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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孕前保健

时间:2022-03-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否则,常在孕期出现许多不适宜妊娠的问题,如正在患病毒性肝炎、由于职业或疾病接触了某些不利于妊娠的因素。做好婚姻保健及孕前保健指导将会避免许多不适宜的妊娠,保障妇女身心健康,有利于社会安定。男女一方患有传染性疾病,如肺结核、病毒性肝炎、淋病、尖锐湿疣等,在传染期均不宜受孕。烟酒嗜好孕前应尽量戒除。

目前,我国一个妇女一生中有30余年的生育期,是完全应该并可能进行认真考虑及选择生育时机的,这就是为什么要开展孕前保健及咨询指导的原因。比较理想的妊娠应当选择男女双方,尤其是女方的身体、精神心理和社会环境等方面均在最佳时期,也就是选择受孕的最佳时期。否则,常在孕期出现许多不适宜妊娠的问题,如正在患病毒性肝炎、由于职业或疾病接触了某些不利于妊娠的因素。妊娠之后发现了有害因素,不论终止妊娠还是治疗疾病,或是等待观察,对孕妇及胎儿健康均有威胁。因此,这些不利因素如能在孕前发现,则可先予处理,避免对妊娠的危害,可以减少许多高危妊娠。

如果结婚后不准备避孕的夫妇,应在婚姻保健中给予孕前保健及指导;如果婚后打算避孕一段时间再受孕,就应在停止避孕前,接受孕前保健及指导。做好婚姻保健及孕前保健指导将会避免许多不适宜的妊娠,保障妇女身心健康,有利于社会安定。

孕前保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双方的年龄及健康。女性小于18岁或大于35岁是妊娠的危险因素。因为易造成难产或影响胎儿发育。

(2)其他如心理、社会环境等问题。工作或学习过于紧张疲劳,生活困难如居住拥挤、经济拮据、家庭不和、刚刚受到重大精神打击等时均不宜妊娠。

(3)疾病处理问题。双方患有疾病均应考虑是否适合妊娠。尤其女方如患有心脏病、肾脏病、高血压等应考虑能否承受孕产全过程。轻者可在医师指导下妊娠;重者应与内科医师会诊,如不适合妊娠,应在避孕情况下积极治疗。其他慢性疾病,如女方患有精神病、糖尿病、癫甲状腺功能异常等,在治疗中均不宜妊娠。一些良性肿瘤,如乳腺或盆腔内良性肿瘤以及经常发作的慢性阑尾炎等,均宜在孕前手术,否则,孕期加重再行治疗,麻醉或手术中一旦出现问题,均可影响妊娠或胎儿。恶性肿瘤应在治疗后再妊娠。男女一方患有传染性疾病,如肺结核、病毒性肝炎、淋病、尖锐湿疣等,在传染期均不宜受孕。女方如患肝炎已不传染,但肝功能不良,也不宜受孕或在医师指导下决定。

(4)生活方面。烟酒嗜好孕前应尽量戒除。口服避孕药时间较久,应于停药后6个月再怀孕,期间可改用避孕工具等。

(5)男女双方的职业均应注意,应无长期接受有害物质的历史。如有接触影响生殖细胞的毒物应做必要的检查。必要时脱离有害环境,等恢复正常再怀孕,怀孕后应继续避免接触有毒物质,直至哺乳期后。

总之,做好孕前保健可以减少许多高危妊娠和高危胎儿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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