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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

时间:2022-03-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文化产业的地区分布: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与经济发展格局基本相同,呈现东高西低的态势。省际间文化产业的发展尤为不平衡。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高于全国水平的有北京、广东、上海、福建和浙江。国有企业文化产品出口呈下降趋势。其中,美国为我国文化产品最大的出口市场和进口来源地,欧盟位居其后。我国自美国、欧盟、东盟和中国香港文化产品进口额合计占中国文化
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_熊澄宇集

(一)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1.文化产业总量明显提升,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2006年,中国国家统计局首次发布中国文化产业统计数据。(2006年7月18日《人民日报》)尽管这次统计反映的主要中国2004年文化产业的发展情况,但是,这是针对文化产业进行的第一次成规模、成体系的统计,改变了以往文化产业统计模糊描述的历史

这次统计反映出,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已经初具规模,体现在文化产业的总体情况:2004年,中国共有属于文化产业的单位34.6万个(其中法人单位31.8万个),个体经营户36.2万户,从业人员996万人(其中个体从业人员89万人);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占我国全部从业人员(7.52亿人)的1.3%,占城镇从业人员(2.65亿人)的3.8%。文化产业当年实现增加值3440亿元(其中法人单位3102亿元,个体经营户219亿元),占GDP的2.15%。属于文化产业的法人单位共有资产1.83万亿元,个体经营户共有固定资产235亿元;全年共实现营业收入1.72万亿元,其中个体经营户收入426亿元。

文化产业的分层结构:分层看,传统的以提供新闻、出版发行、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等服务产品的“核心层”仍是文化产业的主体,近年来发展较快的以提供网络文化、文化休闲等服务产品的“外围层”已具一定规模。2004年,(不包括个体经营户)文化产业“核心层”有从业人员278万人,实现增加值1210亿元;“外围层”从业人员154万人,增加值627亿元;“相关层”从业人员475万人,增加值1383亿元。核心层、外围层和相关层的从业人员之比为31∶17∶52,增加值之比为38∶20∶42。文化产业的资产结构:我国文化产业仍以内资单位为主。2004年,在法人单位中,内资单位占了单位数的96%,港澳台商投资单位占2%,外商投资单位占近2%;内资单位占从业人员的75%,而港澳台商投资单位和外商投资单位仅占15%和10%。从实现的增加值和营业收入来看,内资单位分别占72%和63%,而港澳台商投资单位占12%和15%,外商投资单位占16%和22%。从总体上看,外资单位的经济效益好于内资单位。

文化产业的地区分布: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与经济发展格局基本相同,呈现东高西低的态势。从文化产业单位数量、从业人员数和拥有资产的地区分布看,东部地区分别占全部的66%、69%和78%,远高于中西部地区;从收入情况看,东部地区的营业收入占全部的82%,而中西部仅占18%;从实现的增加值看,东部占74%、中西部占26%;从对GDP的贡献看,东部地区实现的增加值占2.56%,中西部地区分别为1.28%和1.35%。省际间文化产业的发展尤为不平衡。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数超过50万人的有广东、浙江、山东、江苏、北京和上海,六省市占全国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56%;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亿的有广东、上海、北京、山东、江苏和浙江,六省市占全部收入的72%;实现增加值超过100亿元的有广东、北京、山东、浙江、上海、江苏、福建、湖南和河南,九省市占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的73%。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高于全国水平的有北京、广东、上海、福建和浙江。

下图就简要地显示了2004年中国文化产业的基本态势:

图2 2004年我国文化产业统计资料显示

2007年5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06年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报告》,根据这一报告,中国的文化产业在2004—2006年间取得了大幅度的增长,而且其增长速度高于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将成为中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主要体现在:

文化产业经济总量扩大,2006年中国文化产业从业人员1132万人,比2004年增加136万人;实现增加值5123亿元,比2004年增加1684亿元。

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比重提高,2006年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为1.48%,比2004年提高0.16个百分点;占城镇从业人员的比重为4.0%,比2004年提高0.24个百分点。

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提高,2006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2.45%,比2004年提高0.3个百分点。

“核心层”在文化产业中的比重提高,如下表:

