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印度大学教育

印度大学教育

时间:2022-03-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950年1月26日,印度宪法开始实施。该委员会向中央教育顾问委员会提出了国家教育政策草案。政府颁布了《国家教育政策》。他强调指出,要大力发展科学和经济,每一位学生要在光辉的独立斗争和国家团结中,发挥自己积极的作用;学校要向新一代传授印度古代文明和文化。为了培训中小学教师,早在20世纪60年代印度就成立了全国教育研究和培训委员会。现在,全印度这类学院共有49所。
教育现代化_印度现代化研究

1947年印度独立后,立即着手改造为殖民主义者服务的旧教育体系。1950年1月26日,印度宪法开始实施。宪法对教育政策作了明文规定。1951年,中央教育顾问委员会在第18次会议上建议成立一个委员会,对现行的中等教育体制进行考察和重建。1952年9月23日,根据中央教育顾问委员会的建议成立了中等教育委员会,马德拉斯大学副校长A·L·姆塔利耶尔博士为该委员会主席。1953年6月,中等教育委员会就中等教育体制的改革向政府递交了报告。

中等教育委员会在报告(1964—1966年)中对以后20年的教育发展提出了建议。该委员会建议制定全国的教育原则和教育政策。1967年印度政府成立了一个由议会议员组成的教育委员会,该委员会的工作是制定国家教育政策。该委员会向中央教育顾问委员会提出了国家教育政策草案。该草案经过认真和广泛的讨论,达成了一致意见。政府颁布了《国家教育政策》。《国家教育政策》的公布有利于全国学制的统一,最后实现10+2+3学制,建立了国家委员会。1974年11月,中央教育顾问委员会通过了一个决议,建议在第五个五年计划时期内全面实行10+2+3学制。10是指普通教育阶段,其中包括2年中等教育初级阶段,即初中阶段(9—10年级)。+2为中等教育(11—12年级),高级中学或职业技术教育阶段。印度对10年级和12年级毕业实行全国统考制度。10年级的毕业会考,相当于中国的中考,决定考生未来的发展方向;12年级的毕业会考,相当于高考,关系到考生以后的人生转折。

1975年国家教育研究与培训委员会出版了《十年制课程大纲》。该委员会根据课程大纲,在听取有经验的教师、专家以及邦教育机构的代表的意见以后,编写教材和辅助材料。中央中等教育委员会根据国家教育研究与培训委员会的意见,编写了9—10年级的教材。这些教材和辅导材料受到各方面的批评。主要意见有:考试内容太多;课本多而粗;学生自学和体育活动的时间太少等。

1977—1978年度,新的学制基本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现在,全国已经实施新的学制。

1985年1月5日,拉吉夫·甘地出任印度总理后,就教育政策发表了讲话。他强调指出,要大力发展科学经济,每一位学生要在光辉的独立斗争和国家团结中,发挥自己积极的作用;学校要向新一代传授印度古代文明和文化。同时,他指出要制定新的国家教育政策。

1985年8月20日,时任教育部长的克里什纳·邦代向总理提交了《教育的挑战》报告。该报告在议会和邦政府中广泛散发,征求意见。1985年8月29—30日,邦教育部长会议就此进行讨论。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1986年1月23—24日,邦、直辖区教育部长举行会议,对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讨论,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新的国家教育政策。1986年4月,邦教育部长会议通过了新的《国家教育政策》,并递交人力资源开发部。

1976年以前,印度教育完全由各邦负责,联邦政府仅决定技术和高等教育的标准,以及负责各邦之间的协调。1976年,通过了一项法案,即技术和高等教育改由联邦政府和邦政府共同负责,中小学教育仍由邦政府负责。联邦政府设人力资源开发部,它通过初等教育和识字司、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司进行工作,这两个司的主要宗旨和任务是: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改善各级教育设施、制定教育计划、出版教育书籍等。各邦政府的教育局负责各邦的教育工作。人力资源开发部负责政策的制定,教育司与各邦教育局共同负责制定教育计划。

1955年成立的中央教育顾问委员会,在指导教育政策和教育项目的制定方面起着积极作用。现在,印度的教育一直按1986年制定的《国家教育政策》和1992年《教育行动计划》发展。

1978年,全国教育与培训委员会与全国师范教育委员会协商,颁布了《师范教育课程》原则性文件。中等师范教育的课程突出以下内容:教育学理论(占总学时的20%);各科教育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实习(60%);社区工作(20%)。为了培训中小学教师,早在20世纪60年代印度就成立了全国教育研究和培训委员会。该委员会还建立了一所全国性机构——公立教育学院。印度现有600所中等师范学院,其中分为公立和私立学院,同时也有部分属于大学的中等教育师资学院、系。学制为两年。德里大学等高等学院也相继开设了师范专业,学制为4年,毕业后颁发中学教育学士学位。1986年颁布的《国家教育政策》,规定了对全国中小学师资的在职培训计划,每年培训45万人次。此外,印度教育部门加大对骨干教师的培训,以此方法为各学校培养学术带头人。

1988年底,全国师范教育委员会出台了《全国师范教育课程》框架式文件。该文件将初等师范教育的课程规定为三部分:基础课程,要求学习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阶段性的专门知识,要求对语言教学、数学教学、环境生态保护教育、艺术教育、卫生教育、体育、教师能力、工作经验等的学习、掌握和培养;实习锻炼,强调将所学的理论应用于课堂教学和其他与学生、家长和社区有关的实际活动。总之,学生经过师范教育后应能胜任教师的工作,既能从事教学工作,又能进行组织工作。

初中阶段的课程主要属于初级教育。在两年的中等教育高级阶段,学生分流为升学班和职业班,升学班的目标为上大学。经过12年中小学学习后,由中学教育委员会颁发证书。部分学生为了就业,选择入职业班,这类学生占学生总数的比例已由10%升至20%。1995—1996年度6476所学校中有18709个职业班,分流93.5万学生,占学生总数的11.51%。1998—1999年度6486所学校中有18719个职业班,分流93.5万学生,占学生总数的11%。1999—2000年度职业班分流学生占学生总数的20%。

印度现有259所大学,其中16所中央直属大学,其余为邦属大学,包括49所准大学,学院11089所,大学在校生741.8万人,教师34.2万人。

印度的高等教育(10+2后的教育)和研究所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大学、准大学、国家重点学院、学院。那些具有较高教学和科研水平的学院被称为准大学。现在,全印度这类学院共有49所。

高等教育是面向完成中小学12年教育后的学生。第一阶段可获学士学位,此阶段学制一般为3年,但有的为4年或5年。高等教育第二阶段为两年,可获得硕士学位。第三阶段可获得哲学硕士、哲学博士、理学博士和文学博士学位。

印度大学的校长是一种名誉职务。16所中央直属大学的校长一般由总统、副总统或总理担任。隶属于各邦的大学,邦长是大学的名誉校长。副校长是印度大学的实际领导人,负责管理学校的全面工作和事务,是学校的行政会议和学术委员会的主席。印度大学的校评议会具有决定权,审议并确定学校的重大事务。

印度大学的校行政会议是学校主要行政领导机构,每年召开若干次会议,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全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学院、学生宿舍、实验室等;决定教职员的聘任和任职;与校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学院的建立、撤销等。印度大学的校学生委员会主要由学院院长、教授、研究所和中心负责人及师生代表组成。注册官负责招生和学籍管理,教务长负责日常教学和科研。凡是访问过印度大学的人士或到高等院校学习、进修的留学人员,都对印度大学的自治感受较深。的确,印度特别强调大学自治,政府对大学自治给予了很高的地位。

现在,被视为印度科学皇冠上的瑰宝的是7所重点理工科学院:1所印度理学院、6所印度理工学院。印度理学院和印度理工学院的学生主要以研究生为主。印度理学院在校生仅有1600多人,每所印度理工学院的在校生有2000多人,然而德里大学等在校生一般在20多万人。印度政府对这些学院在财政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这些学院处于印度高等教育的金字塔顶端。印度大学的招生实行专业优先制度。印度理学院和印度理工学院的师资力量比较强,有许多重量级人士。在印度社会,这些学院的学生被视为精英、优秀人才。此外,这些学院的教学设备非常先进。印度的高科技研究主要在高等院校。印度理学院、印度理工学院和一些研究所是印度的基础研究核心。大学和学生人数都有较大增长。

印度教育经费的来源主要有四个方面:中央政府和邦(直辖区)政府预算拨款;地方机构的资助;学费;私人和国外的馈赠。教育的经费主要靠政府拨款。中央政府对教育的经费拨款连年增加,2000—2001年度的教育经费支出从1995—1996年度的182.5亿卢比增加到545亿卢比,而2001—2002年度上升到592亿卢比,其中基础教育和识字司为400亿卢比,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司为192亿卢比。

在印度,中央政府和邦政府及中央直辖区政府都有管理教育的部门。此外,地方政府和私立组织也设有各自的教育管理机构。

印度国家教育部一直负责全国教育的行政管理。1986年初,印度时任总理拉吉夫·甘地决定将教育部与文化、艺术、青年事务部、体育部和妇女儿童部合并,成立人力资源开发部,教育部成为该部下属的教育司。印度政府采取这一重大变革的目的是把全国作为一个单一的工作体系,将全国参加经济发展活动的公民按年龄和性别分成各种不同类型的人力资源。教育是培养人才的基地,也是最大的人力资源。将教育部归属人力资源开发部的目的:一是为了把全国的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以及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进行统一的考虑和安排;二是强调各种类型的教育,开发各种类型的人力资源,加速国民经济的发展。

