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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

时间:2022-05-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护理活动中,护理人员应自觉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强化“患者第一”的服务理念,爱岗敬业,不做违反道德良心的不合法操作或不忠于职守的事,维护“白衣天使”的声誉。2003年3月24日凌晨,因抢救“非典”患者而不幸染病的叶欣光荣殉职,终年47岁。如对疾病认知和参与护理的权利,对护理服务自主和知情同意的权利,对保守个人秘密的权利,享有必要和相应医疗、护理的权利等。其次,它是医德医风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标志。

二、护理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

(一)救死扶伤,忠于职守

1988年,卫生部颁布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第3条第1项规定:“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患者着想,千方百计为患者解除病痛。”

《黄帝内经》曰:“天覆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4]人的生命是神圣的,救死扶伤是医疗卫生服务的根本宗旨,是捍卫神圣生命的内在要求。作为护理人员在护理知识、操作技术、临床经验方面可以存在差异,在职业操守上却应该是一样的,那就是救死扶伤,视患者为亲人。但近年来“见死不救”的现象一再发生,完全背离了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同时也触犯了法律。

忠于职守,也就是忠诚地对待自己的工作,认真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在护理活动中,护理人员应自觉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强化“患者第一”的服务理念,爱岗敬业,不做违反道德良心的不合法操作或不忠于职守的事,维护“白衣天使”的声誉。

抢救患者,一切可以置之度外

2003年3月初,“非典”病毒袭击广州。广东省中医院二沙分院急诊科里,一个白色的身影在不停地忙碌着,她就是在该院工作了23年的急诊科护士长——叶欣。在抗击“非典”的日子里,叶欣总是身先士卒,把风险留给自己,把安全留给别人,从来不“瞻前顾后,自虑吉凶”。面对危重患者,她一马当先,有时甚至关起门来抢救,不让太多的人介入。“我已经给这个患者试过体温、听过肺、吸过痰,你们就别进去了,尽量减少感染的机会。”在“非典”肆虐的日子里,这番话让许多年轻的护士流下了眼泪。2003年3月24日凌晨,因抢救“非典”患者而不幸染病的叶欣光荣殉职,终年47岁。生前,她留下了一句刻骨铭心的话:“这里危险,让我来。”

对于牺牲在抗击“非典”一线的英雄,人们用诗的语言抒发自己的绵绵哀思:“轻轻地,您走了,留下的,是沉甸甸的悲痛;慢慢地,您倒下了,树立起来的,是人们对您的敬重。为人,为妻,为母,责任虽重,可白衣战士的职责,却胜过了自己的生命。四十七年,瞬间即逝,叶欣,一个普通的名字,将与伟大一同永恒。”

你从叶欣的事迹中得到哪些启示?

(二)尊重人权,敬畏生命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第3条第2项规定:“尊重患者的人格与权利,对待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护理是对人的健康的服务,护理的本质要求尊重人的生存权利、尊严权利以及被尊重的权利。尊重人权,以人为本,敬畏生命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1)人道地对待患者。护理人员对患者的人道是指对患者的同情、爱护、关心、平等和负责。我们既要尊重患者对生存的权利,也要尊重患者的人格和尊严。不管患者患什么病或在疾病发展的哪一个阶段,乃至临终也应让他有尊严地走完人生的最后阶段。

(2)维护患者的权利。患者的权利主要是指患者在接受护理服务中应享有的权利或利益。如对疾病认知和参与护理的权利,对护理服务自主和知情同意的权利,对保守个人秘密的权利,享有必要和相应医疗、护理的权利等。

(3)尊重患者的生命价值。人的生命价值是由其生命质量所决定的,护理人员应努力提高患者的生命价值。用最佳的护理去促进患者康复,减少后遗症的发生。即使是有伤残的患者,也要鼓励其以坚强的意志战胜困难,重返工作岗位,以实现人生价值。

世界医学会“患者权利”宣言(1981年)

1.患者有自由选择医生的权利。

2.患者有接受医生于不受外界干扰下,自由执行临床及医疗道德上有关判断的权利。

3.患者在了解正确资讯后,有接受或拒绝治疗的权利。

4.患者有权要求医生尊重其所有医疗及个人资料的隐秘性。

5.面临死亡的患者,有权要求应有的尊严。

6.患者有接受或拒绝宗教协助或慰藉的权利。

(三)平等公正,一视同仁

尊重患者平等和自主接受护理服务的权利,一视同仁对待患者,不论他们生理上、社会地位上有何差别都要平等对待,并给予同样的护理服务,即便对战俘或在押犯人也需给予护理照顾,这是护理伦理和人道主义的体现。第29届世界医学大会通过的《东京宣言》中强调:各国医务人员都要“一视同仁地保护和恢复人体的精神的健康”,对待患者要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以及信仰、党派和国籍,都要以礼相待,尽可能满足他们正当的愿望和合理要求,绝不可厚此薄彼、亲疏不一、媚权轻民、见利忘义。

(四)端庄和善,言行文明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第3条第3项规定:“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患者。”

