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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物质生活

时间:2022-03-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传统社会物质生活反映出的是人们的等级差异,是判断人身份地位的一个重要标志。上层社会的物质生活较为富裕,而下层社会的物质生活困顿匮乏,有的连基本的生存都成问题。甘肃近代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的物质生活总的状况是衣物粗拙,器用古朴,用具匮乏,食物单调。甘肃近代社会贫穷,普通老百姓的服饰仅以裹身遮丑而已,贫寒人家无裤穿的情形比比皆是。
社会物质生活_甘肃近代社会史

    社会物质生活是人生存的基本前提,包括十分丰富的内容,最基本的内容为衣、食、住、行。传统社会物质生活反映出的是人们的等级差异,是判断人身份地位的一个重要标志。上层社会的物质生活较为富裕,而下层社会的物质生活困顿匮乏,有的连基本的生存都成问题。甘肃近代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的物质生活总的状况是衣物粗拙,器用古朴,用具匮乏,食物单调。另外,由于各地区环境的不同和民族文化传统的差异,不同地区和不同民族人们的物质生活又有各自的特点。物质生活作为人生存的基本前提,它最终体现出的是区域文化的内涵。

    一、服饰

    1.汉族的服饰

    汉族传统服饰款式单一,上衣有衫、袄、袈等样式。衫,为单衣,又称为汗榻,长至膝盖,颜色多为青、蓝、月白,质料有土布、麻布、褐布等,绸缎甚少。大多在领边、袖边、襟边、下摆镶其他颜色的宽边,缀绣彩锦。以后衫逐渐演变为短至臀部,较窄,边上不绣彩锦的样式。袄褂有里子,也称为褂子,款式同衫。单里子的为夹衣,春秋穿着;内装棉花、麻、羊毛等绒的为棉袄,冬季穿着。还有皮袄,男性在冬季穿着。袈袈为无袖,样式同衫,略窄,有单、棉、夹之分。肚兜为上方下圆,上绣各色图案,有口袋,男女老少皆穿,贴身护在胸前,上下各有带,系在脖颈、腰后。钻钻子为无袖内衣,多套头穿着,有单、棉之分。下身穿着有裤子、套裤、裙子、短裤等。裤子为无腰的大裆裤,裤腿宽大,脚脖子用线绳扎住,颜色有青、蓝、绛、紫等,质料有土布、麻布等。夏为单,春秋为夹,冬季为棉。套裤古称绔、胫衣,套在裤上的外裤,没有裤裆,只有两条裤腿形状,分夹、棉、皮几种,以棉为多,用于御寒,多为老人冬季穿着。裙子多为妇女出嫁时穿着,上绣彩图,质料为绸缎。短裤为贴身穿着。鞋有猫儿头鞋、云头鞋、双梁子鞋、草鞋、麻鞋、缎靴子、皮鞋等样式,男子在春夏秋三季多穿圆口单布鞋,冬天穿棉鞋。女子穿绣花的木头高跟鞋,大脚妇女则穿平底鞋。袜子为白布缝制,妇女用白布包裹,套上袜套。山区妇女和男子多用腰带,束腰劳作。男女的装饰品有荷包、针扎(也叫针插)、银镶象牙、牙签子等。

    清末男性均留长辫,夏天头戴瓜皮帽,冬天头戴毡帽。姑娘未出嫁前梳两条辫子,或一条辫子坠后,出嫁时将头发盘成发髻。发髻的花样很多。妇女的首饰有头饰、耳坠、手镯、戒指等,金饰品较少。妇女衣着样式比较丰富,贫家妇女多穿短褂长裤,用带子紧束裤角,冬天多穿单裤,很少有穿棉裤的。富家妇女夏天多穿单长袍,冬天穿棉袍,质料以绸缎、丝绒、毛呢等为多。妇女多在大襟的纽扣上系一个针扎,随时缝补。除了以上记述的普通装束,近代学人所著的《到西北来》一书详细记载了陇西人的穿着:在陇西无论男女,各个都在肚子下面吊着一个刺着红绿花的大荷包,现出半截在衣服外面。袜子的后跟也都补上一块三角形的青布,刺绣着红绿花露在鞋外。而在渭源一带,富裕人家的妇女到冬季喜欢用绸缎缝制帽子,名为“昭君带”,外饰以银制各种绣像如十八罗汉、三十六天神、七十二贤士像镶列于帽,以制作精细为上品,互相夸耀,视为闺中珍品。

    传统社会对服饰以“上不袒胸露臂,下不赤足裸腿”为美,主张男女有别。富裕人家穿绫罗绸缎,服饰花样多。普通人家均穿粗布、褐、麻等,服饰品种单一,仅遮丑保暖而已。辛亥革命以后,社会移风易俗,剪发、易服、放足成为社会变革的新风尚。这些新风尚先在城镇推广,城镇的男人剪掉辫子,公务员及学生穿黑色或其他颜色的制服,即中山服,质料是褐布兼有。妇女甩掉裹脚布,恢复天足,时髦女性流行穿短旗袍,袖亦略宽,外加小大衣,单履丝袜,甚为时尚。相对而言,农村在服饰上的变革比较缓慢。单就裹脚习俗来看,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后,乡村才彻底消灭了这种陋俗。

