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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最大清真寺在哪里

时间:2022-03-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明代,由于探马赤军解体,服役、屯田、经商的回族皆已长期定居下来,在全国范围内,真正形成了回族大分散、小集中的民族共同体。总体而言,回族民居风格主要与汉族一致,但在某些民俗方面具有很强的民族差异与文化解释。与其他民族杂居的回族
居住习俗_中国回族

第四节 居住习俗

回族居住习俗同样是回族群众对生活地域、环境、意识、信仰、艺术、风俗的融合与再现,再现了回族历史中丰富多彩的审美艺术。回族建筑是回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民族特点和地方特色。尤其是回族清真寺的装饰艺术,不仅反映了回族文化特有的精神意蕴,而且表现了不同时代的清真寺的精神风貌,见证了伊斯兰文化和中国传统文化融合与发展的历史。

一、从番坊到大分散、小聚居的回族居住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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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俗称高房子的建筑  供图:蒋文龄

回族的居住习俗具有悠久的历史,它与回族的萌芽、形成和发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也与回族的信仰习俗、饮食习俗等有不少联系。回族居住格局的历史变迁始终是伴随回族人口的迁移而发生的,唐宋时期的番客—番坊相对集中于中国东南沿海城市,如泉州、扬州、杭州、广州等,以及中央政权核心地带的长安,开封等地。外来的阿拉伯、波斯及中亚穆斯林商贾、使臣、传教士通过海陆丝绸之路来到中国,一些从海道而来的穆斯林商人,在政府指定的通商港埠进行贸易,为经商、生活方便,他们聚居在一些主要通商口岸。唐时,这些回族先民主要侨居在当时中国贸易最兴旺的广州和扬州。从陆路来的一些穆斯林商人,主要聚居在唐朝首都长安的“西市”和“东市”。这些穆斯林商人不论是留居广州、扬州,还是留居长安,他们来中国后,有许多人买田地,修房屋,与当地女子成亲,安家落户。外来的番客固定集中居住在一定的城市街巷。唐宋时,沿海各主要商埠,有若干番客聚居区和礼拜寺。每一聚居区的番客所在地都称作番坊。番坊有大小之差异,小的有几十人至近百人,大的有几百人至上千人。这一时期的番客作为侨民的身份在番坊中自由生活,他们于番坊内修建礼拜堂,聚众礼拜,由自己的都番长管理宗教和世俗事务。元代,大量的回回商人、工匠、军士纷纷落籍中国内地与边疆,这时期他们的身份逐渐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拥有户籍,可以长期定居,不再是限于通商口岸或番坊内居住,而可以在全国各地自由居住,最终形成了“元时回回遍天下”的盛世局面。明代,由于探马赤军解体,服役、屯田、经商的回族皆已长期定居下来,在全国范围内,真正形成了回族大分散、小集中的民族共同体。元明之际回族人口的分布出现了相对集中的营、所、屯、寨等新称谓。清代,封建统治者对回族人民采取分而治之的办法,特别是咸丰、同治年间云南、西北回民大起义失败后清政府把聚居城市集镇的回族强行迁至生存条件极其恶劣的边疆穷乡僻壤无人区。杜文秀起义失败后云南内地回族的分布进一步扩展到边疆多民族地区,在云南本土更加奠定了大分散、小聚居的分布格局;西北地区由于左宗棠残酷镇压回族人民,迫使回族或与汉族杂居,或逃到交通不便、路途遥远的黄土高原中的深山沟壑里居住。在这种压迫下,回族以伊斯兰教为纽带,以清真寺为中心,集中聚居、团结在清真寺周围,成为相对独立的小聚居区。然而,分散的回族之间却构成了若断若续、点线结合的居住区,使邻近地区的乡、县、市、省之间能保持一定的联系。甘肃、宁夏两省区就是典型的点线结合居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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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社区   摄影:丁克家

时至今日,回族成为中国人口分布最广的一个少数民族,发展成为省(区)→县→乡→村→街(巷)不同层次的“大分散、小聚居”,以清真寺为核心,围寺而居,与汉族等民族大杂居的居住格局。

二、回族居所的历史进程与现代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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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西海固地区回族群众住的箍窑  供图:蒋文龄

回族由于长期与中国汉民杂居,其住室结构受汉民住室结构类型影响较大,民居风格几乎与周围民族一致,遗留下来的阿拉伯风格多仅停留于家室住房的局部装饰以及清真寺建设。现在回族所形成的住室结构和造型特点以及装潢特点,是中国传统建筑体系与阿拉伯建筑装饰体系的混合,在两大文化传统中,主体建筑结构大都是沿袭中国汉族的传统,包括窑洞在内,在装饰方面有较鲜明的阿拉伯民间工艺和图案。如回族住室的门和窗棂既有中阿融合的特点,又有典型的回族特点和汉族装饰特点。室内陈设回族特色很鲜明。