文化产业经济效益提高:文化产业从业人员人均创造增加值2006年为4.52万元,2005年为4.02万元,2004年为3.45万元。

文化产业增长势头强劲,2006年中国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5123亿元,比2005年增长17.1%,高出同期GDP增长速度6.4个百分点,高出同期第三产业增长速度6.8个百分点。

2.文化产品出口增长加快,文化服务贸易蓬勃开展

2007年5月18日,中国商务部在2007中国国际文化产业论坛上发布中国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情况。作为全球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出口在各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国的文化出口尽管增长很快,但总量和规模仍然偏小。

2006年核心文化产品进出口情况:

文化产品进出口规模继续扩大:全年进出口总额突破百亿美元,达103.2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23.3%,为2001年的2.9倍。

文化进出口产品以电子游戏机、雕塑品及装饰品、图书等印刷品为主。

加工贸易是文化产品出口主要方式,一般贸易则为进口主要方式:2006年,我国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文化产品额占文化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达68.2%;我国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文化产品额占文化产品进口总额的比重为53.7%。

外资企业文化产品出口所占比重大:2006年,外资企业文化产品出口额比上年增长26%,达到2001年外资企业文化产品出口额的4.2倍。国有企业文化产品出口呈下降趋势。

文化产品进出口集中于美国、欧盟和中国香港三大市场:2006年,我国与美国、欧盟和中国香港的文化产品进出口总额分别为35亿美元、30.5亿美元和22.1亿美元,远超其他国家(地区)。其中,美国为我国文化产品最大的出口市场和进口来源地,欧盟位居其后。2006年,我国对美国、欧盟和中国香港的文化产品出口额合计占我国文化产品出口总额的87%。我国自美国、欧盟、东盟和中国香港文化产品进口额合计占中国文化产品进口总额的68.9%。

东部地区文化产品进出口占比大,广东省和北京市分列出口和进口首位:除广东、北京外,福建、浙江等省文化产品出口,以及山东、上海等省(市)文化产品进口均占有较高份额。2006年,我国东部地区文化产品出口额占我国文化产品出口总额的97.9%,其中广东省出口额在我国文化产品出口总额中所占比重达73.5%。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文化产品出口额所占比重仅为1.6%和0.5%。

2006年中国文化服务贸易情况:按国际收支原则统计的2006年我国文化服务进出口总额为26.5亿美元。其中,电影和音像进出口2.6亿美元,广告、宣传服务进出口23.9亿美元。

3.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带动社会经济文化全面发展

中国的文化产业发展是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文化产业发展也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提供了动力和实践基础。通过中国2003年确立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和企事业单位的实践可以看出,文化体制改革有效地促进了文化市场主体的培育,推动了文化企事业单位的转制和政府职能的转变。

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以来,中国出台了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投资文化产业,并积极参与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的转制和改制。目前,中国电影、电视剧、动漫游戏制作的民营投资主体逐步增多,其中电影业的民营主体参与部分约占80%的份额,投资电影制作的民营公司和其他性质的社会机构已达277家;在电影院建设上,新建、改建的电影院有70%由社会资金和少量外资投入,70%的国产片由民营公司等社会力量独立或参与发行,全国农村电影放映队大多是个体经营;在演艺上,全国民间职业剧团已有2773个,个体演职人员共计20135人;在出版物发行上,民营及民营控股的出版物总发行企业有13家,全国连锁经营企业8家,民营发行网点已达到10万个左右。按照我国法律法规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积极引进外资。到2006年底,全面开放了出版物分销和印刷领域。目前,外商投资书报刊发行的企业已有45家,其中具有批发资质的12家,这些外资来自12个国家和地区,主要是美国、英国、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此外,中外期刊合作项目达52项。由此可见,文化产业发展推动了文化体制改革,是带动中国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和对外交流的强大动力和物质保证。

(二)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典型案例

1.北京:发挥自身优势,抓住产业链前端

北京市作为中国的首都,拥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聚集了优势的智力资源。在中国发展文化产业的大背景下,北京根据自身的特色,做出了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战略决策。

