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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独生子女社会化的利弊

时间:2022-03-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我国,与少儿社会化密切相关的是独生子女的教育问题。因此,独生子女占儿童总数的比例正逐年增长,独生子女的教育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大问题。独生子女社会化过程面临的问题及其特点,都出现在“独”字上。青年社会化是个人在掌握基本生活技能和社会文化的基础上,开始独立参与社会生活,逐步适应社会生活的过程。
社会化的过程_现代社会学

二、社会化的过程

人的社会化是一个过程。从广义上说,由于社会是不断发展的,个人为了适应社会生活,就必须不断学习,因此,人的一生都是一个不断社会化的过程。从狭义上说,人的一生最重要的学习阶段是青少年时期,人的社会化主要是指未成年人的教化过程,这一过程也可以称为基本社会化过程。之所以说这一过程是基本的,是因为社会化的基本任务是在这一阶段完成的,人的个性也是在这一阶段基本形成和定型的。由于人的生理、心理发展的水平不同,由于社会环境和教育条件的不同,人的社会化可以分为如下几个不同的发展阶段。

1.少儿期的社会化

少儿期一般是指一个人从出生到15岁。这个时期还可以根据人的生理、心理上的差异分为婴儿期、幼儿期、学龄初期和学龄中期四个小阶段。

从新生儿到三岁是一个人的婴儿期。由于婴儿的生理机能尚不完备,特别是高级神经系统的组织不完备,心理活动尚在刚刚开始阶段,因此,社会化的任务是在细心照料抚养他的同时,逐步建立动作和语言等沟通方式,使他逐步接受社会信息,完成社会教化的准备工作。

从三岁到六七岁是一个人的幼儿期。因为这个阶段是在受系统的学校教育之前,又称为学龄前期。这时幼儿已学会走路和做一些其他活动,初具语言能力,不仅学习的语汇有所增加,而且对语法的辨别力和用语言表达思想的能力也在增强,能够从习惯于有声语言逐步向内部的无声语言过渡,能形象地感知外部世界,开始模仿社会角色。其社会化的任务,是通过扩大社会交往,大量感知自然和社会,积累丰富的感性知识,学习最基本的衣食技能和最基本的待人接物的规范,逐步形成个性特征和自我观念。

从六七岁到十一二岁是一个人的学龄初期。这时,儿童从以幼儿园或家庭教育为主转入小学教育,这是少儿社会化过程中一次质的转变过程。所谓质的转变,主要是指三方面的意义:第一,对儿童进行从组织性、强制性较少的幼儿园或家庭教育转变为有目的、有系统、组织性较强、强制性较大的学校为主的教育。学校教育也是一种社会义务,它要对儿童进行知识、技能和行为规范的系统教育。第二,对儿童的心理发展来说,通过学校教育训练儿童逐步掌握从口头语言向书面语言过渡,从形象思维向抽象的逻辑思维过渡。第三,有计划、有意识地促使儿童参加范围更大的集体活动,使儿童的身心发展得到有益的锻炼。

从十一二岁到十四五岁是一个人的学龄中期,也称少年期。少年在生理上已进入青春前期,性趋向成熟;心理上自我意识进一步发展,世界观开始萌芽。其社会化的任务,是增加知识,学习谋生的基本技能,学习基本的社会规范,逐步完善自我观念。少年已经有了抽象思维的能力和兴趣,但还不能完全脱离具体事物进行高度抽象思维,应采用具体生动的方式,对其进行科学人生观和世界观教育。

少年期是人的一生中的一个“危险期”。一方面,他们自身产生了一种较为强烈的自主要求,试图摆脱家庭和学校的监护,自己支配自己,喜欢猎奇、冒险、幻想;另一方面,他们的知识、经验缺乏,意志不坚定,兴趣多变,自我控制力薄弱。实践证明,许多少年违反纪律、早恋和反社会的犯罪行为,往往都是在这个时期发生的。因此,施教者不仅应注意自身行为的示范性,防止不良行为对少年产生影响,而且要注意观察少年在一些关节点上的变化,采取科学的方式加以引导,千万不可掉以轻心。

尽管少儿期几个阶段各具特殊性,但其社会化过程有一些共同的特点。第一,少儿的社会知识的增长与个人的生理和心理的迅速发展同步进行。因此,社会教化必须兼顾德、智、体、美、劳的全面要求,任何一方面都是不能忽视的。第二,社会教化手段逐渐由非语言形式发展到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模仿是少儿接受社会化的基本形式。要注意训练少儿从口头语言、感性思维向书面语言、抽象思维过渡,更要注意成年人的行为以及大众传播媒介对少儿的潜移默化的影响。第三,社会教化单位逐渐由家庭扩大到邻里和学校。因此,家庭、邻里和学校应认真地履行自己的教育职能,并加强联系、默契配合,引导和帮助少儿顺利地通过这人生的起始阶段。

在我国,与少儿社会化密切相关的是独生子女的教育问题。目前,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在多数地区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因此,独生子女占儿童总数的比例正逐年增长,独生子女的教育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大问题。独生子女社会化过程面临的问题及其特点,都出现在“独”字上。一方面,这种“独”的环境给少儿社会化带来许多有利条件。世界上许多教育学家、心理学家、社会学家通过研究发现,独生子女比多子女家庭的孩子能得到更多的爱护和培养,更容易发挥他们的才智,发展广泛的兴趣,并使之在事业上获得成功。独生子女家庭的有利条件主要包括:第一,独生子女家庭的经济条件优越于多子女家庭;第二,独生子女家庭的孩子享有较充分的父爱和母爱;第三,独生子女能获得较多的智力激励,以促进智力的发展;第四,独生子女与成人接触的机会多,知识面较广等等。另一方面,独生子女“独”的特点给他们的成长也带来了许多不利影响。独生子女不仅在家庭中被过分宠爱、照顾过多、多头关心、期望过高,而且由于缺乏同龄群体,易使其失去交往机会,从小任性,集体观念淡薄。因此,在独生子女社会化过程中,必须注意把照顾爱抚与严格要求结合起来;注意培养独生子女与别人平等相处和合群精神;注意培养独生子女完美的自我观念,克服其不良的个性特征;注意引导独生子女把兴趣和注意力向智力活动发展。

