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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引发制度变革的复杂性

时间:2022-03-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以,根据芳汀的意见,传统组织也可以运用信息技术而保持其性质不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如果说信息技术能够促进组织变革的话,也只能在增强组织的灵活性和弹性的意义上来加以理解,是因为运用了信息技术而使组织拥有了更高的灵活性和更强的弹性。但是,技术的应用毕竟引发的是组织变革中的量变,在直接的意义上,对组织性质的改变不发挥决定性的影响。
技术引发制度变革的复杂性_合作的社会及其治理

三、技术引发制度变革的复杂性

制度“尽管作为一个整体或作为一个重复实践的集合来看,它们是稳定的,但是如果从细节层面上看,就会发现各种微观过程和特殊的规则,它们或适合于面对面的相遇,或适合于派系内的人际关系以及派系之间的关系”[15]。也就是说,制度在微观过程中的表现是动态的。我们可以在简单化的意义上把制度比作一个房子,人在这个房子里做各种事情,是活动的、运动的,而房子本身是不动的,是作为人的行动场所而存在的。但是,仔细看来,制度又处在发展变化中,犹如房子一样会老旧破损。不过,我们也必须指出,制度是具有有机性的,它毕竟不能简单地被比作房子。虽然制度是作为人的行为框架而存在的,但是,制度更多地是作为人的行为规范而存在的,它在对人的行为作出规范的同时也会受到人的行为的影响。因为,就制度作为规范而对人的行为发生影响而言,决定了那些构成人的行为的各种因素也转变成人的行为的作用对象,而人的行为的作用对象又会变得非常复杂多变,甚至每一个人的行为选择都会遇到不同的作用对象,以至于人的行为必须根据其作用对象的不同而有所不同。随着人的行为选择上的差异积累到了一定程度的时候,就会反过来对制度形成挑战,要求制度作出调整以适应人的行为选择的需要,从而引发制度的渐进性变革。当制度在量的意义上的调整还不能满足要求的时候,制度发生突变性变革的时刻就到来了。所以,在制度的演进与变革的问题上,宏观的方面与微观的方面都是联系在一起的,是一个互动的过程。

芳汀指出,“信息技术之所以不同于其他技术,在于它能够控制在所有工作中使用的符号。它存在一种潜质,可以影响组织内或者跨组织的协调、生产和决策过程。”[16]但是,就这一表述的实质来看,芳汀依然是在传统技术的意义上来界定信息技术的。所以,根据芳汀的意见,传统组织也可以运用信息技术而保持其性质不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也就是说,信息技术毕竟是工具性的因素,它对组织的影响不应过于夸大。不过,我们也必须指出,信息技术显然是具有革命性价值的,人们之所以提出了“信息社会”这一提法,其内涵显然是包含着对信息技术的革命性价值的肯定的。因为,信息技术的发展已经显露出促进社会变革并使人类社会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的可能性。其实,不仅是信息技术,在工业化的过程中,我们也看到了技术所引发的社会变革。正是技术,为近代以来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提供了几乎所有必要的支持。虽然在历史哲学的视野中我们会追问社会需要引发了技术进步还是技术进步推动了社会的发展这样一些问题,而在实践的理解中,技术在工业社会滥觞之时所发挥的推动作用却是必须得到承认的。所以,在后工业化的进程中,信息技术就是这个时代的技术标志,信息技术反映出了后工业时代的技术特征。既然信息技术造就了后工业时代和代表了后工业时代,由信息技术引发的从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转变的过程,也就必然伴随着制度变革。这一点是不难理解的。但是,这只是在宏观历史视野中所看到的一种情况,一旦进入历史进程的微观领域,情况就变得复杂得多了。所以,芳汀的意见也是具有合理性的。