    甘肃近代社会贫穷,普通老百姓的服饰仅以裹身遮丑而已,贫寒人家无裤穿的情形比比皆是。“民国十八年七月,县署派员下乡催租,道逢雨,衣渐湿,仓猝间遇一田家,推其门而入,见老妪拥被坐,旁有大闺女,约十三四岁,面墙坐,烂羊毛一张遮其下体。乃谓其父日:‘令爱已长成,家虽贫,岂无数尺布以顾羞耻乎。’田父垂涕而告日:‘我娘才做了一条小衣,因公款急如星火,脱下来变钱,老人旦如此,又何论乎儿女。’使铁石人闻之,泪亦涔涔下也。”范长江在《中国的西北角》一书中,用较多的篇幅描述了甘肃近代一些地方的贫穷状况,谈到:在河西等地,大姑娘无裤子穿的情形十分普遍,有些一家五六口人,轮流穿一条裤子,而流浪街头的孤儿更是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景况十分悲惨。

    2.少数民族的服饰

    甘肃近代的藏族、蒙古族、裕固族等少数民族的服饰有各自的民族特点。以藏族来看,藏族男女的服饰样式单一,男装为圆领长袍,袍身短及膝盖,袖宽大及膝,袍无纽扣。穿袍时袒露右臂,将前后两襟提至膝盖,用宽带紧紧束腰,所有用物都装在衣襟里,衣襟有口袋之作用。夏天内穿衬衣、单裤,上半身皮袍卷至腰间,尤其是女子在干活时多如此。女子皮袍样式与男子略同,惟袖短仅及腕下,袍长及脚踝,冬夏不穿裤子,冬天从臀部以下用带子把皮袍系住,以御寒。贫寒者冬夏不换单裤。足不穿袜,只穿长筒靴,夏天赤足,穷人在冬天则用羊毛或皮子裹住脚,借以御寒。富裕人家内穿白色的绸衬衫,右臂的衬衫白袖露在外边,皮袍子上缝以布或绸面子,大领上镶有织锦,边上镶有水獭皮,甚为体面。皮袍质料分等次,珍贵的有水獭皮、猞猁皮、狐皮、豹皮等,质地好的为羔皮,细软、光滑、柔顺,多为头人穿着。皮袍上缝的面子和镶的布边一般都是红、黄、紫三种颜色。

    男子头顶盘着辫子,有的剃去周围的头发,或头顶上留一束头发,扎成辫子。帽子有高圆尖顶的毡帽和狐皮、水獭皮帽等。平日多携带短刀和长剑,身背长枪,骑马巡视,入夜,衣服兼作被褥,席地而睡。藏族未婚妇女梳两条辫子,已婚女子将头发从前额分开,结发百辫,装在背后的辫套里。辫套从头颈拖至脚跟,至腰时,用腰带系住,以防坠落。富裕人家妇女的辫套上缀满了饰物,有数十个黄琥珀、红珊瑚,再缀上数十枚袁世凯头像的银元、黄铜片、银碗等;一般人家妇女的辫套上只缀些扣子、贝壳、铜石、琥珀、玛瑙等。通常一二个月梳一次头,每次费时一日,晨起用茶杯盛水蘸水洗脸。男女都带耳坠,大如汉人之镯,更有坠两串珊瑚悬及肩上的。靠近西康一带的妇女在头上各置一个碗形的银饰,背后挂些轻便的饰物。妇女多佩带铜制的挤奶器,也当饰物。不论男女,平时出行均备有毡衣和毡帽,以防风雨。僧人一律用枣红色的长布裹身,上身穿没有袖子的背心,下身用红布裹至齐脚,冬天里面加穿皮毛背心和毡围裙,衣服没有领袖。

    回族、东乡族、撒拉族等少数民族,衣服样式质料和汉族略同。所不同的是,男女都喜欢穿长袍,头戴白帽或黑帽,女子戴包头的布,或戴盖头。回族妇女的盖头比较短,长及肩下,而东乡族和撒拉族妇女的盖头长及腰际。有的不论在家或外出都戴盖头,有的只在外出时戴盖头,在家便戴一顶便帽。盖头分绿、黑、白三种颜色,女孩七八岁多戴绿盖头,出嫁后也多戴绿盖头,中老年多戴黑盖头,也有戴白盖头的。一些地方的穆斯林妇女也有裹脚的习俗。甘肃近代各民族中,经济条件较好的属回族,这在服饰上也有反映,回族男女的服饰比较整齐,赤贫褴褛者较少。

