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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金柝传戎营

时间:2022-03-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夜半金柝传戎营宋德顺军及外寨驻有禁兵、厢兵、蕃兵及弓箭手。元时,隆德巡防有弓手36名,急递铺兵20人,六盘山屯兵5万人。隆德所属庄浪汛兵101名,后减留马兵6名,守兵3名。是年,静宁州设副将领左右二营,左营常驻隆德。民国33年至35年,由新34师102团驻隆德。原隆德保安第10中队改编为第三大队。隆德保安第三大队共计174人,有步枪118支、手榴弹286枚、手枪4支、机枪1挺。隆德3个分队198人,枪212支。
夜半金柝传戎营_文化隆德

夜半金柝传戎营

宋德顺军及外寨驻有禁兵、厢兵、蕃兵及弓箭手。禁兵,建隆以来,骑兵蕃落本系陕西路沿边乡兵有马者,天禧后升禁兵。至庆历年间,德顺军并外寨有12指挥(每指挥约500人)。步兵保捷军,本系咸平四年(1001年)陕西路沿边选乡丁保毅军升充,共9指挥。庆历年间,选乡弓手增置保捷军,德顺军又增一指挥。熙宁以后,侍卫司骑兵蕃落,德顺军并外寨共7指挥。熙宁三年(1070年),泾原路因新寨所减,蕃落隶在州6指挥,步兵保捷6指挥。熙宁七年(1074年),泾原路11将增置副将1人。厢兵隶属于侍卫司,步兵保捷6指挥,骑兵壮成6指挥。熙宁以后,骑兵壮成5指挥,步兵司牧5指挥。蕃兵为少数民族部落招募而成的边兵。少数民族部落内附多年者称熟户,未内附者为生户。

康定初年,泾原路外寨熟户10470余户,各有职名。曹玮经营泾原路以威令著名。其后,守将失于抚驭,浸成骄黜。(《甘青宁史略》卷五十八)泾原路命李若愚予为经划,至此强人壮马,蕃部愈多。德顺军强人3676人,壮马2485匹;分36甲,135队。本军21族,总兵马2502人,分36队。隆德寨7族总兵马256,分l7甲19队。静边寨24族总兵马1807,分36队。水洛城19族总兵马1354,分19甲38队。通边寨总兵马5族176人,分6队。枢密院规定,泾原路蕃官告老,以门内人承代,不降俸资。熙宁八年(1075年)五月,诏命李承之订蕃兵法。陕西路蕃兵,9丁以上取5,6取4,5取3,3取2,2取1。年20岁以上,手背刻字。每10人置将1员,50人置副兵马使1员,100人置军使1员、副兵马使l员。200人置军使1员、副兵马使2员。过500人每百人加军使1员、副兵马使1员。按月受俸,指挥使增给钱1500。元符二年(1099年)三月,泾原路请罢蕃兵。弓箭手为乡兵,招募乡民,团结训练,用于防守,泾原路山外充保毅军。蕃落军马,京师每年支银4万两、细绢75000匹。如果不够,则用解盐钞补给。每匹马30千至35千。嘉祐前,德顺等地,三年中买马17100匹。

金初承宋制。德顺升刺史州后,驻兵略有增加。大定十二年(1172年),德顺州驻军万余人。嘉定十一年(1218年),金选精兵60000人分驻德顺、镇戎等军州。

元时,隆德巡防有弓手36名,急递铺兵20人,六盘山屯兵5万人。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总帅分析部戎,六盘山屯田有四川军5000人。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六盘山屯田有巩昌兵5000人。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六盘山屯田共有延安、凤翔、京兆三路籍军3000人。

明时,固原设三边总镇,隆德守备衙门兵丁121名,世代相袭兵丁户117家,土达军85户。

清初,隆德营守兵151名,后减留马兵27名,步兵48名,守兵59名。隆德所属庄浪汛兵101名,后减留马兵6名,守兵3名。清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回民田伍起义军占邸店为根据地,3000多人分守山河镇蟠龙山备门户,清兵5000余众云集隆德。是年,静宁州设副将领左右二营,左营常驻隆德。同治二年(1863年)回民反清起义,清廷饬令王吉利营驻隆德,隆德所设游击兵增至700人,翌年,陕西按察使张集馨带亲兵至隆德。同治四年(1865年)增派胡大贵3营、邓全忠6营驻沙塘,袁朝贵部扎驻六盘山。同治五年(1866年),杨岳斌部驻县城。同治七年(1868年)左宗棠军次隆德,驻护军马队及总兵王有庆部,同治十一年(1872年)开拔。

