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在临床药物试验中,各种肺内外致病因素可导致急性、进行性缺氧性呼吸衰竭。为了确保受试者的安全,特制定急性肺损伤/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cute lung injury/acute 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ALI/ARDS)诊疗的标准操作规程。
[适用范围] 适用于Ⅰ期临床试验所有受试者。
[诊断标准]
1.发病的高危因素
(1)直接肺损伤因素:胃内容物吸入﹑肺损伤﹑吸入有毒气体、氧中毒等;
(2)间接肺损伤因素:重症胰腺炎、DIC等。
2.急性起病 呼吸频率快和(或)呼吸窘迫。
3.低氧血症 ALI时动脉血氧分压(PaO2)/吸氧浓度(FIO2)≤300mmHg;ARDS时PaO2/FIO2≤200mmHg。
4.胸部X线检查:两肺浸润阴影。
5.肺毛细血管楔压(PCWP)≤18mmHg或临床上能除外心源性肺水肿。
凡符合以上5项可诊断ALI/ARDS。
[治疗原则]
1.积极治疗原发病 控制危险因素。
2.尽快纠正缺氧 加大吸氧流量或应用面罩吸氧,保证SpO2>90%,监测呼吸频率、节律、心率和血压,尽快联系呼吸专业人员转入重症监护病房进一步诊治。当吸氧无效时,应尽早使用机械通气,采用小潮气量与允许性高碳酸血液,最佳呼气末正压的通气方式。早期应用PEEP能增加肺的功能残气量,防止肺泡萎陷,PEEP从3~5cmH2O开始,根据病情逐步增加,10cmH2O的压力是比较安全的,最高不超过18cmH2O。
3.控制液体入量,纠正电解质失衡 在维持足够的心排血量及运输量的前提下,尽量限制液体的摄入。每天输入量不超过1 500~2 000ml范围,保持500~1 000ml的液体负平衡。
4.肾上腺皮质激素 可减轻肺泡上皮和毛细血管内皮细胞的损伤,在无禁忌证的情况下,可早期使用3~4d,氢化可的松400~600mg/d或地塞米松20~40mg/d或甲泼尼龙30mg/(d·kg)。
5.并发症的治疗 ARDS受试者晚期大多并发细菌感染,要合理选用抗生素,预防消化道出血、心律失常、肾功能衰竭、DIC、气胸、纵隔气肿的发生。
6.其他 包括营养支持﹑加强护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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