1.民居建筑及风格

回族的民居主要就地取材,受地理环境影响,与汉族房屋建筑保持一致。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内蒙古、河南、河北等山区的回民因本地林木少,经济基础薄弱,根据山大沟深、丘陵纵横的自然条件和地形特征,修成窑洞居住。其他地区的回族通常采用木料、砖石建房。与汉族房屋略有不同之处是回民在住家上历来爱美,素以清洁、简朴为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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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同心县晒太阳的回族老太太  摄影:杨继国

回民的室内装饰也别具特色,一般回民家庭西墙、客厅、卧室中都悬挂阿拉伯文中堂、具有伊斯兰艺术特色的工艺制镜、克尔白(天房)挂图、《古兰经》经文、“圣训”的挂毯等。挂历一般都是伊斯兰教历和公历对照,图案多为世界著名清真寺或天房等,既便于查阅回族传统节日,又起美化室内作用。

由于受阿拉伯地区风俗的影响,回族还喜爱熏香,一般家庭都备有香案和香炉,每当打扫完室内卫生后或诵经时,都要燃上几炷香,使室内空气更加清新,给人以清爽、舒适之感。

无论是南方还是北方,城市还是农村,你只要到回民家,就会感到回民在住宅的设计、陈设、布局、装饰以及生活的点缀等方面,富有独特的回族特点。特别是回族人喜欢种花弄草,庭院里喜栽各种树木和花草,不少地方的回民还有养盆花的传统习惯,窗台上、院子里到处摆放着千姿百态、争妍斗奇的盆花。在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县,家家户户院子里种花、养花,一年四季都可看到盛开的鲜花。盛夏,初冬,更是万紫千红,阵阵馨香,令人陶醉。云南大理地区回族素有家家户户栽种兰花、茶花习俗,无不增添了庭院的幽静、甜怡之美感。

总体而言,回族民居风格主要与汉族一致,但在某些民俗方面具有很强的民族差异与文化解释。一般的回族人家室内不置人物和动物,以避免偶像崇拜之嫌,悬挂阿拉伯文挂毯或黏贴印有《古兰经》经文的都阿(祈祷语)在回族较为分散的城市成为表明回族身份的一个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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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庭院里喜栽各种树木和花草  摄影:马文义

回族分布广泛,大多与其他民族杂居相处,在新疆、内蒙古地区回族多与维吾尔、哈萨克、蒙古等民族杂居;在甘、青地区回族多与东乡、保安、藏等民族杂居;在云南多民族边疆地区回族多与藏、壮、傣、彝等民族杂居。与其他民族杂居的回族,长期受到当地其他民族文化生活的影响,逐渐借鉴了当地兄弟民族的居住风格,也出现了蒙古包、傣族干栏式竹楼、彝族土掌房、藏族碉楼等民居。与内地汉族地区的回族民居相似,少数民族地区的回族群众民居主要外形接近当地其他民族居住风格,而在内饰上表现出回族伊斯兰教文化特征。

2.清真寺建筑及风格

回族清真寺作为伊斯兰文化的重要载体,具有独特的建筑风格特征,它所蕴含的建筑文化则是伊斯兰文化的重要体现,但清真寺绝不仅仅是可感知的建筑本身,它还是中国—阿拉伯(波斯)世界历史、绘画、书法、雕刻、纺织、科学技术等的物化表现。作为一种回族文化最突出的地表建筑,清真寺对伊斯兰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传播起着重要的作用。回族清真寺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是传统意义上的宗教活动场所,是穆斯林的社会文化活动中心,还是重要的教育机构。

清真寺在回族穆斯林心目中有着重要位置,也是回族建筑艺术的代表。回族没有自己的民族特色的民居——其居所与聚居地其他民族相同,没有统一的建筑式样,但是回族的清真寺的建筑却表现了以伊斯兰文化为体、以汉文化为用的特色。其外形吸收了汉族建筑艺术特点,变成一种宫殿式建筑,也有部分拱顶式建筑,内部装饰是阿拉伯式的,一般采取几何形图案或艺术文字。清真寺必须坐东朝西,标准的清真寺是“三堂合一”式的,即礼拜堂、经堂、沐浴室集中设于寺内。回族清真寺的建筑风格一般可分为宫院形(即四周围墙、走廊)或圆顶形(屋顶为圆拱形)两大类,都以其庄严、神圣、肃穆、幽静为主要的审美特征。均由礼拜大殿、讲经堂、宣礼楼、学房和沐浴室几大部分组成,礼拜大殿为其主体建筑。早期番坊清真寺多为阿拉伯圆顶式,明代以后的回族清真寺多是以木结构为主的中国古代宫殿式的建筑,布局多为四合院形式。

