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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的辨证论治

时间:2022-04-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伤寒论》的辨证论治,是掌握了一切外因病的发展规律,随证候的变化,选剂处方,以适应病机。这些就是《伤寒论》治疗的原则,也是中医治疗一切疾病的大法。《伤寒论》的六经辨证,是以脉证为基础的,如发热恶寒,头项强痛为太阳病,然必须脉浮。《伤寒论》以“阴阳”代表构成物质运动变化、发展矛盾的双方。

伤寒论》的辨证论治,是掌握了一切外因病的发展规律,随证候的变化,选剂处方,以适应病机。因不限定某病用某方,有充分的灵活性。其施治的原则,总起来说,不外随证治疗,就是以各种证候、脉象为依据,来决定治疗方法,《伤寒论》说:“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随证治之,这句话,就是中医治疗的基本内容。也就是说,随某一种证候的出现和发展,给予不同的治疗。当有另一种证候出现时,即需变更治疗方法。这种治疗的目的,并不是完全为消灭或减轻疾病中的某一个或几个症状,而是根据这些症状的变化,来认识疾病发展中的生理机转。再用适当的方药,来扶持这种生理的机转。如生理机转趋势对病因的消除,具有积极意义时,我们就用方药来支持或助长这种趋势的发展,以达到消灭病因的目的。如生理机转,表现在生命危急时,方药就是阻止或挽救这种危急,使生理功能足以耐受或战胜病因的损害,而恢复到生理正常的状态。这些就是《伤寒论》治疗的原则,也是中医治疗一切疾病的大法。至于辨证施治的具体方法,可分以下几点。

(一)六经是辨证纲领

外邪侵入人体,由于原因、性质、部位不同,而表现不同的症状。这是因为症状的产生,是病理变化的反映;病邪侵入某经,而反映出某经的症状,也正因为反映出某经的症状,才可以测知病邪侵入某经。《伤寒论》的六经辨证,是以脉证为基础的,如发热恶寒,头项强痛为太阳病,然必须脉浮。如脉不浮而反沉,虽现发热恶寒之太阳证,则不名为太阳,系发于少阴,而称之为少阴证。所以六经辨证,不单纯在症状上分析,而必须联系到脉象。不但要认清六经的脉、证,还必须认识到何为主证,何为兼证,何为主脉,何为兼脉。在错综复杂的证候中,必须认清病在何经。是并病还是合病,识常达变,见微知著,方能得心应手,运用自如。

(二)八纲为辨证的法则

六经虽是辨证论治的纲领,而它的具体运用,却贯穿着阴阳、表里、寒热、虚实的精神,所以在临床运用上,只有六经与八纲密切联系起来,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如太阳为表证,若不辨其表虚、表实,便不能确定为麻黄汤证,或桂枝汤证。少阴为虚证,若不辨其为虚寒、虚热,便不能运用扶阳或育阴的治疗法则。由此可以看出六经与八纲在辨证施治上,必须相互联系,才能得到正确的诊断方法和治疗原则。其实六经中亦寓有八纲的精神在内。如三阳病多为阳证、热证、实证。三阴病多为阴证、寒证、虚证。三阳为表,三阴为里。其中虽亦有寒热错杂,虚实相兼,然三阳证总以实热为主,三阴证以虚寒为主。由此可以体会到六经与八纲在辨证施治上,是不可分割的。

(三)辨证时要同中求异,异中求同

辨证以症状及脉来分析六经和辨认八纲。因此在脉、证的体察上,必须审慎,方不致在诊断上发生错误,如太阳病发热、恶寒、自汗、脉浮缓者为中风,发热、恶寒、无汗、脉浮紧为伤寒。这两种症状,同是发热、恶寒、脉浮。而它的不同点,只是一个有汗,一个无汗,一个脉浮紧,一个脉浮缓。于相同中,找出它的不同之点,在诊断治疗上,有着重要意义。另有一种证候从表面现象上是相同的,而在成因和性质上有着根本上的区别。如不详为分析,审慎辨证,每易发生原则上的错误,使疾病造成不可挽救的恶果。如发热证有阴虚发热,阳盛发热,有真热,有假热。在四肢厥逆方面,有热厥,有寒厥。在症状反映上,虽有同一表现,而在实质上,有根本的区别,如不从相同处,找出其差异,就无法掌握其真相,即不能从病因上施以根本的治疗。

