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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后城市社会阶层的变动

时间:2022-03-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城市社会的社会阶层是一种以政治身份为主的社会分层结构。因此,改革开放前的中国社会分层属于明显的政治分层,个人所能获得的社会资源主要是由个人的政治地位决定,经济因素在社会分层中作用很小甚至起反作用。改革开放以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改变了原有社会分层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这些人在改革以后多数已经成为城市中收入分层的中下层或者下层。
改革开放后城市社会阶层的变动_中国转型期城市贫困与社会政策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城市社会的社会阶层是一种以政治身份为主的社会分层结构。边燕杰(Yanjie Bian)曾经提出过毛泽东时代的中国社会分层机制的四个维度,即(1)居住地基础上的城乡分割。(2)经济结构上的国家——集体二元体制。(3)职业上的干部——工人二元分层。(4)政治上的革命与反革命区分[1]。从边燕杰所采用的社会分层标准来看,城乡分割、工人和干部的区分、革命与反革命的划分都属于政治分层,只有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的划分属于经济分层。但如果进一步深究就会发现,将工人划分为国营企业工人和集体企业工人在本质上也是政治区分。因此,改革开放前的中国社会分层属于明显的政治分层,个人所能获得的社会资源主要是由个人的政治地位决定,经济因素在社会分层中作用很小甚至起反作用。例如,由于那个时代在政治上认同“越穷越光荣”,因此越是经济上富有的人其社会地位反而可能越低。政治分层的结果导致了社会各阶层之间在经济上的差异。户口制度使城镇居民能获得更多的资源和福利,他们在经济状况和生活状况上要明显好于农村居民。国营单位通常比集体单位福利待遇要好。反革命由于政治上的劣势地位,在经济上也要遭受损失。对于城镇居民来说,在经济上影响最大的还是干部和工人的区分。干部和工人指的是一种社会身份,一个人能进入这种身份的关键是要由人事部门按照规定而列入编制。这两种身份的区分不仅仅是档案管理的一种方式,而且体现着重大的物质利益差别。两种身份在工资级别、工作待遇、出差补助、住房条件、医疗退休等福利待遇上均有很大差异。一般说来,干部编制的待遇要大大优于工人,因此绝大多数就业者都希望被列入干部编制。除了干部与工人的差别之外,干部的不同级别之间也有很大差异。我国政府于1955年7月建立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统一级别和统一工资标准。1956年又对全国企业、事业和国家机关工资制度进行了改革。按照这些规定,我国干部被分为30个级别,对于所有这些级别又配以各种水平的工资标准。这些具体的工资标准后来虽做过几次调整,但这一整套30级的干部分层制度在此后30余年中一直保持下来。与干部工资级别相配套的还有一系列的福利、待遇、服务等制度。例如,中央财政部对于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不同级别干部的住房、差旅标准、外出车辆、随行人员、秘书服务、医疗、食品定点供应、家具、生活用具、房租水电、文化娱乐,都曾有具体规定[2]

尽管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城市社会各阶层之间存在经济上的差异,但总体来说处于相对平等的状况。改革前我国城市内部的收入分配的特点是:低收入水平下的高度平均主义的收入分配格局。国家统计局和美国学者阿德尔曼、桑丁对1978年以前中国城镇收入不均等程度得出的估计结果是基尼系数在0.16—0.17之间,而且这样一种平均主义的分配格局在改革前的近30年的时间里是相对稳定的[3]。同时,由于工人阶级是城镇社会中数量最多的群体,因此工人阶级实际上成为城镇庞大的中间阶级。与其他社会阶层相比,工人阶级不仅在政治上被认为是先进阶级(老大哥),而且在经济上由于他们属于城镇居民从而享有更多利益。

