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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全面合作伙伴关系新阶段”辨析

时间:2022-03-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0年6月韩朝举行历史性的首脑会晤之后,中国决定将中韩关系推向“全面合作阶段”。2003年7月,中韩正式宣布要建立两国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2005年11月,中韩宣布两国全面合作伙伴关系进入了新的阶段。这个公报高度概括了中国与韩国建交的目的。这种做法严重地违背了中韩建交公报的基本原则,影响了中国朝鲜族与其他民族之间的和睦关系。中方多次指出过这些问题,但韩方以不干涉言论自由为由,没有采取有效的对策。
中韩“全面合作伙伴关系新阶段”辨析_纪念中国社会科学院建院三十周年学术论文集·亚洲太平洋研究所卷

中韩“全面合作伙伴关系新阶段”辨析

朴键一

1992年8月,中韩两国建立了正式的外交关系。在冷战后国际形势复杂的变化之下,中国从对韩国的基本政策目标出发,经过初期的实践,于1998年11月确立了韩国在中国对外关系中的地位,推动了建立“面向21世纪的中韩合作伙伴关系”。2000年6月韩朝举行历史性的首脑会晤之后,中国决定将中韩关系推向“全面合作阶段”。2003年7月,中韩正式宣布要建立两国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2005年11月,中韩宣布两国全面合作伙伴关系进入了新的阶段。另一方面,在中韩关系取得迅速发展的同时,各方面的潜在矛盾也逐一显现。

一、中国对韩国政策的出发点:建交目的

20世纪70年代初,韩国开始谋求与中国和解。从1982年起,中国逐步调整对朝鲜半岛的政策,探索了改善同韩国的关系。1992年8月24日,中韩发表建交公报,宣布双方同意根据联合国宪章原则,在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原则的基础上发展持久的睦邻合作关系;韩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尊重中方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之立场;两国相信双方建交有助于朝鲜半岛形势的缓和与稳定,也有助于亚洲的和平与稳定;中国尊重朝鲜民族早日实现朝鲜半岛和平统一的愿望,支持由朝鲜民族自己来实现朝鲜半岛的和平统一。

这个公报高度概括了中国与韩国建交的目的。从1982年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调整对外政策的过程看,中国与韩国建交具有如下具体的目的。即从推动建立冷战后世界和地区新秩序的战略考虑出发,更加稳定同美国和其他大国的关系,以利于实现国家的和平统一;推动朝鲜半岛南北和解合作与自主和平统一进程继续健康发展,促进美国和日本改善同朝鲜的关系,以维护和发展朝鲜半岛的稳定与和平,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长期稳定的国际环境。同时,进一步扩大对外贸易,引进韩国的资金、技术和经验,为增进双方的政治互信和经济合作开展社会文化交流。这也是中国对韩国政策的基本出发点。

另一方面,从1973年以来韩国致力于改善对华关系的过程看,韩国与中国建交旨在积极地适应冷战后的世界形势,将外交对象扩大到全世界,改善主导建立朝鲜半岛南北新关系的国际环境;以韩美同盟为基础,推动大国对朝鲜半岛南北的交叉承认,缓和朝鲜半岛紧张局势和改善南北关系,结束东北亚的冷战体制;利用中国改革开放和与朝鲜保持的密切关系,促使朝鲜对外开放,实现“北方外交”的战略构想。同时,利用中韩在经济上的互补性,扩大资源供应源,把中国变成商品、资本和技术的输出市场,摆脱对西方的过分依赖,实现市场多样化和经济自立。另外,恢复和扩大两国间的历史文化交流,提高中国对韩国的认识。特别是将200万中国朝鲜族纳入海外同胞政策范围,将其作为增进对华认识,扩大两国经济与文化交流的纽带,使之在南北关系上对韩国提供更大的支持。中韩建交的各自目的既有许多吻合之处,也有矛盾的方面。中国对韩政策是在与韩国对华政策不断地相互作用中适时地进行调整的。