    甘肃近代穆斯林的服饰也受到宗教变革的影响。根据新中国成立初期有关部门在东乡族的社会调查资料记载,民国初期,在东乡族聚集区,“当时妇女的上衣流行假袖,在肘到袖口间,用红、绿、蓝各色布缝成数段,并在假袖各段上绣有花边,一方面美观,另一方面使人觉得好像穿着数件衣服。以后由于宗教关系,衣服变得朴素了,并普遍戴上了盖头”。“约在四十年前,妇女是不戴盖头的,只戴包头布。后来马家军阀统治时,新教扩大了势力,妇女才戴上了盖头。”“男子留不留胡子及留的多少,教门中并不干涉。新教传人后,才硬性规定要留大胡子,有了大胡子,出门到兰州、凉州、河州、青海等地,都可得到保护。因此,有‘胡子是路票’的说法。”

    二、饮食

    1.汉族的饮食

    甘肃气候干旱,粮食作物有小麦、稷、黍、包谷、豆类、土豆等,人们习惯上将小麦称为细粮,将稷、黍、豆等称为粗粮。川水地区普遍种植小麦,旱地和半旱地种植稷、黍、豆等作物。甘肃将稷称为谷子,亦即小米,黍称为糜子,即黄米。磨的面分别称为谷面、糜面。川水地区多食用小麦,旱区多食用谷类。蔬菜品种与今天当地所产蔬菜略同,春夏秋季节可吃到新鲜蔬菜,冬季多以咸菜、油泼辣子、晒干菜和腌制的酸菜为主。农闲季节日食两餐,农忙季节日食三四餐,田里劳作的人后饷有加餐。肉食很少,普通人家平日很少食用,只在年节时才可吃到。汉族多食用猪肉、羊肉、鸡肉等,基本不吃海鲜

    传统面食品种丰富,花样繁多,有许多独具特色的地方风味饮食。面食以面条为主,馒头、花卷、饼次之。面条有许多种制作方法,有擀、拉、揪、抻等,形状有长、短、片、菱、宽、细等。馒头、花卷、饼的花样丰富多彩,尤其在时令节气里制作的花卷等更是各有讲究。一般把吃馒头和饼等称为吃干粮,即吃馍。食品的烹饪方法有蒸、烙、炸、煮、烤、熏等。日常食品有面条、小米粥、糜面疙瘩、苦养面馍、馓饭(有的地方称为搅团)、包子、手抓羊肉、饺子、腌腊肉、凉粉、锅盔、炒面等。

    浆水是甘肃东部地区以及兰州附近的风味小吃,味酸,可代醋。浆水讲究汤的味酸清雅,面条的筋道爽口。夏季食用可清暑解渴。富有地方特色的饮食还有:羊杂碎泡馍、兰州烤乳猪、牛肉面、陇西腊猪肉、腊羊肉、火腿、烧鸡粉、担担面等。传统名吃还有陇西的“金钱肉”,是难得的佳馔珍肴,是用公驴的生殖器(俗称驴鞭)部分腌制加工后的成品,色泽红亮,切片后形似古代的钱币,故名。传说早在唐代,陇西金钱肉就作为贡品,进贡朝廷。陇东各县人们用发面拌油制作棋子块,炒熟便可,称为棋子豆豆,为远行男子携带,路途食用。大部分出远门的男子多带锅盔或炒面,俗语均称为干粮,供路途食用。除了日常饮食,凡婚筵、节日或其他喜庆活动,便设筵席。筵席各地讲究不一,一般来说,菜讲究双数或十全。以见于资料的陇西宴式为例,有巩昌十二体,汉席有水八碗、八碗、全十道、十二体、十四体、十八体、二十四体之分。其中巩昌十二体的菜肴顺序是:先是茶点招待,名日下马点心,然后依次上十二道菜,最后上汤。该菜肴尤其讲究汤的制作,民间有“戏子的腔,厨子的汤”之说。

    男子多吸旱烟、水烟,某些地方偶有女子吸烟的。甘肃兰州附近生产烟叶,有“兰州水烟甲天下”之说。甘肃近代种植罂粟,许多人吸食鸦片,有关内容将在“社会问题”一章里叙述。酒多为自制,民间自制酩馏酒,年节时分饮用。多数人喜饮副茶,喜欢熬煮,称为罐罐茶,有客人来,必熬罐罐茶招待。陇东干旱少雨,某些地方掘井难见滴水,常用水窖蓄水。水窖深数尺,窖底环壁镶石,夏天贮备雨水,冬天扫雪存放。

    传统饮食进入城镇后,逐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地方风味,花样繁多,品种丰富,许多颇具地方特色的风味小吃享誉一方。小担担走街串巷叫卖小吃,担桶四周绘画着兰兰州秦腔名角的脸谱像,成为富有地方特色的街景之一。

    2.少数民族的饮食

    少数民族饮食有各自的民族特色,回族、撒拉、东乡等民族的饮食有一些宗教方面的禁忌。禁忌吃猪肉、自死之物的肉和反刍之物,禁止吸烟喝酒等。饮食的其他方面和汉族略同,回族的饮食制作得比较洁净。

