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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礼仪的基本步骤

时间:2022-03-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研究对象为了清楚地说明本书的研究对象——吉礼,我们需要了解吉礼在中国礼制史上的位置,这样才能对吉礼的概念及其时间有效性有一个准确的认识。以凶礼哀邦国之忧,以丧礼哀死亡,以荒礼哀凶札,以吊礼哀祸灾,以礼哀围败,以恤礼哀寇乱。因为吉礼的重要性,学界对吉礼之下多种重要祭祀礼仪进行了研究,不过,讨论主要是在国家祭祀而非吉礼的范畴内进行。
研究对象_事邦国之神祗——唐至北宁吉礼变迁研究

第一节 研究对象

为了清楚地说明本书的研究对象——吉礼,我们需要了解吉礼在中国礼制史上的位置,这样才能对吉礼的概念及其时间有效性有一个准确的认识。

在中国早期文明的形成时期,源于风俗习惯的礼仪就已经产生,并随着国家的出现而制度化,成为一种重要的治国措施。周代便是以礼乐制度著称。[3]与后世精致的礼制架构相比,先秦的礼制还非常粗陋,两者之间经过了很多曲折复杂的演变过程。这一过程可以概括为:在精神内核上确立了儒家思想的指导地位;在形式上逐渐精致化,最后建立了五礼体系。

直到西汉末年之前,方术还深刻地影响着帝国礼制的运行。在汉武帝统治时期,最重要的祭祀礼仪是雍的五帝祭祀、甘泉的太一祭祀和汾阴的后土祭祀,这些都带有明显的方术色彩,这正是西汉末年的礼制改革所要改变的。[4]在西汉末年,尤其是王莽统治时期,儒家士大夫推动了郊祀和宗庙的改革,在这两项最重要的礼仪制度上确立起儒家思想的权威地位。[5]新莽政权虽然很快被推翻,但是其政治遗产被东汉继承,礼制与儒家思想的结合更为稳固。

“五礼”一词出现甚早,例如《尚书·舜典》说:“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望秩于山川,肆觐东后。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修五礼、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贽,如五器,卒乃复。”[6]不过,《尚书》没有具体说明五礼的含义。在成书较晚的《周礼》中,五礼的含义开始变得清晰。《周礼·春官·大宗伯》:

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示,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实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师、雨师,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以貍沈祭山林、川泽,以疈辜祭四方百物,以肆献祼享先王,以馈食享先王,以祠春享先王,以禴夏享先王,以尝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

以凶礼哀邦国之忧,以丧礼哀死亡,以荒礼哀凶札,以吊礼哀祸灾,以礼哀围败,以恤礼哀寇乱。

以宾礼亲邦国,春见曰朝,夏见曰宗,秋见曰觐,冬见曰遇,时见曰会,殷见曰同,时聘曰问,殷覜曰视。

以军礼同邦国,大师之礼,用众也;大均之礼,恤众也;大田之礼,简众也;大役之礼,任众也;大封之礼,合众也。

以嘉礼亲万民,以饮食之礼,亲宗族兄弟;以昏冠之礼,亲成男女;以宾射之礼,亲故旧朋友;以飨燕之礼,亲四方之宾客;以脤膰之礼,亲兄弟之国;以贺庆之礼,亲异姓之国。[7]

根据彭林的研究,《周礼》成书于西汉时期,[8]它并不全是西周典章制度的如实记载,在很大程度上是当时儒生礼制理想的反映。《周礼》中的五礼从一种观念最终变为国家礼仪制度的基本框架,经历了漫长的过程。

汉代建立后,学术以今文经学为正统,在礼学领域的表现就是以《仪礼》为经。在《仪礼》中,礼仪有冠、婚、丧、祭、乡和相见六类。《仪礼》的缺陷是它无法囊括汉代的国家礼仪制度,所以有一部分礼制超出了《仪礼》的范围,这在正史中有充分反映:《史记》有《礼书》,也有《封禅书》;《汉书》有《礼乐志》,也有《郊祀志》;《续汉书》有《礼仪志》,也有《祭祀志》。因为《仪礼》在汉代被称为《士礼》,所以梁满仓将汉代的国家礼制称作“超《士礼》礼制”。[9]

