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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荒行为及其影响

时间:2022-03-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毫无疑义,过度的垦殖活动对生态环境会造成人为破坏。[142]以下分别探讨唐代官方垦荒和个人垦荒对自然灾害发生的影响。李宝通《唐代屯田研究》认为“屯田应以国有土地、严密组织、自成系统、政府资助、高额榨取这五项为基本特征。”当然,这一过程是渐进的,其结果不会立即显现,因此唐人对屯垦的热情始终不减。
垦荒行为及其影响_唐代自然灾害及其社会应对

毫无疑义,过度的垦殖活动对生态环境会造成人为破坏。例如,关于黄河泛滥与河患问题,学者一致认为土地利用情况的改变导致生态环境变化。谭其骧《何以黄河在东汉以后会出现一个长期安流的局面》从历史上论证了黄河中游的土地合理利用是消弭下游水害的决定性因素,认为黄河之所以历经长期安流后又重新泛滥成灾,根本原因在于唐代对黄河中游,尤其是山陕峡谷流域和泾渭北洛上游两地区的土地利用情况的改变。[141]关于长江流域水患的原因,周尚兵《唐代长江流域土地利用形式及自然灾害原因》指出:唐代后期长江中下游地区的自然灾害比前期增多且频度增大,而上游地区却较少自然灾害,原因主要在于中下游地区因人口逐渐增多及当时的鼓励垦荒政策,导致人与山林、水泊争地,致使生态环境遭到较大破坏。[142]以下分别探讨唐代官方垦荒和个人垦荒对自然灾害发生的影响。

(一)官方垦荒

官方垦荒包括军事上的屯田垦荒和民用营田两大类。这方面的研究,以日本学者青山定雄1944年发表的《唐代的屯田与营田》和中村笃二郎1953年发表的《唐代屯田经营的考察》二文为最早,惜作者并未得见。营田和屯田的异同,是较有争议的一个问题,国内较早的屯田研究之作是郑学檬《试论隋唐的屯田与营田》、乌廷玉《关于唐代屯田营田的几个问题:和郑学檬同志商榷》,虽是商榷文章,但两文均认为屯田与营田是两种不同的国有土地经营制度。[143]赵俪生主编《古代西北屯田开发史》综合两《唐书》和《资治通鉴》的记载,认为屯田和营田在唐初并无区别,两者都是国家所有的土地而由各级官吏经营管理。但屯田作为士兵所耕之地,只是营田的一部分。所谓“营田”,除了屯田,还应包括由地方州县管理的一般百姓耕种的另一种分散的国家土地。[144]而据杨际平考辨:在唐前期,“营田”泛指经营土地,“屯田”是一种特殊的官营土地制度,唐后期屯田并未转化为营田。唐后期至五代,出现户部营田务管领的营田,是与屯田并行的另一种官田系统。[145]至20世纪90年代,赵、杨两先生都认为:营田包括屯田,屯田只是营田的一部分,是用于军事目的的一种特殊形式的营田。李宝通《唐代屯田研究》认为“屯田应以国有土地、严密组织、自成系统、政府资助、高额榨取这五项为基本特征。”“我国古代国家政权将生产者严密组织于国有土地之上以榨取高额租赋的土地经营方式。”[146]这当是可以信赖的见解。

1.屯田垦荒

屯田是唐代官方主要是军队有组织地开垦田地的行为,由尚书省的工部尚书负责其政令,是唐代垦荒的主流。早在唐初,边境军镇就已在个别地区进行零星屯田以应军需。武德初,突厥屡为边患,并州大总管府长史窦静为省军粮馈运,于太原多置屯田,“岁收数十万斛”。[147]山南道副大使薛大鼎“开屯田以实仓廪”。[148]贞观初,朔州(今山西朔县)刺史张俭“广营屯田,岁至数十万斛,边粮益饶”,并使州境百姓在遭霜旱时独免饥馁。[149]从文献来看,唐初屯田比较有限,似以北边的山西为多。