印度教育的最高行政部门是印度人力资源开发部。印度人力资源开发部下设教育司、青年工作与体育司、文化司与妇女儿童发展司。印度人力资源开发部设正部长1名,副部长和国务部长2—3名。由于印度政府较重视教育,故设1—2名副部长或国务部长主管教育。教育司的日常工作由教育秘书(最高文职官员)负责。司下设秘书处,秘书处由1位助理秘书和一名教育顾问(科技)协助。1999年10月,印度政府为了加强教育管理,将原来的教育司分为初等教育与识字司、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司,这两个司由教育秘书负责,1名特秘和1名副秘协助。教育司分为局、处、科等。根据每个局的不同职能分别由一名联秘、教育顾问、财政顾问领导,各处的处长、副秘、副教育顾问、账目总管等协助。

初等教育与识字司由副秘协助教育秘书管理。该司设有2个局:基础教育和地区基础教育计划局,联秘负责,下设5名处长、3名副秘;成人教育局,成人教育联秘负责,下设处长3名、副秘和副教育顾问各1名,主管成人教育委员会、国家成人教育学院等。

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司由副秘和特秘协助教育秘书管理。该司下设如下部门:

①技术教育与行政管理局:联秘负责,下设2名处长、2名副教育顾问、2名副秘,主管全印技术教育委员会、地区工程学院、印度管理学院、规划与建筑学院、印度教育咨询公司、印度理学院、印度信息技术学院、印度理工学院、国家工业工程学院、国家冶炼技术学院、桑特·隆高瓦尔工程技术学院、东部地区科学技术学院等。

②大学与高等教育管理局:联秘负责,下设3名副秘,主管大学拨款委员会、中央直属大学、印度高级研究学院、印度社会科学研究委员会、印度历史研究委员会、印度哲学研究委员会、印度大学联合会等。

③规划、监督、统计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局:该局由联秘负责,下设1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处长、1名规划联合处长、1名规划副秘,主管国家教育规划与管理研究所。

④语言、图书发行、版权与奖学金局:联秘负责,下设2名处长、3名副秘,主管中央印地语委员会、中央印地语学院、国家乌尔都语促进委员会、中央印度语言研究所、科学技术术语委员会、中央英语和外语学院、国家图书托拉斯等。

⑤综合财政局:财务顾问负责,下设处长和副财务顾问各1名。

⑥账目总管:财务总管负责,下设2名副管理员和1名助理管理员。

⑦中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局:联秘负责,下设2名处长、2名副秘,主管国家教育研究与培训委员会、中央中等教育委员会、国家开放学校、中央学校协会、示范学校委员会。

⑧网络与多媒体处:处长负责。

⑨新闻局:1名副新闻官负责。

初等教育与识字司、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司直接实施自己主办的教育计划,此外还要负责对各邦及直辖区制定和实施教育计划方面提供指导,负责协调学校教育范围内的各种活动,监督全国范围的教育工作进程,出版教育统计资料和教学大纲等。根据国家教育政策,各邦在教育方面的作用和责任将基本保持不变,中央政府可能会承担更大的责任,以支持全国性的和综合性的教育事业,维持教育质量和标准(包括各层次教师职业),从开发人力的角度全面研究和管理全国的教育需求,满足一般研究和高级研究的需要,管理国际方面的教育、文化和人力资源开发事务。总之,初等教育与识字司、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司要在全国范围内完善各级各类教育。

初等教育与识字司、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司一直在致力于完成国家教育政策提出的这些作用,并且一直在密切与各邦和各中央直辖区的联系。这两个教育司还要制定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具体实施计划、改善各级教育设施、出版教育图书等。

初等教育与识字司、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司在制定和实施教育政策和教育计划方面,要得到中央教育顾问委员会的指导。该委员会是教育领域最高的教育顾问机构,其成员由著名教育家、联邦议会及各邦和直辖区政府和大学代表组成,主管教育的国务部长任主席。其主要职责为:向联邦和地方政府就有关教育问题提供咨询意见。中央教育顾问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负责制定教育计划的基本方针,对教育工作进行评估,为改进工作提供具体指导意见。该委员会成立于1935年。中央教育顾问委员会积极参与制定了1986年的《国家教育政策》《1986年工作计划》和1992年修订的《国家教育政策》及工作计划。1986年的《国家教育政策》进一步重申了该委员会的作用。

初等教育与识字司、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司的监察职能:初等教育与识字司、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司系统内的监察制度处于教育秘书的全面指导之下,由一位联秘级别的监察主管、一位下秘和其他下属职员予以协助。

教育部门一直在努力简化办事程序,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的程度。对品德可能有问题的人保持密切的注意,对敏感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定期性轮换。

在教育部管理的58个自治组织和一个公共事业部门之中,有49个已经接受了中央监察委员会的顾问型管理。其中,25个已经在事先征得中央监察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任命了各自的监察主官。

在初等教育与识字司、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司各有一个特定的投诉机构,一位联秘被指定为投诉指导官。在投诉时间内,这两个教育司的职员和其他公职人员都可自由地投诉。

语言发展领域中的重要组织有:巴巴萨布·阿姆德尔博士大学(勒克瑙);中央印地语教育学院(阿格拉),其任务是在印度国内外推广印地语;国家梵文学院(新德里),从事梵文的促进、发展和研究工作;国际印地语大学、乌尔都语大学、拉吉夫·甘地公立计算机和相关科学学院。

学校教育领域中的重要组织有:中央学校组织(新德里),为工作经常调动的政府雇员的子女开办学校;示范学校委员会(新德里),为有天赋的农村儿童开设学校;中央中等教育委员会(新德里),吸收各学校为成员,管理考试事务;公立开放学校(新德里),通过一种开放的学习制度提供学校阶段的教育,作为正规教育制度的补充。

初等教育领域中的重要组织有:印度儿童宫协会(新德里),一直致力于提高5—16岁年龄组儿童的创造性活动。

书籍开发领域中的重要组织有:公立书籍托拉斯(新德里)。

印度政府还设立了一些国家级教育管理机构,协助政府制定和落实各项教育政策。主要的教育机构如下。

①印度政府计划委员会:在统筹考虑国家全面计划的基础上,制定全国的计划规划,协助制定国家未来的教育发展战略。

②全国教育研究与培训委员会:总部设在新德里,主管全印度学校事务的机构,主要解决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成立于1961年12月,其主要职责为:从事学校教育方面的研究,制定并通过教育学院教师培训计划,编写1—12年级师生所需的教材。中等教育委员会在此基础上编写有关方面的教材。该委员会还为儿童教育编写指导教材,为幼师编写培训教材。在将人口教育纳入非正规教育领域时,向国家人口教育项目提供技术指导。该委员会还对邦和直辖区的教育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建立电脑和学习中心,为全国中小学生举办贾瓦哈拉尔·尼赫鲁科学展览会,使他们了解并运用科学。该委员会还在阿杰迈尔、博帕尔、迈索尔等建立了分机构。

③大学拨款委员会:设在新德里。1956年3月3日,印度政府为了加速发展高等教育,为了协调和确定大学的标准,成立了大学拨款委员会。1985年12月20日,政府又对大学拨款委员会的章程作了修订,详细规定了该委员会的权力和职责。大学拨款委员会的主要任务如下:与大学或其他有关团体协商,采取其认为有利提高大学的教育质量或协调大学的教育工作,有利于确保和保持教育水准,有利于提高大学的考试和研究的标准;向中央政府建立的大学(称为中央大学)提供扶持和发展资金;向那些被认为有必要得到发展或既要扶持又要使其发展的大学和学院的特殊目的提供资金;向那些根据该委员会的条例要求向中央政府申请升格为大学的学院调拨款项;向邦政府建议成立新的大学或扩建某所大学;为了向某大学提供基本设施、服务和教学科研项目,可设立研究所。同时,为了扶持这些研究所的工作,经委员会同意,除本委员会的拨款外,还可向其调拨资金;为了改进大学的教学质量,有必要推广某大学的好经验,并建议大学采取措施落实所推广的经验;收集所有与印度和其他国家高等教育有关的、被认为适用的或值得借鉴的教育信息。

大学拨款委员会主要的任务是:促进和鼓励学院实行自治,制定聘任教师考核制度,批准大学的各种中心和联合会;加强实施远距离教育,调拨研究基金和助学金;加强和扩大科技基础计划、成人教育、大众传播和技术教育网;试行学士学位的职业教育、环境教育、课程开发和课程的重新设计(为了更加适应新的形势和劳动市场的需求)、计算机教育、对表列种姓和表列部落的教育以及对少数民族的落后阶层的教育;妇女和残疾人教育;人口教育等。

④全印技术教育委员会:设在新德里,在技术教育领域内进行协调工作并制定标准。1945年成立的全印技术教育委员会作为全国性的专家组织,负责向中央和邦政府就技术教育的发展提出建议,但不具备法律权威。1987年政府制定并通过了一条法令,赋予全印技术教育委员会以法定权力。该委员会的权力包括:制定全国性计划,保证技术教育的协调发展;努力提高技术教育的质量,使其按计划、高质量地发展;随时调节并保持技术教育的规范及标准。印度全国的技术教育院校均属于该委员会管辖,如六所印度理工学院和印度理学院等。

⑤印度农业研究委员会:成立已有50多年,主要负责全国的农业教育、研究和推广。现在,该委员会有许多研究实验室和试验站,并为全国农业大学的研究和发展提供资金支持。20多年来,农业大学在促进农业教育、研究和推广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为提高农业产量和粮食自足作出了积极贡献。

⑥科学和工业研究会委员会:成立于1942年,主要职责为促进国家科学和工业研究。该委员会拥有43个实验室和学院,从事不同方面的研究。此外,还有2个工业研究协会,138个推广中心和试验站。该委员会还对大学的科学研究提供资金支持。

⑦国家教师教育委员会:职能是在全国范围内发展教师教育。

⑧邦和直辖区教育部长联合会和教育秘书联合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讨论具有普遍性的教育问题,研究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制定各种行动计划。

⑨全国教育规划与行政研究所:其主要职责是协助人力资源开发部改进国家的教育规划和教育管理;承担与教育规划和教育管理有关的研究工作;举办由中央政府、邦和直辖区政府高级教育官员参加的培训班、研究班、专题研讨会和各种会议等。

