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规范实验室在常规工作中的空间及环境控制活动,使科室空间及环境满足医学实验室工作和活动的需要。
2.范围
实验室在常规工作中的空间及环境控制活动。
3.职责
3.1 科主任负责任命安全管理小组,指导、规范其工作。
3.2 安全管理小组组长负责安全管理小组日常工作的安排。
3.3 安全管理小组为科室空间及环境监控的常设机构,负责与医疗有关的空间及环境监控的日常工作。
4.工作程序
4.1 安全管理小组组成,具体规定见《实验室安全管理程序》。
4.2 科室活动空间的确定、评估与监督
4.2.1 科主任确定科室大致区间的划分,各实验室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小组组长确定科室具体空间的划分,保证科室各种物品及资源放置合理有序,设施和环境条件符合所从事检测工作的要求。
4.2.1.1 划分污染区和非污染区。严禁污染区的物品未经消毒处理进入非污染区;禁止患者及其他来访者在未采取隔离措施的情况下进入污染区;所有标本为污染源,直接接触标本的区域为污染区。
4.2.1.2 标本接受区域、标本处理区域、标本储存区域应严格划分,不得混淆。
4.2.1.3 科室规定检验工作区域,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严禁进入。
4.2.1.4 保证仪器放置区间适合检测仪器工作的需要,避免各种干扰如相邻实验室部门之间如有不相容的业务活动应有效分隔。
4.2.2 安全管理小组对科室活动空间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2.3 安全管理小组组长领导安全管理小组对科室活动空间每年进行一次评估,并将评估情况及修正意见上报科主任。
4.3 安全管理小组对科室安全进行具体规定,并监督执行。具体见《实验室安全管理程序》。
4.4 安全管理小组每年对各种物品包括标本、切片、组织块、文件、档案、手册、设备、试剂、实验室供应品、记录与结果的存储空间和条件加以核查,以确保其保存的安全性。
4.5 科室的通讯设备应满足科室日常工作的需要。至少各专业实验室应设置电话,以保持内外联系的通畅。
4.6 环境监控的原则
4.6.1 安全管理小组成员主要负责与临床医疗工作有关的环境因素变化的内容。各专业实验室工作人员每日监测相对湿度(标准为30%~80%)和温度(标准为20~28℃),记录在《实验室日志》上,安全管理小组定期监督。
4.6.2 安全管理小组每年对工作区环境安全进行一次审核和评估,并对工作程序进行修改;提供环境安全方面的专业知识、建议和指导,提交实验室环境保护措施,协助进行风险评估。
4.6.3 安全管理小组的工作是对环境条件进行有效监视和控制,发现可能使实验结果产生波动的环境因素,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补救。
4.7 防止交叉感染
4.7.1 严格规定实验室区域,控制生物污染源从污染区传播至非污染区,控制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具体见4.2.1。
4.7.2 对可能存在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危险标志。
4.7.3 对从事可能存在生物污染工作的人员进行个人防护:戴手套、帽子和防护眼镜。
4.7.4 对可能存在国家规定的烈性生物传染的标本,要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操作,处理人员按国家要求配戴防护装备。
4.7.5 实验室产生的生物污染废物按《废物处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5.相关程序
5.1 《仪器管理程序》
5.2 《安全管理程序》
6.相关记录格式
《实验室日志》(PLA301-LJK-CX-0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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