后来,因为古文经学的崛起乃至胜利,《周礼》的地位不断上升,到了魏晋南北朝,已经超越了《仪礼》和《礼记》,具有了礼经的地位。与《仪礼》相比,《周礼》显然更符合大一统帝国的需要:《仪礼》记载的是古代士大夫的礼仪,汉朝将这些礼仪推衍应用到皇帝身上,以此来建立国家礼制,难免有格格不入的地方;《周礼》以天子为中心,建构了一套比《仪礼》更为庞大复杂的体系,并且与整个国家制度有机地结合在一起。[10]随着《周礼》的地位不断凸显,五礼观念逐渐用于国家礼制实践。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五礼体系取代了“超《士礼》礼制”,成为国家礼制的基本架构,并且最终定型于隋唐时期。[11]

吉礼是五礼之首,尽管五种礼仪的排列顺序和相对地位发生过变化,[12]但是吉礼在五礼体系中的首席地位一直不变。在五礼之中,吉礼的内容和篇幅也是最多的,在整部礼典中占了一半左右。例如,在150卷的《大唐开元礼》中,吉礼占了75卷;北宋末年的《政和五礼新仪》共220卷,吉礼有111卷。吉礼中的绝大多数内容都与祭祀有关,可以说吉礼的主体部分是制度化的祭祀礼仪。在先秦时代,祭祀是社会中的头等大事,《左传》之中就有“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的说法,[13]祭祀的重要性列于武力征讨之前。进入帝制时代后,祭祀活动的重要程度有所下降,但仍然是维系国家和社会运行的一项关键机制。在儒家的思想观念中,宇宙间的万事万物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礼制是促进天、地、人和谐共处的必要途径。《礼记·礼运》:“故先王患礼之不达于下也。故祭帝于郊,所以定天位也;祀社于国,所以列地利也;祖庙,所以本仁也;山川,所以傧鬼神也;五祀,所以本事也。故宗祝在庙,三公在朝,三老在学,王前巫而后史,卜筮瞽侑皆在左右。王中心无为也,以守至正。故礼行于郊,而百神受职焉;礼行于社,而百货可极焉;礼行于祖庙,而孝慈服焉;礼行于五祀,而正法则焉。故自郊社、祖庙、山川、五祀,义之修而礼之藏也。”[14]到了唐代,传统的儒家宇宙观仍然是礼制存在的首要依据。[15]与偏重于人伦的宾礼、军礼、嘉礼和凶礼相比,旨在沟通人间与神界的吉礼集中体现了儒家宇宙观。宾礼、军礼、嘉礼和凶礼大多没有固定的举行时间,像纳后、立太子这样的礼仪几年都不见得举行一次,吉礼之中的这些祭祀礼仪基本上每年都有,要么是在固定的节气举行,要么是在固定的月份通过卜筮确定具体的举行日期。人间的吉礼仪式配合时节的运转而举行,通过祭祀的方式维持生者与天神、地祇、人鬼的和谐关系,并体现皇帝作为人间统治者与神灵沟通的权威。

因为吉礼的重要性,学界对吉礼之下多种重要祭祀礼仪进行了研究,不过,讨论主要是在国家祭祀而非吉礼的范畴内进行。本书之所以一反通行做法,不用国家祭祀的概念,而是用“吉礼”来涵盖本文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出于两方面的考虑。第一,中国古代不存在一个与“国家祭祀”等同的概念,所以国家祭祀的内涵、外延需要研究者进行界定。研究者对哪些祭祀礼仪属于国家祭祀的判断各有不同,例如,周绍明(JosephP.McDermott)以礼典是否有记载为依据,[16]吴丽娱以祭祀功能为标准,[17]雷闻强调了祭祀执行机构的公共性,认为国家祭祀是由各级政府主持的一切祭祀活动。[18]如何界定国家祭祀的概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讨论的范围有多宽,哪些祭祀可以成为讨论的内容。正因为这样,国家祭祀研究的范围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第二,尽管吉礼与国家祭祀有很多重合之处,但是这两个概念并不等同。并非所有的国家祭祀礼仪都在吉礼的范畴内,例如军礼和嘉礼中也有祭祀内容,还有一些官方祭祀行为甚至不在国家礼制的范围内。在中国古代,吉礼是一个内涵、外延都很明确的概念,哪些祭祀礼仪属于吉礼,是当朝制度明确规定的,而且更具系统性。本书将这些祭祀礼仪放在吉礼体系的框架下研究,既是出于方便操作的考虑,也是为了回到历史现场,尽可能用当时的术语、概念来讨论问题。