二、中国对韩国政策的早期实践:金泳三政府时期

随着韩国金泳三政府(1993~1998)对朝政策出台,中国遇到了如何在新形势下维护朝鲜半岛和平与稳定的实践课题。金泳三政府提出了旨在通过和平演变,最终吞并朝鲜的“三阶段统一方案”:将南北敌对关系推向和解合作阶段,有效地管理分裂状态;形成和发展南北经济与社会共同体的邦联阶段,引导朝鲜走向改革开放;争取周边国家和国际社会的支持,完成民族和国家的统一。因此,在第一次朝鲜半岛核危机爆发后,当韩国政府认为朝鲜政权面临崩溃,希望中国支持通过南北对话解决问题时,中方主张要从维护和发展和平与稳定的大局出发,核问题应通过“四方三边”框架对话解决,[1]并对IAEA制裁朝鲜的决议投了弃权票,从而表明了中国在朝鲜半岛问题上与韩国不尽一致的立场。

1994年10月朝美达成核问题框架协议,韩国认为讨论建立朝鲜半岛和平机制的条件成熟,提出了通过南北对话解决这一问题的主张。但中国认为,要全面落实框架协议还需要走很长的路,建立和平机制应由有关各方通过协商加以解决。在韩国为争取中国的支持,首次对美国在联合国提出的涉华人权提案投弃权票之后,中国表示愿看到随着时间的推移,南北双方通过对话不断增加信任,和平共处,最终实现国家的和平统一。[2]从1995年起,朝鲜经济陷入了严重的困境。韩国认为半岛局势变得更加动荡,便强化韩美联防态势,导致朝鲜对停战机制提出了异议。对此,韩美共同提议举行由韩朝美中参加的“四方会谈”,探讨缓和紧张局势和建立和平机制。韩国还以主导建立半岛和平机制为目的,提出了成立“东北亚多边安全对话”的建议。中国对参与“四方会谈”给予了积极的回应,但对成立“东北亚多边安全对话”采取了慎重的态度。此后,通过处理“朝鲜接受台湾核废料问题”和“黄长烨事件”,中韩在朝鲜半岛问题上开始了具体的合作。

与此相比,中国在经贸合作与文化交流方面采取了积极的态度。继建交时签署贸易、投资保护、科技合作,以及关于设立两国经贸和技术联合委员会等协定之后,中韩又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政府间文化合作、教育交流与合作协定,以及民用航空临时协定、和平利用核能协定、共同研制民用客机备忘录,成立了两国产业合作委员会。1997年中韩贸易额从建交前的44亿美元增加到了237亿美元,中国成为韩国的第三大贸易伙伴;韩国对华投资从建交前的累计0.65亿美元增加到了7.23亿美元,中国成为韩国的第二大投资对象国。但同时中国对韩贸易逆差迅速扩大,两国人员交流中出现了有损于中国的现象。韩国一些宗教和民间团体肆意在中国朝鲜族聚居地区传教,妄谈那里属于韩国先祖高句丽的疆域,煽起了民族主义情绪。一些国会议员甚至提出议案,要求政府从中国讨回高句丽疆域。这种做法严重地违背了中韩建交公报的基本原则,影响了中国朝鲜族与其他民族之间的和睦关系。中方多次指出过这些问题,但韩方以不干涉言论自由为由,没有采取有效的对策。

三、中国对韩国政策的调整:从金大中政府到卢武铉政府

(一)金大中政府时期

金大中政府(1998~2003)放弃和平演变和吞并朝鲜的企图,提出了旨在南北和平共处与和解合作的“阳光政策”;将对华政策从侧重于政治意义调整为重视实际利益的全面政策。此时,中国开始部署现代化建设的第三步战略,着眼于21世纪国际关系调整对韩政策,提出了建立“面向21世纪中韩合作伙伴关系”的建议,得到了韩方的积极响应。韩国高度评价中国参与“四方会谈”、支持南北主导解决半岛和平与统一问题的“当事者原则”,希望中国支持“阳光政策”。中方表示,维护和平与稳定是处理半岛事务的基本准则,衷心希望南北通过对话逐步增加信任,欢迎美日与朝鲜改善关系并最终实现关系正常化,希望“四方会谈”取得成果并最终建立半岛和平机制,愿为推动半岛走向缓和与稳定继续发挥建设性的作用。[3]