改革开放以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改变了原有社会分层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由于进行面向市场化的体制改革,原有的单一公有制被打破,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崛起。“单位制”受到市场的冲击开始发生改变,其社会资源分配的主导作用被削弱。政治身份制度也发生了重大变化,这包括:阶级身份被取消、户籍身份开始松动以及劳动者的职级身份(干部、工人和农民)之间的界限开始弱化[4]。从社会分层的决定因素来看,政治因素的作用相对弱化,而经济因素发挥的作用则越来越大。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城镇个体、私营工商业的迅速发展对于改变传统收入分配格局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公布的数据,1978年时我国城镇国有单位就业人员为7 451万人,集体单位就业人员为2 048万人,仅有15万个体从业者,几乎没有私营企业。到1994年,国有企业单位就业人员增加到1.12亿,集体单位为3 285万。与国有单位和集体单位相比,城镇个体就业和私营企业就业人员的增长幅度显然要大得多。1994年,城镇个体就业人数增至1 225万人,是1978年的86.7倍。而私营企业就业人数从1978年的零增至332万人。90年代以后,情况又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后,很大一批干部、知识分子开始下海挣钱,使得个体、私营工商层的素质和面貌有很大改变。个体、私营工商层的出现,不仅突破了过去的身份制和单位制的束缚,而且极大地改变了传统的收入分配格局,这些体制外人员逐渐成为了社会的富裕者。到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城镇社会阶层结构和收入分配结构就已经发生了显著改变,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第一,当时城市中就业群体大约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就业于国有、集体单位,靠所谓“死工资”为生的群体,他们是城市就业人口的主要群体,占城市就业人口的90%以上。这些人在改革以后多数已经成为城市中收入分层的中下层或者下层。第二,城市另一种群体则常被称为“下海者”,即脱离原来的“计划体制”,投身于市场竞争之中的人。如个体户、私营企业主、各种经纪人、中小企业承包者、各种新办公司经营者、横向联营经营者、各种与外商、外资、私营经济交往的人等。他们成为城市中的富有者。而当时的问题在于,在这两个阶层之间基本上没有过渡形式,因而出现了一个断裂带,收入分配的两极化开始加大。此外,“体制外”就业人员的显著增加带来引起了两个重要变化:首先,计划经济体制下城市中间阶级(工人阶级)的分化。尽管产业工人在那段时期仍然是城市人数最多的群体,但是已经没有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绝对的优势。大量产业工人已经开始转变为商业性工作人员和服务性工作人员。其次,中间阶层职业群体(即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干部、办事员和有关人员)尽管拥有中间阶层身份,但得到的却是中下层或下层的收入,这就是当时所谓的“脑体倒挂”问题。“脑体倒挂”现象从当时很多流行的俗语中很形象地反映出来,例如“造原子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拿手术刀的不如拿剃头刀的”等等。

21世纪90年代中后期,“脑体倒挂”现象逐步得到纠正,以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为代表的中间阶层的收入和地位不断上升,中间阶层的数量和比例也在不断上升。同时,其他新的社会阶层也在不断的分化和演进。在那段时期,学术界和社会大多认为中国在不久的将来会形成一个庞大的中产阶级,社会阶层结构会逐渐由“金字塔形”转向“纺缍形”。但是21世纪以来的很多研究表明:与人们想象的恰好相反,我国这种“金字塔形”的社会阶层结构的底层不但没有缩小,反而进一步固定下来,甚至有学者认为我国城镇社会阶层结构出现了上层和下层之间的日益断裂,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底层社会。例如,清华大学孙立平教授认为,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初期,由于资源的扩散给社会带来了一个短期的“平等化效应”,社会的不平等程度明显缩小,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在早期的改革中受益,社会最贫困阶层的收入和生活得到改善。而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和90年代初期,与80年代走向截然相反的财富聚敛过程开始发生,财富开始重新向少数人或社会群体聚集。由此整个社会开始两极分化,逐渐形成一个由经济精英、政治精英和知识精英组成的强势群体和由贫困农民、农民工和失业下岗人员组成的弱势群体。经济财富以及其他各类资源越来越多地积聚于上层社会或少数精英分子手中,而弱势群体所能分享到的利益则越来越少,他们与社会上层精英分子的社会经济差距越拉越大,从而形成与上层社会相隔绝的底层社会。并且,这种两极分化的社会分层结构正在走向定型化,主要表现在:一是阶层之间的边界开始形成,二是阶层内部认同的形成,三是阶层之间的流动开始减少,四是社会排斥和主要社会阶层不断地自我再生产[5]。到21世纪初期,新的社会分层体系基本形成并逐渐趋于稳定。中国社会科学院陆学艺等人在《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和《当代中国社会流动》两本著作中,对于21世纪初期中国的会阶层划分理论有十分深刻的论述。“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为标准来划分社会阶层的理论框架”,按照从上到下的顺序将中国当代社会分为国家与社会管理者(城镇比例是2.6%),经理人员(城镇比例是3.4%),私营企业主(城镇比例是1.5%),专业技术人员(城镇比例是8.6%),办事人员(城镇比例是14.2%),个体工商户(城镇比例是12.3%),商业服务业人员(城镇比例是20.1%),产业工人(城镇比例是21.2%),农业劳动者(城镇比例是2.7%),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城镇比例是10.2%)十大社会阶层。图3-1是按照十大阶层在城镇社会阶层结构中所占的比例画成的[6]