⑩中央中等教育委员会:管理全国所有的初中和高中教育机构,并视情况组织全国范围的考试。该委员会还有权编写教材和制定教学大纲。

印度历史研究委员会:是独立的学术研究机构,成立于1972年,总部设在新德里。主要宗旨为:在研究历史方面制定并执行国家政策;鼓励对历史进行科学研究,制定学术研究计划;对学者个人的学术研究给予资助,同时也为历史研究的学者提供奖学金,帮助出版学术著作,协助翻译开展工作。

印度哲学研究委员会:成立于1981年,是独立的学术研究机构,办公地点设在新德里和勒克瑙。其宗旨为:密切关注哲学领域的学术进步;制定哲学研究的学术计划;资助与哲学研究有关的学术活动,并对从事哲学研究的个人和机构给予资助。

印度高级研究学院:成立于1965年,是独立的学术研究机构,总部设在西姆拉,是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高级研究机构。该学院是学者组织,主要从事科学地研讨和开发新思维,对新的问题进行各方面的调查和研究。

印度社会科学研究委员会:成立于1969年,总部设在新德里,是社会科学研究和发展的独立机构。该委员会的主要宗旨为:密切关注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和发展问题;就研究工作对政府、其他组织和个人给予咨询和建议;制定研究计划;对从事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机构和个人提供资助。

此外,还有邦高等教育委员会、印度医学委员会、建筑学委员会、印度牙科委员会、印度制药委员会、印度护理委员会等。

邦和直辖区政府可以根据国家宪法制定法令,管理普通教育、直属大学、初等义务教育和中等教育委员会。

根据印度的行政设置,邦设有专区、县、区。邦和直辖区一级的所有教育计划,一般由邦(直辖区)教育局负责制定和实施。邦(直辖区)教育局设教育秘书,负责日常事务。下设秘书处,设有助理秘书或联合秘书、副秘书、候补秘书等,执行政策,协调各方面工作。同时,还设有若干职能机构主管行政、高教、奖学金及语言、技术教育、财务、成人教育、普通教育、计划监督等工作。此外,还设有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类学校。教育局下设教育研究所、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研究与培训委员会、教材局等,负责学术方面的监督工作。每一个邦和直辖区都设有教育委员会。有的邦(直辖区)还设有初等教育委员会、中等教育委员会和高等教育委员会等。

教育规划由中央政府和邦、直辖区政府共同制定。中央计划委员会和邦、直辖区计划局制定国家教育的全面发展规划。人力资源开发部教育司的计划监督处与中央计划委员会教育处的工作相互配合。教育规划由中央和邦通过中央教育顾问委员会和邦、直辖区教育局长联席会议共同商定。

印度政府对教育十分重视,每年增加对教育的投入,教育经费不断增加。根据1986年国家教育政策和1992年工作计划,对14岁以前的儿童实行免费义务教育。根据政府的预算,2000年对教育的投入达到国民生产总值的6%(此目标没有实现,截至2000年底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为国民生产总值的3.8%),其中50%要用于基础教育。第九个五年计划时,中央政府对教育拨款达2038.164亿卢比,不包括对小学学生提供午餐费用452.674亿卢比。第八个五年计划(1992—1997年)时,国家对教育的投入已近1960亿卢比,而第一个五年计划对教育的投入仅15.3亿卢比。对教育的投入从1951—1952年度的占国民生产总值0.7%增加到1997—1998年度的3.6%。

中央政府对教育的经费支出连年增加,1999—2000年度的教育经费支出从1995—1996年度的182.5亿卢比增加到470亿卢比,2000—2001年度上升到545亿卢比,2001—2002年增加到592亿卢比,其中初等教育与识字司为400亿卢比,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司为192亿卢比。

在2001—2002年印度中央财政对教育的拨款中,基础教育占总拨款的64.19%,对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技术教育的具体款项为:中等教育64.8亿卢比,大学和高等教育57.5亿卢比,技术教育57.5卢比。

印度教育经费的来源主要有4个方面:根据1978—1979年度教育经费统计,中央政府和邦(直辖区)政府预算拨款(80%);地方机构的资助(5%);交纳的学费(12%);私人和国外的馈赠(3%)。

中央和邦(直辖区)政府对教育的拨款,主要依靠政府的税收、国内储蓄、国外贷款国营企业的积累等。各邦和直辖区政府的收入包括按中央政府统一分配税目课征并有权支配的税金。

政府对教育的预算拨款随着印度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增加。1950—1951年度政府预算拨款为6.4亿卢比,占教育经费总额的57%。1978—1979年度,对教育的拨款已占当年教育经费总额的80%。此后若干年,中央政府和邦政府的预算一直保持在80%以上。

地方机构主要是指专区、县、区等行政机构。这些行政机构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农业税、所得税和财产税等。地方机构要管理60%以上的小学和初中以及40%的高中。地方机构为教育的基础建设和设施发挥了较大的作用。

在印度,学生交纳学费非常少。政府学校的每一位初小学生仅交纳16卢比学费,而私人学校的学生学费只有296卢比。高等院校的学生每年也仅为400多卢比。现在,印度政府已经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学费,特别是大幅度提高了外国留学生的学费。此外,学校还收取学生的书本费、住宿费等。

接受私人和国外的馈赠,是印度教育经费来源的一个重要部分。馈赠主要包括赠款和赠物。国内的馈赠者是热心教育的财团、商行、宗教及慈善团体。国外馈赠者主要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开发协会、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公司、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福特基金会等等。

第七个五年计划对教育的投入为763.313亿卢比,第八个五年计划对教育的投入增加到1960亿卢比。第九个五年计划对教育的投入增加到2038.16亿卢比。中央政府对教育投入从1995—1996年度的182.5亿卢比增加到1996—1997年度的338.3亿卢比。中央政府在此基础上于1997—1998年度对教育的投入增加到389.5亿卢比。1998—1999年度教育预算为425.4亿卢比,其中对基础教育(1—8年级)的投入占65.5%。此外,对中等教育(9—12年级)、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技术教育分别投入了46.481亿卢比(10.45%)、41.275亿卢比(9.72%)、9.397亿卢比(2.21%)和41.5亿卢比(9.77%)。

印度中央政府在年度教育经费预算的基础上,一般每年都给予一定的追加款项,如1994—1995年度,中央政府的教育经费预算为242.361亿卢比,同时还有87.531亿卢比用于计划外和计划内的项目。政府经常会修改原先预算的拨款,如1994—1995年度预算为242.361亿卢比,但后来又将预算修改为249.452亿卢比。

印度独立后,宪法规定教育由各邦负责管理,邦政府有权制定自己的教育政策,所以教育结构和体系比较混乱。1976年以前,有关教育方面的事务完全是邦政府的工作。中央政府的作用仅限于制定技术教育和高等教育的统一和标准化方面。1976年宪法修正案重新规定,中央和邦政府对教育共同负责,联合制定教育政策。邦政府负责教育行政和管理。中央政府负责教育内容、教育质量和教育标准。印度政府一般不直接管理学校事务,对学校的管理和教育方面的事务,主要通过中央教育顾问委员会、大学拨款委员会、全印技术教育委员会、国家中等教育委员会、全国教育研究与培训委员会和全国教育规划与行政研究院进行指导和管理等。

根据1986年颁布的《国家教育政策》,印度教育的核心任务之一是弘扬印度的传统文化和道德价值。所以,在印度的学校里,文化教育和品德教育格外受到重视。印度政府为了迎接新世纪的挑战,使学生的能力得到全面发展,自1985年起每年投资4000—5000万卢比为中小学校配备电脑设备,实施电脑扫盲计划,使学生能初步了解和使用电脑。1988年,印度政府又开始实施中小学科学教育计划,资助邦教育部门和志愿者组织,协助改进学校的科学课程,进行科普教育。

长期以来,印度的文盲率非常高,为了改变这种局面,印度政府积极推进基础教育,于1968年和1986年先后制定了《国家教育政策》,在20世纪末对6—14岁儿童实现免费义务教育的目标。宪法第83次修正案规定,接受小学和初中教育是儿童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980年,印度政府为了降低文盲率开始实施非正规教育计划,对于因种种客观原因不能入学或中途辍学的儿童通过非正规教育中心进行扫盲教育。此外,印度政府还实施社区基础教育发展计划,要求社区为本地的教育发展提供人力物力的支持。

印度曾是英国的殖民地,被英国殖民主义者统治了二百多年,所以印度的现行学制基本上沿袭了英国的教育体制。20世纪60年代中期,印度教育委员会经过认真大量地调研分析后认为,虽然各邦都有各自的学制规定,然而却没有全国统一的学制,甚至同一个邦由于地区不同其教育结构也有所不同。有的邦是5+3+2制,有的邦是4+3+3制,但一般是实行5+3+3学制,即小学5年,初中3年,高中3年。各邦的学校教育,从年限上看分为10、11、12年,但教育水平相当低,实际水平比其他国家低2—3年。

为了加快教育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彻底改变学制上的混乱局面,1964年7月印度政府任命了以D·S·科塔里教授为主席的印度教育委员会(又称科塔里委员会),负责向政府提出有关全国的教育模式,以及各方面和各阶段教育发展的总方针和总政策。1964年10月2日,该委员会开始工作,并于1966年6月26日向政府提出了《教育与国家的发展》的报告。印度国内外普遍认为,该报告对推动印度教育的改革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是印度教育史上一件划时代的大事。该委员会在报告中向政府建议,将教育结构改变为10+2+3。10代表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可分为小学8年(初小5年,高小3年)和初中2年,称为普通教育,采取共同必修科目制;2代表高中教育,称为分科教育,也就是说根据学生的爱好、兴趣、个性、能力实行差别化教育。3代表高等教育,学生通过3年的大学学习,可得到学士学位。除高等教育第一阶段(本科学士3年),还有高等教育第二阶段(硕士2年),以及高等教育研究阶段(博士3—4年)。

