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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城市在中国历史发展中的地位

时间:2022-03-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长期以来,西藏与内地有着密切的经济、文化交往,特别是元代,西藏纳入到中国的直接管辖后,西藏城市在与内地的经济互动、文化互动中具有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元代设置的宣慰使司和万户制对西藏城市发展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直接促使了城市体系的形成。宣慰使驻地逐步发展成为西藏的区域中心城市。达赖叛逃后,全国为之震动,西藏各地开始有叛乱出现,西藏城市成为当地维护秩序、稳定局势的基石。
西藏城市在中国历史发展中的地位_中国西部农牧地区城市历史变迁研究

西藏地处青藏高原主体区域,面积广阔,四周与多个国家毗邻,战略位置十分重要,因而西藏城市在巩固国防和建设边疆的国家战略中具有“强区固边”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长期以来,西藏与内地有着密切的经济文化交往,特别是元代,西藏纳入到中国的直接管辖后,西藏城市在与内地的经济互动、文化互动中具有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城市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治中心、军事中心,是各级统治者的驻地,统治机关的法律、法令、指令皆出自城市,各种信息汇聚于城市。西藏城市自元代以来,充分发挥着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融合,巩固边疆的作用,“强区固边”即是西藏在国家、区域等层面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诠释。

(一)西藏的城市是中央政府对西藏管辖的基石

元明两代是中央政府对西藏管辖的开始,也是利用城市的政治、军事功能加强对西藏内部管理的肇始。

西藏地区自元朝以来逐渐被纳入中央政府的统一管辖下,元朝在中央设立了总制院(1288年改称宣政院),管理全国的佛教僧人和整个西藏地区,并设了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三个不相统属的宣慰使司,辖区包括今西藏自治区除昌都地区以外的大部分地区。所谓“乌思”,清代称为“卫”,指前藏,即今拉萨市、山南等地,“藏”指后藏,即日喀则等地,纳里速、古鲁孙即今阿里地区及在境外的部分地区。在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之下,元代在卫藏地区划分了13个万户,每个万户实际管辖的户数不一,最少的只有750户,最多的有5950户,总共有233778人。在万户下,另设千户、百户进一步强化对基层组织的建设。

明朝基本沿用元代的治藏措施,在乌思藏宣慰司、朵甘宣慰司故地,设立了乌思藏、朵甘两个卫指挥使及和俄力思军民元帅府,下设若干行都指挥使司、万户府、千户府、百户府或宣慰使司、招讨使司、万户府、千户所、百户所等。同时,依据“多封众建,尚用僧徒”的政策,在西藏地区册封“三法王”进行间接管辖。

元代设置的宣慰使司和万户制对西藏城市发展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直接促使了城市体系的形成。

宣慰使驻地逐步发展成为西藏的区域中心城市。宣慰使司下设有宣慰使五员,同知二员,副使一员,经历一员,镇抚一员,捕盗司官一员。

元末明初,由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的伯木古鲁万户演变而来的帕竹派掌权,大司徒绛曲坚赞废除了萨迦时期的万户制度,在乌思藏的紧要地区建立了十三个宗,并将政治中心迁移到了日喀则。明代又废除万户制,进一步推广宗谿制,“先在山南地区建立了十七宗,后来又增设了若干宗”[26]。宗,本意为“碉堡”“山寨”“要塞”,帕木竹巴政权时期,“宗”成为地方行政机关的驻地。《西藏王臣记》记载:“于卫部地区,关隘之处,建立十三大寨,即贡嘎、扎嘎、内邬、沃喀、达孜、桑珠孜、伦珠孜、仁邦等等是也。”[27]“在日喀则、江孜、仁本、达孜、德庆、墨竹工卡、岭噶尔、硕卡、穷结、乃东等地修筑大寨。”[28]

清朝建立后,城市成为清王朝对西藏统治的核心之地。雍乾时期,清廷进一步以拉萨等城市为核心加强对西藏的管辖。设官守土,是国家在领土范围内行使主权管理,强化国家行政的关键性措施,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正因如此,清王朝自雍正朝开始向西藏地方派驻行政长官,进行管理,形成了清朝中央政府任派驻藏大臣总揽藏政的行政管理体制。乾隆年间,清廷颁布《钦定西藏章程》,强化驻藏大臣的权威,规定驻藏大臣驻扎拉萨,并巡视各地,直接管辖西藏地区,实现了中央政府对西藏地区管辖的隶属关系。“雍正五年至宣统末年(1727—1911年),中央政府先后派遣了百余名大臣驻扎西藏办事。为了使他们更好地行使国家主权之责,强化对西藏的治理,清政府数次颁布各种章程条款,不断地提高和完善驻藏大臣的职权,客观上对于巩固建设祖国的西南边疆产生了巨大的作用。”[29]有清一代,随着清政府政治力量的介入——驻藏大臣的设立,一方面限制了过大的宗教权力,另一方面驻藏大臣改变了西藏地方的行政管理体系,从而也使得中央与西藏地方的关系进一步确定下来。