2000年韩朝举行首脑会晤后,中国重申应由当事双方通过对话解决统一问题,希望双方继续本着和解合作的精神,不断增进信任,加强交流与合作,为实现自主和平统一创造条件。同年10月,韩国高度评价中国支持“阳光政策”,表示实现自主和平统一是长远目标,希望中国继续为推动“四方会谈”发挥作用。中方指出,南北走向自主和平统一是历史的必然趋势,坚定不移地支持南北改善关系,支持通过“四方会谈”推进和平机制。[4]在中方的建议下,韩方同意将两国的伙伴关系推向全面合作阶段。

布什政府对朝鲜采取强硬态度,质疑“阳光政策”的情况下,韩国主张将朝鲜纳入APEC,促进半岛局势继续缓和。对此,与美国的否定态度相反,中国表示了欢迎朝鲜在任何时候加入APEC的立场。[5]2002年10月朝核问题再次爆发。韩国坚持“不容许朝鲜开发核武器、反对使用武力和进行制裁、通过对话解决问题”的立场,继续推动“阳光政策”,引起了美国的不满。中国重申致力于维护半岛和平与稳定,支持朝鲜半岛无核化,希望朝美通过对话逐步解决问题。另一方面,2002年3月朝鲜非法入境者问题国际化。韩国决定接纳所有为赴韩闯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朝鲜非法入境者,给中国造成了很大的被动。中国政府决定根据国内法、国际法和人道主义精神处理这一问题后,一些援助朝鲜非法入境者的韩国宗教和人权组织变得肆无忌惮,滋生了一批旨在牟取暴利的“蛇头”组织,扰乱了中国的社会秩序,危害了中国与朝鲜半岛南北的关系。

另一方面,根据韩国扩大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合作的建议,中国决定在广泛的领域加强合作,与韩方签署了铁路交流与合作协议,并提出了在环保、高新技术、石油化工、钢铁、煤炭等方面开展合作的建议,与韩方成立了投资促进机构和西部大开发合作委员会。中国加入WTO之后,表示了愿与韩方加强移动通信、金融、保险等领域合作的愿望。2002年,中韩贸易额达到412亿美元,相互成为第二和第七大贸易伙伴;韩国对华直接投资达到了8.13亿美元,中国成为韩国最大的投资对象国,中国对韩直接投资也达到了2.49亿美元。同时,中国对韩贸易逆差继续扩大,双方贸易摩擦表面化。2000年6月韩国对中国大蒜征收紧急进口关税,迫使中国停止了韩国移动电话和聚乙烯的进口。此后,中国又多次指出了贸易不平衡问题,希望韩国增加进口中国农产品。韩方表示愿以扩大平衡的方式解决问题,但收效甚微。

这个时期,根据双方签署的刑事司法协助和引渡条约、简化签证手续和签发多次签证协定、青年交流谅解备忘录、文化交流年度计划、留学生交流协议,以及20多个领域的科技合作协定和备忘录,中韩开始了实质性的文化合作与交流,进行了青年和大学生交流,开展了一系列大型旅游合作项目,互相派遣了公费留学生和进行语言培训,成立了大气、海洋、新材料、生物工程等合作研究中心,推动了双方主要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创业援助中心之间的合作。2002年,两国人员交流达到了266万人次,中国成为韩国人访问最多的国家;在华常驻韩国人达到了20多万,韩国留学生4万多人,在韩中国留学生为3300人。双方业已或正在执行的科技合作项目达到了116个。

然而,这一时期中韩之间的潜在矛盾进一步显现。2001年韩国宪法法院作出裁决,称政府制定的《在外同胞法》因未将中国朝鲜族纳入“在外同胞”而违宪,要求国会修改该法对“在外同胞”的定义,引起了中国政府的密切关注。此外,在2002年世界杯足球赛期间,中国的一些新闻媒体质疑韩国足球队取得的好成绩,致使韩国驻华使馆向这些媒体提出了抗议,韩国国民也对中国的睦邻友好政策提出了疑问。首尔市长等政界人士火上浇油,主张“间岛”(即中国延边地区)为当年日本殖民者非法割让给满清的韩国领土,要求中国返还。