学生在校期间的考试比较繁杂,但是决定命运的考试只有两次:一次是在10年级;一次是在12年级,即高考。10年级的考试,决定学生的分科。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成绩、能力和爱好,决定是上文科班还是理科班。12年级毕业时,要在每年4—6月期间举行通考。印度的高考理工科最难,其次是商科和文科。文科的考试科目是数学、英语和基本逻辑,同时根据专业要求还要考有关科目。印度的高考不实行全国统考,考生可选报国家著名大学和邦一级大学。不少考生为了有更多的选择余地,常常在一个考期内参加10—20次考试。

1.初等教育

1947年印度独立时,全国总人口为3.6亿,其中只有1/7的人识字。在农村地区,识字的人数仅占人口的10%左右。基础教育的水平十分落后。当时,6—11岁的儿童中只有1/3受过教育,11—14岁年龄段受过教育的儿童不足10%。

1949年初,政府为了尽快改变国家贫困落后的面貌,使人民摆脱愚昧无知的状况,任命了一个专门委员会,研究各级教育发展战略问题。该委员会建议,在未来十年内,对全国6—11岁儿童实施普及义务教育。1950年的宪法规定对6—14岁儿童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学制8年,初小5年,高小3年)。当时确定1960年实现这一目标。然而,自1960年至今这一目标还未完全实现。1982年印度大选后,英迪拉·甘地总理在《20点施政纲领》中,把普及义务教育列为第16点,规定在下一个五年计划(1989—1990年度)末实现普及义务教育。从1960年开始陆续实施的七个五年计划都屡次重申国家对普及义务教育的承诺,第八个五年计划(1992—1997年)还将其列为最优先项目。中央和邦政府经过艰苦的努力已经在全国94%的农村实现了1公里之内至少建立一所初小,在全国84%的农村实现了3公里之内建立一所高小的目标。1998—1999学年全国儿童入学率为92.18%,而1950—1951学年儿童入学率仅为42.60%。女生和表列种姓及表列部落儿童的入学人数也有了大幅度增加。

根据印度政府《2002年年鉴》公布的数据,小学的在校生从1950—1951年度仅占适龄儿童的42.60%,上升到1999—2000年度的94.90%。小学的数量从1950—1951年度22.3万所上升到1999—2000年度的83.9万所。小学的教师人数从1950—1951年度的62.4万名增加到1999—2000年度的321.7万名。

根据1992年修订的《国家教育政策》的工作计划,印度政府决心在对14岁以下儿童全部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第五个五年计划将初等教育实现统一化的目标分为三个阶段:最高的理解;最牢固的记忆;最大的成就。

印度议会通过的第83次宪法修正案规定,实施基础教育是人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对6—14岁儿童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印度自1950—1951年度以来,在校生人数逐年递增。在印度,中小学一般以公立为主,但由于教育经费缺乏,加之人口增长较快,所以私立学校发展较快。私立学校的条件和师资力量均好于公立学校,但其学费较高。上等阶层和殷实家庭一般都选择私立学校。

印度政府正在逐年增加对教育的投入,然而每年对教育的拨款都有波动。1951—1952年度对教育的投入仅占国民生产总值的0.7%,1981—1982年度上升到3%,初等教育占1.3%;1986~1987年度为3.7%,初等教育占1.7%;1991—1992年度为4%,初等教育占1.8%;而1995—1996年度对教育的投入由4%下降到3.2%,初等教育只占1.5%。1999—2000年度对教育的投入已经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94%。第九个五年计划(1997—2002年)对初等教育的投入达184.28亿卢比。

每年每位初小学生平均的学费为,政府学校的学生16卢比,私人学校的学生296卢比。其他花费,政府学校的学生为302卢比,私人学校的学生是644卢比。以上两者的总和为,政府学校的学生318卢比,私人学校的学生940卢比。

小学阶段的课程设置重点为培养文字和计算的基本技能,并根据社会现象和自然环境进行教学,同时要求学生参加各种活动,以培养他们的生产技能、创造性的表达方式和良好的生活环境。

初小阶段的课程:印地语、英语、地方语言、数学、物理、化学、地理、历史、公民学、卫生与常识等。此阶段的教学内容主要是为了巩固初小阶段所学到的知识、技能、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增加学生的知识面,为接受更多知识打下坚实的基础。

中小学教材用印地语、英语和地方语言编写,邦政府和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使用的语言。印地语是印度的国语,所以政府十分重视对印地语的推广,但在南印度推广印地语往往受到抵制,障碍比较大。英语是印度的官方语言,上层人士一般都会讲英语,故而使用英语教材在城市和发达地区比较普遍。

根据印度教育部门的规定,初等教育的课程设置必须坚持以下原则:课程设置的目标具有普遍性;课程设置与中等教育的课程设置目标具有相关性;课程设置在地区间和国际间具有可比性;教学科目和学时具有统一性;教学内容与国家政治、经济的总目标具有一致性;课程内容和教学计划的具体安排具有灵活性。

20世纪50年代,小学的师资力量有一定的发展,1950—1951年度师范学校只有312所,教师也仅62万。1960—1961年度师范学校759所,教师数量已达109万。1965—1966年度师范学校增加到1500所,教师数量也有大幅度增长。1966年以后,由于中央教育委员会(科塔里委员会)提出10+2+3方案后,按照圣雄甘地的思想建立的学校并入普通小学,所以师范学校的数量开始逐渐减少。尽管这样,教师的数量仍不断增加。

2.中等教育

中等教育正通过各种计划得到提高,其中包括改善科学教育、环境教育、教育中的文化与价值观、计算机教育、教育技术等方面。此外,国家教育研究与培训委员会一直在对学校教育研究与培训的关键领域予以大力资助。在中央和邦有关机构的帮助下,国家教育研究与培训委员会正在进行第6次全印教育调查。这将从根本上有助于制定适当的教育计划,以便平衡地区发展和扩充农村地区与城市地区的教育设施。

印度政府近几年加快了中央大学和地方大学的楼房、实验室、图书馆的建设进程,以使这些学校能够成为全国学校的样板。国家开放学校负有传播和促进远程教育的责任,应努力为边远穷困地区和落后阶层提供受教育的机会。

学生课程负担过重的问题已经引起重视,根据《亚什帕委员会报告》制定的行动框架已经作为建议送交给各邦政府。印度政府正在对报告中的一些建议的可行性进行调查,以确保根据这一报告对学校教育进行有意义的改革。

《国家教育政策》把职业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以提高个人受雇的能力,减少技术人才供需间的不平衡,为那些没有特殊兴趣或目的去追求高等教育的人提供一个选择的机会。尽管这些项目的覆盖面已经很可观了,但课程质量问题仍然需要引起注意。这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大多数邦在建立职业管理体制方面和在与雇主组织建立持续的联系和合作方面行动迟缓。职前教育项目从1993—1994年度引入初中阶段,以便向学生传授简单实用的技术并培养其职业兴趣,其目标是,把10%的高中学生分流进职业一轨,截至2000年底这一比率已达到25%。

《国家教育政策》强调要为辍学者和刚识字的人提供非正规的、灵活的和以需要为基础的职业教育计划。教育部门正在与铁道部、卫生部和工业部等部门商谈合作事宜。此外,一大批工业企业,既有公立的也有私营的,也正在加入到这个计划中来。

印度的中等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占据比较重要的位置,其主要任务是:为高等院校培养和输送优秀人才;为政府和企业培养技术人员;通过师范教育为初等教育提供教师。

1968年《国家教育政策》明确规定了中等教育的任务:加快中等教育向边远地区和落后阶层延伸;加快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中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一般要与经济发展和实际就业人数成比例。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有必要在中等教育时期完成。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范围要适当扩大,包括农业、工业、商业贸易、医疗卫生、家政、艺术和手工业、秘书培训等。

1986年的《国家教育政策》(1992年修订)再一次重申了中等教育的培养目标。中等教育是学生开始学习科学、人类学和社会学的阶段。在这一阶段,可以向学生正确地灌输历史意识和民族观念。同时,学生还应了解宪法赋予他们的义务和公民权利。要扩大中等教育的规模。同时,中等教育,尤其是科学、商业和各种职业教育要加强招收女孩和表列种姓及表列部落的子女。要重组中等教育委员会,给予他们自治权,以利于他们增强提高中等教育质量的能力。在中等教育阶段,要在尽可能多的学校里开办计算机常识课,让儿童具备必要的计算机使用能力,以便在不断发展的技能领域中得到应用。通过适当的教学活动,可以增加学生的工作主动性和对人类以及文化价值的正确理解。在这个阶段,通过专门的学校或通过中等教育的改造进行职业化来为经济发展培养有用的人才。

印度实行10+2+3的教育结构,+2年为中等教育(11—12年级),即高中或职业技术教育阶段。学生在完成初小和高小1—8年级教育后,要参加一次毕业考试。初中教育(9—10年级)结束后,需要通过由中学教育委员会组织的公共考试获得证书。至少需通过五门课程才能获得该证书。

初中阶段的课程主要有:语文(印地语、英语、地方语言)、数学、基础自然科学、基础社会科学、艺术教育、卫生教育与体育、劳动锻炼。

在两年的中等教育高级阶段,学生分流为升学班和职业班:升学班的目标为上大学。经过12年中小学学习后,由中学教育委员会颁发证书。要获得该证书,必须在公共考试中有5门课程及格。持有该证书并相关课程合格者可入大学攻读该专业第一学位。

选择入职业班的学生人数也呈上升趋势,其课程也更趋实际和更实用。根据印度高中阶段职业班教育计划,15%的时间学习语言,15%的时间学习基础知识,70%的时间学习职业理论和实践。时间为两年。每年1000课时(每天5课时,每年200个工作日)。其中150课时学习语言,150课时学习基础知识,700课时学习职业理论和实践。职业课程分为6类:农业、工商、工程技术、卫生和妇女保健、家政、人文;另有60个职业课时。

