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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培训与教育

时间:2022-05-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负责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根据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在职会计人员,具体包括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会计工作并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

第四节 会计人员培训与教育

1.《会计法》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是如何规定的?

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

2.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问题做出具体规定有哪些法规?

(1)1999年10月31日修订通过的《会计法》。

(2)1996年6月发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3)1998年1月发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

3.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包括哪些内容?

(1)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这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

(2)熟悉法规。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做到自己在处理各项经济业务时知法依法,依法把关守口,提高法制观念。

(3)依法办事。会计人员必须依法办事,树立自己职业的形象和人格的尊严,敢于抵制歪风邪气,同一切违法违纪的行为做斗争。

(4)客观公正。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5)搞好服务。会计人员应当积极运用所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6)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负责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4.怎样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监督检查?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各单位是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情况的检查管理部门。其监督检查,主要是督促和教育,帮助会计人员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同时通过正反典型案例的宣传,逐步树立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良好的风尚。

5.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及层次如何划分?

根据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在职会计人员,具体包括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会计工作并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级别,即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包括已取得或受聘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及具备相当水平的会计人员;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包括已取得或受聘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及其相当水平的会计人员;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包括已取得或受聘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和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但未取得或受聘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

6.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由哪些部门管理?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

(1)省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2)对于中央单位,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分别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司、铁道部财务司、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财务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后勤部财务部等五家单位负责所辖部门、系统的会计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3)会计人员在参加继续教育工作遇到难题需要咨询反映的,可以向上述管理部门以及县以上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反映、咨询和投诉。

7.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哪些?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其中接受培训主要包括: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组织的培训及批准的培训单位组织的培训、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正在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接受国家承认的会计专业学历教育、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形式;自学的形式多种多样,不拘一格,如部门或单位自行组织的业务学习、岗位培训、注册会计师考试等。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方式也很多,既有面授,也有函授、录像、网络等。

8.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是怎样规定的?

(1)中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间每年不少于68小时,其中接受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自学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48小时。

(2)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不少于72小时,其中接受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24小时,自学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48小时。

(3)对于自学小时的折算方法,由省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自行决定。

(4)对于年度内在境外工作超过6个月,或年度内病假超过6个月的,或生育等其他情况,其继续教育可顺延到下一年度,但必须按规定的程序报批和备案。

9.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包括哪些内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要坚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学以致用。主要包括:

(1)会计理论与实务。

(2)财务、会计法规制度。

(3)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4)其他相关的知识和法规。

10.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对培训单位怎样管理?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实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许可证制度》,凡从事这项工作的培训单位,必须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取得许可证书后,才能在批准的有效期内从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2)开展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单位,由省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批;开展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单位,由省级或地、市级教育的单位培训,由地、市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负责审批。

(3)所有审批的培训单位,都需要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11.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如何检查与考核?

(1)每一位会计人员每年必须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如未按规定完成必要的学时,又无正当理由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将督促其接受继续教育。

(2)对年度内未接受继续教育或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会计人员,无正当理由的,予以警告。

(3)连续两年未接受继续教育或连续两年未完成规定学时的,不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年检,不得参加上一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得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不得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的评选,财政部不予颁发荣誉证书

(4)连续3年没有参加继续教育或未完成规定学时的,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行失效,需5年后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同时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也不允许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

1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包括哪些内容?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及层次。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部门。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

(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

(5)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

(6)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对培训单位的管理。

(7)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检查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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