(二)卢武铉政府时期

2002年11月,中国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为争取更好的国际和周边环境,将发展中国家、周边国家和发达国家列入了外交的重点。另一方面,卢武铉政府(2003~2008)继承“阳光政策”基调,提出了“和平繁荣政策”和“东北亚时代”构想,并拥护中国“维护朝鲜半岛和平与稳定、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通过对话解决核问题、朝鲜的安全忧虑也应得到解决”的立场,表示要进一步发展对华关系。2003年7月,中韩正式宣布发展两国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中国决定,加强两国的高层交往,扩大各部门和各层次的对话,在维护半岛和平与稳定、实现半岛无核化共识的基础上,扩大双方在地区事务和各种国际组织的合作。对于韩国希望中国为解决朝核问题继续发挥作用,中国表示正积极地探索有效途径,促进南北加强沟通和对话,加强与有关各方的协商。中国还对“东北亚时代”构想表示了原则性的支持,决定共同加以推动。

从朝核问题六方会谈启动之际起,中国与韩国加强了沟通与协调。随着六方会谈逐渐深入,中国积极地评价两国“全面合作伙伴关系”的发展,决定利用各种机会,就相互关心的问题同韩国交换意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两国之间的合作。2003年10月,中日韩首脑发表了推进三方合作的联合宣言。韩国认为,中国通过该宣言再次庄重地表明了对朝核问题的原则和立场;中方同意加强裁军和防扩散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表明了中国对多边安全合作的积极姿态和对“和平繁荣政策”的有力支持。同时,该宣言确定了旨在建设“和平繁荣的东北亚时代”的合作框架,将东北亚合作推向了制度化进程,表明中国在支持推动“东北亚时代”构想方面采取了实质性的步骤。

在此期间,2003年7月,中韩商定5年内将两国年贸易额增加到1000亿美元,加强在经贸、科技、通讯、能源和金融等领域的合作,在信息技术、生命工程、新材料和环境产业、西部大开发等领域开展10大合作项目,增设韩国驻成都总领事馆,加快签署领事和其他经济条约,并签订了民事和商事司法合作条约、标准化和适合性合作协定,以及双方工程院之间的合作谅解备忘录。2003年,中韩贸易达到了570亿美元,中国大陆首次成为韩国最大的出口市场。韩国对华投资达到25亿美元,中资企业对韩国IT企业HYNIX投资3.8亿美元,成为中国对韩国的最大投资项目。韩国还在资本领域推进对华合作,在北京开设了中央银行分支机构。

另一方面,2003年6月,中国《光明日报》刊登了讨论古代高句丽归属问题的学术文章。在媒体的渲染下,很多韩国人认为这是中国有意否定韩国历史的文化扩张。不久,韩国国会又通过《在外同胞法》修正案,将中国朝鲜族纳入了“在外同胞”范围,引起了中国政府的严重关切。为了避免高句丽归属问题演变为政治纠纷,在中方的提议下两国达成了从学术上加以解决的共识。但在中国成功地申报高句丽遗址为世界文化遗产、中国外交部网站从介绍韩国的文章删除高句丽部分之后,韩国政府认为中方违反了上述共识,对中国外交部提出了恢复网站原貌的要求。对此,该网站删除了有关韩国历史的现代史之前部分,引起了韩国更加强烈的谴责。韩国政府派人前来北京提出强烈抗议,表示高句丽是韩民族历史不可分割的部分,韩国决心为捍卫高句丽做出任何牺牲。对此,中方建议通过共同的学术研究解决问题,希望韩国政府引导媒体不要过分渲染,认真解决《在外同胞法》、提出领土要求、在华非法传教等问题。韩国政府认为中国回避问题,决定根据事态的发展,考虑发展对中国台湾关系、召回驻华大使、停止对华首脑外交。