1991—1992年度全国有12543个职业班,分流62.7万学生。1992—1993年度全国有13166个职业班,分流80.8万学生。1993—1994年度全国有16450个职业班,分流82.2万学生。1994—1995年度6280所学校中有18055个职业班,分流90万学生,占学生总数的11.46%。1995—1996年度6476所学校中有18709个职业班,分流93.5万学生,占学生总数的11.51%,56个组织提供赞助。1998—1999年度6486所学校中有18719个职业班,分流93.5万学生,占学生总数的11%,75个组织提供赞助。1999—2000年度职业班分流学生占学生总数的20%。升学班和职业班的毕业会考成绩均采用百分制,40分为及格。或者用百分比的方式表示(如54%,61%,78%),40%为及格。另外,还对成绩进行分类(如Ⅰ类、Ⅱ类、Ⅲ类、A等、B等、C等)。

师资力量的强弱直接影响中等教育的教育水平。印度政府历来比较重视,并作出种种努力提高中等教育教师的质量和水平。为了培训中小学教师,早在20世纪60年代印度就成立了全国教育研究与培训委员会。该委员会还建立了一所全国性机构——公立教育学院。中等教育的师资培养方式与初等教育的师资培养方式相同,采取职前培养和在职培训方式。

独立后,印度中等教育事业不断发展,师资队伍的建设不断加强,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1950—1951年度,中等教育的师资人数只有12.65万人,1960—1961年度上升到29.63万人,而1998—1999年度增加到127.7904万,其中女教师为46.3666人。50年间增加了10倍。

印度现有600所培养中学师资的师范学院,包括公立和私立学院。此外还有部分属于大学的中等教育师资学院或系,学制为两年,招收对象为大学毕业生。最近几年,不少研究生也纷纷报考。学生毕业后,颁发教师资格证书,或硕士文凭。目前,印度已有5所师范学院直接从12年级优秀毕业生中选拔,学制4年。德里大学等高等院校也相继开设了师范专业,学制为4年,毕业后颁发中学教育学士学位。

教师培养大纲由各学院自己制定。教学大纲在执行过程中,要根据教育学、科技发展、社会需求以及社会经济结构的发展和变化不断修订和完善。教学大纲一般包括以下课程。基础课:当代印度教育;教育心理学:包括青春期生理心理知识;专业基础课:中等教育和教师功能;数、理、化、语言、艺术、环境和社会常识等课程及其教学法;专业选修课:必选课包括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教学法,选修课包括成人教育、非正规教育、社会教育、民族(种姓)教育、人口教育和特殊教育等。此外,还有实践课、教学实习等。课程比例为:基础课20%,专业基础课30%,专业选修课10%,实践课40%。

1986年颁布的《国家教育政策》规定对全国中小学师资进行在职培训。培训计划的目的一方面提高教师的水平,另一方面使受培训的教师对以下问题有清醒的认识:当前教育的难点、义务教育、教学法、课堂行为研究、教师的角色与责任、对教学大纲的认识、新教材的使用等等。培训期一般为10天。同时,教师可以通过电视、电影、网络等进行自修。

1993年印度政府实施“特别引导”培训计划。每年培训45万人次。此外,印度教育部门加大对骨干教师的培训,为各学校培养学术带头人。教育部门还对中学校长进行轮训,通过这种方式使校长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学术水平,增强管理能力。

独立后,印度的中等教育取得了较大发展,1950—1951年度至1998—1999年度,中等教育领域所取得的成绩主要有:小学的数量由20.9万所增加到68.8万所;中学的数量由7416所增加到11万所;中学在校生中女生人数由13.3%上升到37.1%;女生的入学人数由20万增加到1010万;小学的辍学人数由1960—1961年度的65%减少到1997—1998年度的39%;中学的辍学人数由1960—1961年度的78%减少到1997—1998年度的69%;入学人数由150万增加到2720万;教师人数由127万增加到1542万;教师与学生的比例由1∶21增加到1∶32;1996—1997年度建立了697所教师培训学院,全国有11.6万教师受到培训;截至1998年底,已经建立了857所中央学校和400所示范学校;第九个五年计划期间,将为中等教育投入75.918亿卢比。

3.高等教育

印度独立后,中央政府对高等教育比较重视,于1948年建立了以拉达克里希南博士(1962.5—1967.5任印度总统)为首的大学教育委员会,该委员会又被称为“拉达克里希南委员会”。这个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教育的文件,实践证明这些文件对印度高等教育的远景规划和发展起到了指导性作用。

大学拨款委员会具有领导和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作用。它与大学或其他有关团体协商,制定种种标准,提高大学的教育质量或协调大学的工作,确定和保持教学水准,提高大学的考试水准和科学研究水平。该委员会是以财政手段实施对大学的管理、调控和制约。

独立前,印度只有20所大学。独立后,1947—1950年,印度政府就建立了7所大学,印度大学的总数上升到27所。1951年4月1日至1956年3月31日,印度政府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在此期间,印度又成立了6所大学。

在大学拨款委员会的支持和指导下,1956—1966年期间共建立了42所院校,印度大学的总数猛增到75所。1966—1976年,印度高等教育保持稳定的发展,建立了45所大学。1976—1986年,10年间印度大学的数量增加到164所,其中包括17所准大学和15所国家重点学院。

印度现有259所大学,其中16所中央直属大学、27所农业大学、10所医科大学、49所准大学、11089所学院,大学在校生741.8万人,教师34.2万人。

4所主要从事管理教育教学与研究的印度管理学院,虽无权授予学位,但可颁发具有大学同等水平的资格证书。

科学与工业研究委员会和印度农业与医学研究委员会下设一些附属于大学的科学与医学研究中心。

印度的高等教育(10+2后的教育)机构包括4类:大学,准大学,国家重点学院,学院。

在印度,任何一所大学的成立都必须得到中央议会或邦议会的批准。经过中央议会批准的大学被称为中央直属大学,其经费全部由中央政府提供。邦属大学的经费则由邦政府拨款。中央政府可通过大学拨款委员会向邦属大学就某项特殊项目、开设新的课程等提供部分资金。

印度大学可以分为三大类:联邦式大学、校园大学、专业学院。

联邦式大学是由学校总部和分布在各地的学院组成的。大学的领导机构和科研主要设在总部,各学院负责各自的教学。学院在行政方面独立自主,但在业务上要接受总部的指导和监督。德里大学、班加罗尔大学、孟买大学、加尔各答大学就是这类联邦式大学。校园大学,顾名思义就是大学都集中在一个校园,如贾瓦哈拉尔·尼赫鲁大学和国际大学。专业学院以科研为主,招生对象为攻读学位的研究生。

一般每个大学都有自己的附属学院,大学要求学院做到:维护良好的学术标准;聘用合格胜任的教职员;保持良好的财政状况;创建和维护较好的教学设施,包括教学大楼、师生宿舍、娱乐和医疗设备等,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

那些具有较高教学和科研水平的学院被称为准大学。大学与大学级的学院的基本区别为:大学级学院不能设附属学院,无权授予名誉学位;大学级学院的经费来源是多方面的,少数学院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其经费至今仍由中央政府拨款,大多数学院的经费主要靠企业收入、社会捐款和邦政府的补助。截至2001年底,全印度共有这类学院49所。

印度的大学虽然设有医学、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专业,但是政府为了促进这些学科的发展,建立了专门的医学院、工业技术学院和管理学院。这些学院的全部经费不仅由中央政府拨款,而且在学术研究、考试和授予学位方面具有很强的独立性。

学院一般是由邦政府、私人、社会团体和慈善机构创办的,一般附属于某个大学。邦政府建立的学院,其经费由邦政府提供。私人成立的学院的经费来源是相当复杂的。有的邦政府视私立学院的在校生多少、教师人数和学生的考试成绩提供一定的资金。有的邦政府或办学的企业根据合同或具体情况免除学院的欠款。中央政府可通过大学拨款委员会向那些需要教学设备的学院提供部分资金。附属大学希望所依附的大学帮助做到:指导和解决学生方面的问题;提高教师的教学和学术水平;协助学院的教学;向附属大学的教师提供使用大学图书馆和科研设备的方便;向学生提供参加大学的学术、文化和体育活动的机会。

现在,有许多私人企业和团体设法建立高等专科学院。但是,绝大多数人是为了赚钱,其基本动机是以营利或扩大其政治势力范围为目的的。

高等教育是面向完成中小学12年教育后的学生。高等教育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可获学士学位。文学士、商学士、理学士的课程需要3年学习,理学士(英语)、教育学学士和工学士需要4年,农业理学士及兽医学理学士需4—5年,建筑学学士课程需要学习5年,医学与外科学学士需5年半,牙科学学士和医学学士需4年。有些大学第一阶段可提供三年制优等成绩学位课程。教育学学士和法学士可在第一学位课程后获得。有些大学已经引入五年制综合课程,然后可获得法学学士。

第二阶段可获得硕士学位。第一学位后再学习两年,可获得文学、商业、农学或医学硕士学位。技术学院已经重新调整了研究生课程,现在只需学习3个学期,就可获得教育学、理学(英语)和工艺学硕士学位。医学硕士(MD)、外科学硕士(MS)及牙科学硕士(MDS)在获得医学与外科/牙科学学士(MBBS/BDS)学位后再学习两年即可获得硕士学位。

第三阶段可获得哲学硕士、哲学博士、理学博士和文学博士学位。哲学硕士学位只为已取得硕士学位的学生开设一年的课程。这也是为攻读博士而进行的准备性课程。有些大学允许医学与外科学学士/教育学学士学位获得者学习博士学位课程。哲学博士课程包括两年研究工作之后交一篇论文并通过答辩。有些大学授予有独创性贡献的哲学博士、理学博士或文学博士的称号。

根据印度人力资源开发部初等教育与识字司和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司1999—2000年度报告,该年度在校大学生7100442人,其中男生4 342 584人,女生2 757 858人。人文社会科学在校生占总学生的40.4%,商学19.6%,自然科学21.9%,教育学2.3%,工程技术4.9%,法律5.3%,医学3.4%,农业1.4%,其他0.8%。

