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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事件刺激与情绪激化

时间:2022-03-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意外事件刺激与情绪激化与瓮安事件初期由于个体事件真相不明,潜在参与者的情绪激发有一个长达一周的发酵期不同,万州事件的参与者几乎是在民工被打的同时就已经产生了。情绪唤起奠定了群体情绪燃烧的发生学基础。此外,胡某与到达现场的警察握手这一细节值得我们注意。这是万州事件初始阶段的一个片断。民众的阻挠行为反映了社会普遍存在的对立情绪和对执法公正性的怀疑。
意外事件刺激与情绪激化_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机理及其应急处置

(二)意外事件刺激与情绪激化

与瓮安事件初期由于个体事件真相不明,潜在参与者的情绪激发有一个长达一周的发酵期不同,万州事件的参与者几乎是在民工被打的同时就已经产生了。但是,民工被打本身却并不是激发潜在参与者情绪的个体事件。问题的关键在于,打人者胡某称自己是公务员,“出了什么事花钱可以摆平”,这才引起了人们的公愤。我们在此引用一个网民的评论:“为什么有这么多群众参与事件?为什么群众的情绪会这么激动?打人者的暴力、民工的可怜是让人们卷入的因素,但更为主要的原因在于,胡称自己是公务员,花钱就可以摆平,这激起了民众的义愤。为什么胡在打人时为证明自己有能力摆平而自称公务员呢?这里面蕴涵着一个前提:官场存在有权就能摆平,花钱就能消灾的腐败现象。而当胡声称自己是公务员时,矛盾激化了,这表明民众中许多人在不同场合曾领教过公务员的霸道,并了解一定的黑幕,已经积累了不少怨气,所以当胡某自称公务员时才会引爆群众的情绪,致使事态不断扩大”。这个观点具有相当的代表性,说明当地群众对政府官员产生了强烈的抵触情绪。

高度刺激的意外事件成为人们共同关心的问题,大家因此而聚集起来,人们的情绪受到刺激的激发而被激活。情绪唤起奠定了群体情绪燃烧的发生学基础。

此外,胡某与到达现场的警察握手这一细节值得我们注意。接到报案的警察来到现场时,胡某主动与警察握手,警察欲将三位当事人带到派出所调查处理,却遭到了现场民众的阻拦,警民对峙三个半小时后,警车才带着三位当事人离开现场。这是万州事件初始阶段的一个片断。那么,胡某与警察握手的举动与人们阻止警车开动的行为是否具有因果关系呢?根据内隐社会认知理论,“胡某与刚刚到达现场的警察握手”的事实是现场群众的一个知觉材料,而受到握手情节刺激的群众原来就已经在头脑中形成了“官官相护”的内隐社会印象,以这样的内隐社会印象为基础,通过内隐社会思维便形成了“警察会包庇打人者”的判断,这一判断反过来又进一步强化了“官官相护”的信念,所以才有了阻止警车开动的举动。

胡某与警察握手之后,使人们在对胡与警察关系的判断上产生了一些猜测和想象的空间,更加相信了胡的公务员身份,并产生了官官相护的担忧。警察到达打人现场后欲将三个当事人带回派出所调查处理,但遭到围观民众的阻挠,拒绝让警车启动。民众的阻挠行为反映了社会普遍存在的对立情绪和对执法公正性的怀疑。一个网民议论:报纸上的消息是一堆又一堆,某长途车上,歹徒强奸妇女,无人出来干涉;某大街上,有人持刀抢劫,无人出来追逐。可就奇了怪了,为什么这次的打人事件却能引起这么大的暴动呢?在民众的意识里,可以接受的是社会治安秩序的不稳定,但是没有办法接受的是官官相护。很多的官官相护都做在了黑暗中,能这样大张旗鼓的毕竟不多。做在了暗处,老百姓也并不是不知道,但为什么没有人站出来揭发?为什么没有人站出来暴动?显而易见的是,谁也不愿意就凭自己的薄弱之势去“斗官府”吧。做了明处才给了民众机会,聚集了万人才给了大家力量,憋在心里,看在眼里的丑陋,终于有了机会爆发。这就是众人的心态。

与因为个人的切身利益受到直接损害而采取的维权行动不同,万州事件的参与者是无直接利益关系者,是打人者的“公务员”身份和“摆平”之说激怒了围观群众,引起了群众以打抱不平的方式围攻警察和万州政府。可以设想,如果打人者没有自称是公务员,还会不会引起群众对政府的攻击?可能顶多就是一起司空见惯的城里人欺负乡下人的民间纠纷。所以,万州事件与一般的维权行为最大的区别是:它主要不是为了维护被打民工的合法权利,而更多的是民众用暴力方式直接表达人们对政府及政府公务员的否定性评价。也就是说,万州事件已经超越了个体事件(民工被打事件)的意义。公务员的形象不佳是深层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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