为了防止矛盾升级,两国政府达成了如下谅解:中方注意到高句丽问题成为两国间的重大悬案,理解韩方对中方对此问题表述的关注。双方要努力发展全面合作伙伴关系,尽快采取学术交流等措施公正地解决问题,防止历史问题损害两国的友好合作关系。中方承诺2005年中小学历史教科书不涉及高句丽,并再次指出了韩国提出领土要求的问题。但韩方表示,提出高句丽归属问题是中国的政府行为,领土要求不是韩国政府的主张。[6]此后,中国领导人又表示,非常关心高句丽问题对两国关系造成的影响,将慎重和负责地为解决这一问题,维护来之不易的两国关系不因两千年前的历史问题受到损害。如果双方从战略高度相互尊重、以诚相待,就会有充分的智慧圆满地解决双方关心的问题。希望以此作为战胜考验发展两国更加密切关系的契机,推动两国关系继续健康稳定地发展。至此,中韩之间的高句丽问题之争告一段落。

此后,中国对韩国的关系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开始出现新的态势。一方面,中国努力在朝核问题、东北亚问题、联合国改革等重大问题上加强了同韩国的协调,增进了双方的政治互信;另一方面,中国继续推动同韩国的经贸合作,于2005年提前实现了双方年贸易额达到1000亿美元的目标。同时,中国还加强了政府对双方文化交流的积极引导。中韩全面合作伙伴关系保持了继续健康发展的势头。2005年11月,中韩决定继续扩大和深化两国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争取到2012年两国贸易额达到2000亿美元;妥善处理两国关系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共同努力推动中韩关系长期、健康、稳定地向前发展。双方宣布中韩全面合作伙伴关系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韩方宣布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四、中国对韩国关系的定位:从“面向21世纪合作伙伴关系”到“全面合作伙伴关系”

截至2006年6月,中国使用“传统友好关系”、“伙伴关系”、“合作关系”的称谓,以及签订“友好条约”的方式,先后将世界56个国家和地区列入了冷战后对外关系的重点。其中:①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约占77%,发达国家和地区约占23%;周边国家占41%左右,且包含了所有的世界和地区大国。②至今保持“传统友好关系”的有2个国家,它们与中国不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签订“友好条约”并发挥效力的有8个国家,它们与中国的关系有比较稳定的国际法保障。冠以“伙伴关系”称谓的多达40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发展中、周边、发达国家和地区约各占1/3,周边国家集中在东北亚和南亚地区。具有“合作关系”的国家为12个,它们大都处在同中国增进或重建信任关系的阶段。③28个国家和地区与中国的关系称谓发生过变化,反映了它们与中国关系变化的迅速程度。④“伙伴关系”的具体称谓有14种之多。按照强调的不同侧面,可以大致地归结为强度依次递升的“睦邻伙伴关系”、“合作伙伴关系”和“战略伙伴关系”。⑤中国在同这些国家和地区宣布建立一定称谓的关系时,大体上选择了由远及近的循环路径,即首先从非周边发展中国家开始到南亚周边国家,其次从发达国家到东北亚周边国家,然后从大洋洲发达国家到东南亚邻国,再从东欧到中亚邻国,最后扩及到世界各地区。⑥从一般情况看,中国的对外关系密切程度以“合作关系”、“伙伴关系”、“友好条约”、“传统友好关系”为序递升。“伙伴关系”是最活跃的地带,它既有可能会落到“合作关系”,更有可能上升到签订“友好条约”。“伙伴关系”反映了冷战后世界格局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趋势。伙伴国之间以共同的利益为基础,追求平等,避免对抗,不结成针对第三国的军事同盟,不损害第三国的利益,通过对话和平地解决分歧和争端,以改善相互关系,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7]

中国定位和发展对韩国关系的步骤相当清晰。首先,在1998年11月提议建立“伙伴关系”时,因建交不过6年,中国不可能与韩国签订“友好条约”或发展“传统友好关系”,但没有提议先发展“合作关系”,而是提出了建立“伙伴关系”的建议。在此方面,韩国又不具备发展“战略伙伴关系”的条件,但中国也没有提议先发展“睦邻伙伴关系”,而是提出了发展“合作伙伴关系”的愿望。在建立“伙伴关系”的先后顺序上,韩国排在东北亚国家的首位和所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中间位置,并列于美国之后。在发展什么样的“合作伙伴关系”方面,中国强调“面向21世纪”的长远未来。这表明,中国建立对韩国的“伙伴关系”起点较高;韩国是优先选择建立“伙伴关系”的东北亚周边国家,但在此之前考虑了美国因素,而且估计到了21世纪朝鲜半岛和东北亚地区局势深刻变化的可能性。