    藏族的饮食以牛羊肉、炒面为主,喜食半熟之肉,亦有生食的,副食有酥油、牛奶、酸奶、奶渣等。常食用的食品为糌粑,用炒面和酥油在碗里捏拌而成,也称为藏粑,也有喜欢在碗里放一块酥油、一撮炒面,再浇以滚烫的茶水,冲散食用的。藏族人人随身携带木碗,藏在胸襟里,到亲戚朋友家吃饭,就拿出木碗,吃完舔干净,再装回衣服里。成人多腰挂吃肉时使用的小刀。喝水时,绝不用自己的碗下水桶舀,而是用公勺舀起到入碗里。禁忌公共器具触口。藏族喜欢烟酒,烟酒为不可缺少的生活必需品。烟分为旱烟和鼻烟,烟袋、烟盒为人人皆备;酒多为自制,酒醉必歌。藏族人家宴请客人吃饭时,宰羊款待,主人只陪聊天,不吃,宴席结束后,主人即送客人出行,没有不妥的感觉。在土官家里,宴请客人的饭菜是汉藏兼备,有包子、面条、手抓羊肉、粉汤等。拉卜楞寺的僧人在诵经作法事时,用大米、蕨麻、葡萄、牛羊肉、酥油五种食品在大锅里熬煮,称为甜粥,视为珍膳。

    三、居住

    1.汉族的居住

    汉族的居住特点体现出环境对人居住方式的影响,各地因自然环境的差异而形成了风格不同的居住样式。主要有这样几种居住样式:陇东的窑洞、陇南山地的“板屋”、中西部地区的土坯房、陇南汉藏交接地区的石碉等。房屋一般依地势而建,多喜坐北朝南,北屋冬暖夏凉,为正屋,由老人居住兼接待客人,东屋次之,西屋再次之,南面多为牛马棚和猪羊圈。盖南房的地方多为土地狭窄。城镇贫民区不分房屋的朝向。房屋的质料、格局反映出社会的贫富差异,一般人家居住在土坯房或简陋的窑洞里,中户人家的住房多为土木结构,而富裕人家则盖数院砖木房屋,院院相连,有的还有二层楼房,雕梁画栋,飞檐斗拱,甚为气派讲究。讲究的房屋格局有所谓的品字行、钥匙头等。庄户人家看重修大门,民间有“穷修门面富修灶”的谚语,用土坯或砖砌。中西部大部分人家住平顶房,东部和陇南山地为单坡式和双坡式的住房。会宁以东民间多以板覆屋顶,再以瓦压之。

    陇东黄土高原的窑洞是很有特色的民俗建筑。窑洞有单层的,也有两三层的,分明窑和暗窑。明窑建在陡峭的黄土断崖上,在崖上挖成,互不相通,有三孔、五孔、七孔、九孔为一院的,多为单数,中间一孔为主房,作为宾客室,称为客窑,两侧对称,为家中成员居住或做厨房及柴草房。暗窑称为地坑,也称为地窝子,在较平的地方挖一四方坑,面积有一院落大小,然后在四壁向里掏挖成若干单窑。大门是从院落外的地面上斜掘成洞后通入院落里,成为过道。院内可养花。暗窑从远处望去是不见人影,山岭起伏,似无村落,近看才见人家。暗窑是很有特色的甘肃黄土高原民俗建筑。无论哪一种窑洞,都是冬暖夏凉,它们是人们适应了黄土高原植被稀少、土质疏松的自然环境特点后建造的。有人曾根据窑洞的特点,撰对联形象地描述:“非房非屋非楼阁,如宫如殿如洞府”,横批是“冬暖夏凉”。近代在兰州以东的黄河峡上,有人凿山而居。有关资料记载:“由兰州乘筏过峡,见黄河滨之山,其上有土人穴居焉,凿山而栖,其穴甚高,无梯,但有木杙两枚,插于孔中,凡由下而上则逐渐移杙,蹑而上,及由上而下,亦然,山足有舟,所以渡河,间有穴外设门,门上留孔一,以置枪,其防御密已。”

    民间绝大部分住房都砌炕,炕占房间的25。炕分土炕和木炕,土炕是土块泥巴砌的,上铺以麦秆,再铺席子或毡,用麦粟等秸秆和柴草、树叶为燃料;木炕用砖块砌成,上面架上木板,只限煤和炭作燃料。一般人家都用土炕,富裕人家才用木炕,木炕比土炕干净方便。炕在民间并不只是睡觉,它还有许多功能,上面摆个小方桌可以会客、用饭,架上小木机可以纺纱,妇女的女工活,诸如绣花、缝补、捻线、纳鞋底、剪窗花等都在炕上完成,可以说妇女的大多数时间是在炕上劳动度过的。房屋里的摆设也反映出贫富差异,富裕人家除了生活必需品,还摆放装饰品和奢侈品,一般人家则仅为生活必需品,有箱、柜、桌、椅、锅、风箱、案板、笊篱、蒸笼、菜刀、盘子、擀杖、粗泥碗、瓦盆、缸、背篼等。穷苦人家仅有几件简单的用品,有些人家几乎是家徒四壁。