随着唐朝自武德以来的开疆拓土,边境“地连西域,皆置都督府、州、县”。[150]高宗也多次出征高丽、百济,连年用兵西域,边地军镇设置增多,因此粮运不济,民力不堪,西北和北方边境开始大规模屯垦。永隆元年(680),河源军(今青海西宁市)经略大使黑齿常之“开屯田五千余顷,岁收五百余万石”,[151]食衍士精,戍逻有备,[152]使“虏谋稍折”。[153]武则天认为“王师外镇,必藉边境营田”。[154]天授初,命娄师德以左金吾将军兼检校丰州(今内蒙古五原县)都督,知营田事,“往还灵(今宁夏灵武)、夏(今陕西靖边县),检校屯田,收率既多,京坻遽积。不烦和籴之费,无复转输之艰,两军及北镇兵数年咸得支给”。[155]长安中,吐蕃、突厥频繁骚扰凉州,甘州刺史李汉通在陇右置屯田,“尽其水陆之利”,收获颇丰。“旧凉州粟斛至数千”,此后“数年丰稔,乃至一匹绢籴数十斛,积军粮支数十年”。[156]粟米丰收价廉,增强了御边能力。开元时期,唐朝国力臻于鼎盛,边镇设置又增,屯垦极盛。开元初,御史中丞宋庆礼兼检校营州(今河北蓟县)都督,“开屯田八十余所”,数年间,“营州仓廪颇实,居人渐殷”。[157]唐开军府以捍要冲,因隙地置营田,全国共992屯。[158]开元二十五年(737),令诸屯隶司农寺者,每屯20—30顷;隶州镇诸军者,每屯50顷,由尚书省负责管理。而新置屯田,并取荒闲无籍之地,屯官亦据所收斛斗等级为功优。12年后,天下屯收者1 913 960石,关内563 810石,河北403 280石,河东245 880石,河西260088石,陇右440 902石。[159]开元天宝之际,唐朝国力臻于鼎盛,边镇屯田功不可没,司马光言开元中屯田盛况:“置朔方、陇右、河西、安西、北庭诸节度使以统之,岁发山东丁壮为戍卒,缯帛为军资,开屯田,供糗粮,设监牧,畜马牛,军城戍逻,万里相望。”[160]其中,河州敦煌道“岁屯田,实边食,余粟转输灵州,漕下黄河,入太原仓,备关中凶年。关中粟麦藏于百姓”。[161]

唐前期屯垦成就显著,但事不兼美,屯田以山西、青海、甘肃、河北、宁夏及陕西等当时的边郡为主,也必然造成对原始森林及土壤植被的很大破坏,进而对自然生态和生存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气候的自我调节功能减弱,土壤裸露增多也势必增大水土流失,并极易招致沙尘风暴等的袭击。当然,这一过程是渐进的,其结果不会立即显现,因此唐人对屯垦的热情始终不减。历经安史之乱,唐朝国力转衰,屯田大量减少,大历五年(770),诏诸州置屯田并停,特留华、同、泽等三州屯。[162]但作为军需,屯垦并未被弃,仍然扮演了比较重要的角色。肃宗上元中,楚州(今江苏淮安)古谢阳湖置洪泽屯,寿州置芍陂屯,厥田沃壤而大获其利。[163]约代德之际,雄武军(今甘肃天水市)使刘怦,“广屯田节用,以办理称”。[164]建中初,宰相杨炎请置屯田于丰州(今内蒙古五原县),使振武、天德良田,广袤千里。[165]这对先前振武、天德、灵武、盐、夏之军的乏粮现象当有较大缓解,度支不必每年都从北都太原耗钱五六十万缗以市粮。良原(今甘肃灵台县)古城“隍堞湮圮,旁皆平林荐草,虏入寇,常牧马休徒于此”。[166]贞元四年(783)春,陇右节度支度营田观察、临洮军使李元谅移镇此地,率军士“芟林薙草,斩荆榛,俟干,尽焚之,方数十里,皆为美田。劝军士树艺,岁收粟菽数十万斛,生植之业,陶冶必备”。[167]贞元十二年(796),吴郡(今浙江吴兴县)观察巡官崔翰掌军田,“凿浍沟,斩茭茅,为陆田千二百顷,水田五百顷。连岁大穰,军食以饶”。[168]这些都势必影响到自然生态环境。元和中,[169]振武军饥,宰相李绛奏振武、天德左右良田可万顷,请择能吏开置营田,以省度支漕运及绝和籴欺隐。宪宗以韩重华为振武、京西营田、和籴及代北水运使,开废田,垦田三百顷,二岁大熟。又募人为十五屯,每屯130人,人耕百亩,东起振武,西逾云州,极于中受降城,凡六百余里,“垦田三千八百余顷,岁收粟二十万石,省度支钱二千余万缗”。[170]此处营田显系规模较大的军屯,成效亦大。

