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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报告制度

时间:2022-04-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以及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应于6小时内向医院预防保健科进行报告,对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向医院预防保健科进行报告。门诊、住院医生直接填写报告卡,检验、放射科工作人员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必须由检验、X线或CT室工作人员及时向医院预防保健科反馈,同时向诊治医师反馈,由预防保健科工作人员督促诊治医师填写报告卡。

1.各科对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的病人和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立即向医院预防保健科进行报告。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以及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应于6小时内向医院预防保健科进行报告,对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向医院预防保健科进行报告。

2.医院预防保健科负责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当接到疫情报告时,应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直报。

3.疫情报告实行首诊医生和首次发现者负责制,首次发现者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向预防保健科报告。门诊、住院医生直接填写报告卡,检验、放射科工作人员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必须由检验、X线或CT室工作人员及时向医院预防保健科反馈,同时向诊治医师反馈,由预防保健科工作人员督促诊治医师填写报告卡。

4.诊治医师对报告卡填写必须认真、规范、全面,字迹清楚易认。各科应按要求完善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和传染病登记本;预防保健科负责对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发和核对,并按要求设立传染病报告簿,统一填报有关报表。

5.初诊者必须全部报告,即报告率100%,复诊者可不报告(在登记本上注明)。如发现有漏报现象,取消当年评优、评奖资格。

6.节假日传染病疫情报告:节假日期间发现传染病疫情,按有关规定要求填写报告卡后送预防保健科并做好交接登记。各分院医生节假日期间发现传染病疫情后按有关规定要求填写报告卡后通知预防保健科值班人员立即前往取卡,并做好交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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