2.青年期的社会化

青年期一般是指一个人从少儿期结束到30岁左右。青年社会化是个人在掌握基本生活技能和社会文化的基础上,开始独立参与社会生活,逐步适应社会生活的过程。这个时期依据社会化所面临的问题大体又可分为青年前期和青年后期两个小阶段。青年前期,个人在生理和心理上日臻成熟,世界观已初步形成,个人将逐渐摆脱学校和家庭的监护,走向独立的社会生活道路,成为更广阔社会的一个正式成员。一些心理学家把这一时期称为人的“新的诞生”(new birth)或“心理上的断乳”(psychological weaning)。青年后期,也就是孔子所讲的“而立”时期。这一时期,个人面临着多种选择:一是选择配偶,建立家庭;二是选择职业,建立事业;三是选择生活目标,建立信仰。这三大选择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都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关系到青年不断调适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关系到个人和社会的前途与命运的大问题。

总之,青年期是人生的一个重要转折期,这种重大的转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角色转换,即从被动者、消费者、无责任者、无性意识者转变为主动者、创造者、有责任者、有性意识者。其次是环境转换,即从依赖于社会、游戏团体、固定交往转变为自立于社会、互利团体、选择性交往。再次是文化转换,即从接受文化、储存文化、继承文化转变为辨别文化、运用文化、更新文化。这些转变使得青年人的个人活动范围扩大,个人的社会联系立体化,社会角色多重化,个人在其成长过程中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复杂化。此时,更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引导和帮助,使他们逐步适应人生道路上所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3.中年期的社会化

一个人从出生开始,经过少儿期和青年期的社会化,基本上掌握了社会成员所具备的知识、技能和行为规范,取得了社会生活的资格,但这并不意味着个人社会化的结束。为了不断适应社会生活,依然需要继续社会化。继续社会化作为社会学的一个特定范畴,主要是指具有社会成员资格的成年人,不断学习社会文化以适应社会环境和社会角色变化的过程。这一过程可分为中年社会化和老年社会化两个阶段。中年期一般是指一个人从跨出青年期到55岁左右。人到中年,世界观已基本定型,有成熟的生活阅历,有既定的生活目标和较固定的行为模式,他们是维护社会秩序,推动社会发展的骨干力量。对中年人来说,继续接受社会化,就是为了适应发展变化中的生活环境。中年人的历史责任是承“上”启“下”。一方面中年人要接过前辈的“接力棒”,继承和发展他们的事业、知识和优良传统;另一方面,中年人要向下一代传递“接力棒”,引导和培养青年人步入更加广阔的社会,使他们对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我国的中年人不仅在社会上肩负双重的历史责任,而且在家庭中也担负着双重生活负担,一方面要赡养老人,另一方面要抚养孩子。特别是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不少中年人被选拔到关键性的社会岗位,肩负的担子更重,往往会产生事业与家庭、负担与体力的矛盾问题。如何处理这些问题,扮演好自己的社会角色,以适应肩负重任的社会生活,就成为中年人的重要课题。

4.老年期的社会化

老年期一般是指一个人从跨出中年期到生命的终点。老年社会化的主要任务是,处理好与婚后的下一代之间的关系;适应离退休以后的生活;适应丧偶以后的生活,等等。老年人社会生活经验极为丰富,但他们的身体机能却处于逐渐衰退状态,这两者之间的巨大反差往往使老年人在社会生活和工作的许多方面感到力不从心。因此,全社会要十分关注老年人问题。老年社会问题突出地表现在他们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后的失落感、孤独感、寂寞感和能否发挥余热的问题。如何帮助老年人在其最后的生命旅程中通过继续社会化而不断调适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并力图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用”,正在成为我国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同时也成为我国社会学研究的一项紧迫任务。

人的社会化过程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它有可能发生中断和失败,社会必须对此采取特殊形式的社会化,即再社会化。所谓再社会化,就是社会采取强制性的手段,克服个人社会化失败而发生的病态现象的过程。它的教化对象是那些有越轨行为、危害社会秩序的人。一般说来,绝大多数人都能按照一定社会文化模式和做人的基本要求,走完社会化的全程。然而,少数人由于许多主客观方面的原因,使得他们在社会化过程中曲折很大,甚至出现反社会化的病态现象。要对他们的失调人格进行改组,调整他们与社会的关系,社会必然要对他们采取特殊形式的再社会化手段,使他们改变原有的世界观、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接受社会规定的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与再社会化密切相关的一个突出社会问题是青少年犯罪问题,需要引起全社会的关注。青少年犯罪问题,在我国乃至世界各国都是一个大问题,它是一种病态社会现象。这种病态社会现象,虽然与青少年的人生转变有关,但主要根源在于一定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环境。对于青少年罪犯的再社会化与一般人的社会化不同,它需要在严格的管制条件下进行。因此,再社会化过程往往是在特别机构的监督管理下实施的。值得注意的是,青少年罪犯的再社会化虽然具有一定强制性,但仍要以教育感化为主。同时,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还必须彻底铲除导致青少年犯罪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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