异,是遗传过程中的变异。生物在遗传过程中为适应环境而致遗传基因发生变化,而遗传基因的变化是产生生物多样性的根本原因。

2.遗传变异的类本质特征 生物学中的遗传与变异是相伴相生、相辅相成的。遗传由亲代产生子代,使生命得以生生不息;变异由雷同产生差异,使生命得以丰富多彩。在生命进化的过程中,遗传之中有变异,变异需通过遗传得以表现,缺少了两者之中任何一个方面,生命的进化都不能够正常进行,在人们司空见惯的自然生命现象中,遗传是生命的必然现象,自然界中的任何生命体都是生物遗传的产物。至少在现时的科学技术条件下,完全“无中生有”的人造生命还是人们不懈追求的神话,即使如2010年5月美国报道已成功研制的“人造生命”“辛西娅”,也有科学家质疑而认为它并非真正意义的人造生命。因此,到目前为止,人们仍然可以肯定地认为,凡生命必源于遗传,而遗传必伴随着变异,如果没有遗传必然没有生命的延续,如果没有变异必然没有生命的进化,这样的认识不仅是肯定的,甚至是近乎绝对的。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不少热望于尽快揭开生命本质神秘面纱的人们凭依着遗传变异在生命运动过程中的必然性而将其推进到了对生命本质的认识误区。

文化是以意会符号承载的族群主观信息。遗传与变异作为自然存在的生命现象,当其不作为人类的认识对象时,它们便是纯粹的自然现象;而当其作为生命文化的考察对象时,它们便在仍然属于自然现象的同时承担起了人类认识符号的功能。人们通过纳入认识范畴的这一特殊符号,建立起了对生命运动过程中“遗传具有必然性”“变异具有普遍性”的主观信息,进而将这种主观信息与“本质”的语词意义进行类比,将遗传的必然性与变异的普遍性作为生命本身所固有的属性,由此便得出了遗传变异是生命本质的基本认识。

3.遗传变异反映生命本质的逻辑缺陷 按照一般的认识规律,将遗传变异作为生命的本质来认识似乎并无什么不当之处,因为本质是同类现象中一般的、共同的、必然的东西,而如果我们以所有的生命现象为“同类现象”,那么遗传变异确实就是其中“一般的、共同的、必然的东西”。为此,“遗传变异”与“生命现象中一般的、共同的、必然的东西”几乎是等值的,故而将遗传变异作为生命的本质来理解似乎也是顺理成章之事,怎么还会掉进认识的误区呢?

众所周知,本质是事物内在的相对稳定的根本性质,而这种根本性质本身存在但却不直接表现,它通常通过形形色色甚至千差万别的具体现象间接地予以呈现。在人们的认识活动中,本质以现象为其表,现象以本质为其根;现象乃形下之“器”的范畴,本质为形上之“道”的范畴。作为认识对象,现象是感性认识的内容,本质是理性认识的内容,现象是具体可“感”的东西,本质是抽象可“悟”的东西。具体到生命文化领域,生命现象是生命本质的表现形式,而生命本质是生命现象的内在根据;生命现象可通过感官或者借助于科学工具实实在在地感知,而生命的本质则只能借助于人们抽象思维形而上学地进行悟思;现象是人们借助科学工具可实证、可操作的对象,而本质则是凭借科学工具不可实证、不可操作的对象。根据上述认识标准可以肯定,遗传与变异是实实在在、可感可知并且可以操作的生命运动形式,它并非人们通过抽象思维方能把握的形上之物,仅此即可将其排斥于生命之“道”层面的本质之外。

“道”层面的本质与规律处于同等程度的认识范畴,但两者之间也是有区别的,故而人们通常将“本质”与“规律”并列使用。一般情况下,本质是通过现象所表现的事物的根本性质,是事物相对稳定的内部联系,而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联系,两者都是人们运用理性工具对现象进行抽象思维的结果。作为人们探索生命奥秘的认识形式,遗传变异蕴涵有生命本质的属性,但它本身并不直接就是生命的本质,更确切地说,遗传与变异仍然属于生命现象的范畴,因为至少人们可以通过具体的技术手段对其进行实证和操作,现代科学的基因工程已经雄辩地证明了遗传与变异的可操作性,就凭这一点,遗传变异即不能表征生命的本质。