至元和末,屯田岁久,“天下营田皆雇民或借庸以耕,又以瘠地易上地,民间苦之”,说明其时军屯开始出现雇佣百姓进行屯垦的现象。穆宗即位,诏还所易地,重新用官兵耕种。[171]长庆年间,河阳节度使崔弘礼“于秦渠下辟荒田三百顷,岁收粟二万斛”。[172]长庆末,水运营田使贺拔志还因上言营田数不实,“惧,自刺死”。[173]贺拔志因虚报营田数字而自杀,说明穆宗朝对营田应该是颇为重视的。同捷平后,痍荒之余,墟里生荆,义昌军节度使殷侑以仁惠为治,“岁中,流户襁属而还,遂为营田”。当初州兵三万仰禀度支,屯田一岁即可自以赋入赡其半,二岁则周用,户口滋饶廥储盈腐。[174]会昌六年(846)五月,武宗还令囚犯在西北垦田,“灵、武、天德三城,封部之内,皆有良田,缘无居人,久绝耕种。自今已后,天下囚徒合处死刑,愤非巨蠹者,特许生全,并家口配流此三道。仍令本军镇各收管安存,兼接借农具,务使耕植”。[175]大中三年(849),宣宗也曾诏“流役囚徒”押送至原州、秦州及六盘关等地屯垦。[176]但非军人介入屯田,并未改变军屯御边的性质。大中十年(856),党项屡扰河西,邠宁节度、河西供军安抚等使毕諴至军,“以边境御戎兵多,积谷为上策”,招募军士,开置屯田,岁收谷30万斛。[177]宣宗以后,唐朝国力衰弱,不复往日雄风,大规模的屯田也未再出现。

2.民用营田

唐代虽以军屯为主,亦有少量民屯。景龙末,桂州都督王晙“埭江,开屯田数千顷,以息转漕,百姓赖之”。[178]此举造福普通百姓,知其为民用营田性质。开元九年(721),监察御史宇文融充使推勾户口逃亡,在天下诸州宽乡,浮户“丁别量给五十亩以上为私田,任其自营种。率十丁于近坊更共给一顷,以为公田,共令营种”。每丁一月役功三日,每年役功36日,别无租税。[179]这无疑是民屯。开元时期,陈、许、豫、寿等内地四州,开屯种稻,百姓获利。[180]而盖有“河西支度营田使印”的天宝时期《唐定兴等户残卷》,记载了29户人的姓名、身份、年龄及所交租税的数量,[181]韩国磐认为它是河西屯田户的籍账。P.2942《唐永泰年间河西巡抚使判集》中有《瓜州屯田请取来外均充诸欠》的判文,[182]其屯田亦系民屯。

安史乱后,滑州“疮痍未复,城邑为墟”,滑州刺史、滑亳魏博等六州节度令狐彰有志农战,“内检军戎,外牧黎庶”,“数年间,田畴大辟,库藏充积”。[183]《广异记》载,天宝中,岭南判官刘荐山行赶走两只老虎后,在该地,“每岁中与人营田,人出田及种,余耕地种植”。[184]这则材料反映了当时营田存在的事实。广德初,宰相元载分命诸道节度观察都团练使统屯田事。“择封内闲田荒壤,人所不耕者为之屯”。浙西有三屯,嘉禾为大,大理评事朱自勉主之,有土田27屯,千有余里,“芟以殄草,剔以除木”。自朱自勉为屯无下之岁时,还曾经有一年屯田所收数与浙西六州租税埒。[185]德宗时,藩镇割据,战事不断,隋州(今湖北随县)“数被乱,野如艺,人无处业”。刺史李惠登“居二十年,田亩辟,户口日增,人歌舞之”。[186]长庆时,泾原渭节度使杨元卿“垦发屯田五千顷,屯筑高垣,牢键闭,寇至,耕者保垣以守。居六年,泾人德之”。[187]“户口日增,人歌舞之”、“泾人德之”的情形,说明屯田使百姓得益匪浅。大中三年(849)八月,宣宗敕原州(今甘肃平凉县)、威州(今宁夏同心县)、秦州(今甘肃天水市)、武州(今甘肃武都县)并六关,土地肥饶,水草丰美,如有百姓垦辟耕种,五年内不加税赋,五年后量定户籍,便为永业,[188]以此鼓励百姓开荒。

官方屯垦既是军事所需,也是地方长官的功绩之一,在唐后期尤受鼓励,且战争等引起的百姓逃亡、农田荒废也为垦田提供了可能。华原令崔淙在“大兵之后,旱岁为虐”时,“劳徕不倦,弛张以宜,复流庸于润屋,辟旷土为多稼”。[189]贞元时期,宰相陆贽上疏请厘革弊政,提到廉使奏吏之能者有四科,其中之一为“田野垦辟”,而“贵田野垦辟,率民殖荒田,限年免租”。[190]唐代垦荒规模庞大,连河西的凉州也“蕃人旧日不耕犁,相学如今种禾黍”。[191]可见垦荒对当地生存与居住环境产生了很大影响。

