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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伦理评价的标准

时间:2022-05-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护理伦理评价标准是指衡量护理人员护理行为的善恶,以及其社会效果优劣的尺度和依据。这一标准是衡量护理人员行为是否符合护理伦理要求以及护理伦理水平高低的最根本标准,也是护理伦理评价的中心和实质。因此,护理人员能否团结互助、密切配合,共同维护患者的健康,也是进行护理伦理评价的重要标准。

护理伦理评价标准是指衡量护理人员护理行为的善恶,以及其社会效果优劣的尺度和依据。护理伦理评价主要有以下标准。

(一)有利标准

1.有利于患者疾病的缓解、治愈和康复 这是护理伦理评价的医疗标准,是由医学宗旨决定的。医学宗旨是维护人类的健康,促使患者疾病的缓解、痊愈,保障患者生命的安全。这一标准是衡量护理人员行为是否符合护理伦理要求以及护理伦理水平高低的最根本标准,也是护理伦理评价的中心和实质。护理人员的护理行为有利于患者健康的,就是道德的,否则,就是不道德的。

2.有利于社会生存环境的保护和改善 这是护理伦理评价的社会标准。护理事业不仅面向患者个体,还要面向广大的人民群众和整个民族乃至人类的健康、长寿和优生;不仅是医治疾病,促进患者的康复,还要做好预防保健工作,防止疾病的恶化、蔓延。因此,护理行为的伦理选择要有利于人类生存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有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促进人类健康水平的提高。

3.有利于护理科学的发展 这是护理伦理评价的科学标准。医学的任务是维护人的生命和增进人类健康,揭示生命运动的本质和规律,探索战胜疾病、增进身心健康的途径和方法。这就要求护理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意识和科研动机,积极开展护理科学研究,推动护理科学的不断发展。

以上3条标准是紧密相联、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其实质是维护患者身心健康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其中第2条标准考虑的是医学的发展,反映了广大患者的长远利益,是患者利益在时间上的延伸,体现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结合。第3条标准把患者个体的利益和整个社会的利益相结合,在考虑患者的具体利益的同时顾及整个社会,是患者利益在空间上的扩展。

(二)自主标准

自主权是患者的基本权利,也是建立和谐护患关系的前提和条件。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民主思想的觉醒,患者的维权意识逐渐增强,“自己的生命、自己的健康,自己负责”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护理人员要尊重患者自我决定有关自己的事情的权利,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知情选择权。所以,护理人员是否尊重了患者的自我决定权,也成为评价和衡量护理人员道德行为的重要标准之一。当然,患者也应自觉尊重护理人员执业范围内的自主权和决定权。

(三)公正标准

公正是指待人处事公平正直,没有偏私。它不仅是社会生活中重要的道德原则,也是护理伦理评价的重要标准。护理工作中的公正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方面是指护理人员在服务态度上的公正,即公正平等地对待每一位患者;另一方面指分配上的公正,即公正、合理地使用和分配有限的卫生资源。当今社会,公共卫生资源相对不足现象较为严重,因此,护理人员能否坚持公正,则成了评价和衡量护理人员道德行为的重要标准之一。

(四)互助标准

互助是指互相帮助与支持。护理实践中的互助标准是指多科室、多部门、多人员之间的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医学科学的发展,越来越需要医护之间、护技之间以及护患之间的团结协助。因此,护理人员能否团结互助、密切配合,共同维护患者的健康,也是进行护理伦理评价的重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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