(四)应激反应

在更多的场合,应激是仅适用于人类的心理学概念,它表示机体在各种内外环境因素及社会、心理因素刺激作用下所产生的全身性非特异性的适应反应。中国成语中很大一部分词都是表示应激反应状态的,如喜跃抃舞、怒发冲冠、忧心如焚、悲痛欲绝、乐不可支、惊慌失措等,它们都与人的心理状态及遭遇非同寻常的境况时所表现的情绪有关。然而,本处讨论的“应激”或“应激反应”却并非上述的心理学概念。作为生命文化所关注的生命本质范畴,“应激”一词有着比心理学概念博大得多的义域区间,因为它不仅仅适用于人类,而且适用于所有具生命功能的生物形态。

1.生物学中的应激反应 生物学中的应激是指动物类、植物类、微生物类生物对刺激发生反应,这种对刺激发生反应的能力和特性即叫做应激性。一般认为,生物学中的应激性属生理学概念,它是指生物对环境中声、光、电、温度、食物、化学物质、机械运动、地心引力等各种刺激发生相应反应的特性,是生物在刺激作用下自发产生的合目的的反应。应激的通俗含义即对刺激发生反应,因此人们常将“应激”与“反应”联合使用,当然,根据表达意思的需要,也有将“应激”与“反应”分别使用的。

从单细胞生物到万灵之长的人类,自然界中所有的生物都有对刺激发生反应的特性。草履虫遇到酸性环境会趋于回避,黄鼬遭遇敌害时会释放出令敌人无法忍受的臭气,乌贼在遇到危险时会喷出“墨汁”以掩护其逃遁,合欢的树叶会随着光线的强弱而开合,含羞草受到刺激其叶便会马上合拢,处于开放状态的海葵受到刺激其触手马上就会向中央聚集,猪笼草会因有昆虫爬进而自动关闭其机关,壁虎在受到敌害追击时会弃尾逃生……。以上都是一些低等生物常见的应激现象,而在人这样的高等动物,应激现象也是随处可见的,比如烟蒂烧着了手指,人们便会不假思索地将烟头扔掉;吃饭时不小心咬着了舌头,人们便会马上停止咀嚼并将舌头蜷曲;睫毛受到异物的刺激,人们便会即刻闭上眼睛以避伤害;战士行军途中突然遭遇敌人,来不及等指挥员下命令便会迅即隐蔽;公共场所如有人大叫“抓小偷”,人们便会下意识地捂紧自己的口袋……。

诸如此类不胜穷尽的事实无可辩驳地说明,对环境刺激产生应激反应是所有生命特有的生物现象,而应激性是生物体在生命活动过程中趋利避害所必须依赖的基本特性,如果丧失这种特性,生命活动就随之终结。或者说,随着生命活动的终结,生命所具有的应激性也将随之消失。因此不难理解,应激性是所有生物之生命过程中功能的基本表现,因为有了应激性,生物便能对环境的刺激发生反应,从而使生物体与外界环境协调一致。生物只有在不断地对周围环境刺激发生应激反应的基础上,调节自身的生命活动及生理行为,才能不断适应环境的变化,延续生命的过程。

2.应激反应的类本质特性 尽管反应的程序、范围不尽相同,作为生命运动形式,任何生物都具有应激反应却是确凿无疑的。即使像水熊虫那样能够在恶劣环境下停止新陈代谢的缓步类动物,它遭遇恶劣环境而中止新陈代谢本身便是生物应激反应的典型例证;一旦环境改善,它们便能在很短时间内重新活动,而这种随环境改善重新恢复活动的现象同样是生物应激反应的典型例证。在人们已经考察到的范围,几乎还找不出什么生物不具有应激能力或应激特性的,除非它不是“生物”而是“死物”。因此,在自然界的生命活动中,应激反应是比新陈代谢更接近绝对意义的生命特征,“应激”在生命活动中几乎不可动摇的必然性很容易让人们将其理解为生命的本质,因为本质便是事物内部所具有的必然的、根本的性质。