清代,驻藏清军曾于拉萨、江孜、定日、工布江达、昌都、拉日(嘉黎)等地驻扎,同时也在由四川康定至拉萨、云南中甸至拉萨、青海西宁至拉萨等三条进藏驿站和台汛等处驻防。经康熙、雍正、乾隆三代经营,形成了由四川、青海、云南入藏的三条大道。在三条入藏大道上,都设有台站,并派官兵驻守巡查。青海至藏6000余里,设73台站,四川至藏6000余里,设60台站,云南至藏5000余里,设59台站。这些台站一般都派兵驻守,储蓄粮草,供应官员、军队的住宿,传递公文,兼有兵站和邮递所的作用。乾隆五十八年(1793),又决定在后藏设粮员一名,塘汛二十四处,由藏军驻守。这些官兵在“承平之世,番境宁谧,官弁员丁静居无事,多娶番妇,营生业,或设商店,或垦荒土,渐次兴家立业、繁衍子孙……大凡康藏大道沿线汉民,十分之九,皆军台丁吏之遗裔”[30]。各处大小塘、汛因人口集聚,物资中转,逐渐在川藏沿线形成聚落,后逐渐发展成了一些重要的城镇。

民国时期,面对英印政府的入侵和分裂势力的猖獗活动,中央政府一直在外交上保持比较强硬的反分裂态度。1933年12月,十三世达赖喇嘛圆寂,西藏地方政府依传统旧制向中央呈报,国民政府派专使入藏致祭,并批准热振活佛摄政,代行达赖喇嘛职权。1940年,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吴忠信同意摄政热振活佛免于金瓶掣签的申请,改由国民政府主席正式颁布命令,批准拉木登珠为十四世达赖喇嘛。中央代表吴忠信主持了达赖喇嘛坐床大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和平解放西藏,1956年4月22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在拉萨宣告成立,此后经过西藏工委几年的工作,与西藏地方政府、班禅堪布会议厅、昌都地区解委会协商办事取得的重要成果,西藏工委执行“六年不改”方针,精简机构,压缩人员,撤回干部、军队,地方工作和军事据点只限于拉萨、日喀则、江孜、昌都、阿里、黑河等各分工委所在地及察隅、亚东、江达、扎木、丁青等地方。达赖叛逃后,全国为之震动,西藏各地开始有叛乱出现,西藏城市成为当地维护秩序、稳定局势的基石。回溯到2008年“3·14”事件,莫不过如此。

(二)西藏城市是抵御外国侵略和反抗外国控制的堡垒

近代以来,英国一直觊觎西藏,多次组织军队入侵,曾占领西藏的拉萨等重要城市,试图控制整个西藏。西藏地方政府和西藏人民以城市为据点,对英国的侵略进行了顽强的抵抗,有力地打击了英国的侵略,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

18世纪中期,英国东印度公司通过武力征服孟加拉国,开始准备向北面的喜马拉雅山区推进,打通从西藏进入中国西南腹地的通道。英国殖民者先后控制尼泊尔、哲孟雄和布鲁克巴,使其成为英国侵略西藏的前方堡垒。其后英国曾多次派人潜入西藏收集情报,提出“通商”要求,但被清政府拒绝。1888年英印政府发动了第一次侵藏战争,是年3月20日,数百英军向西藏与锡金、不丹三方交接处的隆吐山发动军事攻势,被藏军击退。数天后,英印军大举进攻,藏军在猛烈的炮火攻击下伤亡惨重,被迫撤出隆吐山。其后,藏军多次反攻未果。英印军占领亚东、朗热等城镇。1890年3月17日,中英在加尔各答签订《中英会议藏印条约》,条约主要内容有:清政府承认哲孟雄归英国保护;划定西藏地方与英属哲孟雄的边界;有关双方游牧、通商等事宜容后再议等。1894年5月中国被迫开放亚东为商埠,英国可派员驻亚东,英商可在亚东租赁住房和栈所;从亚东开关之日起5年内百货免税,5年后印茶入藏。至此,西藏的门户洞开,中国西南边疆危机加深。

光绪二十八年(1902),英军侵入后藏甲冈。次年,英军又入侵西藏南部边境岗巴宗。同时,英军3000人从亚东、帕里一线发动对西藏的大规模入侵,在江孜受到西藏军民的英勇抵抗。西藏军民用火枪土炮、大刀弓箭,凭借有利地形和防御工程设施与英侵略军进行了长达8个月的对抗,终因多种原因而战败。麦克唐纳率英军从江孜向拉萨前进,于1904年8月3日占领拉萨,中英双方签订《拉萨条约》。

