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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制订颁布药品不良反应管理办法

时间:2022-04-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据卫生部药品不良反应监察中心对部分病人资料迸行分析,由于药品不良反应而延长住院天数平均为6.6天。目前,卫生部药品不良反应监察中心、总后卫生部、空后卫生部,北京、湖北、湖南等省市卫生厅也都成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察中心,一共确立了85个药品不良反应重点监察医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建议国务院尽快地组织制订、颁布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察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有关机构,尽快把制度建立起来。

据有关资料报道,自1988年以来,我国已收集到10 000多个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涉及400多种药品,其中突出的如乙双吗啉、乙亚胺致白血病、癌症200多人,50%以上报告时已死亡;酮康唑致严重肝损害30多人,死亡2人;左旋咪唑致间质性脑炎90多人,死亡2人;还有用左旋咪唑给中小学学生驱虫,有3 624人服药,竟有3 398人因不良反应而住院,2人死亡。

据WHO专家组的调查报告测算,我国每年有5 000多万病人住院治疗,其中就有250多万患者是与药品不良反应有关,约占住院病人的5%;在住院期间,因药品不良反应的又有500万~1 000万人。据卫生部药品不良反应监察中心对部分病人资料迸行分析,由于药品不良反应而延长住院天数平均为6.6天。若以每个病人每天平均住院费用为45.5元计算,全国每年因药品不良反应而延长住院天数达3 300万天,为救治这些病人所花的医药费竟达15亿元。这是一个触目惊心的数字!

药品不良反应常常在药品上市之后、在临床用药监察中发现,我们一定要健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从管理上采取相应的措施,对药品不良反应要分析因果关系,了解发生率,应该做到既不放过一个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病例,也不冤枉一个好药,要认真地进行药物流行病学研究,尽量减少或避免重复发生药品不良反应。

目前,卫生部药品不良反应监察中心、总后卫生部、空后卫生部,北京、湖北、湖南等省市卫生厅也都成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察中心,一共确立了85个药品不良反应重点监察医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争取在1~2年内,全国县级以上的医疗卫生单位都能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察报告工作,彻底改变药品不良反应监察机构不健全、信息不灵、不少病例还在重复发生的局面。建议国务院尽快地组织制订、颁布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察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有关机构,尽快把制度建立起来。

【原文见周超凡,张静楷.尽快制订颁布药品不良反应管理办法[J].前进论坛,199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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