尽管应激反应之于生命运动有接近于“必然”规律般的普遍性,但在人们追寻生命奥秘、探索生命文化的过程中,更多地还是将应激反应作为生命现象和生命特征来把握的,不过也确实有人将其作为生命本质来认识,这种现象在一些学术文章中屡有所见。其实,基于与生命活动之间必然性的内在联系,将应激反应作为生命的基本特征来认识,这在严谨的学术逻辑方面应当是通顺的;但如果过分着眼于“必然”的“内在联系”而将应激反应上升到生命的本质,那无疑便是陷入了认识的误区。

由于本质深蕴于现象之中,因此人们对现象比较容易把握,而对本质则不太那么容易把握,通常情况下,人们对本质的认识是一个不断反复、不断深化的复杂过程。比如人类在对生命本质的认识中,以《易经》《黄帝内经》等为代表的中国古代文化是以阴阳为生命的本质;在中外古代文化中还曾经有以水、以火、以土、以气等为生命本质的许多描述,如古希腊恩培多克勒概括的四元素学说曾被认为是世界本原,故而也被认为是生命的本质;同为古希腊哲学家的德谟克利特提出的原子理论,认为包括生命在内的世间万物都是由原子构成的,故而原子是生命的本质……。自古以来,人们对生命本质的探索就从未停止过,而一百多年前恩格斯关于“生命是蛋白体的存在方式,这种存在方式本质上就在于这些蛋白体的化学组成部分的不断的自我更新……”,直到今天,仍然还有不少人将这段话作为生命本质的经典解读……。正是由于人们对生命本质的认识是不断深化的过程,因此当人们太多地发现应激反应与生命活动之间强烈而鲜明的必然联系时,便根据“本质”的语义将其理解为生命的本质,如果不作严格深究,以应激在生命活动中的必然性而将其作为生命的本质似乎也是说得通的。

3.以应激反应为生命本质的逻辑冲突 然而,“科学的本质”是求是,人们对生命本质的认识非但不可能不作严格深究,反而还会永远不断地朝无限深刻处的求索而孜孜以进。对于将生命普遍存在的应激反应作为生命本质的认识,其实是经不得深究的,因为尽管应激反应普遍而广泛地存在于生命活动之中,而且这种普遍性与广泛性酷似于“本质”的必然的根本特性,然而就应激反应实在而具体的可观测性而言,它顶多也只能属于生命的现象范畴。现象与本质有着体与魂、道与器那样的密切联系,同样也存在着体与魂、道与器那样的根本区别。密切联系者,是说体与魂、道与器彼此相互依存,各以对方为自己存在的根据;根本区别者,是说体与魂、道与器彼此相互扞格,各自有着与对方完全不同的属性和品质。作为生命现象,应激反应具有客观、实在、具体的表现形式,比如狗见着食物会流涎,一般的树对待食物则会无动于衷;鼠见着猫会躲避,牛见着猫则根本不用躲避;“惊弓之鸟”仅听见弓弦的响声便会陨落尘埃,没有“惊弓”经历的鸟类对同样的刺激则未必会有惊恐之忧;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偶遇心仪的异性大多会热血沸腾、举止失措,老态龙钟的阿翁阿妪再怎么着也难以产生火热的激情……。

以上事例充分说明,对刺激产生反应是各种生命普遍存在的特有现象,不同的生命形态对不同的刺激产生反应或者说不同的生命形态具有各自相应的应激源,然而从总体上说,虽然构成“刺激-反应”的因果链路千般万样,但都可归而纳入生命的应激反应。可以充分肯定,尽管表现形式不同,但各种各样的生命具有应激的能力和特性能够对环境的刺激产生相应的应激反应则确实具有极高的广泛性。对此,我们不应该以应激反应“凡生命所必有”的普遍意义便将其误认为生命的本质,也不应该以应激反应乃所有生命之“刺激-反应”的共相特征便将其人为地升拔为“道”的范畴,因为在客观上,应激反应原本就只是既具体又实在的生命现象。