芳汀认为,“从长远的角度来看,信息技术和政府改革的联姻很有可能导致行政管理在形式和能力方面的重大修正。技术已经被用来促进政府机构的结构调整;在某些情况下,它甚至引发了官僚机构纵向的(即指令下达层面)以及横向的(即职能部门)精简。信息技术和组织流程再设计的结合,已经减少了官僚机构的繁文缛节,并提高了政府服务向一些公众的传送速度。对于那些可以接触因特网和万维网的人来说,政府信息和越来越多的服务从网上就可以获取。”[17]芳汀看到,“作为复杂组织里管理信息以及进行信息处理的手段,劳动的职责区别和分工明确正让位于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而进行的信息构建。如果消除亚单位和人之间的人为界限,组织结构更多的任务可由信息系统承担……为了适应跨功能的网络机构,工作角色和工作内容变得更加富有弹性。官僚系统下,所有的单位和工作曾热衷文档管理,工作报告、员工的工作情况以及中层管理事务的全部档案被保留,以用于信息的积累和分类。许多中层管理人员处理的紧急事务是不能自动化的,这一点现在人们都清楚。但大量程序化的信息处理,先前是在复杂组织的中层机构进行,现在可由计算机完成。另外,数字文件允许信息在全球的‘任何地方、任何时候’被提取,如果信息系统是那样设计的话。”[18]芳汀在这里所描述的组织因信息技术的应用而发生的变化还仅仅是一种极其初步的变革,而且是在一种静态的视角中看到的组织变革图景。其实,结构扁平化和工作方便化还不是组织变革的实质性内容。同样,也不仅仅是为了使组织的运行更经济和更有效率,重要的是使组织具有高度的适应性和弹性,能够在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的条件下随时获得所需要的信息,并根据信息而作出正确的决策。如果说信息技术能够促进组织变革的话,也只能在增强组织的灵活性和弹性的意义上来加以理解,是因为运用了信息技术而使组织拥有了更高的灵活性和更强的弹性。或者说,信息技术只有在被用于增强组织的灵活性和弹性方面才是正确的,如果相反,被用于强化组织结构、被用于支持组织控制,就是走向了错误的方向。

对于社会治理体系而言,技术对组织的结构以及运行方式会有很大的影响,而对制度的影响往往是在组织结构得到了重大调整之后才会显现出来。不过,我们应当看到,即使技术对组织结构的变动产生了直接的影响,也不能对组织的性质产生决定作用。在既有的组织结构及其框架中,新的技术的引进也能很快地显现出组织效率得到增强以及变得更为经济等效果。但是,技术的应用毕竟引发的是组织变革中的量变,在直接的意义上,对组织性质的改变不发挥决定性的影响。只是在技术所引发的组织各个方面的量变积累到了一定程度的时候,才会逐渐地引发人们的观念以及行为方式的变化,直至提出突破组织既有的结构模式以及制度框架的要求,并引发组织整体性的变革。20世纪后期以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各种各样的新技术都纷纷地进入组织的运行过程中来,虽然尚未明显地引发组织模式的变革,但是,其中所包含的要求组织变革的力量正在积聚。相信有一天,这些力量在积聚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会破茧而出。那时,我们也就能够理解这样一个逻辑:技术引发了组织变革,而组织变革本身就意味着组织制度(体制)的变迁。由于社会治理体系本身就是组织的集合形态,由于社会治理必须通过组织来实施,那么,组织的变革也就带来了整个社会治理体系的变革,从而使制度出现重大调整。

总的说来,在技术变革与制度变革之间,有着许多中介环节,因而使得技术变革引发制度变革的过程呈现复杂的状况。比如,信息技术的应用使组织中的信息流动方式和途径都发生了变化,虽然这种变化在短期内还不至于影响到组织的结构,但是,直接承压的则是权力。因为,在官僚体制中,权力的权威以及控制能力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对信息的控制获得的,信息是权力的重要支撑力量。一般说来,通过信息垄断去维护权力和强化权力也是一种非常流行的策略。在信息技术得到应用的条件下,官僚体制中的这些控制信息的做法都无法再度使用,以至于权力好像突然被悬在了空中,失去了着力点。另一方面,虽然信息技术的应用并未对组织结构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但是,机构间的界限却因信息获取较为容易和信息的水平流动更加频繁而不再成为障碍,甚至机构间的边界出现了模糊化的趋向。这显然会对权力的权威形成挑战。