民国元年(1912年)至2年,北洋陆军张凤刿部以1营驻防隆德县城。民国3年至5年,由张行志部1团驻防。民国6年至14年帮统张兆钾所属伍统领驻守隆德。民国15年,国民军吉鸿昌部逐走张兆钾后,由冯玉祥部25师戴靖宁驻守县城。民国17年,由固原地区军阀黄得贵部李贵清驻守。民国19年,陇东总司令陈圭璋逐走黄得贵后,派旅长谢绍安两个团分驻县城及沙塘铺。同年11月,黄得贵派李富清逐走谢绍安,复占隆德县。民国20年,陕军杨万青、毕梅轩、刘德才部受17路军杨虎城追剿,逃奔隆德。陈圭璋勾结杨万青杀黄得贵,夺取陇东17县。民国21年,陕军孙蔚如与陈圭璋战于隆德,隆德被陕军控制。民国22年,陕军孙蔚如部王泮初营长驻防县城。民国23年至24年,由国民军新编10旅1个营驻防。民国25年至26年,由东北军王以哲部驻防。民国27年,胡宗南38集团军所属57军1团驻扎。民国28年,预备第7师两个团和97师1团驻扎。民国31年隆德驻有42师杨得亮部21团。民国33年至35年,由新34师102团驻隆德。民国36年至38年,由马步芳部防守民国20年(1931年),隆德县成立保安队,队员83名。民国22年改为保卫队。民国23年3月又改为保安常备队,不久又改为保安队,隶属2区(平凉)保安司令部,编为第11中队。官佐2名,士兵54名,年支出6840元,占保安团支出费用的16%。民国25年,隆德保安中队队长朱拐子打骂士兵,克扣军饷,士兵哗变,从县城出走,驻三合镇。当时杨得胜从平凉受训回隆德,充任保安队中队长。

民国29年,甘肃省保安司令部改编第二区保安团,除静宁县保安第二分队不动,其余各队改编为甘肃省保安第三团,辖3个大队。原隆德保安第10中队改编为第三大队。

民国36年,保安第三团队伍扩充为504名,隆德36名。民国37年,甘肃省保安司令部扩充队伍,隆德第一期137人,第二期5人。隆德保安第三大队共计174人,有步枪118支、手榴弹286枚、手枪4支、机枪1挺。民国38年,被中国人民解放军击溃。

民国26年(1937年)12月,甘肃省执行行政院颁布《各县市民众自卫队组织规程》,策定《甘肃处民众自卫实施方案》,并限令各县自卫队于翌年元月底组建。隆德自卫队设1个中队、3个分队。

民国30年10月,各县自卫队经甘肃省国民政府会同军管区商定办法裁撤,通令各县,11月一律改为警察。民国33年,再次组建自卫队。隆德3个分队198人,枪212支。

1949年解放前夕,隆德自卫大队改为中队,编为3个分队。每分队40余人,连同中队部共140余人,枪160多支。县属9个乡镇公所警卫班10余人,步枪10余支,共计90余人。同年,中国共产党平东工委派杨松年策反,自卫队准备起义,计划成立西北民主联军,任谦任总指挥,高嵩山任副总指挥。隆德自卫队编为1个中队。准备起义之际,隆德县解放。自卫队被人民政府接收,改编为县警卫大队。

1949年8月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19兵团65军193师解放隆德,8月12日开往兰州。1950年至1951年12月25日,驻平2师一部驻扎隆德。1962年,中国人民解放军骑兵3支队一部曾驻山河镇。除此以外,县内历年均无正规军驻防。偶有拉练部队过境,皆数日开拔。

游击大队。1949年8月23日,奉甘肃省行政公署组建地方武装的命令,分配名额300人。隆德县以警卫大队为核心,吸收原国民党警察,并征集农民自愿入伍,组成游击大队,人员共121名。1950年1月,除警卫队外,游击大队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独立2营,调往平凉。

县中队。1949年9月,奉甘肃省行政公署命令,隆德县政府以接收的原国民党自卫队和边区派来的干部为骨干,组成隆德县警卫大队,编制45人,由张智兴任大队长。1950年5月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编制,隶属平凉军分区。1953年6月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隆德公安中队,隶属平凉公安大队。1955年7月,隆德公安中队改为隆德县人民武装警察中队,交公安机关管理。1963年1月,又改称中国人民公安部队隆德县公安中队。1966年统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称中国人民解放军隆德县中队,归县人民武装部领导,有干部3人,战士24人。1968年12月,经兰州军区批准,隆德县中队和泾源县中队以野营拉练形式分两次进行换防。1975年恢复武装警察中队名称,归公安局领导。1982年武装警察、边防、消防3个警种统一建成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隆德县称之为武警中队,属公安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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