    2.少数民族的住所

    定居在洮岷山地的藏族多住碉楼,十分富有民族特色。碉楼皆为立体式,砌石为墙,层累而上,高度两三层至五十层不等,顶为平顶,以曝晒农作物。普通碉楼均为两层,上层为人居住,下层放置农具或圈养牲畜。洮岷山地的藏族也有住木屋的,木屋用木头建造,如箱笼一般。这里也有一些藏族住土房,土房和汉族的土坯房基本相似。

    游牧为生的藏族以帐篷为屋,帐篷是用牛羊毛擀制而成的毡搭建而成的,多为黑牦牛毛毡,故又称为黑帐房。蒙古族的蒙古包为白色,故称为白帐房。帐房冬暖夏凉,长约十二至十五步,宽约六至八步。其搭制方法是将一梁架于两柱之上为脊,张幕其上,垂地四周用木桩固定。帐篷除了门的其他三面外围均用草和泥土砌成高约半尺的短墙,以堵雨水泻入。一顶帐房即为一家,小部落不过10顶帐房。帐篷内用泥块从门口到迎面的里面砌成高约1尺的矮灶,将帐房分为两半,也有用箱具隔开的。以左为上首,供男子居住,另外再放置些生活必需品;右面为女子居住。客人来访时,请进帐房入座左面。游牧的藏族和蒙古族的日常生活用品很简单,只有几个箱笼,盛一些生活必需品。

    四、出行

    传统社会路况、交通工具、设施等都很落后,人们出行十分不便。甘肃地域辽阔,沿途村落稀疏,一日之程,有尖站、宿站之分。尖站多面点,供吃饭;宿站多车站,供住宿兼吃饭。路分官道和便道,官道较为平坦,便道则曲折坎坷。交通工具有马、驴、牛和轿子、铁轮、木轮、人力车等。乡民出行多骑驴或马,骑驴者尤多。缠足妇女外出时,常携女抱男骑坐驴背,丈夫或父兄照顾伴随。妇女乘骑出门一般都用手帕遮面。富裕人出行多乘车或轿子。山区有一种交通工具叫架窝子,又名扇子、骡轿,用两匹骡子先后赓行,背负双杆,中驾轿窝,下为绳兜,可铺褥子,放置箱物,人坐卧其上,上搭篾篷,旁边有赶骡的人。

    黄河横穿甘肃,成为人们远行的天然屏障,在今天白塔山附近有金城关渡口,历史悠久。近代这里仍然是穿越黄河的必经之道。《辛卯侍行记》详细地记载了兰州黄河渡口浮桥的情形:“以二十四舟亘河中,舟各相距一丈五尺,架木以联之,棚以板,围以栏。两涯铁柱四,木柱四十五,铁索、棕麻草绳各相属。每年冰解时搭桥,需人数百,或在岸,或在舟,或乘皮筏。巨绳系舟从上流缓放,舟系大筐四五,盛以石。候舟至恰好处,则掷筐于水,舟稍定,即绳缆交加,如此一一牵缀而桥成。压以巨铁,索舟得随水高下。夏、秋盛涨时,经理失宜,仍虞冲散。舟工经费每年二三千金,不敷修理,由皋兰县赔垫。冬至后,河将冻,冰块自上流下,大如房屋,即撤桥,缓则糜烂矣。”冬至时节,河面封冻后,官府出城要举行祭冰桥仪式。届时,在封冻的冰桥上,撒五谷泥土,车辆人马才可以从上行走。惊蛰以后,河面消解,又用船连成浮桥。宣统元年(1909年),黄河浮桥附近建成黄河铁桥一座,从此结束了黄河浮桥、冰桥的历史,两岸可以自由畅通,大大方便了人们的出行。

    甘肃黄河流经地区的人们乘坐用牛羊皮制作的皮筏出行或贩运货物。皮筏是很有地方特色的水上运输工具,材料有羊皮筏和牛皮筏。其制作方法是,将羊皮或牛皮剥下后,扎住四脚和头尾,充气而成。最大的牛皮筏需要120张牛皮,筏身长25米,宽7米多,船上有6把桨,载重20吨~30吨;最大的羊皮筏需要600张羊皮,筏身长22米,宽7米多,备6把桨。长途运输用大皮筏子,短途运输便用小皮筏子。上可从西宁出发,下可达包头,许多是从兰州到包头的,从兰州到包头最快需要十一二天。兰州附近的皮筏生意,最初多为回民经营,后也有汉民参与。20世纪30年代后期,兰州从事皮筏生意的有50多户。他们多使用羊皮筏,牛皮筏因成本高等因素而逐渐被淘汰。近代羊毛交易活跃时,皮筏用于运输羊毛,有的牛羊皮筏里面可以填充羊毛,这样,运输量就增多了。

    回族经商者常年出行在外,多骑马骡。藏族出行也多骑马牛,良马每小时可行15公里。藏族不论男女都善骑,不能骑马牛者会遭到部落内人们的耻笑。平常运输多用牦牛和犏牛,牦牛毛长及地,身小角大,顽劣不好驾驭,可负100公斤,日行二三十公里;犏牛身高力大,毛短性锐,可负150公斤,日行三四十公里。