(四)辨证要分清主次,明确缓急

辨证论治,是以证候来分析,并不是以单纯的症状为根据,如太阳病必须具有发热、恶寒、脉浮的主要脉证,才能称为太阳病。如头痛、项强、骨节痛、鼻鸣、干呕等症,皆属于兼证。兼证可有可无。如无发热恶寒的主证,就不能称之为典型太阳病。所以辨证时,必须认清主证,治疗时先从主证下手。主证一清,则兼证亦随之而解。如发热恶寒是太阳之主证,治疗时宜治太阳之表邪。表邪外散,不但发热恶寒可以宣解。其他兼证,往往亦随之而愈。如不顾主证,而单从头痛项强等次要症状治疗,就不会收到良好的效果。

至于治疗的先后程序,也很重要。当疾病在发展的过程中,症状之出现,常是错综复杂的。治疗时不可能同时照顾全面,必须认清主次缓急,才能循序施治。因疾病之发作,表现的症状,反映了机体抗病时的生理病理变化,它们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互为因果的。治疗时由于汗、下的不同,就会使机体抗病的趋向发生了紊乱和变化,影响了自身抗病力的产生,因此在误治之后,虽属极小的错误,往往亦会引起很坏的后果。

伤寒的一般治疗规律,是先表后里,必须把表邪驱逐干净,然后才可以清理内部。如表邪不净,而采用清理的方法,往往引起不良的后果。清热的方法,能阻抑抗病力向外的趋势。攻下的方法,能使表邪内陷,易发生种种坏病。如太阳病的虚烦、结胸、痞证等,多为误下所造成。然有的病表证与里证,同时发现,而里证又较表证为急,治疗时,就必须先里而后表。如《伤寒论》91条:“伤寒,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疼痛者,急当救里”之类,都说明疾病的治疗,固有一定的规律,然在特殊情况下,又须斟酌病势轻重缓急,而予以及时适应的治疗,才不致延误病机,酿成剧变。这是急则治标,但标证缓解后,仍当治其本。同条所谓“后身疼痛,清便自调者,急当救表”就是此意。

同时必须说明,随证治疗绝不同于对症疗法。对症疗法,是针对某一种单纯症状而下药的,如镇痛药、泻下药等。“随证施治”,是针对证候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把握时机,予以治疗。虽然不都是原因疗法,有的随证寻因,有的对证施治,却都能给予整体适当的扶助和调节,使生理功能战胜疾病的损害。

(五)辨证论治的指导思想,符合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

中医学应用阴阳五行学说来说明人体物质运动变化的过程。《伤寒论》以“阴阳”代表构成物质运动变化、发展矛盾的双方。认为疾病的过程就是正气与邪气相搏的过程,亦即人体抗病力与致病因子矛盾的两方面斗争的过程。矛盾存在于疾病发生、发展的任何过程中。但每种疾病都有其特殊性,作为与他种疾病的区别。只有了解疾病的特殊性,才能具体解决疾病的预防和治疗问题。辨证的目的就在于要在一群复杂的表面现象中,找到反映疾病本质的特殊现象,也就是疾病内部矛盾的特殊性。例如《伤寒论》中同样是太阳表证,若“发热、恶寒,无汗、头项强痛,脉浮紧”为伤寒,而“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其治疗原则虽同为解表,却有辛温发汗与辛凉解肌的不同。另外有的表面上看同属一种症状,由于造成的原因不同,在整个发病过程中,所处的地位以及出现的伴随症状也就不同,而处理方法也因之各异。以下利为例,其就有寒、热、虚、实之别。如《伤寒论》371条:“热利下重者,白头翁汤主之。”是属于热利,而366条:“下利脉沉而迟,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热,下利清谷者,必郁冒汗出而解,病人必微厥,所以然者,其面戴阳,下虚故也。”这两种情况的处理原则也绝不相同,这也就是《矛盾论》所说的“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