(五)物质与能量

生命文化是研究生命现象和生命规律的认识工具,它以生命表现形式与生命活动过程为依托,通过生命表现形式或生命活动过程而承载人们对生命的理解和认识。在人们探寻生命奥秘的过程中,如果说在科学技术荒昧时代更偏重唯心主义的话,那么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人们对生命奥秘的探索则越来越倾向于唯物主义。数千年乃至上万年前,人们以巫觋为工具认识、理解生命,形成了原始的神巫生命观,此后又历经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生命观,中世纪僧侣神学生命观、以“人是机器”思潮为代表的机械论生命观,发展到现代则演变为辩证唯物主义生命观。近现代以来,一方面由于马克思、恩格斯辩证唯物主义的创立和普及,为生命文化的探索提供了科学的思想方法,另一方面则由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为生命科学研究提供了追溯事实之根、审究理据之源的实证工具,两方面的综合效应使得人们追索生命本原的实践活动有了不断向纵深发展的有力武器。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人们对生命运动基础方面的两大特性有了非常充分的认识,这两大特性即生命构成的物质特性与支持生命运动的能量特性。

1.生命物质与能量概说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的根本特性即在于它的物质性,而物质的根本特性即在于它的运动性,宇宙间的万事万物虽形可殊、象可异,然而在其本原之处不外乎物质而已,除此之外便什么也没有。生命作为一种特殊的客观存在,它的存在状态、表现形式、运动规律等确实与非生命迥然有异,但追诘到生命的本原之处仍然不外乎物质而已,现代科学已经充分证明,仅就其物质性而言,生命与非生命之间并不存在什么明显的差别。

众所周知,生命是物质的,而物质的根本特性即在于它的运动性,由此顺理推之,生命的根本特性——至少是根本特性之一便也在于它的运动性。天地间的生命形态可以万计、以亿计,可曾有绝对不运动的生命?答案是肯定没有。即使如休眠的种子、蛰伏的动物、在休眠期、蛰伏期它们或许确实没有运动,但那肯定不是生命的主要特征,况且最终作为生命的表达形式,它们还必须运动。只有在能够运动并且绝对运动的基础上偶尔表现出不运动,它们才能成为生命研究的对象。可见,不完全运动的生命形式或许可以存在,而完全不运动的生命现象不可理喻。

根据物质运动规律,物质的运动不是凭空产生的,任何运动都须消耗能量。在不同的情况下,物质与能量可以表示不同的含义,也可表示相同的含义,这主要是由于物质存在可以有两种空间形式,一种是实体性物质,如气态、液态、固态以及社会组织等;另一种是能量性的场物质,如电场、磁场、引力场、电磁场等。不论什么样的物质,只要它运动,就必须消耗能量做功,如果没有能量做功,宇宙将是一片死寂,车不能行,船不能动,鸟不能飞,马不能奔,水无涤荡之势,火无燎原之威,地球无自转自动之象态,日月无西行西趋之定力……还远不仅此,如果真的没有能量,宇宙终将什么也没有,因为车船鸟马、日月星辰即使决然不动,它自身的重量与体积还须得消耗能量来支撑呢!其他任何物质存在尽皆莫不如此,生命亦然。因此,只要承认生命就难不得承认生命的运动,而只要承认生命的运动就自然须承认生命的能量。

2.物质与能量的类本质特性 以上讨论说明,生命是物质的,生命物质是运动的,生命物质的运动是需要消耗能量的。对于这样的认识,不论是从生命哲学的层面还是从生命科学的层面都是成立的,特别是在现代科学与现代哲学相因相生并相促相成的时代背景下,生命的物质性与生命运动对能量的依赖性通常既似哲学问题、又似科学问题。如果我们暂且忽略生命哲学的抽象性,而将考察角度偏向于生命科学的具体性,摆在我们眼前的生命不外乎碳、氢、氧、氮、磷、硫、镁、钙、铝、锌……物质而已。可以说不论运用什么先进的手段,也不论怎样去做无穷的分析,人们不可能找出没有物质的生命。追溯到生命的最早源头,38亿年以前也不过是因为无机物经有机物到生物大分子而造化出生命的;此后无论生命怎么演化,也无论高级智慧生物们能够将生命演绎到何等神妙的境地,在生命的本原处仍然不过物质而已。导致生命运动的根本动力则不外乎能量而已。