    五、民间生活的相关内容

    1.币制

    币制在人们经济生活中不可缺少,属于社会物质生活的内容。因此,本章节对近代人们的持币情况也作些简要的介绍。清朝以银元为本位币,主要流通两种质地不同的货币:一种是银元,即银币。以“两”为单位,分别有“半两”、“一两”、“二两”、“五两”、“十两”、“五十两”、“一百两”等类型;一种是银锭,有大锭如船形,重五十两,上有“元宝”字样,民间称为元宝;中锭如锤形,重十两;小锭又称银锞或锞子,重一至五两不等;另一种是铜圆,由宝巩局铸造,分别有“当十”、“当五十”、“当一百”几种类型。铜圆在省城兰州和某些大县流通;铜制的方孔钱,也称为制钱(俗称麻钱),作为银币的辅币流通,以“文”(或纹)为单位,一千文是一串。其他辅币还有角银(通称为钱)等。

    清代各省都设铸钱局,清世祖在户部设宝泉局,工部设宝源局,颁行各省,开炉鼓铸。清康熙三年(1664年),移陕西布政使司于巩昌府(今陇西县),五年改为甘肃布政使司,从此甘肃巩昌始铸钱。“清初各省皆置局铸钱,而局名下一字均用地名,故在巩昌者,局日宝巩。其后省会移兰局,亦随之,而宝巩之名不改。”巩昌所铸铜圆,正面铸“康熙通宝”四字,背面铸“宝巩”两字(亦有说只铸“巩”字)。清后期各省相继停止铸造钱币,巩昌所铸的铜圆,渐渐废弃。同治回族事起,为了接济军需,地方印行了一些钱票,但因缺乏信用,声誉不佳,影响流通,亦废弃。有关资料记载:“至左文襄公来甘,银每两可易钱票三百缗,易制钱则仅一千七八百文。文襄饬藩司,凡钱票千文,以制钱六文收回,截角不许行使。民初清理藩署旧档,空屋盈塞,垒垒皆此物,毁之数日乃尽。”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六月,广东开始铸造“当十”光绪元宝铜圆。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时,全国铸造铜圆的省有12个,不久各省又相继停止铸造铜圆。甘肃则没有铸造铜圆。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甘肃藩司、臬司和兰州道的彭英甲欲筹办甘肃官银钱局,经多方筹措资金,终于开办。该局只从事银票的发行和现银的兑换,发行的银票称为“龙票”,无利可图,只是比较方便百姓。民国3年(1914年),甘肃官银钱局改为官银号,收回原来的“龙票”,又发行四种一两、二两、五两、十两的银票。当时民间仍沿用清的元宝、制钱等,后为“袁世凯”、孙文头像的银币代替。张广建主政甘肃时携带大量铜圆,从此甘肃市面上才流通民国铜圆。初期铜圆仅流通兰州市面,且仅为“当十”面额。当时百枚左右的当十铜圆可兑换一枚银圆。省城兰州以及交通便利的大县除了流通银两、银币、铜圆,还有宝巩局(在今陇西县)铸造的“当十”、“当五十”、“当一百”的铜圆,找零钱时偶尔使用的制钱等。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甘肃各镇守使都谋生财之道。民国11年(1922年),陇南镇守使孔繁锦(为张广建的胞弟,自幼过嗣给舅父孔家,故姓孔)从湖北汉阳周恒顺机器厂订制了一套铸币机器,并在汉阳招收了技工,在天水城外设厂铸造铜币。1924年开始铸造,仿效四川铸造“当五十”、“当一百”、“当二百”的铜币(币面字样和四川铜圆完全一样)。当时每五个制钱可铸“当五十”铜圆一枚;每10个制钱,可铸“当一百”铜圆一枚;每十三个制钱,可铸“当二百”铜圆一枚。总计1串(一千个)制钱,可铸造出值近两万制钱的铜圆,民间统称为“大板”。这些铜圆制作粗糙,很难和四川的铜圆相媲美,但很快在陇东各县流行,并出现在兰州市面上。以后因铜币制作粗糙,致使私人偷铸者纷纷仿造,严重地扰乱了地方币制。

    1920年,陆洪涛任甘肃督军兼省长后,仿陇南镇守使孔繁锦铸造铜圆的先例,在兰州设厂铸造“当十”、“当二十”、“当五十”、“当一百”、“当二百”的铜圆。该厂用红铜为原料来铸造铜圆,最初铸造出的铜圆比天水的质量好,后因铸造量过多,材料紧缺,便往里掺加沙子,致使质量低下,流弊丛生,民间称为“沙板铜圆”。民间牟取暴利者竞相设炉私铸,遂使“沙板”泛滥。后陆洪涛一面令将“沙板铜圆”以兰平银一两,按二十串收回销毁;一面又从天津购进小印花机数部,将收回的沙板重新铸造为当十铜圆,以收尽沙板铜圆为止。