1995—1996年度,在印度大学和学院注册的学生总数为550万,比1994—1995年度多49.3万。1998—1999年度增加到7 100 442人,教师为33.1万。截至2001年底,大学在校生741.8万人,教师34.2万。

1950—1951年度,全国注册的女本科生16 138人,女硕士生2 229人,女博士生139人,文凭和证书班女学生385人。1985—1986年度女本科生增长到929 461人、女硕士生104 803人、女博士生12 703人、文凭和证书班女学生11 645人。每年增长率分别为12.30%、11.80%、13.80%、10.30%。1992—1993年度在校女生是159万,而1993—1994年度在在校女生上升为166.4万,女研究生占在校生总数的35.1%。女大学生比率最高的是喀拉拉邦,占在校生总数的53.4%;其次是旁遮普邦,占在校生总数的48.6%;德里在校女生占46.7%;哈里亚纳邦占42.5%;泰米尔纳杜邦、西孟加拉邦和特里普拉邦均为38.9%。最低的邦是比哈尔邦,在校女生仅占16.9%。1947年全国在校生仅有20多万,1995—1996增长到550多万。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年增长率为10%,70年代下降到5.3%,80年代为4.2%。现在每年在校生的增长比较稳定,一般保持在4.5%左右。随着印度经济的发展和教育改革,以后有可能增长到5%。

印度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高等教育的发展,因为高等教育为培养国家有用的人才,对社会和经济发展极为重要。1948年印度教育委员会提出了高等教育的教育方针,其主要内容如下。

建立新的教育制度。旧的教育制度不能适用于独立和自由的印度,要培养社会所需要的具有一定知识和技术的人才。需要建立一种能够努力培养有思想的年轻一代的教育制度。教育的目的不只是灌输知识,而是要发展和培养健康的判断能力。

确立高等教育的总任务。高等教育的总任务是传播知识,并不断探索新知识,努力探究生活的真谛以及提高专业教育水平,以满足社会各种职业的需求。高等教育向所有公民开放。大学要不论阶层、性别、种姓和宗教信仰,应该成为向广大学生提供知识领域的教育。

教育政策和计划必须适应社会发展的目标。必须把教育的所有目标统一起来,教育和引导学生不仅要学习新知识,而且还要严格锤炼思想,使受教育者产生共同的思想准则。

高等教育是实现国家发展目标、社会、经济和文化变革中的一种强大的工具。对提高生产力,实现社会和祖国的统一,加速现代化进程和培养社会、道德和思想准则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1966年,印度大学教育委员会在向政府提交的建议中提出了高等教育的五项任务:探索和培养新知识,无畏地追求真理按照新的需求和发现来解释旧的知识;根据各界人士的正确举荐,挑选有才华的青年,对他们进行多方面的培养和教育,帮助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才智;向社会提供经过培养的、有能力的农业、艺术、医学、科学和技术的人才;努力扩大教育机会,促进社会平等与公正,减少社会和文化的差别;教师和学生要树立正确的理论观,创造个人在社会中的价值。

为适应当今社会和教育发展,高等教育应实现五项目标:必须真正为国家服务,必须在宽容的环境中鼓励个性、多元化和民主的发展;应大规模地贯彻执行成人教育计划,推广和发展教育网和配套课程;必须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要减轻考试负担,努力促进教学和科研的协调发展,全面提高教育和科研水平;要创建几个世界一流的教学和科研中心,以此推动国内的学术活动。

1972年,印度全国教育会议又制定了三项新的教育目标:在贯彻执行教育方针中,要始终坚持自力更生、自强和劳动至上的原则;在执行重大的社会服务项目方面,要全面考虑教师和学生的民族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要向学生灌输伦理和道德准则,要对所有信仰有统一的认识。

1986年,《国家教育政策》再次制定高等教育的发展和培养目标。指出,高等教育应向人们提供思考人类面临的批评性的、社会的、经济的、文化的、道德的和精神问题的机会。高等教育通过特殊的知识和能力的传播,为社会发展作贡献。所以,它是生活的一个重要的决定因素。作为教育的金字塔尖,它应在教师培养中发挥重要的作用。考虑到大学改造的需要,今后的工作重点将放在对现有学校的条件进行改善和扩大上。考虑到一统方式的经验和教训,印度将发展大量的独立自主的学院,而一统方式并不因大学拥有了较多创造性的和独立的学院而改变。因此,要鼓励在筛选的基础上发展独立自主的大学科系。同时,独立和自主应同责任相结合。要重新制定教学大纲和课程,更好地满足特殊化的要求。要特别重视语言能力。课程要更加灵活。要通过高等教育协会进行高等教育的地区管理和协调。为了进行监督,各级教育大学拨款委员会和各协会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要提供最基本的条件,要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决定招生的人数。要运用视听教材、电子仪器和科学技术有效地开展教学和研究,加强对教师培训。因此,有必要对教师进行在职培训。要对教师的工作情况进行缜密的评估,所有岗位都要严格依据教师的工作能力进行安排。要向大学提供更多的研究帮助,要采取措施保证研究的高水平。大学拨款委员会要进行有效的安排,协调大学尤其是其他机构在大学进行的重点科技领域的研究。要鼓励创造大学体系下的国家研究体系,要制定自主管理的有关方案。要大力支持印度学、人类学和社会学的研究工作。要鼓励跨学科研究,满足知识的综合需要。要努力进行古代印度知识宝库的发掘和同现实相结合的工作。这项工作的目的是为梵文和其他古代语言的深入研究提供条件。要成立一个自治委员会,为梵文和其他古代语言的学习、教学和研究提供方便。要成立一个包括农业、医学、技术、法律和其他职业在内的全国机构,进行协调。

早在1948年,印度大学教育委员会就指出,高等教育要由中央和各邦共同负责管理。20世纪60年代,教育委员会又一次提出,为了实现国家的总目标,必须加强对高等教育体制的改革,中央要担负更多的指导责任,特别是在农科、工科和医学等关键领域。1976年,印度政府在宪法修正案中明确规定,大学、技术学院、医学院等高等院校,由中央政府和邦政府共同管理,共同制定教育规划。

现在,印度对高等教育的行政管理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级。中央政府对高等教育的行政管理是通过人力资源开发部的教育司来具体实施的。教育司的大学与高等教育局负责对大学和高等教育的管理。

中央政府对大学和高等教育的行政管理的权限有:制定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划;确定高等教育的标准,协调高等院校之间的关系;组织并实施高等教育的具体计划;通过财政手段提高教育质量;促进高等院校的科学研究;加强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批准和管理中央直属大学、理工学院和研究机构;加强高等教育的理论研究;加强国内外大学、学院的合作与交流;建立和保持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关机构和基金会的联系。

英国殖民主义者统治印度长达100多年,所以,印度大学的行政管理深受英国的影响,其形式和结构也比较特殊。印度中央直属大学都是经议会同意后建立的。在有的邦,所有大学只有一个大学法。印度大学有相当大的自主权,可以自行决定招生、课程设置、人员任命以及行政管理等问题。中央政府和邦政府只有在中央直属大学和邦大学的要求下,才能干预学校事务。印度大学联合会是一个校际组织,其作用就是在大学之间、在中央政府以及其他官方与非官方组织之间起联系作用。所以,几乎所有大学、准大学及有关学位授予权的国家重点学院都是印度大学联合会的成员。各大学副校长为联合会委员。印度大学联合会还进行信息交流以及对印度和外国学位的认定。另外,还有印度医学会和律师委员会等,也参与建立及维护高等学校的学术标准以及理科、工科高等院校的研究工作。

中央直属大学的校长由国家领导人担任,邦一级大学的校长由邦长担任。每个大学都设校评议会、校行政会议、校学术委员会、校部机关。印度大学的行政管理实际上就是印度国家政体的缩影。校评议会、校行政会议是学校权力的集中体现。

印度大学的校长是一种名誉职务。在中央直属大学中,总统副总统或总理是大学的视察员或校长。隶属于各邦的大学,邦长是大学的名誉校长。校长根据推选委员会的意见任命副校长。

视察员和校长或名誉校长一般不管理学校的具体工作,但要对学校的工作进行视察和督导,同时还要出席并主持一年一度的校评议会。他们有权批准或否决任何新的大学法规条令,或修正现有的法规条令。他们还有权过问大学的各方面工作。

大学视察员和校长有一名由人力资源开发部提供的秘书,负责联系中央直属大学的有关事项。邦名誉校长有一名由邦教育局指定的秘书,负责联系邦属大学教育事项。必要时,视察员和校长或名誉校长可派自己的秘书直接与大学联系。

副校长是印度大学的实际领导人,负责管理学校的全面工作和事务,是学校的行政会议和学术委员会的主席。他必须注意大学行使职责要与大学的法律、条例和规章制度保持一致。他也可以对紧急事件及时采取果断行动,但要在有关学校会议上作出通告或解释。

副校长要对视察员、校长和校评议会负责。经校长同意,可主持校评议会。副校长一般任期为3~5年,最多只能连任两届。

印度大学的校评议会具有决定权,审议并确定学校的重大事务。主要任务为:审批学校预算、听取并审议财务账目情况报告、年度工作报告、通过有关决议。校评议会约有100多人,一般由政府官员、校友、议会议员、地方机构代表、学院院长和教师代表等组成。

印度大学的校行政会议是学校主要行政领导机构,每年召开若干次会议,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全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学院、学生宿舍、实验室等;决定教职员的聘任和任职;与校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学院的建立、撤销等。校行政会议由15—20名成员组成,包括政府的教育和财务官员、议会代表、学院院长和专家教授等,成员经校长提名或经校评议会选举后产生。

印度大学的校学术委员会主要由学院院长、教授、研究所和中心负责人及师生代表组成。校学术委员会的主要任务为:讨论确定教学和科研大纲、课程安排、考试;研究制定有关招生事宜;处理学术方面的所有事务。