护理人员应仪表端庄、语言规范、言谈文雅、举止稳重。语言是一门艺术,是人们传递信息、交流思想的重要工具。言为心声,不同的语言表达方式,反映不同的思想感情和道德风貌。“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在护理服务中,护士要使用尊称和敬语去招呼、问候患者,或请求患者配合;不能用命令的语言或直呼床号;不能因任何理由取笑或挖苦患者;不能对临终患者或已经死亡的患者表示漠视;更不能在患者痛苦、危难或急需得到照顾时,以服务做交换,谋求个人利益。这一方面反映了护理人员自身的精神面貌和道德水平,也体现了我们对服务对象、对患者的礼貌和尊重。

学术固思精进,言行亦当注重,才能得患者之信仰。

——清·张石顽

(五)廉洁行医,遵纪守法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第3条第4项规定:“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行医是为了解除患者的身心痛苦,造福人民,必须做到清正廉洁,不谋私利;医务人员在行医过程中必须遵守社会法纪,遵守卫生法规。切不可以医谋私、贪得无厌、目无法纪、胡作非为。

这条规范是广大医务人员自律的医德要求和医德品质。首先,它是防病治病的前提条件。只有做到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才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技术水平,并选择最优化的治疗方案,取得最佳的治疗效果。其次,它是医德医风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标志。能否做到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收受“红包”,不拿“回扣”,不以医谋私,它既是医德医风状况的标志,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窗口”,是社会风气好坏的重要标尺之一。再次,它提醒护理人员要维护法律的权威性,要学法懂法。作为合格的护理人员不仅应该熟知国家法律条文,而且更应明白在自己实际工作中与法律有关的潜在性问题,以便自觉地遵纪守法。既要维护患者及他人的正当权利,也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医人不得恃己所长,专心经略财物,但作救苦之心,于冥冥道中,自感多福者耳。又不得以彼富贵,处以珍贵之药,令彼难求,自炫功能,谅非忠恕之道。志存救济,故亦曲碎论之。

——唐·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

(六)诚实守信,保守医密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第3条第5项规定:“为患者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患者隐私与秘密。”

护士的职业特点决定了可以了解患者的一些隐私和有关健康情况,这种知晓是护士的一种权利,但任何人都有权利维护自己的隐私不受到侵害,患者对于自己生理的、心理的及其他的隐私,有权要求医护人员为之保密。医护人员利用职业优势随意泄露患者隐私,是不道德或违法侵权行为。

护理人员有责任为患者保守生理上和生活上的秘密,绝不能随便泄露,更不能当做奇闻趣事任意传播。因为患者提供情况,只是为了便于护理人员对病情作出正确的诊断,以便对症下药。同时为了使患者保持良好的情绪,对无法医治的绝症和严重的不良预兆,对危重患者的病情恶化和预后不良等情况,要注意对患者保守秘密,尽可能不让患者知道诊断的内容和有刺激性的结论。但是,保守医密必须遵守公益的原则和法律的原则,即如果保密会对公众利益造成危害或有的医密属于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内容的,均不应列为保密范围。

(七)互尊互学,精诚合作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第3条第6项规定:“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护理服务和健康照顾往往需要合作完成,护理人员不论是在医院、社区或其他的健康服务机构工作,都会涉及多方面的工作关系,并要与多个部门合作才能完成。而这种合作的关系是在共同照顾患者、共同教学和科研以及行政管理上的合作。为此,我们应建立并遵从与其他人员共同工作的合作伦理,只有在彼此尊重、信赖、沟通、欣赏及鼓励下,才能更好地发挥团队的精神,提高护理服务的质量。对工作中发生的差错或事故,也应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承担责任。互相袒护、互相推诿、互不服气等是不符合护理道德要求的。

(八)勤奋进取,精益求精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第3条第7项规定:“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刻苦钻研技术是护理人员对本职工作的基本态度,养成批判性思维习惯,在专业发展上精益求精,是护理专业发展的基本要求。回顾护理历史的发展过程,不论是护理从职业向专业的发展,还是护理学科自身理论体系的建立和形成,我们可以看到,这一切都是发生在护理临床的实务中,是在对患者的照顾、服务中,在健康促进的工作中不断地总结和升华的。这体现了护理人对专业的进取精神,也是护理人员对人类健康负责精神的表现。

护理人员决不能满足于已有的科学知识,而要活到老,学到老,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努力培养实事求是的精神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学习掌握最新的护理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质,以适应护理模式的转变。在护理实践中还要虚心向同行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知识链接

护理人员忠诚规则

1.信守对照顾患者的诺言。尊重患者,保密、维护隐私。

2.信守对同事的诺言。维护合作关系,保护服务对象,免于受到其他人的伤害。

3.信守对护理专业的承诺。维护专业水平,发展专业知识,建立和维护平等的护理工作环境。

4.信守对社会的承诺。关心公众的健康及社会需要,承担健康教育和支持的责任。

5.信守对道德伦理的规范诺言。

——摘自华杏护理丛书《护理伦理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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