图3-1 中国城镇十大社会阶层分布形态图(2001)

从上图来看,2001年的中国城镇社会阶层结构是一个明显“底下大,顶上小”的金字塔结构。城镇最大的两个阶层商业服务业人员阶层和产业工人阶层占全部城镇人口总数的41.3%,这是城镇社会的底层主体。再加上城镇底层的最贫困者农业劳动者阶层和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我国城镇底层社会占到总人口的54.2%。而最能代表中间阶层的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和办事人员阶层的比例并不大,两者相加才占总人口比例的22.8%。由此可以看出,庞大的中产阶级在中国城镇社会并没有产生。

与“底层社会或两极化”讨论密切相关的是所谓中国城市社会“中产阶级或中间阶层”的讨论。这两个问题其实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因为如果城市社会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中产阶级或中间阶层的话,那么也就没有底层社会或者两极分化的问题。那么当前我国中间阶层的发育状况又是如何呢?关于中国中间阶层的问题,孙立平认为中国改革以来出现了比较严重的利益分化,形成了一种新的两极结构。也就是说,中国没有中产阶级或者说中产阶级不明显,而中间偏下阶层人数众多。李强关于中国中产阶层的判断则稍微乐观。他认为中国的中产阶层有所发展,但总体比例仍然比较小。迄今为止,中国社会结构仍然是以中产阶层严重欠缺为特征的,换言之,中国仍然是一种底层大、中间层小的“金字塔形”结构,而不是中间大的“纺缍形”结构。城市中产阶层尚未形成的主要是因为处在一个新老交替“青黄不接”的阶段。改革开放以前,国有企业职工是当时中国典型中间阶层。改革以来,传统中间阶层的国企职工成为城市失业、下岗、离岗、内退等大军的主体。而城市“新中产阶层”主要出现在中国大城市里面,即使在大城市里面该群体人数比例也不大。所以他的判断是:中国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还不可能形成力量雄厚的中产阶层[7]。边燕杰的研究也认为,改革开放后的中国中间阶级解体之后新的中间阶级并没有很快形成:“国营企业的工人,由于他们是终身雇佣并且享受高水平的利益,因此可以称为毛泽东时代的准中间阶级(quasi middle class)。这一在毛泽东时代受到政治上和经济上保护的集体在改革时代开始弱化,……而今天的中国中间阶级并没有形成像发达资本主义社会中间阶级那样的被认可的形象——稳定的生活方式、主流价值观、活跃的政治参与。相反,中国的中间阶级收入来源不稳定、没有发展出中间阶级的身份认同和价值体系、缺乏政治动机去推动市民社会的产生”[8]。由以上论述可以看出,关于我国改革开放后社会阶层结构变化的判断,不管是“两极分化”的观点还是“中间阶层正在生成”的观点都表明:我国目前的城镇社会阶层结构并没有形成一个所谓庞大的“中产阶级”,反而在21世纪初期就开始形成一个庞大底层社会(中低收入群体)。

为什么会出现一个庞大的底层社会而不是一个中间阶层?这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阶层流动机制的特点密切相关。尽管改革以来中国社会变得日益开放,社会阶层的流动率不断增长。但与其他工业化国家社会流动变化趋势略有不同的是:中国社会流动增长率不仅表现在向上流动方面,同时也表现在向下流动方面。这一特征可能是由于“双重过渡”所导致的后果,即当今的中国社会流动是发生在工业化和制度变迁的“双重过渡”背景之下。工业化推进带来了产业结构和职业结构的升级,这必然导致向上流动机会的大量增加,这是工业化国家的社会流动趋势。中国的特殊性在于,工业化的推进伴随着制度变迁(经济体制改革),在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有一批人经历了向下流动,这又导致了向下流动率的上升[9]。例如,在改革开放过程中获益者(包括先富起来的企业主、专业技术精英、政府部门管理人员等)逐渐获得向上流动的机会,成为社会的中间阶层和上层。而改革开放过程中的利益受损者逐渐沦为城市的下层。例如,20世纪90年代以来2千多万国有企业下岗工人的出现,使得原先的城市社会主要中间阶层逐渐沦为下层。另外,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农民工进城务工虽然获得了就业机会并赚取收入,但由于他们在城市的边缘地位加上自身的劣势,因此成为城市底层社会的主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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