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医院感染病例监测登记报告制度

医院感染病例监测登记报告制度

时间:2022-04-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4.凡发现在同一病区3例以上的相同细菌感染的病例应立即电话通知医院感染控制处,以便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暴发流行。5.医院感染控制处专职人员每月进行漏报调查,将医院感染控制在10%以内,漏报与隐瞒不报者每例扣50元。9.疑为医院感染病人应及时采集标本送检,已留标本在转科后标本报告阳性,并确诊为院内感染者,由转出科室补填信息卡。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卫生部制定的医院感染控制标准及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病例的发现、登记、报告、分析、反馈系统。

2.临床各科医师要熟悉医院感染分类诊断标准,并不断加强有关医院感染基础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医院感染控制水平。

3.住院病人发生医院感染,应由经治医师于24小时内报告医院感染控制处,并认真填写《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送至医院感染控制处。

4.凡发现在同一病区3例以上的相同细菌感染的病例应立即电话通知医院感染控制处,以便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暴发流行。对不及时报告的个人和科室按规定处罚。

5.医院感染控制处专职人员每月进行漏报调查,将医院感染控制在10%以内,漏报与隐瞒不报者每例扣50元。

6.医院感染控制处专职人员每季度要对医院感染病例进行统计,综合分析,并向全院各科室反馈。

7.当出现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医院感染控制处于24小时内报告主管院长及医务处,并通报相关部门,经调查证实医院感染流行时,医院应于24小时内报告本地卫生行政部门,并及时进行隔离治疗,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8.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报告和控制。

9.疑为医院感染病人应及时采集标本送检,已留标本在转科后标本报告阳性,并确诊为院内感染者,由转出科室补填信息卡。

附 医院感染病例报告程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