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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银元令

时间:2022-03-1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五 取缔银元令1949年6月10日,在一片反银元的呼声中,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司令部颁布《华东区金银管理暂行办法》,禁止金银流通、携带、搬运。[31]隔天,杭州军管会又发布了华东军区司令部签发的关于取缔银元及银元市场的命令,明文禁止银元买卖流通,银元交易场所亦由14日起撤销,人民银行于13日起收兑银元。此外,杭州市军管会开始采取断然举措。随后,军管会召集在场银元贩开会。
取缔银元令_五千年历史切面:1949中国城市

五 取缔银元令

1949年6月10日,在一片反银元的呼声中,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司令部颁布《华东区金银管理暂行办法》,禁止金银流通、携带、搬运。该办法所称金银系指“金块、金叶、金盾、银块、银条、银币、元宝、金银质首饰及其他杂质金银”[30]。其中,第九条之三、四规定“私相买卖者分情况予以贬价兑换或没收其一部分或全部之处分。如属屡犯获情节重大者,除全部没收外,并克以一至三倍之罚金。投机操纵金银买卖至市场物价波动、影响民生者,除没收本条规定各项,由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处理之。”[31]

隔天,杭州军管会又发布了华东军区司令部签发的关于取缔银元及银元市场的命令,明文禁止银元买卖流通,银元交易场所亦由14日起撤销,人民银行于13日起收兑银元。具体布告如下:

中国人民解放军 华东军区

杭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布告[总字第七号]

案奉

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司令部一九四九年六月十日命令,颁布华东区金银管理暂行办法,禁止银元买卖流通携带搬运,只准储存与向人民银行兑换人民币等因奉此除遵即将该令全文颁发,仰全体人民切实遵行外,本会前为照顾银贩转业暂准由人民银行办理银贩登记指定买卖之市场,旋即撤销,所有银贩应遵令转业,不得玩法,致干惩处,切切此布。

主任 谭震林

副主任 谭启龙 汪道涵

一九四九年 六月十二日[32]

6月13日,人民银行杭州分行开始收兑银元。全市共设六处收兑点:中国人民银行杭州分行、原中国银行杭州分行、原交通银行杭州分行、原浙江省银行、城站兑换所、拱宸桥兑换所。当天收兑牌价为:袁大头或船洋每枚1 000元,鹰洋或龙洋每枚850元,其他杂洋(包括四川龙洋)650元。

此外,杭州市军管会开始采取断然举措。12日中午,“军管会派遣代表,率领警备部队,到延龄路国民陈列旧址取缔金银投机,当场张贴布告。命令宣布:为奉行华东区金银管理暂行办法,自即日起,禁止金银买卖、流通、携带、搬运。只准许储存或向人民银行兑换人民币。并宣布前为照顾市场实情与便于银元贩转业,而暂准由人民银行办理银贩登记。指定买卖之市场,旋即撤销,各银元贩必须遵令转业,不得玩法,致干惩处。”随后,军管会召集在场银元贩开会。“军管会代表在讲话中,反复地解释上述布告,并指出:近日来金银投机的非法活动,严重地扰乱金融,刺激物价,阻碍生产,破坏社会秩序,危害人民生活。……军管会与人民政府,乃根据绝大多数人民的意见,开始执行决然的措置。继即告诫一切为生活所迫的小银元贩,指出他们的行为为投机者所利用,严重地损害了工人、职员、学生及广大人民的生活,造成了人民的痛苦;从今以后,应该立即转入正当职业,不要再做投机奸商的爪牙,过去政府曾一再地宽大劝导,不要以为是政府没有办法了,今天政府已接受民意,宣布禁用银元,你们不应该再以这种态度来玩忽人民政府的法令,否则必将受到人民的痛恨和法律的惩处。”[33]办法公布后,人民银行即派员进行收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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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管会代表向银元贩宣布严禁金银买卖命令(于民生 摄)

取缔银元令的公布以及杭州市军管会的行动赢得大多数民众的拥护,政策上对取缔银元的明确表态,也给杭州市人民打了一支强心针。民众与银元贩的冲突、斗争终于可以从地下走向地上,具有斗争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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