综上所述,唐代屯田是有规模、有组织、有系统的,其主体是军州边镇,[192]同时也附有少量民用营田。开元时期,屯田和营田的管理制度已比较完备,中央尚书省设屯田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屯田、官田、诸司公廨、官人职分、赐田及官园宅等事”。[193]其规模浩大,成效显著,但也伴随着对自然生态环境的极大破坏。唐德宗时进士戴叔伦《屯田词》云:“春来耕田遍沙碛,老稚欣欣种禾麦。麦苗渐长天苦晴,土干确确锄不得。新禾未熟飞蝗至,青苗食尽余枯茎。捕蝗归来守空屋,囊无寸帛瓶无粟。十月移屯来向城,官教去伐南山木。驱牛驾车入山去,霜重草枯牛冻死。艰辛历尽谁得知,望断天南泪如雨。”[194]在中国古代历史上,隋唐时期是西北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的第二阶段。[195]为充实国库,唐朝鼓励开荒,规定甘肃、宁夏等地新垦地五年内不征税,安史之乱后大批流民逃到陕北,垦殖“荒闲陂泽山原”,[196]俟五年免税限期一满又复弃逃,另垦新地。弃旧与垦新带来大量森林植被的破坏,必然造成水土流失和地区小气候的循环恶化。军屯于边地,固然是于地广人稀之处,而内地民屯既取隙地和“闲田荒壤”,“斩莽辟芜,拨腐曝淤”,[197]“芟以殄草,剔以除木”在所难免,在大大促进农业生产的同时,却损害了林木草地,导致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在唐代后期明显暴露。《入唐求法巡礼行记》记开成五年(840)四月:“正西行卅里,午时到黄河渡口,时人唤为药家口。水色黄渥,驶流如箭,河阔一町五段许,向东流也。”[198]可知当时黄河水所含泥沙已逐渐增多,呈现黄色。据史念海讲,“远在春秋之时,人们说到黄河只是说它不清,还没有说到浑浊。那时这条大河只是称为河水,并没有黄河这个名称。黄河之名西汉初年才偶尔见到,直至唐代才通用起来”。[199]可知唐代垦荒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利影响,埋下了祸根。晚唐刘驾《田西边》诗云:“刀剑作锄犁,耕田古城下。高秋禾黍多,无地放羊马。”[200]边地屯垦使利于游牧经济的西北草场大大退化了。

(二)个人垦荒行为

除官营屯田外,还有个人自发的开荒行为。如高宗时的王方翼,幼时,与其母李氏居于凤泉别业,与佣保齐力勤作,“执苦不弃日,垦田植树,治林垠”。[201]数年辟田数十顷,遂为富室。[202]李氏通过与佣保合力耕作以自给成为富室,显然为个人行为。此类事例史载虽不多,但明确反映了个人开荒的事实。还有将领个人带头开垦荒地以供军的,如大历元年(766),郭子仪以河中军食常乏,自耕百亩,“将校以是为差,于是士卒皆不劝而耕”。当年河中“野无旷土,军有余粮”。[203]这里的士卒耕种只是出于郭子仪个人表率的作用,并非正式的军屯。

由于经济发展、人口增长,官僚豪强势力的大肆掠夺或不堪灾荒打击,许多百姓不堪赋役剥削,或主动迁徙或被迫逃往未开发地区,采取放火烧山这种古老而粗放的经营方式在山林中种地开荒,被称为“畬田”。敦煌古文献中重新发现的唐人杜正伦《百行章》第77章曰:“山泽不可非时焚烧,树木不可非时砍伐。若非时放火烧杀苍生伐树,理垂绝其产业有罪。”其中反映的即是放火烧山以辟荒野为耕地的畬田现象。李剑农研究畬田的含义,认为它包括四类田,其中三类均属开荒行为。[204]有学者指出:由于耕地向高处发展,各种形式的山田开始出现。南方虽以水田为主,但多山,“山田旱地很早就存在,并往往保留着刀耕火种的习惯”。而唐宋以来,“随着人口增加,上山烧荒的人越来越多”。[205]