做出这一决策的基础在于,首先,北京市已经具备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基础,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初步确立的支柱产业地位,如2004年,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造增加值509.2亿元,占当年全市GDP(6060亿元)的8.4%;共有从业人员71.2万人,占当年全市从业人员总数(854万人)的8.34%;实现利润105.9亿元;上缴税金112.9亿元,占当年全市税收总额(633.67亿元)的17.82%;2005年,文化创意产业创造增加值603.5亿元,占全市GDP的8.76%。

其次,目前北京市已经形成了一些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如北京数字娱乐产业示范基地、中关村创意产业先导基地、长安街沿线文艺演出聚集区、潘家园古玩艺术品交易区、琉璃厂文化产业园区、高碑店传统民俗文化产业园区、百工坊传统工艺美术基地、大山子文化艺术区、通州区宋庄“画家村”、什刹海文化旅游区等,涉及北京市重点发展的文化创意产业的诸多领域。在这些基地的带动下,正在形成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中国国家影视生产基地、北京国际展览中心等新的文化产业基地。

再次,与这些文化产业基地的建设相呼应的是北京市城乡居民文化消费保持较快增长,市场空间不断扩大,具有良好的文化产业发展市场空间和消费群体基础。2004年,北京市人均GDP已接近5000美元,2005年达到了5457美元,根据北京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从1997年到2004年的7年间,北京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4%,人均消费支出年均增长9.3%,其中,文化娱乐支出年均增长10.8%,不仅高于人均消费支出年均增长水平,也高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水平。

在这个基础上,北京市确立了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战略决策,在2006年12月7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了《北京市“十一五”时期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调整规划》,提出北京市“十一五”期间产业发展要强调高端、高效、高辐射力,以金融和文化创意产业为支柱产业。按照目前北京市文化产业年均15.1%的增幅计算,到2010年,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将超过1000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10%,从而成为首都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按照北京市产业发展规划,在文化创意产业领域要将北京建设成为全国文艺演出中心、出版发行和版权贸易中心、影视节目制作和交易中心、动漫和网络游戏研发制作中心、广告会展中心、古玩艺术品交易中心、设计创意中心、文化旅游中心,使北京成为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文化名城与创意之都。

2.广东:借助文化产业发展转变产业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

广东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先锋,在近30年的时间里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形成了以第二产业为主导,第三产业逐步壮大的经济结构。在2003年广东省提出建设“文化大省”以来,广东着力发展以信息化为特色的新兴文化产业,并抓住自身优势,将媒体产业、出版发行等作为优先发展的文化产业类型,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目前,广东省文化产业的特点主要有:

第一,广东省的文化产业规模居全国之首。据广东省统计局测算,2004年广东省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达到1205.43亿元,从业人员177.29万人。综合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2003、2004年有关数据,广东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和从业人数占全国的比重分别超过20%和10%,这说明广东省文化产业在总量规模上优势明显。

第二,文化及相关产业已经在广东省国民经济中占重要地位,成为重要的产业门类。2004年广东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6.6%,文化产业增加值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7.7%,拉动GDP增长1.1个百分点;2005年广东省文化产业增加值1433.2亿元,占全省GDP的比重为6.4%,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6.6%,拉动GDP增长0.9个百分点。2004—200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0%,高于广东全省GDP同期年均增长率。

第三,广东省的文化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改革开放以来,广东文化产业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拓展新领域,形成了文化服务业、文化产品贸易业和文化产品制造业三大产业门类,构造了新闻服务业、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业、广电服务业、文化艺术服务业、娱乐业、会展业、广告业、旅游业、电子信息业、文化产品制造业等比较齐全的文化产业体系。

第四,民营文化企业不断壮大。广东是我国民营资本最为活跃的地区,广东的文化企业中,民营企业已经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据中国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数据显示,在广东全部文化产业单位中,民营已占46.6%,国有仅占12.56%。根据广东省统计局数据,2003年广东民营文化企业单位数量17869个、从业人数24.72万人、营业收入5173260元、实收资本2123516.7元、资产总额4440720.4元,分别占全省文化企业总量的46.61%、18.72%、13.67%、15.70%、14.73%。