我们知道,组织中的权力主要存在于直线结构中。机构的设置固然是出于分工的需要,但机构的分立也保证了权力在每一个直接作用方向上都是有效的。官僚体制需要在分工的前提下强化协作,却不希望机构间的边界是模糊的,甚至把机构间明确的边界看作是避免职能交叉重叠的必要设置。只要机构间的边界是一道不可逾越的屏障,每个部门都会表现出对直线方向上的权力的顺从,甚至渴求这种权力去为其指引行动方向。然而,信息技术的应用,特别是信息的水平流动和自主获取,使机构对直线权力的依赖度下降了,机构的自主性逐渐地显示出高于直线权力的重要性。更为重要的是,机构逐渐获得的相对于直线权力的那些自主性被用于组织的外向关系和作用过程之中了。其实,组织的外向关系和作用过程基本上是由它的具体的机构和部门承担的,但是,在官僚体制下,每一个机构和部门都不拥有独立判断和采取行动的资格,除了例行事项之外,均需根据组织高层的命令和指示去开展行动。信息技术的应用以及机构在此过程中获得的自主性使它能够直接获取环境信息并立即付诸行动,在复杂的和瞬息万变的环境中,信息技术所表现出的这种功能大大增强了组织的灵活性和应变能力。

至此,我们观察到的都是关于技术引发制度变革的肯定性判断,差别仅在于是直接地引发制度变革还是间接地引发制度变革。其实,技术引发的制度变革还表现在,技术的应用本身所带来的社会问题也迫使我们不得不去谋求制度变革,要求我们不仅要应对技术对制度提出的挑战,而且要通过制度变革去解决技术应用带来的问题。综观近代社会的发展,我们发现,人们在不知不觉中使手段变成了目的,正如卡兰默所说的,“别再装模作样地认为,市场、科学和技术会自动保证我们本该用相应的公共管理来加以保证的平衡。市场、科学和技术是人类创造的工具。它们已经被证明是非常有效的。只是它们仅仅是工具而已。现代之悲剧在于,正如其在西方定义且在世界其余地方所广泛确认的那样,市场、科学和技术迅速地脱离了工具的地位,成为名副其实的目的(有时候甚至成了必然!)强加于人类社会并导致了结局莫测的重重危机……”[19]因而,我们失去了目标,陶醉在科学技术以及对社会的技术性建构之中。然而一旦当我们变得清醒的时候,就会发现,正是技术的应用本身,把我们人类带入了风险社会。这样一来,就不仅仅是一个技术进步与制度变革之间的简单关系,而是一个在技术与制度之外出现的第三个因素的介入,而这第三个因素又是由于技术的应用而引发的。所以,在我们思考技术进步促进了制度变革的问题时,还需要把因技术的应用带来的社会后果纳入制度变革的动力机制中加以考虑。

事实上,与农业社会不同,在工业社会的发展已经走向了自己的顶峰时,人类所面对的这个风险社会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人为的不确定性带来的。恰恰是人类自身的行为,有着不确定性的后果,从而以风险的形式呈现出来并作用于人。虽然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人们踌躇满志,以为人类可以在把握自然以及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实现对客体的征服和驾驭。然而,人类事实上不仅不能驾驭社会,不仅不能消除社会矛盾,反而在一些矛盾得以解决的情况下制造出了新的更加难以应付的矛盾。即便是面对自然界,人类的无能为力也显现无遗。人类遇到了自然界越来越强烈的抗拒和报复,许多自然灾害的出现可能恰恰是因为人的行为导致的。在这种情况下,难道人类回归到宿命的时代去吗?显然不行,人类不应悲观,而是应当更加理性地审视自己的行为,应当用复杂性思维去迎接不确定的时代。积极的行动应当体现在自觉的和主动的制度变革行动中。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把我们带入一个令人骄傲让人自豪的时代,同时也带来了难以承受和解决的问题。当然,技术的应用带来的许多问题可以在技术的进步中去加以解决,事实上,技术之所以获得了无比强劲的发展动力,也是因为技术应用中出现了问题而迫使人们再通过发明一项新的技术或对原先的技术加以改进而去解决这些因技术应用而引发的问题。这是在技术进步的单线中看到的社会发展。可是,当这样一种技术的单线发展走出思维的把握后,就必然会遇到技术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就必然会触发技术对制度的作用力的问题。因而,必须回答技术的进步如何导致制度的变革问题。显然,在旧的制度框架下,技术应用引发的问题只会积累得越来越多,以至于人类被风险与危机无处不在的环境所包围着。这个时候,制度变革是唯一的解决途径,我们没有理由等待技术的发展去引发制度的自动变革。一旦我们在制度变革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所有这些在工业社会历史阶段中积累起来的问题,都会在一个新的制度平台上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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