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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患者发病及死亡的重要原因

时间:2022-05-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疾病的转归有康复和死亡两种形式。疾病的转归如何,主要取决于机体受到致病因素作用后发生的损伤与抗损伤反应的力量对比,正确的诊断和及时的治疗可影响疾病的转归。根据比较生物学研究,人的自然寿命大约为140~160岁,但绝大多数人都是因疾病而造成病理性死亡。遗传性疾病是指因遗传物质改变而引起的疾病。条件的作用对象是病因或机体,在疾病发生中的作用是促进或延缓疾病的发生。

第四节 疾病的转归

疾病的发生、发展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大多数疾病发生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终将结束,这就是疾病的转归(prognosis)。疾病的转归有康复和死亡两种形式。

一、康复

(一)完全康复(complete recovery)

完全康复亦称痊愈,是指致病因素不起作用或已经清除;疾病时所发生的损伤性变化完全消失,各种症状和体征消失;机体的自稳调节能力、对外界的适应能力、社会行为完全恢复正常。

(二)不完全康复(incomplete recovery)

不完全康复是指疾病时的损伤性变化得到控制;主要的症状、体征或社会行为异常消失,但基本病理变化尚未完全消失,需通过机体的代偿来维持内环境的相对稳定。有时可留后遗症。

疾病的转归如何,主要取决于机体受到致病因素作用后发生的损伤与抗损伤反应的力量对比,正确的诊断和及时的治疗可影响疾病的转归。

二、死亡

死亡(death)是机体生命活动的终止,也是不可避免的自然规律。死亡可以分为生理性死亡和病理性死亡。生理性死亡是指生命的自然终止,是因各器官的老化而发生的死亡。根据比较生物学研究,人的自然寿命大约为140~160岁,但绝大多数人都是因疾病而造成病理性死亡。

(一)死亡及脑死亡的概念

传统判定死亡的标志是心跳停止、呼吸停止及各种反射消失,但是近年来随着复苏(resuscitation)技术的普及与提高,器官移植的开展,医学、法律及伦理学等的发展,人们对死亡的概念有了新的认识。目前,一般认为死亡是指机体作为一个整体的功能永久性停止,但是并不意味各器官组织同时都死亡。因此对判定死亡的标准也有了新的认识,提出了脑死亡(brain death)的概念,一般均以枕骨大孔以上全脑功能的永久性丧失作为脑死亡的标准,一旦出现脑死亡,就意味着人的实质性死亡。脑死亡成了近年来判断个体死亡的一个重要标志。

(二)脑死亡的判定标准

对于脑死亡的判断需通过多方面的综合观察才能作出判断。脑死亡应该符合以下标准。①不可逆性深昏迷:不能逆转的意识丧失,对外界刺激毫无反应,亦无自主性肌肉活动,但此时脊髓反射仍可存在。②自主呼吸停止:进行15min人工呼吸后仍无自主呼吸。③脑干神经反射消失:如瞳孔对光反射、角膜反射、咳嗽反射、吞咽反射等反射均消失。④瞳孔散大或固定。⑤脑电波消失,呈平直线。⑥脑血液循环完全停止:经脑血管造影或经颅脑多普勒超声诊断证实脑循环停止。

脑死亡一旦确立,作为一个整体的生命已不可能复苏,这就意味着在法律上已经具备死亡的合法依据。

及时、准确判断脑死亡的意义如下。

(1)有利于医务人员判定死亡时间,为可能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提供依据。

(2)确定终止复苏抢救的界线,停止不必要的无效抢救,减少经济和人力的消耗。

(3)为器官移植创造了良好的时机和合法的依据。因为对脑死亡者借助呼吸、循环辅助装置,能在一定时间内维持器官组织低水平的血液循环,可为器官移植手术提供良好的供者。

小结

健康不仅是没有疾病,而且是一种身体上、精神上以及社会上的完全良好状态。疾病是在致病因素的损伤与机体的抗损伤相互作用下,因机体自稳调节紊乱而发生的异常生命活动过程。疾病概论主要论述疾病发生、发展及转归过程中具有普遍规律性的问题。致病原因(病因)是引起疾病所必需的因素并决定该疾病的特异性;疾病发生的条件通过作用于病因和(或)机体来促进或延缓疾病的发生。病因作用于机体后,疾病遵循因果交替规律的不断发展,体内损伤与抗损伤的斗争决定疾病的发展方向。疾病的转归分为康复和死亡。判定死亡的重要标志是全脑功能的永久性丧失。

能力检测

1.试分析先天性疾病与遗传性疾病的区别。

2.举例说明条件在疾病发生中的作用。

3.举例说明因果交替规律。

参考答案

1.遗传性疾病与先天性疾病在致病因素及遗传特性等方面有着一定的区别和联系。遗传性疾病是指因遗传物质改变而引起的疾病。例如血友病、唐氏综合征等,常因遗传物质的缺陷而影响后代,即疾病具有遗传性,可以在出生时就表现出疾病,也可以在生命的某一阶段表现出来。而先天性疾病是指新生儿一出生就患有的疾病,可因遗传性因素引起,如唐氏综合征;也可以是因有害因素(即先天性因素)损伤胎儿的生长发育而引起,但新生儿遗传物质正常,如孕妇感染风疹病毒,可导致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的发生。但此类疾病不向子代遗传,而先天性遗传病是可以遗传的。

2.条件本身不能直接引起疾病,亦不是疾病发生不可缺少的因素,但对疾病的发生有重要影响。条件的作用对象是病因或机体,在疾病发生中的作用是促进或延缓疾病的发生。例如,营养不良是发生结核病的条件,但营养不良本身不能引起结核病,即使没有营养不良的这个条件,结核病仍有可能发生。然而,营养不良可通过削弱机体对结核杆菌的抵抗力促进结核病的发生。

3.因果交替规律是指原始病因作用于机体引起某些变化,前者为因,后者为果,而这些变化又作为发病学原因,引起新的变化,如此因果不断交替转化,推动疾病的发展。例如,车祸引起损伤时,机械暴力作为原始病因引起机体创伤,机械力是因,创伤是果,而创伤又作为原因引起新的变化,如疼痛、失血等,进而造成有效循环血量减少、动脉血压下降等一系列后果,如此因果不断交替,推动疾病的发展。

(王新芳 王岩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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