其次,在上述56个国家和地区中,中韩关系的称谓是变化最多和最快的一个。在宣布建立“面向21世纪中韩合作伙伴关系”之后,中国加速发展对韩经贸关系,在稳定朝鲜半岛局势、实现南北首脑会晤、改善朝鲜与美国关系、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等方面,与韩国开展了更加广泛和深入的合作。2000年10月中方再次向韩方提议,将两国的“伙伴关系”提高到“全面合作阶段”,得到了韩方的响应。2003年7月,中韩正式宣布了发展两国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然而,以出现高句丽归属问题的争论为标志,中韩之间的潜在矛盾逐一显现。但是,中韩两国努力克服这些矛盾,继续加强双方的合作伙伴关系,使之进入了新的阶段。

另外,韩国现政府与中国发展“全面合作伙伴关系”的首要目的在于同中国密切合作,建立东北亚和平机制,实现“东北亚时代”构想,中国政府对此给予了原则性的同意。这意味着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发展中韩“全面合作伙伴关系”,将越来越多地集中到建立东北亚地区国际政治和经济新秩序方面。

五、结束语:中国对韩国政策面临的挑战与前景

目前,中国在发展对韩国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方面,面临着和平地解决朝核问题,建立朝鲜半岛和平机制和改善东北亚地区秩序的重大挑战。此外,在双边关系层面上,除了建交前就出现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问题,还面临着韩国人对中国朝鲜族的认识、贸易不平衡、在华朝鲜非法入境者、世界杯足球赛引发的国民情绪、高句丽归属、所谓“间岛”和台湾问题等较为敏感的问题。它们分别出现在政治关系、经济合作和文化交流等领域,其中,政治领域的问题比较多,经济方面的问题最少,文化交流中出现的问题最多。中韩建交后出现的诸问题,首先发生在文化交流领域,后来大都演变为政治问题。这说明,中韩关系在各个方面都有薄弱之处;双方关系的各个领域发展很不平衡,政治和文化关系的发展落后于经济关系,文化关系是最薄弱的环节;对于同政治关系的相关性来说,文化关系远高于经济关系。

从起源上看,这些问题大都是由韩国方面率先提出的。这与朝鲜半岛局势的极其复杂性、韩国人对两国关系史的偏颇认识和对中国迅猛发展的担忧、韩国国内民主化进程具有密切的关系;也与1905年日本剥夺大韩帝国外交权后,近90年间中韩隔绝和敌对、缺乏相互了解有关。另一方面,中韩双边问题集中在文化领域也说明,中国作为一个发展迅速的大国,还缺乏与自身形象相适应的文化外交战略。这种情况在中国与其他周边国家关系中也有不同程度的表现,不会在较短的时期内发生变化。但从长远看,中国发展对韩国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是重要的战略选择。中国有望从“以邻为伴、与邻为善”的方针出发,着眼于所有的周边国家制定和实施文化外交战略。实际上,中国正在从更高的层次上实施对韩国的文化政策,推动两国“全面合作伙伴关系”进一步走向“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原载《当代亚太》2006年第8期)

【注释】

[1]《人民日报》1994年3月29日。“四方三边”指朝鲜、韩国、美国、IAEA“四方”和朝鲜—韩国、朝鲜—美国、朝鲜—IAEA“三边”。

[2]《人民日报》1994年11月15日、1995年3月13日。

[3]《人民日报》1998年11月13日。

[4]《人民日报》2000年6月15日,10月18日。

[5][韩]《联合通讯》2001年10月22日。

[6][韩]《联合通讯》,2004年8月26日。

[7]朴键一:《东北亚地区中的中美日俄关系》,张蕴岭主编:《伙伴还是敌手——变化中的中美日俄关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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