印度大学除校长、副校长外,下设注册官、教务长、考试总监、图书馆长、体育督导、留学生顾问及政府有关部门的代表等。注册官负责招生和学籍管理,教务长负责日常教学和科研。他们负责处理有关事务,成为副校长的业务工作班子,然而重要事务的决定均由副校长审批。

印度大学的行政管理很有特色,虽然校评议会、校行政会议和学术委员会为权力机构,但是却有广泛的代表性。这些机构都有政府官员、议会代表、地方机构代表、专家学者、师生代表等。政府官员参与学校的管理有利于对学校工作的了解与支持。地方机构代表的参与,能使学校的教学科研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师生代表参与学校的管理事务和重大决策,一方面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大学的管理,另一方面学校的工作更容易受到师生的理解和支持。大学只设一名副校长,掌握学校的行政管理大权,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决策层次。虽然副校长大权独揽,但是重大事情的决策要经过校评议会。校行政会议和学术委员会等的研究和协商,在客观上防止了他滥用职权。事实上,长期以来印度大学官僚主义和文牍主义严重,办事拖拉,相互推诿,影响了学校的发展。

凡是访问过印度大学的人士或在高等院校学习、进修过的留学人员,都对印度大学的自治感受较深。的确,印度特别强调大学自治,政府对大学自治给予了很高的地位。印度教育部门认为,大学自治就像司法独立和新闻自由一样,是一个民主国家健康发展的公众生活所必需的。印度大学自治的概念为,大学有权决定自己的事务,不受任何外界组织和权力的干涉,特别是有权决定自己的教学、科研等各种发展目标。

印度的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是有区别的。大学自治有三种不同层次的含义:大学内部的自治;相对于其他大学的自治;对于大学体系以外机构的自治。学术自由是强调教师有发表自己言论和观点的自由。大学有责任在师生中创造一种促进智力发展的氛围,追求学术成绩,树立良好品德,鼓励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学术自由是高等院校等教学机构的业务自由,而大学自治则是对这种业务自由的制度保证。

政府在保障大学自治方面作出了不少的规定,例如,政府不得干涉大学内部的事务;警察进入大学校园必须事先得到大学的批准,否则不得进入。

1997—1998年度,印度对高等教育的财政预算为40.9亿卢比,占教育经费的9.8%。印度和中国相似,是穷国办大教育,但是印度对理工科和技术教育在财政上给予重点支持,对在校生给予重点培养,以适应世界和印度社会发展的需要。

独立初期,印度全国只有43所仅颁发毕业证书的理工专科学校,在校生3 400人。截至2000年6月,印度有理工专科学校1 215所,在校生21.2万人。这些在校生一般为10年或12年级的毕业生,他们将在理工专科学校学习(主要专业为工程、技术、医学、建筑)3年后,获得毕业文凭。现在,印度的技术学院一般是由中央政府和邦政府建立的。中央和邦联合管理邦政府和私人建立的学院,而这些学院均属全印技术教育委员会管理。主要的理工和管理学院包括:6所印度理工学院;6所印度管理学院;1所印度理学院。特殊高技术学院有:规划与建筑学学院,印度矿业学院,国家工业工程培训学院,国家铸造技术学院,印度信息技术和管理学院,印度信息技术学院等。

此外,还有17所由中央和邦政府联合建立的地区工程学院。中央和邦政府联合在中央和邦属大学建立工程和技术院系,以及由邦与私人资助而建立的学院。

7所重点理工科学院(1所印度理学院、6所印度理工学院)被视为印度科学皇冠上的瑰宝。印度理学院和印度理工学院的学生主要以研究生为主。印度理学院在校生仅有1 600多人,每所理工学院的在校生有2 000多人,然而,德里大学在校生达20多万人。但是,印度政府对这些学院在财政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每年由中央、地方和社会投入的教育科研经费多达11.64卢比。印度的中央大学和重点学院是印度高等教育金字塔的顶端。印度在教育科研经费十分短缺的情况下,集中有限的财力扶持这些学院,以保证其教学科研的高水平,使培养出的优秀人才能站在世界科技发展的前沿。

印度大学的招生实行专业优先制度。根据毕业会考的成绩,在自愿的基础上,优先让理工科学院挑选。接着是各大学理工科、工商类和社科类,然后是文科,最后才是语言类。印度理学院和印度理工学院的师资力量比较强,有许多重量级人士。在印度社会,这些学院的学生被视为精英、优秀人才。此外,这些学院的教学设备非常先进。为了满足更多要到这些学院学习的学生的意愿,印度已决定改善和扩建下一级院校,即43所地方理工学院。以接纳那些因微弱之差未能进入这些学院的学生。

这些学院培养出的人才在印度的航天、电脑软件、军工、核能、生物等领域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理工科的学生也是外国公司主要猎取的对象。同时,这些学院的毕业生60%以上都能到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深造和工作的机会。难怪人们称这些学院是美国的准大学。

印度的高科技研究主要在高等院校。国家重要的科研项目历来依靠大学和重点研究所来完成。印度政府对一些大学和研究所重点扶持,放宽政策。纵观印度科研的发展,其经验有以下方面。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虽然印度的教育和科研的经费有限,但是却能想方设法,利用各种渠道争取科研资金,寻找合作研究项目,借鸡下蛋,引水养鱼,为我所用。这些合作研究中心对印度大学的教学和科研起到了积极的影响和推动,受益无穷。一方面大学可以从国外获得充足的科研经费和世界先进的科技成果和信息技术;另一方面这些合作研究中心常年有来自世界各国的优秀科学家工作,为印度提供了了解和跟踪各国相关科研动态的机会,同时也为印度培养自己的科技人才提供了最好的实践和锻炼的场所。

充分发挥语言优势。英国殖民主义统治印度长达100多年,所以绝大部分印度知识分子的英语水平都相当不错。同时,印度的大学和研究机构基本上承袭了英国的体制,加之人工成本比较低,这些条件成为印度吸引国际合作项目的优势。在联合国组织和机构中,有大批的来自印度的工作人员,他们会设法为印度的教育和科研争取贷款。不少大学都有联合国、欧共体、洛克菲勒基金等双边和多边的合作研究中心。如尼赫鲁大学的联合国生物中心、班加罗尔的联合国亚洲航天中心、勒克瑙大学的联合国水利研究中心、孟买的联合国人口学院、新德里印度农业研究院的欧共体——印度生物育种中心,以及微软和英特尔公司在大学建立的研究中心等等。

根据市场和社会需求确定科研项目。印度理学院、印度理工学院和一些研究所是印度的基础研究核心。这些机构的基础研究一般是与国家安全有关的课题,同时利用承担重大国际研究项目的便利,充分借用其他国家的研究成果,为我所用。它们还根据市场和社会需求,承担国家、公司和国外的项目。如新德里印度农业研究院利用先进的转基因技术研制的豆科抗病虫新品种,对印度农作物的生长和经济发展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微软软件在印度研制和生产,带动了印度软件产业的发展等。

充分利用现有设备,促进学术交流和人员流动。印度对一流实验室在资金、设备和人员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在印度大学和研究所,像样的实验室为数不多,但是重点实验室的设备和人员可以与世界一流的实验室媲美,突出了少而精的原则。

学术交流和人员流动比较自由,没有内外和国界之分,重点实验室更为突出。印度国际交往十分频繁,国外的学者经常来实验室工作,进行学术交流和合作。印度的学者也与国际同行建立了良好的交流和合作关系,经常应邀出国进行学术交流。这样,印度能及时了解国际的学术成果和科研水平,并积极参与。

实验室的利用率非常高,服务效能比较好。印度国内学者只要携带导师或单位的推荐信,就能来重点实验室做试验和研究。试验结束后,根据双方意愿,可以决定去留。所以,这些实验室人员的流动性很大,每年平均在50%以上。这些实验室每年从政府得到充足的拨款,经常组织全国或国际的研讨会。

印度学者对政府重点扶持一流实验室的做法比较理解,其他大学和研究所也不会相互攀比,一哄而上。这些实验室良好的服务功能,为学者和科研人员提供了高质量的试验条件和学术信息,使实验室始终保持活力。

专利和保密意识比较强。印度学者和科研人员的专利意识非常强,十分注意对科研成果的保护。他们一旦取得了科研成果,会及时申请专利,保护自己的权益,并积极进行交流和推广。国家对科技成果的安全意识也很强。对外国科学家、高级访问学者和学术代表团来印,都要经过外交部和安全部的严格审查,来印后几乎都受到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监控。

但是,印度信息技术人才外流十分严重。目前,印度信息技术产业的产值大约18个月就能翻一番。印度的软件占国际市场的20%左右。《财富》500强公司中就有203家向印度订购软件。印度信息产业的优秀人才都有被外国公司挖走的可能。现在,印度信息产业从业人员有28万。在美国硅谷的工作人员中,40%左右来自印度,其中不乏成功的企业负责人。世界在争夺印度的信息技术人员。1999年,印度有4.3万电脑专业人员流动到了国外。

据有关权威人士估计,到2010年,印度需要220万名高级技术人员,而印度的教育设施远远不能满足自己对这方面人才的需求。美国、欧洲和亚洲的发达国家也很需要这方面的人才,人才争夺将会愈加激烈。现在,印度的人才每年都在外流,而且有增加的趋势。许多人士认为,如果印度政府和信息技术产业联手消除教育方面的瓶颈,人才外流趋势有可能得到遏制,并有回流的可能。印度理工学院的毕业生从发达国家留学归来时,不但带回资金、所学的知识和客户,最重要的是带回了经营企业的经验。

现在,印度中央政府、邦政府和公司为了吸引和留住人才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政策。印度有名的电脑公司——印度信息产业技术有限公司为了留住人才,对员工实行认股权,使员工与公司负责人共同承担一定的风险,获取较大的利润。公司还鼓励员工从事和负责一些高附加值并具有独创性的项目。该公司在班加罗尔和海德拉巴分别建立了占地22公顷和60公顷的高新技术园区,为信息技术人员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和各种各样的服务设施。