从时间范围来看,我们的研究横跨唐代、五代和宋代。尽管学界对唐宋时期的社会性质持不同的看法,但是大都同意中国社会在这一时期出现了重大转折。以日本的东洋史学界为例,京都学派对中国历史的分期以文化形态为原则,在这一分析框架下,中国在唐宋时期从中世社会进入近世前期社会;东京学派的历史分期看重生产关系,在他们看来,唐宋时期经历了古代社会向中世社会的转变。[19]从世界范围看,京都学派的看法得到了更多的共鸣,朝向现代性的唐宋社会变迁成为一个极受关注的话题。唐宋变革论的叙述模式已经发生了不少变化,现代性的探讨逐渐退出,[20]但是唐宋社会转型的话题仍然经久不衰。

针对唐宋诸多历史现象,除了断代性的专题研究,不少学者们还尝试跨越朝代限制,来进行某个历史主题的研究,并且取得了可喜的成果。[21]尽管我们的唐宋吉礼研究不以回应唐宋变革论为主要目标,但是唐宋政治、经济、社会、思想文化等方面的变迁,构成了这一时期吉礼承继和兴替的历史舞台。礼仪制度是人类文明的结晶,时代的变迁也必然会直接或间接地与之产生互动效应。

在时间上,本书并不打算覆盖整个唐宋时代,而是以唐朝建立至北宋灭亡为界。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因为唐至北宋时期的礼仪制度具有很强的承接性。宋太祖时期颁布的《开宝通礼》就是“本唐《开元礼》而损益之”而成的。[22]我们再看北宋中期的重要礼书《太常因革礼》的成书过程:“至嘉祐中,欧阳修纂集散失,命官设局,主《通礼》而记其变,及《新礼》以类相从,为一百卷,赐名《太常因革礼》,异于旧者盖十三四焉。”[23]既然《太常因革礼》是“主《通礼》而记其变”,而《开宝通礼》又是以《开元礼》为基准的,可见《太常因革礼》受《开元礼》的影响不小。北宋末年编修的《政和五礼新仪》有纠正北宋长期以来遵循唐代礼制的意图:“遭秦变古,书缺简脱,远则开元所纪多袭隋余,近则开宝之传间存唐旧。在昔神考,跻时极治,新美宪章,是正郊庙,缉熙先猷,实在今日。”[24]但是,《政和五礼新仪》在很大程度上又继承了唐代礼制的精神。以上这些,都体现了唐代礼制在北宋持久的影响力,以及唐朝和北宋的礼仪制度之间紧密的正向和反向的关联。

唐和北宋吉礼制度的关系更是密切。在唐玄宗统治时期,吉礼制度发生了不少影响深远的变化。北宋建立后制定的各项吉礼制度主要承袭自中晚唐和五代,此后又沿着中晚唐以来的轨迹继续向前发展。从宋神宗统治时期到北宋末年,礼仪制度经历了大规模的改革。北宋后期的吉礼制度既有延续、放大中晚唐以来吉礼演化趋势的一面,同时又在某些方面设法改变乃至逆转这些趋势。这既使北宋后期的吉礼制度呈现出非常多元的面貌,也充分说明唐朝与北宋的吉礼制度的深刻联系。到了南宋,程朱理学的介入使吉礼制度的变迁呈现出新的特点。从礼制史的角度看,唐至北宋时期的吉礼变迁是一个较为完整的过程,因此本文的时间范围限定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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