从江南水乡到塞北高原,从东南沿海到西北边疆,从东北三省到西藏拉萨、日喀则,清真寺建筑如星罗棋布,有两万多所。它们因地而异,因时而异,千姿百态,争艳斗胜,建筑式样、结构、艺术风格丰富多彩。

大体归纳起来,中国清真寺建筑可分为两大体系:一类是以木结构为主的中国清真寺建筑,充分体现了中国传统的建筑风格,基本上是中国特有的建筑型制;另一类是伊斯兰教建筑,更多地保留了阿拉伯建筑形式的风格。无论是哪一类建筑的清真寺,都是中国与阿拉伯各国之间长期友好往来和文化交流的历史见证。中国传统建筑风格的清真寺,是中西文化结合的产物,具有以下特点:其一,建筑工艺的中阿结合性。即将伊斯兰建筑的装饰风格与中国传统建筑手法相融,无论是老式还是新式阿拉伯清真寺建筑,通常采用白、蓝、绿等冷色布置大殿,体现了穆斯林庄严肃穆的审美心态;天花板、栋梁以彩画或金色花卉等图案装饰,在大殿以外的地方,或精雕细刻,或雕梁画栋,或置以香炉、屏风,使寺院充满富丽堂皇的气氛。另外,还采用博古图案、梅竹图案或阿拉伯文字作装饰,使寺院既富丽堂皇,又具有庄严神圣的宗教气氛。其二,布局的完整性。即多采用中国传统的四合院型制,其建筑以一定的中轴线排列,具有完整的空间;其间每一院落都有独特的功能和艺术特色,又井然有序,展示了一个完整的建筑艺术风格。其三,坚持伊斯兰教的基本原则。突出表现了清真寺的宗教特点,如大殿内不设偶像,礼拜朝向正面对正西的麦加克尔白,寺内皆设礼拜大殿、沐浴室等。其四,寺院园林化。回族清真寺内往往小桥流水,山石叠翠,遍植树木花草,洋溢着浓郁的生活情趣,使人在崇敬之余,产生亲切感、和谐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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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浓郁阿拉伯建筑风格的礼拜堂  摄影:白学义

3.碑刻、墓茔建筑及风格

受汉文化影响,回族的建筑历史留下来大量的碑刻资料,主要涉及清真寺的创建、重建和维修,清真寺的管理制度和规章,民间社会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兴学和捐资助学的慈善事业,捐献财产的公德事迹,墓地和清真寺财物来源,封建专制时代的上谕和告示,等等。目前尚遗留下来的碑刻尤其集中在南方。另外,回族因为实行公墓制,墓地的石牌坊、木建筑和墓茔风格也颇有特点。大部分地区回族群众的坟墓多由砖石砌成,成长方形,由底部逐渐向上收拢,正面类似碑状,南北坐向,北面刻有《古兰经》经文,南面则刻有死者名氏、生卒年代及家属谱系。

回族陵墓较突出地表现了伊斯兰文化与中国文化的整合,尤其是苏非派先贤的拱北,高度发扬了中国本土陵墓建筑风格,同时结合阿拉伯建筑元素。在中国内地,拱北主要指苏非学派的传教士,各门宦的始祖、道祖、先贤等陵墓的建筑。早在元代以前,来华的伊斯兰教传教士的墓多为圆拱形建筑,具有阿拉伯建筑风格,中国内地穆斯林把这类坟墓称为拱北,以区别于一般坟墓,以示对先贤、圣者的尊崇。中国伊斯兰教苏非学派各门宦在其创传人、道祖坟墓上建造拱北,始于清代乾隆、嘉庆年间。其建筑形式已与明清时的中国传统建筑相融合,除墓庐多用阿拉伯建筑圆拱墓盖形式外,附设的礼拜殿、坐静室、诵经堂和居室等建筑多为中国庭院式建筑形式。现代以来,拱北多建有六角形重檐塔楼,雕梁画栋,底层墙壁为砖雕图案,镌刻有《古兰经》经文和植物花卉,工艺极其精湛,外观酷似清真寺,又有园林之恢弘。拱北不仅是教众纪念先贤的拜谒之地,也是传教、管理教坊及举行重大宗教活动的中心。这些拱北的教务,一般都由墓主的继承人或亲属主持管理。还设有拱北管理机构,并由专人负责接待教民、组织宗教活动、维护陵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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