英国的两次侵藏战争都因遭到西藏军民的坚决抵抗而未能达到分裂西藏的目的,相反却促使清政府加强了对西藏的统治。查办藏事大臣张荫棠就认识到:“藏地东西七千余里,南北五千余里,为川滇秦陇四省屏蔽,设有疏虞,不独四省防无虚日,其关系大局实有不可设想者。”[31]清季,中英双方在对西藏重要城市的实际控制权上展开激烈的斗争。清政府在新政改革的背景下,也力图在西藏推行现代化城市化,并希望进一步提高内地对西藏的通达程度,强化驻军,加强对西藏城市的控制。而同时英国相关官员却提出“中国在西藏有宗主权而无主权,可派驻藏大臣驻拉萨,但不得干预西藏‘内政’;除驻藏大臣拥有纯属礼仪性的小型卫队,中国军队不得驻在西藏;除驻藏大臣及其属员外,中国文职官员不得驻在西藏”[32]。由此可见,中英双方都认为控制了西藏的重要城市才能掌握对西藏的控制权,于此亦可见西藏城市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综上所述,西藏城市在西藏的发展过程中有着重要的历史地位和价值,具体体现在“固边强区”的作用上。从“固边”上看,西藏的城市是中央政府对西藏管辖的基石,是西藏地方抵御外来侵略的堡垒。从“强区”的角度而言,西藏的城市是西藏地方经济的中心,是西藏宗教文化传播与传承的枢纽,是西藏与内地及周边国家经济、文化交流的纽带。

作者:何一民,付志刚,邓真(藏族)

本文原载《民族学刊》2013年第1期

【注释】

[1]西藏社会科学院西藏学汉文文献编辑室:《西藏地方志资料集成》第1集,中国藏学出版社,1999年,第9页。

[2]《西藏史志》,《中国边疆史志集成》第1部,全国图书馆文献微缩复制中心影印,2005年,第300页。

[3]恰白·次旦平措等:《西藏通史——松石宝串》,西藏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6页。

[4]王尧、陈践译注:《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民族出版社,1980年。

[5]次旦扎西著:《西藏地方古代史》,西藏人民出版社,2004年。

[6]转引自:王令先:《论西藏奴隶制形成发展的几个时期》,《西南民族学院学报》1991年第1期。

[7]以上转引自石硕:《吐蕃王朝以前雅隆吐蕃部落的经济变迁及其与政权发展的关系》,《西南民族学院学报》2001年第1期。

[8]萨迦·索南坚赞著、刘立千译:《西藏王统记》,民族出版社,2002年,第26页。

[9]萦代:《藏族文化史纲》,甘肃文化出版社,1999年,第317页。

[10]萨迦·索南坚赞著,刘立千译注:《西藏王统记》,民族出版社,2000年,第128页。

[11]何一民:《从政治中心优先发展到经济中心优先发展——农业时代到工业时代中国城市发展动力机制的转变》,《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

[12](宋)宋祁、欧阳修等:《旧唐书》卷196《吐蕃传》,中华书局,2002年。

[13](宋)王溥撰:《唐会要·吐蕃》,中华书局,1955年。

[14]《册府元龟》卷999《外臣部·互市》,中华书局,1989年。

[15]才加让:《吐蕃时期贸易经济概论》,《西藏研究》1989年第2期。

[16](清)许光世、蔡晋成:《西藏新志》中卷,上海自治编辑社印行,宣统三年。

[17]左仁极:《今日之康西》,《边疆通讯》,1942年。

[18](清)黄沛翘:《西藏图考》,西藏人民出版社,1982年。

[19]李坚尚:《西藏的商业和贸易》,《西藏的商业与手工业调查研究》,中国藏学出版社,2000年,第24、27、33页。

[20]吴忠信:《西藏纪要》,《西藏学汉文文献丛书》第2辑,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影印,1991年,第173页。

[21]朱少逸:《拉萨见闻记》,商务印书馆,1947年。

[22]《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71页。

[23](清)和宁:《卫藏通志》卷12,乾隆年间刻本。

[24](清)和宁:《卫藏通志》卷12,乾隆年间刻本。

[25]《清朝文献通考》卷292。另参见《拉萨厅志补编》,《中国西藏及甘青川滇藏区方志汇编》第6册,学苑出版社,2003年,第16页。

[26]杨嘉铭、赵心愚、杨环:《西藏建筑的历史文化》,青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89页。

[27]五世达赖喇嘛著,刘立千译注:《西藏王臣记》,民族出版社,2000年,第92页。

[28]何可编:《西藏宗及宗以下行政组织之研究》,(台)蒙藏委员会印,1976年,第3页。

[29]曾国庆:《清代藏史研究》,西藏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79页。

[30]任乃强:《西康图经·民俗篇》,新亚细亚学会刊印,1933年,第250页。

[31]吴丰培辑:《清季筹藏奏牍》,《张荫棠奏牍》卷1,国家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影印,2009年,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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