    1926年,国民军入甘平定孔繁锦后,接管了天水铸币厂。1927年,刘郁芬将厂迁往兰州,在旧日的举院建甘肃造币厂。年底,开始铸造银元和铜圆。该厂的原料是甘肃军阀马廷勃、马廷贤的窖藏白银,有200多万两。用民国3年(1914年)天津铸造袁世凯头像模型铸造面值1元的银元(民间叫做‘老人头’),还铸造了一些孙中山头像的银元(19303月,蒋、阎、冯中原大战开始,国民军东下时带走了,没有在甘肃省内流通)。此外还铸造宣统皇帝(溥仪)像的银元,流通于藏区,标为‘藏元’;还铸造“当五十”、“当一百”、“当二百”的铜圆,布告全省流通。省政府规定银元的兑换,以1银元折合兰平银8钱。该厂设监督掌握全局。监督历来由甘肃省当局亲信或地方头面人物担任,在西北军入甘后(19281930年),由冯玉祥的部属担任;国民军离甘后,在甘肃省政府八大委员共同执政时期(19301931年),由地方士绅担任;陕军孙蔚如部人甘后(19311933年),由孙的部属担任。蒋介石统治时期(19331935年)改为厂长制,取消了监督。甘肃造币厂建立后,铸造的铜圆多在市面上流通,但比较大的买卖仍然用银两,零碎的买卖也有用制钱的。以后市面上主要流通铜圆、银元、钞票、制钱等。

    民国以来建立的甘肃官银号发行的银票,是作为金属货币的辅币流通的,初期因业务经营不受政府的干涉,金融和政府财政分离,尚能维持正常发行。1920年以后,财政当局开支浩繁,时常短绌,多次向官银号透支,借以挹注,总额达300万两之巨,使官银号不堪重负;还有私人借账未清等原因而导致该号歇业。1924年甘肃银行成立,发行了三种七钱二分的银元票,分别为1元、5元、10元,并于票面印有“每元合兰平银七钱二分”字样。以后省钞信用渐著,因携带方便,且折合银数超过票面银额,纸币信用,日益稳定,民间也开始小额使用。1926年,国民军在张家口的银行在兰州设立了分行,命名为西北银行,发行钞票,刘郁芬限令收回甘肃银行发行的银元票。民国18年(1929年),又改甘肃银行为甘肃农工银行,专门发行铜圆票,尽数收回甘肃银行发行的银元票。国民军东归后,西北银行和甘肃农工银行的班底成立了富陇银行,福陇银行滥发钞票,问题百出,到民国21年(1932年)福陇银行停业。这些银行先后发行的纸制钱票(龙票、银票、银元票、铜圆票、银元券、铜圆券、钞票),虽然问题很多,但总的来看,信誉还是比较好,携带方便,基本保持了市场银根的稳定,这一时期兰州等地的物价波动不是很明显。

    19334月,国民党甘肃省政府通令全省停止使用银两,改银币为合法流通货币。规定折合标准为:原银715钱,折合币1元。1935114日,国民党财政部令各省地方银行发行钞票,取代银币、铜币,以纸币为法定货币(一般称为法币),废除银本位币,禁止银元流通,并限期银币持有者到银行足额兑换法币,国家收缴白银。此后法币在甘肃市面上广泛流通。同年,甘肃造币厂宣告结束。甘肃省政府开始推行法定的货币政策,统一发行纸币。当时地方不能发行1元以上的钞票,只能发行1元以下的辅币券。国民政府发行的纸币面额有1元、5元、10元三种票券,以后又发行面额200元、400元、500元、1000元、2500元、5000元的票券,接着国家银行又发行1万元、5万元、25万元、100万元、500万元的巨额钞票。前后发行了119种票券,一律统称为法币。

    19396月,甘肃省银行成立,以后甘肃金融才和中央基本货币的流通趋于一致。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为解决财政危机,大量发行纸币,导致通货膨胀。抗日战争胜利后,法币贬值,通货膨胀更为严重,物价飞涨。民国32年(1943年),国民党政府为了挽救金融崩溃的局面,发行所谓的“金圆券”,并规定金为本位币。金圆券面额为1元、10元、2000元、5000元、1万元、5万元、15万元七种。金圆券1元相当于原来纸币的20元。民国34年(1945年),“金圆券”也开始贬值,又发行了“关金券”,1元换300元纸币,但经济的溃退已经无法挽回了,“金圆券”、“关金券”形同废纸。当时在甘肃兰州,理一次发也要240万元,1斤普通茶叶,售价84万元。由于纸币贬值,银元重新在市场上流通,甘肃省政府又发行了1元银元作为辅币,但终因原料缺乏,机器老化,后因解放大军压境,铸币厂停工,马步芳将机器设备和职工带到西宁。

    需要指出的是在比较偏远的山区,近代货币的变化和影响不太明显,民间交易多用银币、铜圆和制钱,甚至许多地方仍然存在以物易物的原始交换方式。另外甘肃在军阀自铸铜圆的时期,一些地方还流通他省的铜圆。比如陇南部分县流通四川的铜圆,陇东流通陕西的铜圆,玉门等地也流通来自绥远的铜圆。外省货币流通本省,使本省的金融更加混乱。因各地货币的比价不统一,受害的最终是普通百姓。