第五,文化产品进出口活跃。广东是中国主要的文化产品制造基地,尤其是珠三角地区已发展成为世界知名的制造业中心,区内制造的许多文化产品在世界许多国家有很高的市场占有率,文化产品进出口稳步增长。根据广东省海关统计数据整理分析,2004年全省海关文化类产品进出口总额435.88亿美元,比上年增加78.71亿美元,增长22.0%。其中,出口金额361.0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1.7%,进口金额74.8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3.7%。

这些数据与事实均说明广东省在文化产业的产业框架已经基本形成,而且在全国起到先锋的作用。

当前,广东在文化产业领域面临的问题与其经济面临的总体问题一样,即是经济结构的调整和转型。广东省针对文化产业存在的核心层相对薄弱、相关层占据主要份额导致附加值不高等问题,着力发展广电、动漫、文化旅游、会展等文化产业链的上游产业,探寻文化产业发展的“广东路径”。

3.云南:利用文化产业带动经济社会整体提升,探索中西部地区发展新模式

云南是地处西南边陲的经济相对滞后省份,20世纪80至90年代,云南着力培育了烟草、矿业、电力、旅游及生物资源开发五大支柱产业,使云南的经济迅速发展,经济实力显著提升。进入21世纪,特别是在知识经济初露端倪的时代背景下,云南发展中的一些问题开始暴露出来,特别是经济结构不合理,产业结构单一,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同步等等,直接影响到云南全社会小康目标的实现。在探寻自身发展的道路的时候,云南结合自身民族文化丰富的特点,提出建设“民族文化大省”的战略。在这一战略指导下,云南开始了文化产业发展的进程。

在经历了“战略决策、统一思想、体制改革、机制创新”的基础性工作后,云南通过人才引进、多渠道的投融资和对云南文化产业品牌的精心打造。在短短几年内就形成了文化产业发展的“云南模式”,带动了百姓致富,探索出一条中西部地区通过文化产业发展富民强省,带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新路。

当前,文化产业在云南全省的经济总量中比重不断加大,正在迅速成长为云南的又一个新兴支柱产业。据云南省统计局测算,2004年云南全省文化产业主营业务收入196.24亿元,增加值134.11个亿,占全省GDP的4.35%。这说明,云南的文化产业在五年间实现了翻一番,年均增幅达到17%左右,发展速度约为此间全省GDP增幅的一倍。云南文化产业发展异军突起,已成为全省发展最快的新兴产业和新经济增长点。此外,文化产业发展对云南经济的拉动明显,从当前云南省文化产业的总量规模、发展的基本经济条件、产业的投入、消费市场分析及其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等要素加以综合分析,云南文化产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在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提高很快,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日益明显,现已初步形成以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旅游、文艺演出等行业为重点的产业群体。另外,云南尤其重视人才资源的建设,将人才作为文化产业发展最根本、最核心、最重要的关键因素。云南省将2006年确定为云南的“文艺人才推出年”,并制定实施了云南文化产业“人才工程”,即培养一批对云南省民族文化、历史文化有深刻认识和了解,熟悉现代文化产业和科学技术的文化理论及研发人员;培养一批掌握市场经济规律和文化发展规律,懂经营、善管理的文化管理人员;培养一批各民族的文化传承人和民族工艺制作大师的“三个一批”人才工程,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最为世人熟知的当属云南推出的一系列文化产业品牌,如丽江、云南映象、普洱茶、茶马古道、丽水金沙、纳西古乐、西双版纳……这些不胜枚举的文化产业品牌也成为云南文化产业发展的标志性符号,带动了曾经经济落后的地区取得了飞速的经济发展,也促进了社会的整体提升。以近些年来发展文化产业为世界熟知的丽江和大理为例:丽江文化产业增加值从2001年的2.35亿元增至2004年的4亿元,年均增幅达20%以上,实现利税从2001年的2900万元增至2004年的6000万元,增长了1倍多,3年来新增就业岗位1500多个。大理州2004年全州文化产业总产出达23.6亿元,增加值达12.4亿元,分别比2003年增长48%、94%,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州GDP的6%,比上年提高了2.3个百分点,2005年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州GDP的8%。

可以说,云南文化产业发展的“云南模式”是一条依靠文化产业促进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整体前进的特色之路,对中国中西部地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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