根据印度软件和信息服务公司联合会2001年2月底的资料,现在越来越多的印度信息技术人员开始回流,很多人回国后已经创建了自己的公司。

印度的高考存在“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现象。印度报考大学的学生每年3月份填写报考志愿,各校考试通常都在每年的4—6月间举行。由于不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学生有了更多的选择余地。不少考生为确保能上大学,除了参加全国性大学的入学考试外,还可参加邦一级大学的考试。有的考生在整个考季会参加多次入学考试。有一些大学,如德里大学,主要有学生12年级的毕业考试成绩。成绩好就可报名,无需参加入学考试。

在印度,针对高考学生开设的辅导班、补习班形形色色。这些辅导班和补习班的收费一般都很高。在一些大城市里,准备参加高考的应届毕业生,每天早上先去参加各种辅导课和补习班,然后到学校去应付繁重的日常课程。不仅如此,家长还要对子女施加很大的压力。家长们普遍认为高考是决定子女今后命运的大事,所以不惜投入巨资,鼓励或安排子女参加各类辅导班。凡此种种,都对学生形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这在某种程度上抑制了他们的创造性和灵感。印度舆论十分关心这些情况,一再呼吁要对高考进行改革。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印度的高考堪称“恐怖”。由于落榜,许多考生羞于见人,常常自寻短见。据印度报纸报道,2001年自杀者达到了2000多人。许多人因一分之差而落榜。因此,在印度也出现了与中国类似的现象。

印度不实行全国性的统考制度,由各大学自行出题考试。全国性大学的入学考试由中央中考委员会主考,各邦大学的入学考试则由各邦主考。

从目前印度高考的情况来看,理工科最难,商科其次,再次是文科。而在理工科大学中,印度理工学院又是最难的,分数要求最高,考生的数理化成绩、英语和生物成绩都要相当好,才有可能录取,所以竞争异常激烈。文科生的必考科目是英语、数学和基本逻辑,根据专业还要加考有关科目。英语在高考中所占的分量较大,因为许多重点大学都是完全用英语教学的。

印度政府十分重视高等教育,并为加速高等教育的发展和改革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重要措施,大学和学生人数都有较大增长。独立前,印度只有20所大学。独立后,1950—1951年度,大学的数量就增长到28所。独立前,各类学院只有636所,1950—1951年度,各类学院为695所。独立前,印度大学在校生21万多人,而1998—1999年度,印度大学的在校生增加到710万人,其中女生为275万人。

现在,印度高等院校的在校生的88%为本科生。其中文科生为40%左右,1975—1976年度创历史最高纪录,约占总数的45%。1960—1961年度,理科生为30%,但是1992—1993年度降为19.6%。商科学生保持着稳定的增长,占学生总数的23%。工程技术学生和医学学生分别为4.9%和3.4%。农业和兽医学学生较低,只有1.5%左右。截至2000年底,大学在校生741.8万人,教师34.2万人。近年来,各专业学生比例为:文科40%,商科22%,自然科学20%,工程技术5%,法律5%,医学3.4%,农业1%。

大学和在校生数量的增加,是高等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也直接关系到教育成果的好坏,关系到合格人才的多寡。独立来,印度经过积极努力,建立了一批中央直属大学和重点学院。这些大学和学院基本上由国家拨款,师资力量比较强,教学水平比较高,在国际上有一定声誉。现在,印度的中央直属大学有16所,它们是:阿利加尔穆斯林大学、贝拿勒斯印度教大学、德里大学、贾瓦哈拉尔·尼赫鲁大学、海德拉巴大学、东北山区大学、国际大学、国立英迪拉·甘地开放大学、本地治理大学、阿萨姆大学、泰兹普尔大学、那加兰德大学、巴巴萨布·毗姆拉奥·阿姆贝卡尔大学、毛拉那·阿扎德国家乌尔都大学和圣雄甘地国际印地语大学。

此外,还有48所技术教育学院,其中包括工学院、理学院、管理学院、地区工程学院、信息技术和管理学院、技术教师培训学院、冶金学院等。

印度现有一万多所学院,除公立学院外,还有由慈善机构、宗教团体等建立的私立学院。私立学院在数量上多于公立学院。公立学院的教学水平一般均高于私立学院。私立学院的规模一般都比公立学院小。公立学院在校生人数多达数千人,而最小的私立学院在校生人数仅有100多人。

印度独立后,宪法规定高等教育由各邦负责管理,邦政府有权制定自己的教育政策,所以教育结构和体系比较混乱。1976年以前,有关教育方面的事务完全是邦政府的工作。中央政府的作用仅限于制定技术教育和高等教育的统一化和标准化方面。1976年宪法修正案重新规定中央和邦政府对大学、技术和医学等类型的高等教育联合负责管理,共同制定教育规划。邦政府负责各邦的教育行政和管理。中央政府不仅负责教育改革、教育质量和教育标准,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所的建立和扩建、调整与撤销,而且负责高等院校之间的协调。科研方向和促进落后阶层的教育等。

大学拨款委员会和全印技术教育委员会是中央政府领导和管理高等教育的重要执行机构。

高等院校的课程设置,直接关系到能否满足经济发展和社会的需求。1970—1971年度,大学拨款委员会提出了一项理科教学计划改革方案,希望通过教学改革,提高本科生的科学知识水平,使他们有钻研、创新和不断进取的精神。改革所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有学科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大纲、课程安排、试验研究、学术讨论、图书馆和教材等。这一方案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效果良好。

1974—1975年度,大学拨款委员会又提出人文和社科的改革方案。其方案的内容有:采用新教学法,完善讲课提纲及辅助教材,使用听说设备,加强课堂讨论;扩大图书服务项目;增加专门课程;设立跨学科课程;改革考试制度;辅导;撰写专业论文。

大学拨款委员会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在课程设置、教学评估方面,扩大了高等院校的自主权。同时,大学委员会还成立了各学科教学和研究专家组,负责对各学科教学和教学质量提出改进建议,定期检查授课提纲等。

印度中央教育部门根据专家的建议成立了各种组织,主要有:电子教学与研究组、核科学中心、天文学教育研究组、地区自然科学教育委员会、农村综合发展规划委员会。此外,还成立了高级研究中心,集中全国优秀人才,进行学术研究,培训教师,提高教学质量。

为了真正实现高等教育的发展目标,提高教育质量,1986年《国家教育政策》规定要提高教师的地位和福利待遇。所以,印度政府在这方面采取了几项积极措施:制定灵活的补贴政策,以满足生活费用不时变化的需要;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为他们创造较好的工作条件;积极鼓励教师不断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为教师提供更多自由表达思想的学术氛围。

1986年印度政府制定了印度国家教育政策,1992年又对该政策作了修订。《国家教育政策》规定,高等院校的大门应该向全国所有人开放。

印度高等教育的经费基本上由政府拨款。1993—1994年度,中央政府和邦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拨款为400亿卢比。印度教育的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7%,而高等教育只占0.8%。印度第一个五年计划对高等教育的投入是0.71%,第四个五年计划增长到1.24%,但是第八个五年计划却下降为0.35%。印度政府对大学拨款委员会的预算拨款在1994—1995年度为52.75亿卢比,1995—1996年度增加到53.11亿卢比。大学拨款委员会对19所中央直属大学和重点学院的拨款占总预算拨款的71%,而全国4250多所学院只得到26%,其他学院包括邦政府资助的学院仅占约3%。印度大学拨款委员会向大学或学院拨款的数额是根据专家委员会的建议,在各院校的负责人及邦代表协商的基础上决定的。根据印度人力资源开发部基础教育与识字司和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司1999—2000年度报告指出,1998—1999年度印度政府预算拨款424.514亿卢比,其中大学和高等教育及技术教育各占10%,分别为42.4514亿卢比。1999—2000年度预算拨款470亿卢比,其中大学和高等教育占9%,技术教育占10%。很显然,政府仅在较短的时间内加大了对技术教育的拨款额度。

现在,印度的大学与世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大学一样都缺乏经费。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政府要求各大学与企业和公司合作联合开发创收。但是,印度高等院校对此意见不统一。一部分教授认为大学为事业单位,是为国家培养人才,大学的全部经费理应由政府拨款;一部分教授认为,大学的经费紧张,不能完全依靠政府,为了摆脱现在的困境,必须想方设法创收。1992年底,由北京大学前校长吴树青教授率领的中国大学校长代表团应印度大学拨款委员会的邀请访问了印度。代表团向印方介绍了中国大学校办企业的经验。现在,印度的高等院校都在积极想办法创收,大多数高等院校增加了学费,特别是提高了外国留学生的学费。西印度和南印度的一些高等院校在交纳考试费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还有一些高等院校开办短期培训班创收。印度的一些高等院校对课程的设置作了有效的调整,使其更加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这几年,印度的高等院校不断加强与国外的联系。国外资助印度的研究项目不断增加,这些资助者主要有美国印度研究学院、设在印度的美国教育基金会、沙斯特里印度—加拿大学院和印度的巴克雷职业研究计划等。1994—1995年度,印度政府就批准了319项合作研究项目。同时,印度政府也积极加强与国外的交流。1992年初,国家教委主任李铁映率领的中国代表团访问了印度,两国签署了1992—1993年教育合作议定书。1995年11月底,国家教委主任朱开轩教授应印度人力资源开发部前部长M·森迪雅先生的邀请率领中国政府教育代表团访问了印度。2000年印度人力资源开发部部长乔希博士访问了中国。2000年12月初,我国教育部副部长韦钰院士率中国教育代表团访问了印度。访问期间,两国政府教育代表团就中印两国的教育交流进行了多次卓有成效的会谈,签署了教育交流协议,把两国的教育特别是IT教育交流推向了新的阶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