唐人畬田的材料在唐诗中多有反映。在湖南:衡阳“火耕困烟烬,薪采久摧剥”。[206]宁乡“水耕先浸草,春火更烧山”。[207]道州“南风吹烈火,焰焰烧楚泽。阳景当昼迟,阴天半夜赤。……岂复辨萧兰,焉能分玉石。虫蛇尽烁烂,虎兕出奔迫。……遍生合颖禾,大秀两岐麦。家有京坻咏,人无沟壑戚”。[208]而桂阳北岭“种田烧险谷,汲井凿高原”。[209]荆门(今湖北境内)“人家烧竹种山田”。[210]江南仲冬亦“山用火耕田”。[211]又如:“星居占泉眼,火种开山脊”;[212]“吏征渔户税,人纳火田租”;“禁月落时君待漏,畬烟深处我行春”;“畬田涩米不耕锄,旱地荒园少菜蔬”[213]等句,都反映了畬田烧荒的情况。其中,又以温庭筠《烧歌》和刘禹锡《畬田行》最为著名。《烧歌》写楚地占卦烧畲之俗:“起来望南山,山火烧山田。……风驱槲叶烟,槲树连平山。”[214]《畬田行》则描写了四川巴人的占卜烧荒生活:“何处好畬田,团团缦山腹。钻龟得雨卦,上山烧卧木。惊麏走且顾,群雉声咿喔。红焰远成霞,轻煤飞入郭。风引上高岑,猎猎度青林。……本从敲石光,遂至烘天热。下种暖灰中,乘阳拆牙孽。……巴人拱手吟,耕耨不关心。”[215]两诗生动描写了唐人占卜以烧畲开荒的真实情景,火光漫天、鹿跑鸟鸣,草木烧尽,形成天然肥料,种子便播撒在灰中,山民们则“长刀短笠”,[216]一片繁忙。另外,居于山中寺庙的僧人也加入烧畲的行列,《五灯会元》记台州六通院有绍禅师。一日,涌泉问:“甚么处去来?”师曰:“烧畲来。”又问:“火后事作么生?”[217]

畬田劳动场面壮观,也是玉石俱焚之举。先天二年(713)十月,崔湜于郢山(今湖北境内)“登高纵观,见火燎于野,壮而伟之”,因赋《野燎赋》:“及乎农聚告毕,泽虞纵燎,远靡不焚,近无不烧。灼地而山川卷色,炎天而日月颓照,固玉石以俱销,何芝兰之不焦?”[218]山民在山前聚会祷告后纵火焚山,以损害大自然为代价,获得微薄的收益。至天复中,沣州叶源村民邓氏子烧畲,堆柴草于天井,即山中穴里。[219]有人讲:“唐诗中谈到畬田的近九十首,以吟咏四川、湖南、安徽、江西诸地者为多,谈到江浙和云、贵、闽、广等地的较少。”[220]可见烧畲以南方为主。此源于直到唐前期,北方一直为全国经济重心,屯田和营田也将北方边境开发得差不多了,而到唐后期南方经济的优越性日益凸显,地位愈亦重要,且尚有许多山地、池塘可供开发利用。李剑农云:“唐代后期,东南山地,方在日趋开发之中,然犹循刀耕火种之故习,唯陆种粟麦,……故涉及畬田火种之咏歌如许之多。”[221]《四时纂要》记七月开荒田:“凡开荒山泽田,皆以此月芟其草,干,放火烧,至春而开之,则根朽而省工。”若林木绝大,则要剥去树干近根部的一段树皮,使其速死,树干不再遮阴时便可耕种了。三年后就开垦为熟地,那时“根枯茎朽,烧之则入地尽矣”。[222]故畬田在扩大耕地面积的同时,对森林的破坏却比较严重。

由于缺少了森林植被和草地的覆盖,唐代极易发生沙尘漫天的现象,而且后期愈益频繁和厉害。[223]史载唐代“雨土”现象不少,有人认为是沙尘堆积随大风雨而降的现象,有人认为是沙尘暴,而张德二指出古代把没有风、尘土从天而降的现象叫做“雨土”,[224]她研究了历史时期浮尘、雨土与黄土分部的空间联系,以及雨土频率的时间序列。[225]史籍中所载相关“雨土”记录,见图表1.2—1。

图表1.2—1 唐代史籍所见“雨土”简表

续 表

除了“雨土”,还有与之类似的风霾出现过四次:开元二十九年(741)三月丙午,风霾令当时日色无光,近昼昏;[226]长庆二年(822)正月己酉,大风霾。十月,夏州大风,飞沙为堆,高及城堞。长庆三年(823)正月丁巳朔,大风,昏霾终日。[227]

“雨土”现象虽属常见自然现象,但恐怕载入史册的已是非常严重的情况。如此漫天黄沙的“雨土”、风霾现象,唐代载有19年26次,而绝大部分发生于安史乱后,唐后期远多于前期。[228]这说明唐代屯垦行为较多,加上战乱的影响,许多时候都未注意“度”的问题,导致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所谓积渐所至,越到后来这种结果就暴露得越清楚。它虽在短期内满足了人类的生存发展需要,长此以往却造成对大自然的更大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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