现在已是举世所公认,生命是物质的,生命的运动是需要消耗能量的。对于这样的认识,已得到科学家们的坚信和社会公众的接受,就连宗教学家们也争相运用物质、能量等科学概念建构或解释自己的理论,可见其思想已是何等的深入人心。从中学生的生物学教材,到博士、院士的研究课题,只要涉及生命,都会毫不含糊地坚信生命的基本特征之一是新陈代谢,而新陈代谢的本质即物质代谢和能量代谢,因此,在生物学的专属领域,“物质-能量”的同化与异化几乎是可以与“生命”作等价代换的概念。在当今的社会中,稍有科学常识的人们无不明白,物质与能量在生命运动中具有不可颠覆的必须性与必然性,正因为如此,人们便根据“世界的本质是物质”这一辩证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理所当然地认为物质与能量及其同化与异化是生命的本质。

3.以物质与能量提示生命本质的逻辑误区 客观地说,将物质与能量及其同化与异化作为生命本质认识者较之于将应激反应作为生命本质的认识要更多见一些,这或许是因为物质既是哲学概念又是科学概念而致的认识淆乱吧。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世界是物质的,因为在世界上除了运动着的物质便什么也没有,于是人们顺承而推之,得出“生命的本质是物质”这样完全可以四平八稳的认识结论。仅从表面现象粗略观之,以物质与能量作为生命本质并无不妥,因为谁也不可否认,管它什么样的生命,归根结底也就只有碳、氢、氧、氮、磷……那一堆普通的物质以及支持物质做生命运动的能量,如果追寻生命的本原,还有能比这更本原的吗?如果没有,“物质与能量是生命的本质”在认识逻辑上即应该是成立的。当然,这仅仅是从表面粗略地看,如果从深刻处认真推究,这种认识还是存在着两大方面的误区。

其一,认识的对象不一致。辩证唯物主义强调的物质是哲学最高层面的抽象概念,它表示的是宇宙万物所共有的客观实在性;而在“物质与能量是生命的本质”语境中的物质是生命现象层面的具体概念,它表示的是碳、氢、氧、氮、磷、硫等数十种化学元素。虽然不可否认,被人们认为是生命本质的“物质”确实是物质,因为碳、氢、氧、氮、磷、硫……怎么能不是物质呢?它们在自然界中有其形、有其名,真真切切,实实在在,即便是钢齿铁牙的论辩家也否定不了生命的物质性。然而,生命的物质与辩证唯物主义强调的“物质”根本不是一码事,作为认识对象,两者恰似中国古代公孙龙“白马非马”的认识悖论。正因为此,我们不能简单地以它们词形相同便混淆其作为不同词性而承载的不同意义。

其二,认识的基础不一致。辩证唯物主义所强调的物质是基于世界普遍存在的物质,它表示的是基于世间万物所共有的基本属性,这种基本属性是接近于虚无但却并非虚无、源自于时间与空间但却不占有具体的时间与空间的那样一种属性;而在“物质与能量是生命的本质”语境中的物质,是基于生命运动所需资源性物质的特有属性,这种特有属性源自于占有排他性时空的实体性物质或者可以共享时空的能量性场物质。在这里,辩证唯物主义所强调的物质以理性认识为基础,生命运动所强调的物质则以感性认识为基础,两者之间的差别是非常明显的。

如果说本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最根本性质,那么生命的本质便是区别于非生命物质的最根本性质。假设坚持物质与能量是生命的本质,那么在生命哲学层面上就意味着必须承认抽象物质便是生命,反过来表述便意味着说生命即是抽象物质与能量,由此便导致了哲学物质的抽象性与生命物质的具体性混为一谈,这无疑是十分荒唐的;反之,假设坚持物质与能量是生命的本质,那么在生命科学层面上就意味着必须承认具体物质便是生命,反推表述即须承认生命即是具体物质与能量,由此便导致了将生命物质与非生命物质搅着一团、彼此不分的怪异现象,这无疑同样是十分荒唐的。鉴于此,可见物质与能量不可能就是生命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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