中医学认识到体内存在着数不清的各种各样的矛盾,人是作为这样一个矛盾统一体而存在的,而疾病的产生,就是人体内部一系列矛盾统一的破坏,从而失去了生理平衡的反映,也就是“阴阳失调”的结果。要解决这些矛盾,治好疾病,除了要分析疾病内部矛盾的特殊性以外,还要在疾病发展过程中,找出主要矛盾及主要的矛盾方面。例如对表里同病时的处理步骤,“扶正祛邪”的治疗法则,都符合这种精神。首先以表里同病时的处理方法为例,由于病邪的部位和机体的抗病力不同,疾病有表证和里证之分,病在表的应解表,病在里的应治里。但疾病往往比较复杂,症状有时表现的既有表又有里,这时应辨清表里,以及表里二证哪一方面在整个疾病发展过程中起主导作用。抓住了其中的主要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病情很快就能得到好转和治愈。按照《伤寒论》的处理原则,表里同病时,若属于表热里实者,先治表而后治里。如《伤寒论》56条:“伤寒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者,与承气汤。其小便清者,知不在里,仍在表也,当须发汗。”若里虚为主者则应先补里虚后解表邪,如91条:“伤寒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疼痛者,急当救里;后身疼痛,清便自调者,急当救表。”这时如果辨别不清表里,抓不住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倒行逆施,则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造成恶果,太阳篇中的变证,有不少就是因表证误用攻下所造成的。

在“扶正祛邪”的治疗原则方面,由于疾病的产生是正邪相搏的结果,因此治疗时就要认清正气与邪气的盛衰,疾病虚实之异。治疗时虚证应以扶正为主,实证则以祛邪为主。如《伤寒论》中三阳证一般属于邪气充盛,而机体的病理反应属于亢进的阶段,也就是实证。故治疗用汗、吐、下等祛除实邪的方法;而三阴证一般属于正气虚,即机体衰弱的阶段,也就是虚证,这时即应以补虚等“扶正”方法。但疾病的演变,由于邪正相争的复杂情况,每呈现出多种类型,即“虚中夹实,实中夹虚”。治疗时就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攻补兼施,或先攻后补,或先补后攻的方法,宜斟酌情况,灵活掌握。

在这里应该说明的就是所谓“邪实”除了指病因外,还应该包括病源侵入人体后引起机体病理生理反应的结果在内。因此上述的“祛邪”治疗方法,就包括排除致病因素,以及消除机体的病理反应在内。仲景所用以祛邪的汗、吐、下等法也是如此。下法不能单纯理解为只是为了攻下燥屎而设,吐法也不只是单纯能吐出胃脘或胸中之痰涎、宿食,其中包括通过吐下机制,调整了机体抗病功能。由此更可看出古人在治疗上的整体观念。

在治疗过程中固然应该抓住疾病的本质,着重解决主要矛盾。但有时也应顾及次要矛盾,因有时次要矛盾如果不注意而任其发展,也可能发展成为主要的。例如少阴病本来应该针对里有虚寒这个主要矛盾,而给以温补才能解决问题,似乎绝不能攻下,但病情如果至阴虚阳亢的阶段,出现口燥咽干,腹胀不大便时,就应该急用攻下法,因这时阳亢已成为主要矛盾方面。主要的矛盾转化了,解决矛盾的治疗措施也应该改变,如果这时不迅速攻下以保存津液,则可导致对生命的严重威胁。

《矛盾论》讲:“事物发展过程的根本矛盾及为此根本矛盾所规定的过程的本质,非到过程完结之日,是不会消灭的;但是事物发展的长过程中的各个发展的阶段,情形又往往互相区别。”又说:“如果人们不去注意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人们就不能适当地处理事物的矛盾。”在疾病的发展过程中,由于正邪之间的相互消长,以及体内各组矛盾之间互相影响变化的结果,就会使疾病异于初起的情形,从而形成了疾病发展的阶段性,因此《伤寒论》中,特别注重疾病发展的阶段性。每个阶段,针对病情变化过程,及各个阶段的特点,进行辨证与治疗。《伤寒论》六经分证,就是对于热性病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分析,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治法。由于认识到疾病发展的阶段性,所以可以在治疗过程中预见疾病的发展趋势,而给以预防性的处理,以防止疾病的传变与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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