    2.面粉的加工

    在传统社会,加工面粉十分不易,主要用石磨和水磨。石磨又称小磨,分人力小磨和畜力小磨,人力小磨盘较小,直径一般为70厘米,重约200公斤;畜力小磨由骡马牵引,磨盘较大,直径为129厘米,厚为15厘米,重约400公斤。一般由两匹骡马轮流拉磨,另雇筛面工专门筛面。畜力小磨有营业性的,有家用的。大户人家自备畜力小磨或人力小磨。村落里都有公用小磨,或同族内有公用小磨,或家里就有小磨。水磨在河流上建成,由水力冲激木轮,木轮牵动水磨运转研磨面粉。水磨磨盘直径约150厘米,厚约15厘米,体积可达028立方米,重达1000公斤。临近水流的村庄多用水磨,水磨比小磨要省力方便,其转速为2秒一圈,而人力推磨是20秒一圈,畜力拉磨则是10秒一圈。人力磨和畜力磨一般每小时磨面5公斤,而水磨则每小时磨面75公斤。兰州的水磨沟就是因建有水磨而命名的,永登县庄浪河畔的徐家磨、张家磨都是因建有水磨而命名的。凡私人经营的水磨,须向官方纳税。每座营业性的磨坊,需雇用三名雇工,雇工的工资用面粉支付。雇工非常辛苦,在水磨多的地方,竞争激烈,要自备礼品到大户人家去请磨户,并负责粮食和面粉的运送。兰州黄河流经地区,面粉加工还使用船磨。船磨是在黄河设船,安置水磨,由水流冲刷木轮转动研磨。

    机器磨面出现后,传统的磨面业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民国23年(1934年),甘肃造币厂附设面粉部,意欲装设磨面机器,后因故没有如愿。直到19407月,省政府才建立了西北机器面粉厂,该厂以资本10万元在萃英门内的甘肃机器厂装置了面粉机器,动力用电,洗麦及晾干仍用人工,每日出麦150袋。从此兰州开始了机器磨面的历史。19421月,中国银行雍行公司设兰州面粉厂,全部工序由机器操作,每日出面粉350袋。1943年,又有私营的民生面粉厂成立,有资本2万元,每日出面粉30袋。到40年代,兰州共有3家机器面粉厂,这些面粉厂从乡村收购粮食进行加工后,再售给市民,另外还承揽附近农民的粮食加工。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兰州有水磨90余家,小磨250余家,机器磨3家。机器磨每日生产面粉9万公斤。

    传统社会人们照明用铜灯、陶灯等灯具,清油做燃料。藏族多用酥油点燃。生活燃料多为柴草,富裕人家冬季可烧煤炭和木炭。近代城镇的富裕人家可烧煤,一些贫穷的市民仍然用柴草做燃料。

    3.度、量、衡

    度量衡是民间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不可缺少的用具,甘肃近代各个地区的度量衡不相统一,官方和民间也各有其法。大致来看,度量衡的官方标准和民间标准混合使用。度多用手按之,或以步度之,以丈大略,似不差多少。土工以官尺的七寸为一尺,木工以官尺的八寸为一尺。民间量地,以步度之,度田的方长短斜圆,尽算在内,以此折算,买卖双方均无异辞。民间布的买卖用匹计算,一匹等于今天的20米,或以布的口面的长度来折算之。民国以后,度逐渐用公尺来丈量,当时人们认为公尺者,乃公家所定的缘故,实际是西洋的度法。

    量以斗、升计。斗、升均用木板制作,为上下是方形,侧面是梯形的木匣。1石等于10斗,1斗等于10升,1升等于10合,1合等于10勺,1勺等于10撮。各地斗升的容量不尽相同,按公制看,1升等于5公斤,10升为1斗,一斗则为50公斤,也有1升为25公斤的,一斗为25公斤的,还有每斗为16公斤,1升即为16公斤的。比如镇原3斗为兰州地区的1斗。

    衡有炭秤、百货秤、盐秤三种。顾名思义,炭秤为秤炭的,盐秤是秤盐的。炭秤为木条筐,底小口大,一般底宽027米,口宽04米,高083米。百货秤以今16两为05公斤,城乡一律,并无畸重畸轻之殊。各地民间集市的衡器并不统一,在大的集市,牙行专门从事斗行、秤行等的买卖交易活动。他们通过和官府的关系来包办行市,缴包金,从官府手里包了斗和秤后,雇人过载,从中收取过载费。在藏族聚居区,人们的交易活动基本停留在以物易物阶段,购布以布的口面为基本单位来丈量,购盐以碗为度量标准来进行交换。

    近代商业兴起后,人们的经济交往逐渐频繁,不规范的度量衡带来诸多不便。民国20年(1931年),省政府拟在省城先推行统一的度量衡,以市制为单位,以市尺、市斤、市升等为标准,以后度量衡逐渐规范化。而民间仍然用传统的度量衡来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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